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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8 09:54:41 诗琳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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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收费站票管室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同时配有电棍,票管室必须随时锁门,严禁任何人员非工作期间进入。

  二、票管员妥善保管防盗门、保险柜钥匙,不得遗失。

  三、出入口收费员下班时,由班长带回票管室,票管员必须将票管室门上锁进行结账,结帐完毕,全班人员方可离开票管室。

  四、通行费及站内其他现金及时存放在保险柜内,按财务要求存入银行。

  五、对通行卡、票据的保管必须符合省局、分局各项规定。票管员每月进行一次通行卡、票据库存清点。发现丢失或因保管不善票据被毁坏,应及时报告站长、收费科,直至收费处,不得隐瞒真相;

  六、票管室切实做好“三专”“六放”工作,“三专”即专人、专房、专柜,“六防”即防盗、防霉、防火、防鼠、防蛀、防丢失工作。

  七、票管室摄像必须处于实时完好状态,如果出现故障,监控员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责任人及部门尽快修复。

  八、票管员离开票管室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气设备是否切断电源,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九、票管室必须配备灭火器,票管员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十、票管员必须掌握当地公安部门、高速交警报警联系电话。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2

  一、收费站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办公室、各宿舍无人时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在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定期检查电源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6、对新装、改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要严格验收。

  7、发生线路故障,应及时报维修人员维修,不得随意拆卸、修理。

  二、收费站用电设施管理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3

  1 目的

  通过对收费站安全和环境实施管理,确保收费站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安全、快捷通过收费站,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站容站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收费站安全工作和环境管理。

  3 职责

  3.1 收费站:负责对现场安全和环境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定期对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实施检查评审。

  3.2 各班组:贯彻落实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3.3 监控室:负责收费现场的监督和录像工作。

  3.4 安全员:负责收费现场安全工作。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实行收费站长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收费站现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具体工作由各收费班组负责实施,班长为现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 收费站每月组织召开站务会时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

  4.3 收费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才能上岗工作,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三会”即会报警(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4 收费站安全管理

  4.4.1 收费岛(亭)安全标志明显。

  4.4.2 收费站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4.4.3 收费现场应配备安全防范器械,岗亭内手动(脚踏)报警器应保持性能良好。

  4.4.4 安全员要制止闲杂人员靠近、进入收费岛。

  4.4.5 收费亭、监控室门必须锁上

  4.4.6 收费人员过往车道时需注意车辆的来往,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4.7 雨雾天气条件下,当班工作人员需打开雾灯,并在收费岛明显位置摆放提示车辆减速行驶标志牌

  4.4.8 收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班长和监控人员。

  4.4.9 在交接班及往返缴款室的过程中,现场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抢劫作案。

  4.4.10 在缴款的过程中安全员要监控整个缴款现场,制止闲杂人员进入缴款室。

  4.4.11 监控室应安装防盗设施,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4.4.12 收费站的各种电源线路和插座保持完好,不得将任何火源、高温或者易燃易爆物体带入收费站工作现场。

  4.4.13 收费站应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措施。

  4.5 安全应急措施

  4.5.1 收费站发生抢劫应急措施

  4.5.1.1 收费亭遭遇抢劫

  a) 收费员立即脚踩报警器向监控室报警,简明扼要向监控员报告事件性质、发案位置及原因,并实施自卫,尽量确保票、款安全,无法自卫时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现场作案时间(如将现金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

  b)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并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同时坚守岗位,及时判明情况,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c) 收费岛其他未受作案分子控制的人员发现案情时,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要任务,其他收费员则要采取适当措施求援, 同时判明作案人数及凶器,持械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型、号牌及其凶器。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讯后,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2 途中遭遇抢劫。

  a) 收费班组人员向收费岛、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发出求援呼叫;收费员携款退往收费岛或没有作案分子控制的方向,同班安全员、班长进行掩护。

  b) 收费岛人员发现案情后,立即向监控员报告并向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大声呼叫求援。收费岛人员(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闻警后及时判明作案人员及凶器,持械支援遭劫班组、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车型、号牌、及其凶器特征。

