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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9 19:00: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休假管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章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作息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午后12:00-13:30为午休时间

  三、工作制

  公司(总部)实行每一天7.5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级以外,其他全部员工均在考勤之列。

  2、特别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五、考勤方法

  1、采纳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经理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午后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姓名,以免打错。

  3、员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

  4、员工遗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状况,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一个星期内交行政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

  一个月内累计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5、员工外勤需仔细填写外勤表,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需要告知部门经理,回来时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记并且让部门经理在一周之内签名确认。

  6、每月最终一天下班后,行政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预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

  8、考勤设置类别: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者作迟处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全月迟到累计超过1个小时以上者,需要说明理由,并且让部门经理签字。早退时间处理方法同迟到一样类推。

  2.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迟到或早退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

  3.一个月内请事假满一天(含一天内),取消全勤资格,调休不计缺勤。员工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三天内亲自交到行政财务部,超过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张总。

  七、附则

  员工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择时颁行。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2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二条 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第四条 年休假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第五条 年休假待遇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x-5)×300元],其中x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20xx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3

  1、每月2天休假:自然月请假2天,按满勤计算。自然月请假天数>2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休假天数不累计,当月未休假,次月归零。

  3、请休假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应在请假前一日办理好,交考勤员登记。补假条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电话请假一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请假条由本人亲自办理,逐级签字确认,缺少一级签字,视为无效。

  5、各级领导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勤人数及工作量分配,有权拒批请休假,但红白喜事除外。

  6、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7、请假1-5天,由厂级领导批准生效,请假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生效。

  8、因病请长假,须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合并假条上报公司领导批准生效。病假回厂后,需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一份。

  9、对于频繁请假,且对本厂日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分厂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辞退。

  10、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2日休假。

  11、本制度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1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 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每周工作休假日1天。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试用期员工每两周休息1天。

  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1天申请,注明事由和起止日期,科室安排好工作后方能休假,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3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合并调休不得超过7天,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无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手册规定发放。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期,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主管部门签字,将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婚假。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丧亡,可享有连续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外地员工有往返日1天假。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政府指令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医院派遣参加的会议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

  2、原则周休假本周休,除工作需要调整休息外,无得任意调休假期,调休必须提前申请并说明调休的日期,不得提前调休下周或下月假,否则作旷工处理,每年调休不得超过3次,外地员工经科主任同意可以调当月假期回家探亲;

  3、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4、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和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5、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6、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7、假期在2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以上的科室负责人确认后由院长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分管院长批准; 8、所有人员经批准的〈请假单〉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单〉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考勤管理

  1、作息时间

  白班:8:30至17:30,其中午餐休息时间(12:00-13:30)

  晚班:12:30至21:00,其中晚餐时间(18:00-18:30)

  2、打卡规定

  公司上下班采取指纹打卡管理,每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的打卡处严格执行进出打卡,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者,每忘记一次考勤将扣款20元作为处罚。若上下班的考勤打卡器没有记录,又无《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视为缺勤。上班未打卡的需当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下班未打卡的需第二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

  3、外出管理

  ①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因公外出影响正常打卡后,应尽快向部门主管申明理由,并填写《未打卡证明单》,部门主管核查签字后、隔级经理签批,校区人事专员备案。上午上班忘记打卡的,当天下班前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下班时忘记打卡的,下一个工作日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逾期填写或不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因公司原因未打卡者,考勤按正常出勤统计。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未打卡证明单》者,公司将给予员工及其部门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发工资处罚。

  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外出,不影响上下班打卡的,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若员工因公外出没有登记,视为缺勤。

  4、考勤统计

  各校区前台需每月3日前进行上月员工考勤统计报送,具体数据以打卡器记录、《未打卡证明单》和《外出登记表》为准,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依据。

  (二)迟到及早退

  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凡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提前下班离开公司的,按早退论处。迟到、早退处罚如下:

  ①当月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20-30分钟,扣发工资50元

  ②当月迟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时间累计31-6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③当月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时间累计61-120分钟,扣发工资200元

  ④当月迟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时间累计121-180分钟,扣发工资500元

  ⑤当月迟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180分钟(含180分钟),扣发工资1000元。此种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相应迟到和早退时间工资。

  (三)旷工

  1、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①未获得提前书面请假批准手续或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单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②假期届满后无特殊原因,也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③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④工作调动过程中,不按调动手续要求时间报到者,或调动及介绍手续未办理完毕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2、旷工处罚如下:

