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3-06-11 19:45:2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推荐】单位合同汇编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单位合同汇编七篇

单位合同 篇1

  甲方:__公司

  乙方:(员工工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__方支付__方经济补偿金 (违约金)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_ ),其用途为__________。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4-2、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____年递增____%。

  4-3、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

  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____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违约金。

  10.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XX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XX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

单位合同 篇3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解析】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

单位合同 篇4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工患了职业病,说明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医疗条件不够完善;职工因负伤,说明企业的'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或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都有可能造成职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根据宪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即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合法的,解除有效。但是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时候就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合同 篇5

  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

  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

  (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

  (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

  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员工服兵役期间;

  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

  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单位合同 篇6

  一、前言。

  医疗卫生单位既是从事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活动的企业,又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种。故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既具备普通事业单位合同的特点,如法律性、权威性、广泛性等,又具有医疗卫生单位自身的特殊性,如合同内容多样性、合同格式复杂性、合同条款会涉及的医学名称等。

  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交易更加频繁,在各种市场经济的交往中,为了促进交易能顺利进行,使双方意见能达成共识,需用文字表达出来,即形成合同,合同属于交易双方对最终形成的交易模式的真实记载。合同不仅能体现出双方基本交易的条件,而且是整个谈判中的思想产物。合同管理工作就是对双方交易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交易能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因此对签订双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类型比较复杂,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信息量较大。因此,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需将其落实到具体的机构、人员中,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

  二、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都未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制度或规定,或者制定出的合同管理的制度,存在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不清的现象,导致合同管理混乱。同时签订的合同存在文字不规范、双方责任表述不清等问题,造成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现象,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名誉及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未经过专业培训,管理知识不足,无法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导致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混乱。同时医疗卫生单位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只注重其医疗卫生知识的考核,对于管理知识比较忽略,从而不利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未履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并未制定专门的“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时,一般用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职能部门的公章来代替。由于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也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权威性,也会在出现合同纠纷时,造成责任不清等问题。另外,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的合同上加盖单位职能部门的公章,在相关法律法规上,这种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对单位部队合同进行追认,那么合同则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

  (四)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不够。

  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来履行合同条约,但是能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以及完成工作的质量是否达标等相关事宜,却无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对其监督。如果发生合同纠纷,那么医疗卫生单位就将处于劣势地位。同时,合同履行的`状况中,是对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任务,那么就将带给医疗卫生单位巨大的损失,是我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么一旦对方将我方告上法庭,就会使医疗卫生单位的名誉受损。因此,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显得比较重要。

  (五)合同日常管理混乱。

  合同管理人员由于不具备专业的管理知识,加上管理方法比较欠缺,故在合同的日常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未按类别分档保存、合同残缺、合同出现褶皱或损坏等问题,导致医疗卫生单位无法判别对方合同有无违约现象,会被对方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方有违约现象,我方业务相关证据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完善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单位需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权力与义务根据职能划分到各部门中,让各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最优化,并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方法为:

  (1)制定可行性较高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道路。

  (2)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度:

  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可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效地进行。因此,医疗卫生单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的谈判、拟定、会签、审批和签订,以及合同的专用章管理与日常管理等。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分清管理的层次,明确部门的职责,规范管理的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动态控制的状态。

  (二)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模式为:院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为主,各业务部门(如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等)分口管理为辅。同时在合同签订之前的审签中,还要涉及到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法律顾问等。因此,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复杂,涉及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较多,如果这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那么会降低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具体方法有:

  (1)可对外招聘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让其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2)提高内部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可对管理人员实行一对一的合同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周末召集合同管理人员开展知识素质教育,提升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向其普及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加强其与人沟通的能力培训。通过以上的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具备掌握合同的法律知识及签约的相关技巧,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

  (三)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单位公章与单位签字等同,在合同签订中,如果没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签字,只需盖上公章或者合同章,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而单位公章的使用范围较广,不利于合同的管理。因此,在医疗卫生单位需制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在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制度中需明确规定,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只有加盖合同专用章才有效,印章需让专人保管,并严格审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四)加强合同会签及审查力度。

  依法签订合同,可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能为医疗卫生单位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事故打下基础,也可降低合同管理的风险。合同签订之前的会签及审查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是由于合同签订后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一旦在签订中出现失误,就会给医疗卫生单位造成损失。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类型比较复杂,信息量较大,因此,在签订前需与医务部、审计科、财务科等共同协商,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实行会签及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还需向法律顾问咨询,从而对合同进行完善。

  四、结束语。

  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属于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事务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它与其他行业的合同管理不同,不只是具备承诺和签约等简单的内容,而是一种长期、全面、科学的管理。医疗卫生单位能实现对合同有效的管理,就可以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水平,产生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还需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并重视医疗卫生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单位合同 篇7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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