  c)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3 收费员缴款时遭遇抢劫。

  a) 收费员向缴款室外发出求援信号,向监控员及办公区、生活区人员报警。

  b) 安全员见机行事设法(如把住缴款室、收款室出入口等)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缴款现场的时间。

  c) 收费员寻找自卫机会实施自卫措施,保护自身及款票安全,无法自卫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现场的时间(如将款、票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牢记作案分子特征及其作案工具。

  d)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及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e) 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2 收费现场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4.5.2.1 火灾现场人员或火情发现者立即将火警情况向监控室报告,尽可能把现金、票据、以及其它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用灭火器扑火。

  4.5.2.2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办公区、生活区人员,若火势较大,现场人员难以控制的,拨打“119”报警。

  4.5.2.3 值班领导、办公区或生活区人员闻讯后,立即拿灭火器材赶到现场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运物资,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5.2.4 监控员除了监控室发生火灾之外,要坚守岗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切断收费站的.电源并监视火灾的周围环境情况并做好录像工作。

  4.5.2.5 若在收费车道有车辆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尽可能将车引出车道进行灭火。

  5 收费站环境管理

  5.1 收费站应按“三优五化”的要求,做到“畅、洁、绿、美”。

  5.2 收费站布政设施齐全,做到“八公开”,即公开收费审批机关、公开收费主管部门、公开收费单位、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期限、公开收费用途,公开收费员编号和公开监督电话。

  5.3 收费站(棚)完好,收费岛反光膜(漆)完好;收费亭(门窗)完好。若有设施损坏的,要及时报修。

  5.4 收费站工作现场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物品。要及时清扫垃圾。

  5.5 监控室需保持清洁,当班监控员每天下班之前对监控室的设备进行除尘维护。

  5.6 当班人员须将办公用品用具、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6 监督检查

  值班站长每天对收费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检查一次,发现当班人员未按安全和卫生制度要求做到的应当场指出,令其改正;在《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7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gxgs-gl-cxhb13)

  8 质量记录

  《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gl-zf-b13)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4

  泽鸡收费站为了确保员工饮食安全健康,进一步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管理,改善职工生活,使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收费工作中。

  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二、严把“三关”,即食品进货验收关、保存关、制作关,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和卫生消毒制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堂、操作间、库房等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和清洗,及时清理残汤剩饭和垃圾,并做好防蝇、防鼠等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

  四、“员工满意第一”。每月组织伙食委员会成员开会,一起动脑筋,制作菜单,争取做到荤素合理、营养搭配,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将食堂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反馈给食堂。

  五、要求厨师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带工作帽。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遵守秩序,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维护站容站貌,讲究公德,创建文明卫生单位。

  二、严禁在宿舍区乱丢烟蒂纸屑、果皮等垃圾、杂物,男女寝室每天都要落实责任人,搞好寝室卫生及宿舍公共卫生,做好记录,随时检查。

  三、寝室内时刻保持整洁,一尘不染。统一配置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任何私物必须入柜入屉。家具按原有位置摆放,不得私自移动。

  四、严禁在墙上、桌上、椅子上乱写乱画,如被发现将予以重罚。

  五、床上只允许摆放军被及工作帽,军被必须叠放整齐,有棱有角。

  六、养成起床叠被的习惯,以备随时抽查。

  七、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提高“四防”安全意识,并不得在宿舍内私搭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烤炉。

  八、严禁赌博,娱乐活动一律在娱乐室进行,不得在寝室内进行。

  九、当班人员不得进入寝室。

  十、22:00后,男女不能串寝。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让客人留站住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6

  一、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严肃组织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上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本所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作息时间规定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争做文明职工。

  三、职工因患病或意外事故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病假。请病假者必须持有职工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病休诊断书,在外就医者也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病休诊断书,否则不按病假对待。病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办理请事假手续,请假者须填写请假申请书,详细说明请假理由,逐级上报审批。事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五、考勤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志主管,办公室负责考勤,监控要有一人兼管考勤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月终向本单位群众公布出勤情况,汇总后,于每月的五日前报办公室备案。