  ①当月旷工1-2天扣罚旷工时间三倍全额工资

  ②当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下列原因使员工不能上班时,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和人事部确认后,按公假处理(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①由于所在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断或须隔离时,视具体情况给假

  ②学校召开家长会,凭通知给假半天

  ③送子女参军,凭有关证明给假1天

  ④员工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给假半天

  ⑤怀孕女员工进行检查,怀孕2-6个月的',每月给假1天;怀孕7-8个月的,每月给假2天;怀孕第9个月,给假4天

  ⑥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四)调休

  1、员工已有的加班优先在当月安排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执行。

  2、原则上不允许先调休再加班,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休息者需报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和人事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按事假处理。

  3、审批的《调休申请单》最晚在调休后2个工作日内送人事部/校区人事专员备案,逾期视为缺勤。

  (五)事假

  1、事假审批:员工请、休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书面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事假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公司不批准连续四天(含四天)以上事假,超过审批事假期限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2、事假补批:员工如因突发情况(例如个人遇紧急事务需处理、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件等)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当于当天上班的一小时内电话通知本人直接经理,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旷工处理。

  4、事假待遇:

  ①工作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的全额

  ② 5+1工作制的员工在单休加班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单休加班工资全额

  ③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病假

  1、病假审批:员工非因公身体不适无法上班者,可请休病假。员工须在病假当天公司上班两小时内电话通知直接经理,取得口头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四天(含四天)以上需报人事经理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2、病假补批:员工需于病假结束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病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事假处理。

  4、病假待遇:

  ①病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②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年假

  1、年假资格: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含试用期)不满10年者,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

  休假

  ②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③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者,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年假者,需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年假有效期:年休假的享用按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不能提前享用;年休假的有效期只在当年有效,即自员工有年假资格开始的连续12个月内有效。

  4、年假待遇:年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年假有效期内,员工个人申请休年假因公司原因未获批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职工全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婚假

  1、婚假条件:

  ①转正员工方可享受婚假(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者,享受法定婚假3天,另可享受4天的晚婚假

  ③凡符合婚姻法规定,但男不满25周岁,女不满23周岁者,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

  2、婚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婚假者,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凭结婚证复印件申请(婚假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休假结束返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婚假需一次休完,不能分多次休假。

  3、婚假待遇:婚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九)产假

  1、女员工生育休产假者,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2、产假审批:员工需休产假者,凭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提前3天进行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产假待遇: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4、此假只针对转正员工,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十)丧假

  员工亲属亡故,凭书面证明可请休丧假。

  1、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员工享有1至3天的假期

  2、其它亲属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1至2天的假期

  3、丧假待遇: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十一)备注:

  1、各项假期的申请需按规定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

  2、病、事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婚、丧、产、年休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校区总监核准后方可休假。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本规定与今后国家、省、市制订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规定调整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8

  下达部门:董事会、总经理

  抄发部门:销售部、生产部、供给部、财务部、质检部、机修部、

  安保部、办公室

  为维护公司工业园区秩序,标准公司员工考勤、访客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全部员工,均需使用打卡机进展打卡登记,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时严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进展打卡登记。

  打卡迟到者,职员级员工执行20元/次的负鼓励,主管级员工执行50元/次的负鼓励,经理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鼓励。

  未打卡者,职员级员工执行40元/次的负鼓励,主管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鼓励,经理级员工执行200元/次的负鼓励。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到达3次的,除实时交纳负鼓励外,另在月底工资赐予全部负鼓励总额的'二次扣款。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到达5次的,除按“综合到达3次”的状况处理外,另转为试用期员工,除根本工资外,本月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津贴工程。

  特别缘由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考勤说明申请》,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别缘由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因卡机问题,将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②因公、因特别缘由,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③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展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展补报;会议状况,允许向会议主持人提前口头通报,但回司后仍需补填、补批本单。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状况,不承受本申请。

  需要办理各类事假、病假等请假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请假归来,须到办公室办理述职。

  ①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内的,属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外的,属于特别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门负责人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局部根据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④特别型事假,仅限个人婚、丧事宜的办理,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局部,根据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⑤特别型病假,需要供应医院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超过七个标准工作日的,可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全部员工,正常出勤时间需要外出的,经主管上级签字批准后,持《出门证》,并在警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方可外出。办公室负责抽查警卫室的出门证和登记表。

