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5-13 17:28:59 松涛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华】装饰合同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装饰合同10篇

  装饰合同 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四、施工图纸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五、甲方工作

  1、指派

  2、为乙方提供规定和必要的施工条件。

  3、监督按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协调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和装饰办、城管等各部门的关系及支付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款。

  六、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交甲方审查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时,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把补充图纸交付甲方使用。

  2、严格按施工图及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级如期完工及交付使用。

  3、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教育要求施工人员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负责。

  4、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和现场监督,并及时按其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改正。

  5、制定、执行完善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已完工工程交工前的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确保修复和赔偿。

  7、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服从甲方的协调,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协调、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组织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七、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八、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因停电停水每达8小时,按一天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完成的工作,工期顺延;

  6、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7、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有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工程质量

  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都必须按施工图和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隐藏工程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前,计(大写);

  3、当木工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 (大写)。

  4当油漆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5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 (大写)

  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元

  大写:

  第二次:%

  元

  大写:

  第三次:%

  元

  大写:

  第四次:%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3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元

  年 月 日支付(合同总价35%)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xx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20xx年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20xx)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4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 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

  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第一次 开工后7日 10

  第二次 工程过半 40

  第三次 验收合格 45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合同 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东方家园

  1、工程名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装饰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通知10日内进场,60天内完工。

  6、承包方式:双包

  7、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平方米单价28元,约计壹拾万平方米,约计总价贰佰捌拾万元。工人与材料进场后应付工程款30%,刷好外墙涂料再付总价的60%,竣工后经甲方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全部结清工程款。

  8、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分色线平直,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担因自身施工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与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的`责任

  1、严格按施工进度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保证在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十日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全面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给付工程款,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约定组织验收,超过二十天则视为乙方施工质量已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五、其他合同

  价格28元/m2,包工包料,约计工程款为280万元估价,竣工按实有面积结算。实有面积为实际涂刷面积,即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门面58元/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应甲方要求位于_____________作软装设计布置工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权益和范围

  1、乙方负责项目以下部分的具体实施;

  A整体家具及软装饰(包括:家具、窗帘、装饰灯具、床上用品、台灯、饰品摆件等)的陈列设计工作。

  B:项目陈列的室内设计工作;并安排人员到现场精量尺寸。

  C:收取定金并负责采购及制作以及运送到位并摆放工作;

  D:精量尺寸后一周内出具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家具、窗帘、装饰灯具、床上用品、台灯、饰品摆件等)约甲方看图

  F:进行方案调整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E:根据方案做出预算。

  2、为充分配合甲方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乙方需按照甲方项目的工期要求保证完成;

  3、乙方有责任对协作实施项目进行专业指导,以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

  4、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乙方施工期间各项事宜。

  5、乙方有责任对甲、乙方双所签订的此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透露。

  6、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认质认价工作。

  二、甲方责任和权益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实施平面图提供功能及风格要求(美式现代,美式古典,美式田园)说明软装的投资预算交付定金。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按乙方所需要求配合乙方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有的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在保证项目实施效果的情况下,对乙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协调调整。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室内软装饰设计,收取设计费,面积(100平方以内)为3000,(100-300平方)为5000元、(300以上平方)为10000元。

  2、乙方采购的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家具及软装饰饰品(包括台灯、床上用品、及窗帘等)的费用必须全部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承担。所采购物品,乙方向甲方提前提交预算清单并协调甲方对乙方所购物品进行确认,甲方以乙方提供的预算清单总金额做为合同暂定总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先支付设计费5000元,待甲方确定总价后按合同暂交定价的50%货款,货到现场摆放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50%,但乙方再增减相关饰品量时需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函后,方可采买增加。

  3、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保留暂停施工的权利,并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难于调和的.障碍,甲、乙双方可提出终止本合同。

  四,说明

  1设计过程中,甲方不可带走乙方的任何资料(平面图,方案)。

  2.甲方对设计签字确认,所交的定金不予退还,所收取的定金抵冲工程款。外地的客户运费由客户承担。

  五、时间及安排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日进场并完成对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的设计布置。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上诉条款中所提到的不可抗拒因素指:火灾、地震、战争、政府执法部门禁止等因素。

  5.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所指项目为_____________。

  7.合同未涉及但需补充的实施项目,以补充合同为准,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事宜可在任何一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代表(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代表(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装饰合同 8

  委托人: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软装饰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约如下:

  第一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纺织物品部分

  2、活动家具部分

  3、装饰灯具部分

  4、饰品饰画、地毯、摆饰、寝具部分(不含活的植物)

  注:详见《软装饰工程报价清单》。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或建议参考图片(非实际图片),实际采购时由于受采购条件影响,部分饰品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也有可能调整。最后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

  第四条工程费用:

  本项目款项总计(大写):人民币(小写):_。

  系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包干价,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及摆放;产品的运送及税金等验收前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如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第六条工程进度

  1、本合同初步拟订工期为备货阶段日,长途运输现场安装摆放7日,即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57日内完成

  2、甲方应于本硬装工程完工前场日期、地点及项目对接人联系方式。

  3、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不负延迟责任,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要求相关补偿:

  依本约第三条之规定于工程中出现超过50%的变更设计,而导致增加工程完成时间;甲方未及时付款或未及时通知等原因致使工程延期或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工作的';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包括天灾、人祸或政府颁定之法令而不能施工的;甲方通知乙方到达现场的日期,但现场尚不具备乙方实施饰品安装及摆放饰品的条件,如现场施工未完工,未清洁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配饰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滞留超过本合同约定日期1日后,自第2日起甲方需补偿乙方服务费¥500.00/人·日,并承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费。如乙方货品运达项目所在地但无法进工程现场摆放,甲方需提供专门场地(可封闭或有专人看管)及运输安放其货品,并指派专人对所有物品作临时签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工程未能如期完成,乙方应按日以工程总价百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同意该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2、如非乙方原因,甲方未按时付款的,乙方可暂停工作直至甲方付款后再复工,完工的日期应顺延。

  3、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根据乙方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乙方需按实提供已经发生的费用发票。

  4、因家具及饰品乃为美观认知,为保证乙方对整体设计效果的把握,如涉及此项部分问题甲乙双方出现争议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5、样板房开放期间,乙方提供的软装饰物品如出现因质量问题的损坏,乙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但由于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无需负责。

  6、本工程执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安排施工方协助现场尺寸测量定位、安装灯饰、大型挂画等事宜。

  7、该项目如因甲方原因如停工、延期等,甲方需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如软装饰物品的仓管费等由甲方承担。如项目延期60天以上,甲方需与乙方结算已经发生的费用。但乙方必须继续进行设计服务的配合。

  第八条完工验收

  1、乙方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不进行验收的,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应于验收通过后即付清乙方尾款,不得借故拖延。

  2、因软装饰工程验收目前尚无相应国家标准出台,甲方如需通过第三方监理公司或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验收标准来验收乙方成果,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以此为由拖延验收工作。

  3、完工验收时,若合同款项未付清,本工程内外存放的相应金额的家具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依法收回。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4、本合约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装饰合同 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卫。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

  四、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五、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三、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定,甲方按照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年 月 日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年 月 日元

  第三次工程验收合格 年 月 日元

  二、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三、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四、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10

  发包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约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用度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回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分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视,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纵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定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治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用度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分歧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用度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定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定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题目的,返工用度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项施工项目。

  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同一发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定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1.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成都市装饰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用度(大写)________元(此用度不在工程价款内)。

  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天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分____份。

  1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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