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

时间:2023-04-04 19:56:40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考勤制度(集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考勤制度(集锦15篇)

学校考勤制度1

  每学期开始,学生报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长开始考勤。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2

  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考勤,中学部教师由中教处考勤,小学部由小教处考勤。

  二、考勤实行每天签到制与当日领导随时检查相结合。

  三、实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一节至第三节课为坐班时间,第一节课预备铃

  前必须签好签到薄,值勤领导认真检查记录当日考勤情况。

  2、上午第四节课,无课和无工作安排的教师,可提前15分钟离校。下午第三节课后,无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师可离校。

  3、不得代人签到,否则对代签人予以20元罚款,同时对缺勤者予以处罚,签到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否则作迟到和旷班处理。

  4、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旷班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课、旷班

  1、迟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3、旷课一节扣款30元,旷工半天扣款30元,有课的'重复计算,依此类推。

  五、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一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批假权限审批后方可离校。

  2、所有请假的必须到李主任处登记,并通知教导处。

  六、批假权限

  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登记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两天以内由值日领导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行政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七、请假类别与相关规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产假两个月,晚育产假四个月零两天,男方七天;

  丧假五天(直系亲属)路途远所用时间核定后另加,未尽的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不扣款。

  2、进修假:

  教师进修学习请假,必须有函授学校或组织单位的正式通知或学习考试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师请假半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为坐班假,教师每月坐班假请6节不扣款,每次不超过三节; 需代课的坐班假每节扣款2元,当月由教务处核消。

  4、事假:

  教师请事假两天以内不扣款。一学期累加3—7天之内扣款10元/天,超过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级(或本矿)以上医院证明,销假时需要有住院发票作证明。一学期病假七天以内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资外的学期工作量及有关奖金福利为止。

  7、护理假:

  护理对像必须是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住院(县级以上医院)治理。护理时间:每学期10天(含节假日)护理假。护理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八、出差:

  教师因公出差,按上班处理,但事先必须和考勤领导、教务处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结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十、满勤奖(含开会)

  一个月满勤者30元,未出满勤者全扣,每月兑现。

  十一、对考勤情况每月由教务处小结一次,每月校办公室公布一次,学期累计计入教师档案,以备教师评优、评先、晋级时作参考依据。

  十二、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办理,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本制度从本学期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3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制度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切实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严格遵循打卡时间在岗。

  第三条不得擅离职守,如离开本办公室必须告之办公室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告之办公室负责人、未请假离岗的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一天以内(不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学校统一的《学校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予考勤管理员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请假申请单》,请假单一式两份,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一份交予学校考勤管理员、一份交予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休假须提前履行休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休假申请单》,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交予办公室存档并告之学校考勤管理员方可休假。

  第七条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不得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

  第八条因病、因事请假的,根据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条请假人员返回中心后,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办理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按旷工规定处理。

  第十条每月初,考勤管理员根据中心办公室的打卡记录和出勤情况与上月的请假单进行核对,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补请假单。

  第十一条学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

  2、擅自离岗三次以上;

  3、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二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员工年度考核。

学校考勤制度5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6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制度7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8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二、考勤奖的设置办法。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会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请假手续与批假权限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集会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学校考勤制度10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归属及对象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考勤人员

  考勤场合

  考勤对象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 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二、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 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 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 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三、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四、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五、考勤结果处置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考勤结果:

  处置方式:

  执行处室: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学校考勤制度11

  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

  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学校考勤制度12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13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学校考勤制度14

  为保证全校教师在继续教育(第三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继续教育的效果,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正确认识参加继续活动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此,对全体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实行考勤、请假、补习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习制度

  1、认真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体学习期间,要做好学习材料、学习读本、学习笔记本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仔细听,认真记。

  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学习进度认真学习,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教材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内容:全校教师集中学习活动的情况。

  2、考勤的对象:参加继续教育(第三阶段)活动的全体教师。

  3、考勤的办法:学习活动考勤实行点名制和签到制相结合,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签到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三、请假制度

  1、继续教育学习活动考勤实行双重处理制度,即: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继续教育工作考核中计算外,还要计入学校考勤纳入学校全方位考核。

  2、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教师还须进行补习,保证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事后补假按旷工论处。

  4、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学习活动的老师,经查实后,由学校行政按学校相关制度纳入学校考核。并同时作为学习态度的依据,扣除其相应学分。

  四、补习制度

  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教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要立即向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到,由领导小组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考勤制度15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妇女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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