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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预案

时间:2023-04-05 19:42: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传染病防治预案5篇

  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1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传染病防治预案5篇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的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 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县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镇中心学校领导下,接受**县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内搞好校园环境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它传染病的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传染病的宣传知识及上报制度。(三)、预防:

  1、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全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

  3、定期组织师生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4、学校结合疾控中心对学生进行腮腺炎等疫苗接种、预防工作。

  6、对发现的.传染病人,学校必要时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向中心学校和村医务室报告。

  2、班主任实行首报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汇报:甲类:半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人1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小时内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五)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②加强小食品卫生监督,保障饮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应急准备.

  ①学校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②定期对各班主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3、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在24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4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市、区、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防治。

  2 组织机构

  由校长室、卫生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发传染病。

  2.1 成立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卫东(校长)

  常务副组长:周志平、(副校长)、何林(副校长兼教导主任)、

  2.2 成立基本应急小组

  2.2.1 安全保卫小组(组长:王永刚)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2.2 医疗救护小组(组长:王俊)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2.2.3 综合信息小组(钟林)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并负责向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2.2.4 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曹刚)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3 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 加强健康教育

  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键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1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 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 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办。

  3.4 加强师生体制锻炼。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 预警联动

  学校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镇政府、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4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 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 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外)、课内(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

  4.3 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 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 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 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县教育局安办,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 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县疾病控制中心、镇医院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息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 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 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 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5.2 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5.3 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的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安办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院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高港区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医院由分管院长领导负责全院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院内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搞好院内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防保组承担院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医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职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搞好院内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定期组织对院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学生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院内医务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报告。

  院内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医院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凡发现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同时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应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领导。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院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院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院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

  预防:

  ①院爱卫会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②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应急准备

  ①医院逐步加强院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②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医院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①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②医院职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院办和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正确传递。③在接到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性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④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院医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院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医院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③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④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医院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院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对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必须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并按规定方案进行预检分诊处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⑤根据疫情如需对医院部分区域隔离、封闭,制定具体办法报医院批准后负责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医院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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