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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5:25:22 丽华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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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1

  1、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3、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6、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8、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9、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10、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11、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2、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1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4、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15、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实施。

  (二)水库安全生产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要求水库管理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水库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个以内。

  三、具体责任要求

  水库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库周显要处张帖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库周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以上。

  2、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汛期安全

  1、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强防汛期安全意识。根据管理处制定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持汛期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库的安全情况,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3、汛前必须将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确保有足够的防洪库容。

  4、随时确保溢洪道畅通,经常查看坝外坡是否有渗水现象及异常情况。

  (三)放水设备管理及安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放水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放水设备的正常开闭。

  1、放水应按水利工巢全管理要求组织放水。

  2、确保放水设施完好,奋理人员严禁下井开关水阀。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认真完成各项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

  (二)年终考核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对因管理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重特事故的,交司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防汛安全责任制度

  一、目的

  加强施工现场汛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成立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施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常务副经理:是汛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项目经理不在时,负责指挥施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物资。

  4、安全副总监: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部门、分部进行整改,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暂停施工;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现场进行指挥。

  5、项目总工(副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编制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交底;参加项目汛期安全隐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项目书记:负责项目后勤管理及协调工作,做好项目防洪防汛工作;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负责现场与地方上的协调工作,事故后的善后及安抚维稳工作。

  7、安保部部长: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排水设施、防雷电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度汛。

  8、工程部长:负责协助项目总工(副总工)编制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编制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交底;参加项目汛期安全隐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9、物资部长:负责现场的应急物资的调集,保证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能够在第一时间里调集应急物资,及时抢险。

  10、机械部长:负责现场的机械设备的调集,保证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能够在第一时间里调集应急机械设备,及时抢险。日常对机械设备进行功能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11、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项目书记做好后勤管理及协调工作、项目部驻地的防洪防汛工作;负责对项目部驻地的办公区、生活区的防汛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主要负责项目部驻地防洪防汛工作。

  12、工区长:负责对辖区内的防洪防汛工作,督促所属管理人员对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13、现场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防治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对施工现场水文动态进行观测,开展科学观察研究,严格做好预测、预防、预报工作。主要负责所辖施工现场的防洪防汛工作。

  15、各施工分部负责人:负责本分部工作范围内的各项防洪防汛工作。

  五、安全保证要求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排水设施、施工垃圾的清运、临建设施、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雨期的准备工作

  1、雨期到来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气象资料,时刻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轻降雨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2、经常观察红旗渠渠河水升降情况,做好便桥、便道应急预案的实施。

  3、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整修和疏通。

  4、对工地临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5、露天堆放的钢筋、钢板、水泥等材料,应向四面自然排水,不得浸在水中。

  6、材料、设备等部门作好雨季施工准备设施,备足雨布、麻袋、胶鞋、水泵等物资。

  7、遇六级以上风和雷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严禁在高压线下从事施工活动。

  8、雨天、风天避免室外高空作业,不可避免时,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如安全带、穿防滑鞋等。

  (二)机械防雨和防雷措施

  1、所有机械棚应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设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漏电保护器应安全可靠。

  2、雨天前后进行现场用电线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现场的龙门吊必须安装防雷接地装置,避雷针设在龙门吊的最高点,接地线用8圆钢引下,接地使用L505MM角钢。

  4、各种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在雨季前全面检查,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均应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室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电源部位均要搭设防雨设施,防止发生漏电导致触电事故。

  (三)临建设施

  1、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

  2、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由各驻地负责人负责安排)进行不间断巡查;

  3、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四)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2、监控人(驻各工区电工)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汛前应认真检查本标段各施工变压器及驻地变压器的避雷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采用手摇式电阻测试仪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杜绝雷击事故的发生。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

  4、临时用电线路推行“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

  5、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持上岗证的电工完成。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有单位名称字样和“有电危险!”的警示语。