  六、职工请假一天以上,必须事先向部门主任请假,由主管领导批准。股室主任不能到岗工作在3天以上,向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并分别报办公室备案;

  七、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在十五天事假之内,不扣工资,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并扣发每天津贴。十五天后(第十六算起)

  1、职工确需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去医院看病或因病重、病危住院,医院提出确需教职工本人去陪住的;

  2、女工作人员亲自对一周岁以内婴儿哺乳(每天哺乳时间为:婴儿在六个月以内的不超过二小时,七个月至一周岁以内的不超过一小时);

  3、女工作人员怀孕期需进行产前检查的;

  4、凭学校通知书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召开家长会;

  5、因搬入新居或因房屋大修、拆迁,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必须由工作人员在家料理请假一天以内的;

  八、关于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办理。病假扣工资十元。

  1、每月病假在5个工作日之内(含5个),按每个工作日考勤津贴标准病假天数扣发考勤津贴;

  2、病假在6—10个工作日之内(含10个),扣发当月全部考勤津贴;病休期间超过规定需要发给病休工资的,应填写病假工资表,并附上医院诊断书。病愈要恢复工作者,需持医生证明,确实可以工作的,方可复工。复工两个月期间,暂仍发病休工资,能继续工作的,从复工之月起补发到原工资数额。职工因公负伤疗养期间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后必要的休息时间工资照发。对于因打架、斗殴受伤者,在休息期间,应扣发工资,被打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由肇事者负担。

  九、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休假等,按有关规定给假,其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病假、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丧假、事假则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3、工伤假:

  (1)工伤假确认: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负伤,由医院诊断证明、劳监会鉴定和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休假。

  (2)工伤假假期几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婚假:员工结婚,给假3天,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休婚假10天;婚假期间,按出勤计发工资。

  5、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规定满23岁零9个月生育第一胎的,休产假150天;女方不足23岁零9个月生育的,休产假90天。工资按照大连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6、节育假:上环女职工凭医疗诊断书休假不超过3天,已上环或做皮埋手术的女职工怀孕后,做人工流产的休产假15天,按病假计发工资。

  7、丧假: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假5天(遇公休含在内);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给假3天。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关于旷工和旷工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出勤、不参加集体活动、政治学习者视为旷工。

  2、旷工期间不发工资。职工旷工累计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所里予以除名。

  十一、迟到、早退:每天早晨8:10,下午14:40自打考勤(配电房电工、监控室监控员除外),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在8:30和13:00打考勤的,按迟到、早退。迟到20分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20分钟以上按事假壹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按3次旷工一天处理。

  十二、事假:事假每天扣工资十元,另扣每天津贴。

  以上请事假、超假、旷工等扣发的工资是按本人月工资除以二十一天得出日工资数计算。

  十三、凡节假日由部门安排值班,在所值班人员和因工作需要上班的人员均视为加班,双休日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法定假日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十四、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双休日加班人员,一般由部门的酌情安排轮休,其中双休日加班按1:1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天调休,确实无法安排调休假,经审核后,可发给加班工资。

  十五、本规定经第3次所长办公会批准执行,过去的考勤办法同时作废。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7

  一、收费站会计工作的人员配备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收费站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收费站会计工作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收费站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出纳、稽核、票证等。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票证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收费站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应有财审科人员监交。

  4、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费站票证管理工作

  ㈠票证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基本职责是:

  1、高管中心是票证管理的总的核算单位,负责票证领发,并对各收费站票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均是票证管理的基本核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票证领发、保管、使用和审核销号。

  ㈡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建立健全票证收、发、领、用、核的制度和手续。加强票证管理,领入票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发放领用双方要当面点清。票管员要掌握票证用量和库存数量,加强核对工作。

  ㈢票证必须妥善保管,顺号存放。管理有条不紊,保证票证完整,不受损失,并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㈣对作废收据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销毁。

  ㈤票管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准离职。

  四、账户管理

  收费站收入专户的开设、变更和销户工作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五、收入解缴

  每月5日、15日、25日应将规费收入专户中的存款全额解缴。

  六、收费站会计核算工作

  收费站会计核算应执行《江苏省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应使用财务统一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七、收费站财务的监督管理

