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16 19:49:2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转让合同8篇

转让合同 篇1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深圳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挂牌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B202-31 地块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 %的权益(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确认,交易标的物是指按照份额转让的 B202-31 地块(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的权益。乙方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出全资建设整个项目工程,保证甲方享有建成房地产20%的权益

  第二条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概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办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质:商品房(可进入市场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区新洲路与莲花路交汇处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挂牌转让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积:5298.3m2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57586m2,其中办公面积33936m2 、

  单身公寓11312m2 、地下室12338 m2 (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8、建筑容积率:≤8.6

  9、建筑覆盖率:≤40%

  10、房地产证号: 0099396

  1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94-204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土建许字【1996】2103号

  13、产权状态:已交清协议地价并办理房地产证(绿本),无抵押、查封,产权清楚

  14、租赁状况:无

  15、债务情况:无

  16、瑕疵披露:根据深规土函第HQ031877号该项目已列入问题搂盘范围,经报批可享受有关问题搂盘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现状为准。因该项目停工时间长,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有关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合格,有关的修补、加固费用由乙方负担。

  18、经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审核,本地块 80 %土地权益进入市场需补交地价款人民币 柒 仟 贰 佰 捌 拾 柒 万 贰 仟 捌佰 柒 拾 陆 元(小写72,872,876.00元),由乙方从竞得价款中先行扣缴支付国土管理部门。

  甲方对本条前述概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负责。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在《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证金);

  第二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一月内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14,407,000.00元;

  尾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3)竞得人首期款项必须打进乙方指定的帐户委托监管,其余款项直接向甲方支付,对此甲方并无异议。前述委托监管(简称托管),是乙方为保证甲方与竞得人的资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费服务。具体运作程序如下:竞得人将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即托管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并在转让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扣除甲方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应交的地价款和转让税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经本次转让,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 80 %权益,甲方保留 20 %的权益。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交易标的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并取得转让批复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九条 在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原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保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4)104号)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分别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担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让批复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及时交纳转让方税费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四)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交易标的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将交易标的物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甲、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亦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深圳市委宣传部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签章)

  法定代表人:罗志辉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八号设计大厦二楼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甲方愿意将___________美发店(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 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权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 支付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内乙方付给甲方_____%的转让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甲方并付清其经营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本协议无效,并视同甲方违约。

  三、 甲方不得再在距离本协议约定的美发店周围叁公里范围内重新开美发店,否则视同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五万元的违约金。

  四、 其它事项:协议签订后,如甲、乙双方有其它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办理。

  五、 合约签定当天甲方向乙方交付店铺。

  六、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就甲、乙双方将位于 的洗车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店面转让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位于 ,面积 平米的'洗车场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包括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及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全部设备、设施。

  第二条:甲方将有关本店铺经营的全部手续交给乙方,甲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完成更名过户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必须保证本店铺房屋租金年满后续交时租金壹拾贰万叁仟元的价格不变,如原房主涨价,涨余部分由甲方支付。

  第三条:甲方应将现有会员卡用户卡内未使用余额留返于乙方。

  第四条:转让费首付大写 小写 ,待更名交接全部完成后,付余额大写 小写 。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xx)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与现实利益趋使,许多划拨用地或明或暗的通过转让方式进入市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因此,以划拨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让。《条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但同样规定政府审批是转让的前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对价。严格地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转让的实质是国家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让给受让方。或经批准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土地收益须上缴国家。可见,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依据转让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充其量算作是对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补偿(含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说及相关程序规定显得不伦不类。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相转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市场的混乱,也是造成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一个巨大黑洞。随着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越来越小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议取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规定,规定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凡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变成有偿使用,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家直接收回或变更为租赁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意见,“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为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款应认定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确定为补偿合同可谓定性准确,把握到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所在,有利于有关转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

  三、《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对此,《解释》作了规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起诉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遵循的还是《条例》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而实际上,这时已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按法律规定具有划拨土地使用资格。由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有地上附着物或存在职工安置等问题,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也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条例》等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设有区的市,其权利部门仍是市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区级主管部门。

  2、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批准,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据什么来批准呢?根据20xx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协议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如此则转让合同无效。

