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

时间:2023-05-27 18:08:3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华】超市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超市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超市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位于 上蔡县重阳大道东段南侧的超市经营权 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至该超市转让合同签订前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由甲方交清,转让之后该商铺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二、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货架、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所有商品在保证完好,且未过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将仓库剩余货物一并转让给乙方,其中:洗化类150万元、电器类170万元、日用百货类180万元、转让费用60万元共计 5600000元 (伍佰陆拾万元整)。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600000元(贰佰陆拾万元整),剩余3000000元(叄佰万元整)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付清。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超市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超市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 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 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 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5、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二、商品退场

  乙方对甲方进场销售商品的清场,必须符合事先公开的商品退场的条件且提供退场依据,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商品的进场费不予退回;不属商品退场的条件或提供退场依据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该商品进场费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损耗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退场的条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⑴现金;⑵银行转帐方式,开户行 帐号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明细账单,乙方不能提供收费明细账单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拒付。

  对不同商品的结算期限应区别对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鲜食品的货款结算期不得超过15天,一般商品不超过60天,少数商品最多不超过90天,在货款结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损耗,应事先协商确定,且告知对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结算货款,并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 )有效期相对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月)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双方:

  甲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超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及销售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销以下商品:

  二、乙方同意将甲方产品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并做适当的推广和维护工作。

  三、交货与验收:甲方发货地点,乙方的收货地点,其间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该商品后,应由指定人员立即验收并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签名。乙方在收货时对商品的规格、外观、数量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期间,需遵循甲方要求做到市场零售价统一,不能随意变价。

  五、结算办法:

  (1)乙方按商品,零售价的折给甲方结算。

  (2)每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销售的截止日期,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甲方根据所核对无误的`营业额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后日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汤溪支行,账号:19-

  610601040009315。

  (3)乙方未将该商品代销之前,该商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但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商品自然磨损除外)。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照批发价,在该商品毁损、灭失确定后的十日内赔偿甲方。

  (4)售后服务:如有变质商品,甲方负责调换。

  (5)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满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结束通知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若合同期满不继续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权转给他人,本行业的相关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样品),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6)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以及零售增值税和其他有关税项。

  (7)乙方如有转让或其他事宜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清算货款并退回甲方未售产品。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18号 地址:

  签署日期: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扩大供销业务,认真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

  第一条:供应商品:

  第二条:供销商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的形式确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需及时向甲方反馈供货实际。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甲方要货不符,则视为乙方的新要约,须经甲方承诺后方为有效。

  第三条:供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昆明市工商法规以及甲方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及给消费者超成损失包括人身伤害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等全部责任。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志(品名、商标、厂名、厂址),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上有

  第四条:甲方在收货时首先对商品包装件数及原包装外观瑕庇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核对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商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保质保鲜期、内包装等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但未开箱细码验收、未测试或测试的或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首单铺底,每个星期六结算。 。

  第六条:落令过季或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时调换。

  第七条:为确保甲方售价的相对稳定,双方合同一旦签订,对甲方的供应价,乙方承诺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20xx年xx月xx日起 20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超市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订单,供应合格的 类系列食品。

  三、交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随货需含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报验资料)。

  2、 交货地点: 皖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 全部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由供方提供的产品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后的设备应该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以确保产品安全抵达指定现场。

  2)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包装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供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验收:

  1、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产品数量、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交的资料中有关产品性能指标或参数等的记载。

  2、收货人签收货物仅代表需方核对货物数量,质量的检验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六、质量保证:

  1、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所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所供产品应与合同的清单一致。

  2、供方产品质量严重存在缺陷,不能达到说明书规定及合同要求或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时,需方可以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七、服务:

  1、供方提供免费产品培训;

  2、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在收到需方通知的5日内更换成合格产品,且由于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运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所产生的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款项以

  九、保密条款:

  供需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及合同内所有的数据。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均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供方交货时间以供方交付全部符合约定的货物为准。供方逾期交货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实际损失超过本条前款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的,供方应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需方。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供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应当负责更换。若供方所供产品非合格产品,供方应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需方。

  5、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合理的费用。

  十一、谅解条款: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所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超市手推车广告牌租赁一事达成共识,并承诺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协议:

  一、出租超市手推车广告牌所处位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出租手推车广告牌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价款

  1、单价:每辆手推车广告每个月租赁金人民币¥元。

  2、出租手推车广告数量合计:(个)。

  3、手推车广告租赁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四、合同价款

  1、(不含版面设计费):一次性版面设计费人民币¥2、以上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场地费、安装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不含发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时,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元。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同三日内,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计人民币¥元。

  六、广告制作完工时限:乙方签定合同及签署设计稿件、写真小样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完工验收:广告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验收,乙方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同。验收标准为乙方签署

  的设计稿件、写真小样。

  八、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乙方提供广告版面电子版示意图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图设计,经乙方签字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材料,并保护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有权督促甲主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乙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5、甲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广告底架、广告画面的保养维修工作。

  6、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甲方有检查维护之义务。

  十一、因下列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乙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受损,甲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6级以上地震,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十三、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可选择于甲方拥有衢州市同等价值的其它超市的手推车广告位继续发布。

  2、乙方也可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实际发布终止日而终止付款。甲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50%作为政府审批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等,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乙方。

  十四、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 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乙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发布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调整广告设计图纸版面,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高速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发布期间,乙方需要变更广告宣传版面的以每辆手推车10元收取。

  6、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安装设置材料为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十天,甲方有权拆除乙方广告画面,另行发布其他广告。

  2、甲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衢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一份。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超市合同 篇8

  采购方:百联超市(以下简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百联超市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百联超市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百联超市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百联超市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百联超市协商并在百联超市登记其将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百联超市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百联超市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百联超市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百联超市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百联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百联超市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百联超市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百联超市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百联超市提出,并经百联超市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百联超市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百联超市。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百联超市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供货价格)为行

  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地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百联超市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供货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百联超市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百联超市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百联超市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百联超市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百关采购条件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百联超市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百联超市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

  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百联超市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

  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百联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百联超市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百联超市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百联超市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百联超市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百联超市。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百联超市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百联超市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

  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百联超市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百联超市。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百联超市。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百联超市应得利益后,在百联超市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百联超市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百联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百联超市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百联超市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联超市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百联超市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百联超市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百联超市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百联超市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百联超市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百联超市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百联超市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

超市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租赁经营万客隆超市(位于 街(路) 号)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28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四、 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商品费用 元;设备费用 元,合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第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二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三次向甲方支付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工商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乙方可扣除10000元《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其他证照过户押金,等证照办好并过户后支付给甲方。《工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超市,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证照过户、更名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顶租后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业主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对甲方及设备商品进行评估接收,甲方应将未结算商品费用全部结完,并将所有商品供应商联系方式、地址、商品数量、名称、进价、售价以前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供应商核共同对后接收商品。如有过保或质量有争议商品,乙方不予接收,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接收甲方商品、设备费用明细见附件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商品及设备清单》。

  七、乙方营业后,甲方须在本转让店铺全天辅导乙方经营30天,乙方确定无其他责任纠纷后,方可进行第二次付款给甲方。

  八、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将店铺转让乙方使用,如由于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丙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更名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厂房转让合同餐馆转让合同宾馆转让合同

超市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 供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月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斤(担), (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 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 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a. 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 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 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 验收期限:________;

  b. 验收手段:________;

  c. 验收标准:________;

  d. 验收方:由________负责验收;

  e. 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 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 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 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 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 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 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 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 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 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 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 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9.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如发生纠纷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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