  7、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有门、有锁和防雨措施。

  9、潮湿作业区域照明用电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0、开关箱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

  11、凡使用的电线电缆不得有脱皮、露芯等易引起漏电的现象。

  12、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行车道时穿管敖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电。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箱拖柄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1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15、照明行灯有保护罩;行灯手柄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变压器采用双绕组型。

  1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距离不够时,采取隔热措施。

  (五)排水设施

  1、首先检查沿线原有排水设施是否因为我部施工遭到破坏;

  2、新建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3、工地现场和周围是否有阻水障碍,以及洪水是否危及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

  4、重点监控沈家寨桥施工点,施工班组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要及时观察水文状况,一旦遇到暴雨鱼井河水暴涨应立即停止施工,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六)围挡墙

  1、各工区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对辖区内的弃土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排除安全隐患;

  2、弃土场边坡坡率设置不陡于1:2(坡度约为30度),沿弃土场周围设置干砌片石排水沟,沿垂直与平行沟口方向,每隔50m左右设置一道明挖排水沟,采用植草防护,根据地形情况可在坡脚设置急流槽,急流槽形式和标段路基排水工程形式相同。

  3、为保证边坡的稳定,以防土体滑坡和水土流失,需在坡脚位置设置片石砌筑的挡土墙,墙高3m。

  (七)基坑工程

  1、基坑设施包括:桩基施工、承台施工等。

  2、监控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现场安全员)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情况;

  3、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

  (八)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便道的路基应碾压坚实、硬化处理,开挖或清理、疏通排水沟,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2、尽量防止四邻地区的水流入,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

  3、在山体边坡陡峻路段,雨或暴雨天气应加强巡视检查,对过往行人、施工人员采取引道措施或拦截禁止通行,并设置明显安全标识,如“边坡危险、禁止通行”等措施;

  4、加强施工便道沿线的安全巡查工作,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开挖或清理、疏通高边坡截、排水沟,并保持过水畅通。

  各总、各部门、各施工分部要明确责任,在汛期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各项制度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保障我项目汛期安全生产。凡因领导不力或者措施制定、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风、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风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厂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

  第四条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全厂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防汛机构:

  (一)厂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二)厂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防汛办公室设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闸工区主任担任。成员由水工船闸专责工程师、水工观测、泄洪系统等岗位负责人组成。

  (四)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四个预备队。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发电运行工区全体成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五强电力和新光电力负责人、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电力检修全体成员、电气维护、机械维护人员;水工抢险队正副队长由水工船闸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水工、船闸工区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厂综合部、凌津滩车队负责人、后勤专责担任,成员为综合部管理人员、生活服务、医疗、运输、等岗位成员组成。

  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一)厂防汛领导小组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厂的防汛工作。

  (二)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险情危及大坝安全,而又来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防汛领导小组应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决策,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大坝安全。同时及时通知下游地方政府。

  (三)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

  (四)下达防汛抢险命令,指挥防汛抢险,发布非常情况下的洪水警报。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对全厂的防汛实施归口管理。

  (二)根据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制定年度工程渡汛措施及计划,由厂长批准后,报主管单位审查。

  (三)发布洪水预报,及时向上级防汛和主管局报告防汛情况。

  (四)组织全厂范围内的防汛检查。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防洪渡汛抢险等各有关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二)参与组织和协调防汛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发电运行工区职责:

  (一)负责防汛电源和备用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厂房、厂区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在下游水位较高时确保厂房通往下游的管道、闸阀、孔洞关闭、封堵严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厂房。

  第十二条五强电力、新光电力、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职责:负责防汛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抢险工作。

  第十三条水工船闸工区(含五强电力观测、水情遥测的人员):

  (一)维护完善水工观测设施,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逐级上报。

  (二)定期经常进行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确保水工建筑物处于良好状况。

  (三)与水库调度室进行联系,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四)负责向电厂主管单位和有关防汛部门报汛。