  高管中心财审科负责对收费站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各收费站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强化水电节约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依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通过学校供水、供电设施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三条、总务处为学校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落实学校水电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水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水电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水电指标的核定,水电费的收缴与支付,校园水电节约宣传、教育和奖惩,联系协调市供电供水部门等工作。

  第三章用水用电管理

  第四条、学校对总务处实行水电任务经费目标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及各水电用户应切实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自觉履行节约用水用电职责,共同维护校园水电使用秩序。

  第五条、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全部实行“核定指标,超支自负,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按照《山东CJ大学学生公寓用电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围绕水电任务经费目标管理,学校逐步完善校内各单位水电计量装置,逐步实现能耗监测数据化,促进水电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与推广,进一步推进水电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条件成熟后,教学、行政等用水用电全部实行“核定指标,超支自负,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全校水电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凡涉及学校水电系统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须到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应由总务处参与共同进行验收。有关资料及图纸须同时报总务处备案。

  第八条、水电用户新开户、变更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用、移表或迁址,均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新增的用水、用电设施,其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安装要求和节能要求。职工住宅出售后,新房主是非校内职工的,需向总务处申请安装磁卡表。

  第九条、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出校园各高、低压配电房、水场,不得直接指挥值班人员或者擅自进行停、送水电操作。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供水供电公共部分线路、接入点的开关及计量表计,也不得擅自转供水电。

  第十一条、校内凡新增空调器及功率大于5KW的电器、用水量在5T/h以上的设备,应事先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需对供水、供电可能性先行论证,经批准后方可增用。

  第十二条、未经总务处同意,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或私自拆封、故意损坏水、电表的,均视为盗窃水电行为。其中盗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盗窃用水时间计算,盗窃电量按所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盗窃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按最大可能窃用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盗窃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缴水电费外,还需承担3倍应交水电费的罚款。对拒绝补交水电费和罚款的,总务处将依照相应管理规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凡违章用水用电造成供水供电设施、线路损坏以及挖断电缆或供水管网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可追究肇事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水电计量及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济南市有关规定实行分类水价、电价,学校对教学、行政、生活、施工、经营等不同类型的用户实行不同的水价、电价。对超指标用水、用电的单位实行超指标加价收费。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水电费由总务处抄表,学校财务处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人事关系不在校内的由总务处负责催缴。

  第十七条、经营性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实行独立核算的校内各单位,由总务处负责抄表,使用单位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费。维修工程难以按表计量的按济南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扣缴水电费。

  第十八条、凡收取上机费的微机室、实验室、电子阅览室、信息查询室等用电实行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收费。

  第十九条、年度教学计划外使用教室的办班、培训、讲座、社会考试等一律收取水电费,不具备装表计量条件的,收费标准可按照规模、天数、以及使用教学仪器的多少进行测算交费。

  第二十条、用户发现水电表异常应及时报修,否则按当月总表与分表的差值计算该用户的水电量(无水电总表时,水电量可按该用户同期最高用量计算)。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按有关规定交付水电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总务处发放的催缴费通知单之日起7日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五计收,对拒不交纳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第二十二条、回收的水电费由总务处统一交学校财务处。

  第五章节水节电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办公室、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处要尽量使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灯。做到无人不开、不用不开,白天原则上一律不开灯照明(阴雨天和房屋光线不足时除外)。同时,在自然光线充足的情况下,教师和学生应自觉做到不开灯和随手关灯。

  第二十四条、养成“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好习惯,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下班时必须关灯。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微机、打印机、复印机、开水器、空调、电风扇等电器,尽可能拔掉电源插头,减少待机耗电;不允许使用“长流水”冲洗衣物、冷却食物或冲洗地面、车辆等。

  第二十五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有取暖设施的场所,冬季取暖期间不得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第二十六条、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次数,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第二十七条、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照明使用节能灯具;走廊、洗漱间、厕所的照明灯一律不准使用超过25W的灯泡,禁止“长明灯”。