  来司全部个人和车辆,均需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表》。各类货车的出厂,除了按要求登记,还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门证》或配货站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的考勤状况和警卫室的执行状况,发觉实际状况和执行状况不符时,对责任人执行双倍负鼓励。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 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

  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

  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

  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

  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 /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 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1所在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 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程序后由本人亲自至办公室将请假条换取出入证,同时必须在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5.病假、工伤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及行政办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 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 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

  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 消假

  1、员工休(请)假回场后亲自至办公室登记消假,办公室按销假时间计算请假天数,如超出时间则视为旷工。并及时消毒、冲凉更衣;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 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1、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1、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3、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4、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5、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6、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1、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2、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3、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4、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1、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3、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4、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5、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6、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7、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1、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2、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3、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4、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5、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1、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2、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3、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4、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5、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6、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7、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8、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1、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3、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4、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5、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1、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2、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3、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5、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2

  华为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因抢救国家或公司财产、救助他人而造成的工伤,除工资全部发放并计算有效工作时间外,三年内同步晋级。

  九、停薪留职

  1、凡在公司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脱产学习,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不满两年的.只能办辞职),学习结束后视公司发展情况给予适当安排。

  2、不符合公司产假规定的女职工停薪留职,产假结束后,视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安排。

  十、员工离职、辞职、停薪留职,均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能离去。

  十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1、元旦:休假1天(元月一日)。

  2、春节:休

  假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休假1天(五月一日)。

  4、国庆节:休假2天(十月一日、二日)。

  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补假。

  第三章 缺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未上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2、当月迟到、早退合计三天者均以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或假满未续假、未销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以旷工处理。

  3、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日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辞退费用。

  三、缺勤工资

  1、员工请病假,发给标准工资的20%,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20%病假工资=×病假天数30(天)

  2、员工请事假,扣去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应扣事假工资=×事假天数30(天)

  3、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产假,发给标准工资的40%,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40%产假工资=×产假天数30(天)

  4、婚假、丧假、婚检假、产检假、汽车司机年审假、年休假及工伤假,工资照发。

  5、病、事假等假期,其他各种补贴按天数扣发。

  6、员工每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罚款50元;每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或当月迟到、早退(每次半小时以内)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日计算,除罚款以外,还扣发标准工资的30%。

  第四章 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一、请、销假制度

  1、员工凡因病、事、婚、丧、产休假等需要请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必须及时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2、凡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请、销假登记,在部门考勤员处办理;三天以上的请、销假,除在考勤员处登记外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病、事假期限

  1、试用期员工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予以劝退。

  2、正式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予以劝退(特殊情况,如:优秀人才、特殊人才或特殊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三、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同意后,还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能休假;部门经理休假无论天数多少,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五章 加班制度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完成额定工作之后,利用业余时间完成领导额外安排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

  二、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计算加班。

  三、凡是有加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10日前填写“加班统计及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加班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六章 考勤及相关报表报送制度

  一、员工每月2日以前必须将本人上月考勤卡交部门考勤员。

  二、部门考勤员以考勤卡为出勤依据,填写月考勤报表。

  三、月考勤表经考勤员及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以考勤表为依据核发工资,凡是未按时上报考勤表的部门,停发当月工资。待上报考勤表后予以补发。

  五、报送考勤报表的同时,还需报送以下相关报表:

  1、员工请假申请单

  2、员工缺勤月统计表

  3、工伤报告

  4、加班申请单

  5、加班统计及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

  6、员工调动登记表

  7、员工离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登记表

  第七章 工作纪律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三、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或业余时间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相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他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不得在生产、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吸烟,吸烟必须到吸烟室。

  七、不得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

  八、任何时候不得用公司电脑玩电子游戏。

  九、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做到八不:不聊天、不串岗、不吃东西、不高声喧哗、不办私事、不打私人电话、不会私客、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3

  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确定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当年产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职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应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区)领导有计划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时少安排,闲时多安排,时间过半,休假过半。职工非计划要求休假的,原则上应在科室排班前报告本科室(病区)领导,并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3、年休假时间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天数不在年休假内。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休假管理管理制度 篇14

  1.总则

  依据

  公司劳动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员工的出勤率,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1管理组织