  (五)负责泄洪闸门的调度,运行、维护工作。

  (六)负责大坝、船闸、边坡及上下游护坡等设施的上述所列之外的有关防汛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建立防汛专用物资仓库;

  (二)负责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的防汛物资的.供应和管理(水工船闸工区协助防汛物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运输部门职责: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

  第十六条保卫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负责加强汛期厂房、厂区的消防、保卫工作。

  (二)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厂属其它各部门(单位),按各自岗位作好相应的防汛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职责按各部门、生产区域(设备)职责划分执行。

  第十九条防汛抢险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发电抢险队负责厂房设备的抢险工作。检修抢险队负责厂房、大坝、排水系统抢修及临时电源临时排水设备的安装工作。水工船闸抢险队负责坝顶及船闸的抢险工作。后勤供给队负责确保抢险的生活、医疗、运输、物资的需要。

  第三章防汛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由防汛办安排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并及时填报“凌津滩水电站防汛检查汇报表”。

  (一)汛前检查的主要项目:

  1、大坝、船闸、厂房、泄洪设施等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状况。

  2、泄洪闸门系统启闭实验。

  3、防汛电源是否可靠。

  4、回车场集水井、厂房检修集水井和渗漏集水井的排水状况,设备健康状况,厂区排水沟是否畅通,流向是否正常。

  5、大坝集水井排水设备运行状况。

  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观测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状况。

  7、防汛物资储备供应状况。

  (二)汛后检查主要对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水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以便查出问题安排在次年汛前的枯水期检修消缺。

  (三)每年汛前或汛后要对水库上下游进行调查,认真记载库区塌岸、滑坡、下游河道设障阻水情况和其它有损于水库安全的事件并及时将调查情况报主管局和有关部门。

  (四)汛期编写大事记,汛后及时编写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告。

  (五)防汛值班:主汛期进入防汛警备状态,厂防汛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一条泄洪有关规定

  (一)电厂参与泄洪的设施为9个浅孔+5个深孔+9台机,泄洪闸门设备要维护保持完好,做到汛期启闭灵活可靠。

  (二)闸门的调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调度,闸门的运行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凌津滩水库出现以下水情之一,电厂进入警备状态。

  (一)出库流量超过10000m3/s。

  (二)入库洪水流量达10000m3/s(相当五年一遇洪水)。

  第二十三条当凌津滩水库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流量q入= 32000m3/s;),电厂进入防洪抢险非常状态。

  第二十四条要正确处理大坝安全、防洪、发电、航运的关系。当防洪、发电、航运与大坝安全相矛盾时,一切服从大坝安全;当发电、航运与防洪发生矛盾时一切服从防洪;充分发挥水电厂的工程效益,避免盲目超蓄洪水或片面追求安全降低运行标准的倾向。

  第二十五条水库的防洪调度和防汛设备(区域)职责划分及本条例未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防汛工作考核标准

  第二十六条为加强防汛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每年汛期(4月1日—9月30日),厂部严格对防汛设施进行考核,考核规定如下: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事故:

  1、闸门不能正常启闭,造成总泄量达不到调令泄量。

  2、三孔及以上泄洪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3、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

  4、防汛备用电源(柴油机)不能投运,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5、同一泵站2台及以上排水泵不能运行,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6、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物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坏。

  7、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通航,停航时间超过2天。

  8、测报系统全部中断,无法接收水情数据或中继站中断修复时间超过3天。

  9、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全部瘫痪,或单个系统停止运行修复时间超过5天。

  10、水库调度设备系统全部瘫痪或单套设备故障,无法作水情预报处理时间超过3小时。

  11、调度通讯系统(调度通讯交换机、载波因我厂原因)中断30分钟。

  12、拦污排拉断。

  13、浮式导航堤锚索拉断或库水位上涨变幅超过3米未进行锚索调整、检查。

  14、航标冲走。

  15、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6、坝顶消防水系统被迫停止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7、起重设备人为损坏,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

