检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4:27: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检验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验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验管理制度15篇

检验管理制度1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管理制度2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检验管理制度3

  1.瓶子上翻身架时,下面不准站人,防止瓶子滑落伤人。上架时一般应有二人负责,在必要时单人操作,上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瓶子滑下。否则容易使链条、地轴砸断或造成其他事故。

  2.炉子的前,后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在进出料时注意炉内瓶子是杏梗塞炉内,发现后及时处置,以免撞坏炉壁。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3.在下瓶子时,密切注意来往人员,防止瓶子滑向行人的`脚下。

  4.炉子的前,后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手套。不准赤膊、穿短裤,避免烫伤,或刺破皮肉事故的发生。

  5.不准擅离职守,如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管理。

检验管理制度4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仪器、工具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本公司现在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

  ①经纬仪

  ②水平仪

  ③扭力矩扳手

  ④游标卡尺

  ⑤塞尺

  ⑥5米卷尺。

  2、用途:

  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脚手架的垂直度。

  ②水平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

  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扣件螺栓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螺栓紧固强度。

  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用的钢管直径和管壁厚度及机械金属的厚度。

  ⑤塞尺用于机械与基础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间隙。

  ⑥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临边防护钢管间距机械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帐做到物卡帐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应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人。

  四、仪器工具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进行外观及精度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帐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2、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3、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4、项目工程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确保测量仪器完好准确。总之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我们工程建设服务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望大家自觉遵守。

检验管理制度5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检验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规范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的认证工作,提高检测检验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检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从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检验员)。

  第三条检测检验员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检测检验员证,方可独立承担规定项目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专业项目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起重机;

  (二)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

  (三)厂内机动车辆;

  (四)客运架空索道;

  (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六)劳动卫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五条检测检验员应当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检测检验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掌握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理论基本知识;

  (三)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四)对检测检验中常见的故障、缺陷和问题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所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六)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检测检验现场的作业要求。

  第七条检测检验员的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见附件1)。

  第八条检测检验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六十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八十分。

  第九条申报两类以上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员,应分别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检测检验员由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考核鉴定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人的技术工作自传和学历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考核合格的检测检验员,由组织考核的劳动行政部门签发检测检验员证。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的',应报劳动部备案。检测检验员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换证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须经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已经取得检测检验员证的检测检验员,需新增检测检验专业项目时,应按本办法进行新增项目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五条检测检验员调离检测检验工作岗位或退休时,其检测检验员证应交回发证机关。由原单位调到另一单位仍从事同项检测检验工作时,须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六条检测检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暂行收回检测检验员证;情节恶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检测检验员证,并从证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检测检验员资格考试;

  (一)转让检测检验员证的;

  (二)弄虚作假,降低合格标准的;

  (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助理检测检验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应是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可以协助检测检验员开展现场检测检验工作,但不得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也无权在检测检验报告书上签章。

  第十八条企业自检机构检测检验员的认证管理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检验管理制度7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最终产品出厂管理、产品的最终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做和发放。

  一、产品检验

  1.新品开发项目样机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检测,产品开发部协助,技术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2.最终产品出厂前,技术质量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出具检测报告。

  二、产品合格证管理

  1.合格证的内容及要求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规定和设计。

  2.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专人管理和发放。

  3.发放合格证的产品范围

  直接销售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

  4.合格证发放程序。

  1)发放合格证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标准或由总工批准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2)出厂产品合格证由质量主管认真填写具体内容并加盖'技检专用章'后,随产品出厂。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3)技术质量部对发放的合格证应做好记录。

  4)各种'质量印章'由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

检验管理制度8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管理制度

  1、气瓶的安装部位不允许采用导致降低强度和刚度的安装方法,应保证车辆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载荷分布符合GB7258的规定,安装气瓶(充满压缩天然气)后,车辆最大总质量的增加应不超过5%。

  2、气瓶必须被安全地固定在车辆上。安装气瓶的方法不应减弱车架结构强度,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应确保有四个固定点连接在车辆结构件上,其间距确保气瓶的稳定,不受擦碰。

  3、安装气瓶的固定支架应具有阻止气瓶旋转移动的能力,以防滑脱、旋转和振动松动。固定支架的安装应便于拆装工作。

  4、气瓶的安装应牢固,气瓶与固定支架之间应垫厚度不小于2mm的橡胶垫或弹性无水止动气垫,扭紧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5、气瓶安装紧固后,在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上应能承受8倍于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天然气的气瓶重力的静力,且气瓶的固定座最大移位不许超过13mm。

  6、多个气瓶安装时应布置合理,排列整齐,气瓶与排气管地距离在75-200mm之间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7、检查加气口的`安装位置防护情况及距车辆外轮廓边缘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8、检查高压柔性管路的固定卡、弯曲半径、距离温热源的距离,固定卡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检查气压显示装置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截止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

  11、检查减压调节器、喷射器安装位置及减振是否符合要求。

  12、检查电器线路安装是否符合QC/T2900G的要求。

  13、核查气瓶强度检验、气密检验、抽真空记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4、核查安装后外观检查记录、检漏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5、核查安装标识粘贴是否正确。

  16、核对监督检验机构监检证书是否发放。

  17、核对使用登记代码是否打印、永久钢印是否正确。

  18、安装合格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检验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检验管理制度10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检验管理制度11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12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13

  一、为切实保证库区消防水池蓄水量及消防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库区消防蓄水及给水系统检验由库区安全生产负责人领导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督导执行。

  三、消防蓄水及给水系统的检验每天必须进行一次,由当天值班人员完成,同时要记入库区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应栏目中,发现问题要作详细记录并立即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每周交接班时,要由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启动给水系统对消防蓄水池补充供水,要求必须达到标准水位。并且尽量启动一次非电消防水泵,以随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每月例行的'库区安全检查中要对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检查,发现蓄水不符合要求,漏检或未作记录,均按巡更漏检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分的同时,追究库区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

检验管理制度14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室仪器设备。

  第三条职责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内容

  第一款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一)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

  (三)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照《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五)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第二款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一)精密仪器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二)精密仪器室内应有空调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两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三)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四)天平及其他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

  (五)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或坚固台面上。

  (六)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第三款仪器设备的管理

  (一)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二)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三)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及时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四)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内容包括:

  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

  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五)使用人应熟悉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六)检验设备由专人(使用者)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七)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八)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维修记录。

  184

  (九)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十)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验或送出校验。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

  (十一)一般类计量仪器、仪表由本企业计量部门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十二)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停用”状态标志。

  第五条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

  仪器不得使用。

  第六条附则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

  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检验管理制度15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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