  3、取得批准的时限。“起诉前”是该《解释》贯彻始终的一个“无效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的时间截止点,就是说,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起诉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追认批准,则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就有效。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在 市 县 小区 栋 单元 室的集资住房、铺面及车位一套的购房权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购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同时支付甲方为该房屋先行垫付的住宅、铺面及车位首付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甲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权转让费和首付款总计 万元(大写: )。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清购房权转让费及首付款之后,拥有以甲方名义集资住房以及房屋所附带的车库、铺面等附属设施的购买权利;

  2、在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前,甲方应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开发商交纳购房后期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在确认款项缴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3、甲方起得房产证当日,甲方应告知乙方,并及时与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与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约定,甲方单位给予甲方该套住房的房款补助及其它优惠均由乙方享有,但由市场价格的涨跌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集资房屋的权利,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房屋集资认购资格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的认购资格。

  五、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单位集资住房活动取消,乙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按本条解除协议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购房权转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义支出的购房后期款等其他相关费用,并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项的总计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甲方自己名义取得该集资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集资房资格转让给第三人的,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购房权转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义支出的购房后期款等其他相关所有费用,并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项的合计金额5%的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集资房资格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原因未及时足额向开发商以甲方名义交纳购房后期款款,造成甲方无法取得集资房的及过户登记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交纳的集资房资格转让款应予退还。

  六、双方均为自愿达成此转让协议,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并制定本合同,合同事项如下:

  一、甲方有壹辆厂牌型号为 型 车出售(转让),车号为 号车身颜色为 色,乙方愿意接收,拟定价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二、随车转让证件:(有证件的用”√”代替,无证件的'用“×”代替)

  1、行驶证( ) 2、登记证书( ) 3、养路费截止日期( )

  4、车购税证( ) 5、营运证( ) 6、保险证截止日期( )

  7、二维卡日期( ) 8、车辆年审至( ) 9、运管费截止日期( )

  三、车辆概况

  1、车辆原挂靠单位或个人是:。

  2、车辆使用性质是: 3、车辆登记年份4、该车发动机号码是 5、该车车架号码四、付款方式:

  本次交易付款方式分两种,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定后,在方式壹或者方式贰之间选择注明:方式壹:乙方当场付清车款,须立即签字本合同,签字即生效,不再另立字据或是现金收据。 方式贰:乙方先付定金计人民币 元,余款人民币 元,在限期日内付清,如乙方付定金后在限期内没有付清余额或不要该车,该定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经甲乙双方同意用方式 ,进行这次交易付款方式。

  五、车辆在交易期间,如甲方的机动车辆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产权纠纷,及车辆按揭贷款未付清造成档案不能转移,以及自行改装车辆、损坏车架号码或发动机号码造成该车不能过户,甲方应无条件退还全部车款,并赔偿乙方实际相关损失。如该车在生效时间前所有的违章记录(包括违章电子警察记录)全由甲方负责处理,费用归甲方承担。

  六、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交通风险由乙方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交易必须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提供该车变更过户时车管部门必用的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费用有方承担。乙方接车前的一切关于该车的债务及刑事、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确保该车辆证件合法有效。旧机动车转让、汽车质量双方当场认可为准,车款两清后互不退还。

  七、本次交易钱、车交付两清后,双方签字本合同立即生效,不得反悔,如甲乙双方任何方反悔,则按该车成交款的百分之二十做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乙方付清车款后,该车产权归乙方所有。

  八、补充条款或其它:

  九、本合同以上一至八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签字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8

  设备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二手设备1台给乙方,工作小时___,出厂编号为____,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20_0、00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买设备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相关有效证件。

  (3)运输方式:乙方自行承担吊车费、装车费、车辆运输费用。

  (4)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5)如合格证、购买设备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是属甲方于所有。

  (6)如该设备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的法律责任。

  (7)甲方若购买设备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8)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9)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将一次性付清设备款,该设备产权属乙方所有。

  (10)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1)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12)如该设备属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转让的合同07-29

转让合同10-28

经典转让合同10-24

合同转让合同04-22

宝马转让合同03-15

【精】转让的合同03-14

个人转让合同10-26

专利转让合同01-21

项目转让合同08-20

网点转让合同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