  18、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70%。

  19、由于水调未及时通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够成事故者定为一类障碍:

  1、闸门不能启闭。

  2、建筑物、雨棚、屋顶严重漏水,影响安全运行,处理时间超过5天。

  3、防汛电源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

  4、测报系统中继站中断2天或库水位失去监视超过15分钟。

  5、大坝监测自动化单个系统停运达3天。

  6、水库调度设备单套设备停运超过2小时。

  7、行政通讯系统(交换机、微波)对外通讯中断1小时。

  8、拦污排局部拉开、损坏或无人检查、维护超过2天。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构成一类障碍者,定为二类障碍:

  1、防汛电源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2、排水设备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3、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运行。

  4、测报系统3个及以上测站停运或库水位失去监视。

  5、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单个系统停运或测点停运个数达10%。

  6、水库调度设备被迫停运。

  7、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

  8、闸门处于开启状态,无人值班或失去与水调值班员的联系。

  9、水调未按规定汇报或发布通报。

  10、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80%。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七条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防汛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对照防汛工作考核标准按电厂《业绩目标管理制度》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六章反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部门以及五强电力、新光电力。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指挥部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项目部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项目部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项目部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三条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指挥部、各项目部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六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八条

  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二十条

  汛期结束后,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指挥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开民一分部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长:项目经理施正宝

  副组长:

  组员:

  第八条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镇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铁丝、救生衣、麻料、袋类等耗材;也包括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负责。

  第四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五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的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村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第六条防汛物资代储村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镇防洪抗旱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村要及时清点,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室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七条镇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村和个人不得动用。

  三、储备管理

  第八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村抗洪抢险的重要物资。各村主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铅丝、编织袋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批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一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二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项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应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6、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做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各单位、项目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8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作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台防汛安全管理。

  3、防台防汛重点部位:

  1、泵房、配电房及集装箱堆场内电控柜等设备设施。

  2、码头的机械设备。

  4、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码头应急小组负责。

  2、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5、汛期检查:

  1、汛期前,应急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1)集装箱防风带是否绑扎好;

  (2)堆场下水道是否有堵塞;

  (3)码头配电箱是否已断电,且锁好箱;

  (4)正面吊、堆高机、叉车等机械是否摆放安全;

  (5)正面吊、堆高机等大型机械是否已做好防护;

  (6)门机是否已做防风措施;

  (7)船舶是否已离港避风;

  (8)办公楼、查验平台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

  2、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应急小组及时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6、汛期物资准备:

  (1)准备足够的沙石并装好备用;

  (2)准备铁铲、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

  (3)准备绳索、家具,以备加固捆—绑用;

  (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

  (5)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7、恶劣气候下的操作:

  1、雷雨时停止装卸船作业。

  2、强风时:

  (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2)必要时,人员应根据公司命令撤离码头现场。

  3、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疏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房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地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英那河水库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物资在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水库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为满足度汛抢险需要,英那河水库防汛物资按防汛方案规定足额储备。汛期水库防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负责。非汛期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水库防汛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水库防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额根据防汛汛方案的实际需要确定。防汛储备物资目前储备的主要品种和数量是:防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物资购置计划,上报经批准后购置。四、防汛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英那河水库分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五、防汛储备物资调用,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物资管理员负责核发,并确保品种、数量无误。若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报批,然后完善手续。

  六、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防汛物资的回收工作。防汛抢险结束后,应组织回收使用单位(或部门)未用完的物资,并做好记录上报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对于非汛期借用的物资,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按期回收入库,并确保物资完好。回收物资的维修保养,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和办公室负责。

  七、防汛抢险使用的.物资,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负责核销。

  八、防汛储备物资每年年终复核一次。根据实际需要,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提出下年度储备物资添置计划,汛前报工程部批准后实施。

  十、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每年年终要公示水库防汛储备物资的库存情况、调用情况。

  防汛物资管理人员应该做到: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定期防汛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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