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

时间:2023-05-18 16:16:07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商务合同集锦四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商务合同集锦四篇

商务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名和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

  (1)按国家标准;

  (2)无国家标准而有颁布标准的,按颁布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颁布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要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只有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品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商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

  (国家和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应当明确确定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有国家定价但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提高和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商定价执行,如果按该条执行,其价格: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价差,有甲乙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产品的运输条款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期限:

  2、产品的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的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索赔条款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明确责任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货款来冲抵。

  第八条仲裁条款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发生争议,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规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送达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按设备的售后保修服务给予甲方保修,另外再加增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但前提是甲方要把首付货款提升到40%。

  本合同自二零一四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说明,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和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商务合同 篇2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室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条例,友好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数量费用条款及说明备注

  备注:

  以上服务内容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小写)¥

  二、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约定向乙方缴付相关费用,并且将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帐号。

  2、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50%的网站预付费用,作为制作定金,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正式发布时结清。

  3、付款方式请向易网公司的业务专员索取或登录我们的网站查查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按约定日期支付全部应付款项;

  2、甲方就如实填写并向乙方提供企业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乙方在收到甲方交纳全部(预付)费用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务应用服务和其它服务;

  3、乙方在完善上述服务内容时,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4、乙方须严格按双方的'协议和双方的协商来完成甲方的相关互联网服务要求。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作灵活的服务变动,以更适应甲方对网站制作等相关网络需求的变化。

  6、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免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其支付相关应付款项;

  2、甲方在乙方为其完成服务项目后,逾期未将未付款付给乙方,经乙方催讨仍未将款付清,超过付款时间十五天,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撤消为甲方在网络上的服务。

  同时甲方一切已付费用将不获返还;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终止:

  甲乙双方有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声明及保证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无法实现,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就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和管辖。如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如有具体实施解决方案细节和双方协商的其它文件,将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附件内容)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商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33475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

  买受方:

  合同签订地:

  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数量及价款(含税,税率17%):

  序号

  物料编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含税到厂价(远)

  计量单位

  备注

  1

  (件)

  2

  3

  二、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一)技术标准

  出卖方须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协议:进行供货。如双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本协议项下产品的使用目的和买受方的解释为准。

  (二)质量要求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签订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或《技术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出卖方保证供货的产品在买受方主机产品“三包”期以内无任何瑕疵或缺陷,并以此作为评审质量级别的依据(买受方原因除外)。

  (三)产品标志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要具有买受方认可的生产厂家的标志。因产品体积太小无法标注的,则必须经买受方同意后,使用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号,以区分不同的`生产厂家。

  三、包装、运输要求及费用承担

  1、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买受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出卖方应当保证产品的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的运输和储存,包装费用由出卖方负担。

  2、产品由出卖方转移至买受方的运输责任及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出卖方应制做相应的

  工位器具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转运过程中的实物状态不被损毁。

  3、买受方有要求时,出卖方应在洛阳市附近建立中转仓库,以保证买受方能够按时按量的组织生产。

  四、交货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在买受方下达《采购订单》后,由出卖方按照买受方《采购订单》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送货。

  2、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列出送货清单,标明零件名称、型号、数量。

  3、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到买受方仓库时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货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六、产品验收及质量保证

  1、对出卖方供货的产品,买受方按照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每批及时检验。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以买受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有异议,可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并符合买受方标准,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反之费用出由卖方承担。

  2、出卖方向买受方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如双方解除买卖关系的,一年内结清。(注:不计算利息)

  3、产品在进货、装配和“三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详见“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出卖方依据产品入库单(盖章有效)开据正式发票,发票挂帐之日起计算付款期限,_________日后以支票、汇票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对超出质量保证金外的货款给予结算。

  2、买受方每批货物预留质量保证金或万元(注:不计算利息)。

  八、违约责任

  1、出卖方进入买受方仓库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若买受方在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或买受方生产的产品“三包期”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出卖方应该及时予以更换,或无条件的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执行。给买受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出卖方须给予赔偿。

  2、出卖方未按采购订单的约定按期供货,如影响生产的,按每台500元从货款中扣罚;如因出卖方逾期供货而导致买受方不能按期向第三方交付产品,买受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出卖方除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其它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约定

  1、买卖双方应对与履行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以及价格条款等商业、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严守秘密。

  2、除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而需接触双方有关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的人员外,买卖双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无关方泄露、转让、交换属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信息。

  3、买受方因履行合同而向出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实物等资料,买受方无论何时要求返还,出卖方均应无条件返还,并不得留存复制品(件)。

  4、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后叁年内。

  5、泄密责任:出卖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因违反保密约定而给买受方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约定事项

  1、买受方下发的《采购订单》、《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技术协议》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质量部分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协议》为准,商务部分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发生文理争议时,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合同履行中如遇市场行情和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应签订“调价协议”;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出卖方应承担的检验费、退货费、“三包”赔偿费等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由出卖方承担的各项质量损失及出卖方因违约而赔付款项,出卖方同意由买受方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出卖方应在接到买受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偿付。

  3、若本合同中第一条第一款的行次不够的,可按该栏目格式制作本合同的附页,每张附页应标明本合同编号,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若两页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4、协议履行期间,买受方向出卖方发出的各类书面通知、质量处罚单据等,出卖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签字认可并书面回复确认,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为默认。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一方日期为准。

  十二、其它约定: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日31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方章)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卖方章)洛阳一拖东方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税号: 税号:

商务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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