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

时间:2023-05-10 12:31:2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终止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终止合同汇编九篇

终止合同 篇1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终止的条件。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终止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模块局《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

  由于乙方光进铜退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 年 月 日。

  二、从 年 月 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终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已经早已到期,须签订终止合同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 月 日起,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档案交接手续后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保险补偿金 元(医疗、养老)。

  3、甲方代收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押金等,可以凭收款收据,到甲方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以到人社部门办理社会灵活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如果本单位下一步有新岗位需要招聘员工,同等条件下,凭此协议可优先录用;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本单位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xx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终止合同 篇4

  同志;

  性别 ;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于 年月招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现合同期满终止。

  失业保险从 年 月缴至 年月。

  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

  到20xx年6月期满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王远东(文利镇)

  李鸿辉(烟墩镇)

  陈天会(三隆镇)

  请相关镇人民政府与到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好终止合同证明

  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xx年6月19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509601

终止合同 篇5

  解除合同通知书

  坤宇建筑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工程委托建设合同》,贵公司因未能按期完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现依法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上述合同,并请贵公司将我公司预付款XX元(XXX)于收到本通知书后X日汇入我公司下述账户。

  单位名称:开户行:

  账号:

  特此通知。

  XXXXXXX

  20xx年 9 月 9 日

终止合同 篇6

  经由__先生/小姐/公司售出深圳市__区__路__阁,现因__原因。

  原与__先生/小姐/公司证件号码:于 年月 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协商该合同终止。

  补充:

  1:

  2:

  3:

  特此确认并无异议!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7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终止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单位与 同志,因下列情况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在原因编号上打“√”并在款项空格上填写)

  一、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1、 本人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 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 项、(2)第2款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 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 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就业登记证号 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审核人:

  工作简历:

  甲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带本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证明》。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带《就业登记证》(外来劳动力带本证明书)和身份证,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管理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逾期将作相应扣减 。3、失业人员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个月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在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终止合同 篇9

  甲方:xxx有限公司(原xxx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依(200 )xxx号仲裁书,已成为xxx路xxx号xxx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xxx于xxx年xxx月xxx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xxx年xxx月xxx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 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xxx处,且xxx尚有xxx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元押金。

  4、双方定于xxx年xxx月xxx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xxx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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