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卫生制度>《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8 17:55:41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院、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大局观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办好伙食,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作贡献。

  2、自觉服从后勤管理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活动。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禁出售假劣、腐烂变质食品和有病、害的兽禽肉类。

  4、食品采购员不得采购病死的任何肉类、变质蔬菜和食品,所采购回来的.食品必须经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

  5、食堂人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岗前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洗净手,不准戴任何手饰上岗。

  6、食堂严禁加工油脂酸败、腐烂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7、食堂人员必须做到餐具的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餐桌、餐厅要随脏随抹随打扫,保持整个餐厅桌椅、地面明亮清洁。

  8、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应生熟分开,不得混用,冰柜应生熟分放。下生上熟。

  9、加工场所要随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地面要冲洗。

  10、各食堂临时保管室存放物资必须上架并且要有标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且要注意保质期,以防变质生虫,没用完的物资必须及时封口,防止老鼠和蟑螳。

  11、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否则不得使用。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2

  (一) 奖 励

  员工凡有下列表现,给予精神鼓励或经济奖励:

  1. 乐于助人,有拾金不昧行为的,按价值给予奖励。

  2. 在酒店防火、防盗、防事故、及保密等保护酒店财产安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进行奖励。

  3. 受到客人表扬,翻台或发现食品问题,有营销行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4. 酒店设年度先进工作者奖,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的,给予奖励。

  (二) 扣 罚

  员工凡有下列行为,由总经理授权大堂经理、主管、领班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扣罚:

  1. 顶撞上级或不服从上级指挥的,罚10――5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2元,5―10分钟罚5元,10―30分钟罚10元,30分钟以外每10分钟加扣5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论处。早退一次罚10元,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值班加倍处罚。病假、事假、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旷工不参加当月评选。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串岗、离岗5分钟内罚5元,每超10分钟加罚5元,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扣超时部分)

  4. 班前会迟到罚5元。未经同意不参加员工大会、各种活动、各种培训的每次罚10---50元。

  5. 晚各班人员值班到8:40以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方可享用点心,否则每次罚5---20元。

  6. 签到必须字迹工整,姓名不得出格,值班人员应在姓名、时间后打“√”否则每人罚2元,不得代签、漏签,应签落笔时的真实时间,否则每次罚5元。

  7. 仪表、仪容不整罚2---10元,未经同意不得染发、卷发,否则除染回外另罚50元。

  8. 不按相关规范、标准、程序进行优质服务或操作的发现一次罚10--50元。操作不规范,服务态度生硬,不尊重、顶撞客人等由主观原因造成客人各种投诉的,罚20―1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 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站立、行走,与他人闲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5元。

  10. 不按6T规范进行整理、做卫生、摆台,以及台口布、餐具、凳套、调料等不按规定备放的,违反规定使用推车,推车内未按规定摆放餐具,发现一次罚5---25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11. 说脏话、不文明用语每句罚10元。

  12. 规定的时间以外开手机,接打电话,会客发现一次罚10元。

  13. 私自使用KTV、电视、电脑等发现一次罚10元,不及时关掉罚5元。

  14. 进入工程部,罚10元。(公事除外)

  15. 上错菜,造成损失照进价赔偿,由相关人员平分,未造成损失的罚5元。

  16. 加、点菜出错,未造成损失的每次罚5元,造成损失的照进价赔偿。点、加菜格式、台号写错,字迹潦草、模糊不清,未及时送达厨房、值台等地点的每次罚5元。

  17. 员工不得进入规定以外的卫生间,否则罚5元。在店内吸烟罚50元。

  18. 宾客正在用餐而催其结束或作清场工作的,罚20---15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9. 餐用具不按指定位置摆放,不按规定扫地、拖地,拖把不洗、不拧干。客人走后不在规定时间内收台整理和进行垃圾处理。不应造成水油汤等滴漏的。每次罚5---50元。

  20. 散布谣言、冤枉他人、损人名誉、拉帮结派、不以礼相待,发生口角或没有团队精神,对他人提出合理的协作要求能进行帮助或协作而不作为的'。罚10---1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打架斗殴的解除劳动合同。

  21. 员工餐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餐具,未经传菜部专人通知不得提前进入用餐地点或开始用餐,浪费点心、员工餐的罚5---15元。

  22. 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的,每次罚10元。

  23.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法休息的,损害他人劳动成果的,每次罚5---10元。

  24. 节约用电、用水,浪费每次罚5元,牙签、打火机等不及时收理,每只2元。不爱惜、爱护公共财物,每次罚5---50元,损坏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5. 自助餐漏收餐费,相关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另罚5---20元。

  26. 主观原因造成菜单、帐单差错,或逃帐等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由相关责任人平分,未造成损失的罚5元。

  27. 涂改或伪造单凭证或收费不报、少报的,根据发生额的5---10倍金额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移送司法机关。

  28. 各部门或班组不及时准确编制各类报表的,罚10―50元,造成损失的酌情处理。

  29. 工作期间吃零食罚10元。发现偷吃喝客用、店内食品每次罚50元,私藏或带出除追回外每次罚50---15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移送司法机关。

  30. 私藏或带出客用、店用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拾遗不上交的,除追回物品外,另罚50--15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移送司法机关。

  31. 进入酒店必须先更-衣,除更-衣室和其它规定的地方外,店内不准存放除工作以外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罚2---5元。

  32. 所有员工必须从后门进出,否则每次罚10元。(经批准除外) 各种物品、包、袋等必须主动让老伯检查,否则每次罚1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3.主观遗失照价赔偿,偷窃者开除。私自推销、兑换的发现一次罚20---1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4. 员工辞职须在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结算工资,以代替岗位损失费。酒店工作服、宿舍钥匙、用品等,须交齐后方可结算工资,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已批准辞职后须在3日内结算工资,超出时间又未搬离宿舍的每日扣除50元的住宿费。

  35. 平时由经理、主管、领班根据需要,统一口头规定的可以另加执行。

  36. 以上除已注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例外,其它条例在30日内违反超过8次(含8次)的视为严重违纪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4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5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变质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6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1

  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不得从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7、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8、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验收按照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2、购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应明确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柜保管、专人领用。

  4、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严禁以掺杂掺假,伪装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专人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乱摆乱放。消毒时应使用正规的餐用具消毒产品,并按规定配兑消毒液,浸泡时间要准确,然后清洗保洁。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要定期对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进行及时更换。

  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得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一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随时保持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随时保持清洁。

  3、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5、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8、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六、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4、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6、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处理废弃油脂要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回收记录,包括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拖拉、不推诿,作好相关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2、对消费者投诉属实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积极稳妥、文明有序地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事项。对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不得发生野蛮粗暴行为;对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与消费者文明妥善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避免差错事故再次发生或矛盾激化。

  3、对消费者投诉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县消委会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41554xxx(食品药品监管局)

  4、对县消委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解决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7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8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9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

  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学校餐饮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4-14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06-09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02-14

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06-02

学校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篇04-14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范本04-29

食堂餐饮及卫生管理制度04-08

【推荐】餐饮卫生管理制度04-08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精】04-08

【精】餐饮卫生管理制度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