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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合同

时间:2023-04-06 09:54:1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建筑装饰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装饰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装饰合同15篇

建筑装饰合同1

  装修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____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320_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13600元;

  (3)余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其它约定

  七、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合同4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 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 元。 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___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合同工期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形式日期以发包方代表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以此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署并经合同办签证后生效。

  七、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本合同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和规范:国家现行《建筑法》、《合同法》等。

  3、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范。

  八、发包人工作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六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带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

  2、指派________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6、协调处理与居民的日常纠纷,并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九、参加发包方组织施工图纸或作说明的同志,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1、指派____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书决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及各种护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中未经发包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得随意拆改帮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商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

  十、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应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 不可抗力;

  2、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自行考虑、已包括在合同造价内。

  3、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改部分、发包方派驻现场人员签证的内容。

  十二、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已计入合同价内)。包干风险不包括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可调价格:按照温州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达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8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4天内,结清尾款。

  十三、违约

  1、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不全面履行合同中发包方工作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支付停工损失。

  十四、争议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台风、洪水、地震、大暴雨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六、工程质量保修

  1、外墙涂料保修期壹年。

  2、双方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一次性退还给承包方。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年月日

建筑装饰合同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饰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7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建筑装饰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为创效益、出品牌,保质保量,顺利竣工;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工班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委托他人顶替,而且在本班组有一人施工的情况下均必须在场监管直至本班组施工任务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有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如无故离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承包价格:

  1.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安装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2.石材幕墙(包括平面及圆柱)的施工安装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3.广告位框架焊接施工安装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4.一楼吊顶的施工安装价格为元每平方米,包括焊架及上下蒙版。

  5.广告位走道焊接价格为元每米,含扶手。

  6.雨棚(含支架的制作)的施工安装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和变更,零星委托,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在结算时另行协商。(单项项目多的附:报价清单):

  二、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下车、二次搬运、施工机具、工具易耗件(电焊条、切割片除外)、地拖线、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三、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即付款工程款50%,工程完工待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决算完毕即付95%总工程款额,留5%作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在施工过程中按乙方实际的进度。

  四、保质金为工程保修期间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甲方以电话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如乙方不进行保修,甲方有权扣除保修金。

  第三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工。

  3.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交接验收,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现场安全

  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代乙方办理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其下属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及劳动技能,乙方必须加强内部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上岗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带来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4.协助甲方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培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配有专人监督施工。

  5.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规章制度。

  6.乙方班前要检查安全,班后要检查质量,经常检查对施工设备及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现场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诚恳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2.施工中如发生纠纷,及时协调解决,不能有过激的行为。

  3.乙方配合对工人劳动技能的培训,节约用料,杜绝浪费材料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规划整齐码放,材料随用随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6.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现象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须移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施工的,须向甲方安全员申报批准后,方可拆改,并且作业完毕及时恢复,不留隐患。

  8.施工现场一切机具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机器完好正常运转,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准故障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施工材料

  1.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消耗量发放材料,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2.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排版放线,确定加工尺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有关人员,由甲方组织落实清退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劳务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施工进度

  1.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工任务。

  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力,或者加班,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别的'队伍进场组织施工,劳务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组织的或使用者的验收依据,工程保修期以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日起计,期限两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甲方落实施工用临时设施安装到位,按计划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3.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项目过程验收工作,确认乙方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

  4.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发放劳务工资。

  5.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现场管理交底。

  6.甲方组织乙方按步骤安排施工,现场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甲方为乙方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不在名单中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必须执行遵守甲方与业主、总包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议及管理措施。

  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清单须标明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等技术要求及质量等级要求,须确保清单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数量准确。

  4.乙方积极主动接受甲方的各项交底,特别是安全交底,并负责岗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纠正违章作业,承担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带来的各种损失。

  5.乙方有权拒绝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面施工。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作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险,配用的劳保用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乙方必须保证从甲方领取的工资确保发给每一位工人,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包括: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乙方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达不到合同要求,经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后,质量合格的予以结算,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并保留从劳务费中扣除因之而损失的材料费。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事故的处理

  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八、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负责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建筑装饰合同9

  建筑单位: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工程项目: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大写)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10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称甲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供方(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2:信报箱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

  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

  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

  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

  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

  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

  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

  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

  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十二、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

  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十三、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四、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

  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五、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

  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十七、其他约定:

建筑装饰合同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4.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50 %,计¥ ( 元整 );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 45 %,计¥ ( 元整 );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 5 %,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

  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三) 补充条款;

  (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20xx年3月份完工)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价款:参照工程立项清单(合同附件),即人民币元,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时乙方应及时向甲反应,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和样本一致,如有变动要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加以处罚。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并加以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壹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对分项工程有改动,但在分部工程之内不另计价。得另计价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甲方不给予验收。

  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造价:参照工程预算书(合同附件1)。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结算方法:

  (1)各项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分部分项单价按照工程预算书(合同附件1)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首付总造价的30%,中期总造价的30%,油漆工进场总造价的注: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甲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因而造成的损失有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开工前要提供各种材料样本、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局面通知甲方。要注意节约,文明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如果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另一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省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定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证的,具有法律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13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2:信报箱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

  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

  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

  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

  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十二、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十三、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四、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五、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筑装饰合同14

  发包人(以下简称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天气或甲方原因无法施工的,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

  2、工程款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定后,乙方材料进场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备料款;

  ②泥工工作结束,木工进场前,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进度款;木工工作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作为进度款;

  ③余款总工程款的5%于工程竣工决算后七天内付清。(工程施工完毕后,按双方签证单价的价格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

  六、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①甲方指派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理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施工时,甲方应提供水电并腾空室内物品及工程装饰申报相关事宜,以方便乙方施工。

  (2)乙方工作

  ①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

  ②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④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施。

  七、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承担。

  八、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加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按实际增加结算。

  九、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方法

  ①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则造成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拾天内作出工程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一周内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量复核。乙方施工的内容在甲方正常使用下,乙方保修期为壹年。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要改变施工方案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纠纷处理

  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两___份,双方各执___壹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15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英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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