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

时间:2023-05-23 16:22:1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有关订立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订立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订立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订立合同 篇1

  集体劳动合同虽然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但也有相应的订立程序。只有符合订立程序的集体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那么订立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集体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以上就是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与一般劳动合同相比,集体劳动合同需要经过职工代表的协商,同时还需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这也是集体劳动合同的独特之处。

订立合同 篇2

  借款合同及其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是借贷当事人之间关于借贷款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款方(借用人)指借用一定数额货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一方,这里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贷款方(出借人)指将一定数额货币交给借款方,并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方。贷款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专业银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在贷款范围方面,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其他弥补亏损,用于工资福利、垫支税利等财政性的支出,不能申请借款和发放贷款。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货币。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借款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

  借款方应根据所隶属的行业、系统和借款的用途,与有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工、商部门借用周转资金的贷款应与工商银行签订合同;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组、户的借款,应与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基本建设的借款应与建设银行签订合同;属于涉外经济活动借款,一律与中国银行签订合同。此外,各种技术改造、大中修理等用途的借款,可以根据隶属行业、系统和借款的性质,分别与专业银行签订合同。

  借款方借款时,应根据经营合同和计划,按不同项目向贷款方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期限,保证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文件,经过贷款方审核同意,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成立。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

  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第四,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第六,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第七,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w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第八,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第九,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订立合同 篇3

  合约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办理本项目,并订立本合约,双方约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项目计划内容如附件。

  第二条 本合约总经费共计__________元整(含营业税),其中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合约书款/第一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二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三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以乙方为抬头之禁止背书转让、划线即期支票支付。

  第四条 项目计划之变更

  甲、乙双方于执行本计划期间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内容时,得洽请对方同意,双方并于变更合约之书面文件中签名盖章后执行。

  第五条 项目计划之工作报告及验收

  乙方进行项目计划得视需要与甲方于进度达一半时,进行工作检讨,并于计划完成时提出执行结案报告,并完成验收。

  第六条 合约有效时间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同意管辖

  如因本合约争议涉讼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八条 适用范围

  本合约之适用范围包括本合约及其附件之所有数据,附件数据效力与本合约相同。

  第九条 项目计划之终止

  合约执行期间内,双方如需终止本计划之执行,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按已完成工作之比例核算甲方应支付乙方之费用予以结案。

  第十条 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有关法令,充分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约计正副本各两份,由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约自签署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订立合同 篇4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 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 提供,包装费用由 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 办理,运输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 办理,保险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 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 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 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 篇5

  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费者在市场购物时与商店营业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容易产生推卸责任,相互扯皮的现象,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此本条特别明确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实践中,较大工程建设一般采用的是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通过合同书,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地址,工程的名称和工程范围,明确规定履行内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工程承包合同,还应当明确承包的内容以及承包方式。勘察、设计合同,还应当明确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施工合同,还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有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照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 篇6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

  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二、承诺

  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合同订立时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合同的履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订立合同 篇7

  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每个地方的集体劳动合同都是不一样的,并且订立的流程也是有不同的规定。

  一、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确立集体协商双方代表。

  1、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已建立工会的工会首席代表不是工会主席的,应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企业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2、区域性集体合同由工会联合会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村企业管理组进行协商;没有区域经济管理组织的,由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逐个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进行协商。

  (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工会应当收集职工和企业有关部门的意见,单独或与企业共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拟定草案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行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劳动标准,集体合同范本和其它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关资料等。

  (三)、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四)、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1、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工会代表就草案的产生过程,主要劳动标准条件的确定依据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工会主席签字。

  2、区域性由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管理组织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组织签订;没有区域经济管理组织的,由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与辖区内逐个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进行签订。

  (五)、报送、审查、公布。

  1、集体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集体合同送审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会主席任职批复件、区域性集体合同企业覆盖企业名录报送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书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将《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送回报送单位。

  3、集体合同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区域性集体合同要印发到被覆盖的所有企业公布实施。

  二、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

  集体劳动合同一旦签订,是如何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发生效力的,他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此的规定是一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其组织体发生变动后的单位、继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新单位;全体劳动者都受集体合同的约束,而不论订立集体合同时其是否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其是否具有工会会员资格。

  (2)集体合同从生效到终止的整个存续期间都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为集体合同履行完报批手续后就开始生效;集体合同在存续期间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其失效时间为,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3)集体合同标准条款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服务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若劳动合同的标准条款低于集体合同,其规定无效,适用集体合同;若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标准条款或者规定不明确,要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4)集体合同效力竞合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订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在对区域和本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但这些集体合同可能会与本单位的集体合同发生竞合问题。在适用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①优先适用更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集体合同。即区域性集体合同要优先于本单位的集体合同;②优先适用更有利于劳动者的集体合同。即适用对劳动者工作条件、工资报酬等规定的标准更高的集体合同;③根据法律适用的特殊优先于一般的原则,优先适用有特殊规定的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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