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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4 17:18:30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手卫生管理制度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手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手卫生管理制度3篇

手卫生管理制度1

  1、手卫生为洗手,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ICU、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以及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个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义务人员手有管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手卫生管理制度2

  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医务人员洗手时必须使用流动水设施洗手。

  3、手术室、产房、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4、使用洗手液,配备一次性干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术室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

  5、洗手池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

  6、洗手池边应配备“七步洗手图”,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手术室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7、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手消毒剂应注明开启使用日期,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

  8、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液体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洗手液或流动水进行洗手。

  9、当手部没有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0、下列情况应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1)当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及周围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1、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2、外科手消毒时,应先洗手,后消毒;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重新进行卫生手消毒。

  13、医务人员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14、手卫生合格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手卫生管理制度3

  一、手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ICU、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感染科、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指征。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手消毒指征。

  11、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二、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三、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臵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臵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烘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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