  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行公司、部门二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是总经理办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实行员工刷卡和部门月报考勤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员工刷卡考勤时间和考勤机编号

  员工考勤时间

  白班:8时—16时30分。

  二班:16时30分—0时30分。

  考勤机编号

  办公楼考勤机为①号机;一号门考勤机为②号机;30米跨考勤机为③号机;24米跨考勤机为④号机;仓库考勤机为⑤号机。

  员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及未按时刷卡考勤的相应处理。

  全体员工根据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体员工班前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8:00打铃之前、夜班为16:30打铃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迟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全体员工班后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16:30打铃之后、夜班为00:30打铃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刷卡考勤纪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生产班组(含修理组、运行组)员工不得在考勤机25米范围内聚集,厂房内各办公室员工不得走出办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刷卡考勤过程中严禁打闹、拥挤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双向管理,只刷卡无头像拍照及刷卡信息与头像不相符两种情况均视为替刷卡;如无刷卡考勤记录,班前视为旷工,班后视为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忘带卡,不能按时进行刷卡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并且每人每次进行20元罚款,如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由于个人原因将卡丢失或损坏,需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且由个人承担制作卡的工本费50元/张,补卡期间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员工因公出差管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于提前一日办理出差手续(如出差匆忙,部门需为其办理),若行政

  管理员在无考勤记录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三个工作日内没有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长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本部门员工班中出厂的人数。

  各部部长出公司可凭员工出入证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员必须持经本部门部长审核批准的出门证和员工出入证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厂时,员工需将出门证交给值班经警,并在②号机进行刷卡考勤。

  员工需严格按出门证上写明的时间出厂回厂,如出厂办事时间超过出门证上所写时间,需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应及时告知行政管理员,否则视为早退。

  各班次人员的出厂时间为该班次的考勤时间,加班时间不得出厂,否则不计加班。

  乘坐班车、私家车及请车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也需执行。

  经警队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满足、的员工不得放行。

  对拒绝刷卡、没有出门条且强行出厂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各部门报考勤管理

  各部门报考勤时间:各部门考勤联络员应于每月1-3号将本部门的`上月考勤报至总经理办公室,对不能及时报考勤的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所报考勤需有部门领导签字。

  各部门所报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错报、漏报等情况每月累计发现两处及以上,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种类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计划生育假

  (3)探亲假(8)丧假

  (4)工伤假(9)年休假

  (5)产假

  病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息时,须持有医院医生开的诊断书,并将诊断书和病假条一起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

  员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没有按程序办理休病假手续:

  (1)休假前无病假条和诊断书,视为旷工;

  (2)休假前有病假条,无诊断书,视为事假;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休假前将病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休假员工或所在部门应在开始休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及时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员工所休假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诊断书可在休假完毕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交至总经理办公室,超过一日再交诊断书无效,所休假视为事假。

  请假到期还需继续休假者,由部门为其续办请假手续,以后每周办理一次,如部门没有及时办理病假条,无病假条的休假视为旷工。

  休病假的复工手续执行《长期休病假管理细则》。

  事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或换休),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将事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没有相关手续,视为旷工。

  员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请假,各级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探亲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亲假的员工,必须事先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员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徒、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员工的父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亲,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两地分居的员工在结婚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配偶,应从结婚的下个开始享受。

  女员工在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少于探亲规定的假期,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员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况(例如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员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员工出国探亲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治,并在安计环保处办理工伤手续并鉴定为工伤的,可休工伤假。

  休工伤假者应定期复诊。经医生诊断可终止医疗时,即属医疗终结。经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终结者,应立即上班。若医疗结束后存在残疾,公司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确定复工后的任职岗位。

  产假

  女员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标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证及医院的产假证明书,可休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2天;妊娠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产假90天。

  男职工享受陪产假,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者,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再婚者,凭结婚证明,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凭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计划生育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及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计划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凭计生办开的证明,可将产假延长至六个月。同时给男员工护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视为计划生育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绝育手术,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职工享受一次带环假,可休假3天。

  丧假管理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办理请假手续后可休丧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在见习期、学徒期的员工,只享受公司统一休的年休假;已转正定级的员工,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可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计算员工当年可休年休假天数: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在本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请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计超过规定的时间,取消下一年休假资格。

  年休假审批手续:

  员工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管理员审核及系统领导审批后,将假条报行政管理员备案后方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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