  第二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灯具、开关、插座等器具均由专管部门维修,不准随意调换、改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水电管理办法,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节水节电工作。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9

  为做好各收费站收费现场车流通行的安全保畅工作,确保收费现场秩序的有序开展,结合收费站车流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收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票证员

  成员:收费班长、收费员

  二、各成员职责分工

  (一)组长:收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收费通道开放管理规范的制定。

  (二)副组长:分管、落实开展收费通道开放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内容,负责收费现场日常开放通道的监督管理,特殊情况及时到现场指挥、疏导。

  (三)成员:服从组长、副组长安排,协助增开车道、车辆疏导等工作,根据收费站日常车流特点及特殊时段,及时保障现场车辆快速通行。

  三、通道开放规范

  (一)收费站日常车流开放规范:

  日常车流高峰指,在现场开放通道不低于2条的基础上,每条通道车辆排队等候达5辆时,2分钟内立即增开通道疏通车辆。如通道内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驶离的,要求立即增开通道疏导车辆。

  (二)收费站周末车流开放规范:

  周末车流高峰指,每周五16:00—24:00至周日08:00—16:00时段,现场开放通道不低于3条,在此基础上,每条通道车辆排队等候达5辆时,2分钟内立即增开通道疏通车辆。如通道内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驶离的',要求立即增开通道疏导车辆。

  (三)收费站节假日车流开放规范:

  1、国家重大节假日(春节、清明节、五一、国庆节)期间,现场依据河池公司下发《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重大节假日收费站保畅工作方案》内容执行,开启2条小型客车专用通道,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引导;另外开启3条及以上通道,供大客车和货车通行,在此基础上,每条通道车辆排队等候达5辆时,2分钟内立即增开通道疏通车辆。如通道内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驶离的,要求立即增开通道疏导车辆。

  2、国家法定假日(元旦、壮族“三月三”、中秋节等),站长依据往年法定假日通行车流数据分析,提前安排人员排班,开放通道不低于5条,在此基础上,每条通道车辆排队等候达5辆时,2分钟内立即增开通道疏通车辆。如通道内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驶离的,要求立即增开通道疏导车辆。

  针对现场发生的车流高峰时段,收费站应采取以下措施保障:

  1、车流高峰时段要求值班站长及时到现场指挥、协调疏导工作。

  2、保障现场设备正常工作,各班组预备充足的票、款、卡上班需求,全心全意接待服务车辆。

  3、特殊情况发生时,由值班站长负责处理解决,保障现场良好通行秩序。

  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 10

  收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但关系着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收费站顺利、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由于收费人员天天和过往车辆打交道,置身于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工作时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而且收费员每天不仅要面对大量的车辆和人员,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加之内部管理事务较多,周边环境复杂,如何保证人员、票款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就需要我们在安全工作上加大力度。对此,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安全工作是常抓不懈的主题,需要长年累月、坚持不懈的抓,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能做好的事情。这就要求我们全员参与、认真对待。比如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留营大会等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演练等,以学习、培训、演练等形式来着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使每一位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二、人身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前提

  人员的安全是工作的重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简单实用的方法,开展多种形式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如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班前安全提示等等)。让员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真正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每个岗位。

  三、完善制度是安全工作的保障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工作常总结、常部署。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心。五是要对费收人员上下岗、通过车道、交接班、打扫卫生时的行为作出严格规定,如必须穿反光标志服,严禁在影响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拦截逃费车辆,严禁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时站立于车前头,严禁盲目横穿车道,确需通过车道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员工自身安全。

  四、评估周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无端挑起是非、寻衅滋事行为。二是对周边环境、人员构成进行排查与摸底,争取多了解一些情况,做到知己知彼。三是强化收费员当班期间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地化解各种矛盾,保证人身安全。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咨询和便民服务措施,主动为过往司乘排忧解难,营造和谐、融洽的收费环境。

  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建立融洽、和谐的收费环境。

  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生产管理,是鞭策我们正确前进的鞭子,也只有时刻牢记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才能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才能在河北高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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