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19:26:3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

  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

  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

  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

  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议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

  检查。

  食品退市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

  告。

  3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消费反映已经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2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商标、假冒厂名、厂址等食品,,不伪造进货凭证,守法经营。

  3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存放、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主动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建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自检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检查食品合格证明,对储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经营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场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食品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品进行自检或则送检,提高对销售食品质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货自行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货自行分装食品的最小独立销售单元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

  消费者购买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

  行审核,明确和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

  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保存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

  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四条, 市场内经营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

  任。

  第五条, 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第七条,

  第八条,

  1建立市场内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查处。 .4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5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市场内经营者应雨本市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条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果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果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果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果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果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果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果品生产许可证和果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果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果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果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果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果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常常参与食品安全学问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把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展安全学问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治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做到人人把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学问,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学时,并进展食品安全学问考试,对食品安全学问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展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供应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需按要求留足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需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需马上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需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需保存小时,时间到满前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治理,即专店选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选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选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选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置,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置;

  4、加工烹调食品必需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需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治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需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治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离墙20cm,65cm离棚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治理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治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治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治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携带安康证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

  3、全部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需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特别;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需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需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需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翻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状况。

  学校食堂原料选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选购必需有专人负责,并把握食品安全学问和选购常识;

  2、定点选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选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选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挨次存档治理;

  4、每次选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特别;

  5、食品原料选购负责人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

  6、餐具必需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7、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8、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9、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需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10、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需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75%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展消毒(或以的酒精擦拭消毒);

  11、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治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毁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效劳人员要常常保持仪表干净、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效劳人员必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效劳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需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效劳人员上岗必需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治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需将紫外线灯开启分钟,对配餐间进展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需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需常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制度

  一、食堂治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仔细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展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治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具体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承受监视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视,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马上改正,并赐予相关人员肯定的惩罚。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展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爱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立刻停用,并马上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学生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马上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马上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五、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展调查,按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校食堂实行个人租赁经营,承租人须身体健康方可具备承租资格,但必须履行合同,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同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定点采购粮、油、菜、肉,变质的和未经检疫的不得采购。

  四、小食品类、饮料类等必须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含保质期)。否则,不得购买和销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证”。

  “五勤”:勤消毒无菌;勤清扫房间(墙、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扫地面;勤征求师生意见。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蝇、防火。

  “七保证”:保证生熟食分开(储存、加工);保证通风排气状况良好;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保证配有洗手设施;保证使用计算机算帐;保证用汽、用电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且价格合理。

  从而保证橱房、餐厅、餐具、设施整洁明亮,就餐环境优良,增进就餐师生的食欲感,保证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四不”。“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四不”:

  不健康不上岗;

  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岗;

  不洗手不上岗;

  不穿工作服不上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要优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心为就餐师生服务,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餐饮单位要组织人员对食品原料控制、加工过程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二、食品原料控制管理

  1、原料采购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并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对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2、采购食品时,要按照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并留存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物凭证,对食品的外观和温度进行查验。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常温摆放的食品原料贮存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食品。散装食品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使用密闭容器贮存。需冷藏冷冻的食品按照标签明示的保存条件贮存。

  要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加工过程控制

  1、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还应进行手部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加工人员在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等法律法规使用的食品原料,不得加工使用。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的刀、砧板、盆、桶等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切配好的半成品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贮存。需冷冻(藏)的食品,应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3、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清洁,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4、专间制作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及备餐、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的加工制作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除外的冷食类食品制作应在专间内加工制作。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次使用专间前,应使用紫外线灯对专间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加工制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传递进专间。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应去除外层包装并保持最小包装清洁后,方可传递进专间。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加工制作生食海产品,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加工制作后至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加工制作裱花蛋糕,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蛋糕胚应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完毕。

  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宜当餐供应。不得在专间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5、专区制作。

  备餐,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的加工制作,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等加工制作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在专用操作区内加工制作时,应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人员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消毒,使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宜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加工制作的水果、蔬菜等,应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应当餐供应。不得在专用操作区内从事非专用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6、烹饪加工制作

  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

  上。要按照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油炸食品前,应尽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分。油温不宜超过190℃。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烧烤食品加工场所所应具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烤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使食品被烤熟。烤制食品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或烤制温度过高,减少有害物质产生。

  火锅类食品制作时,不得重复使用火锅底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时,应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使用炭火或煤气时,应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糕点类食品制作时,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应考虑颜色可能对产品的迁移,并控制有害物质的迁移量,不应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防止变质。

  自制饮品制作时,加工用水应为预包装饮用水、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自制饮品所用的原料乳,宜为预包装乳制品。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使用食品相关产品时,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可使用颜色、材料、形状、文字等方式进行区分。工具、容器和设备,宜使用不锈钢材料,盛放热食类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制成的塑料制品不得盛装、接触油脂类食品和乙醇含量高于20%的食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食品再加热。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并确定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第四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第六条、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篇3)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4、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验收制度

  1、幼儿园实行每天主副食品的验收制度

  2、每天验收后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日期、名称、数量、质量)。

  3、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验收。

  4、验收要求:

  一闻:对每天购置的'肉类、水产等副食品必须闻一闻,如发现变质及时退回。

  二摸:摸一摸主食品的干湿度、对蔬菜及副食品要翻开摸一摸是否变质腐烂,发现问题及时退回。

  三看:看食品的颜色、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书,严禁假冒食用油、食盐、味精、劣质酱油等食品进入幼儿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学问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关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修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需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保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洁净卫生,经营食品必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二、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刻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四、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状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选购管理制度

  一、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选购各类食品应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选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选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特殊、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选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选购人员应记录选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留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需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需立刻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 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觉其生产加工的原料、关心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峻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需依据销售台帐立刻召回,并准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峻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觉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掩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刻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开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把握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把握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确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把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支配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倒入工作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药店废弃物标识,洁净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药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一、立刻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刻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二、准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刻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应急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依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实行把握措施。

  三、爱惜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爱惜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供应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协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照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状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照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状况信息,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诉处理规定

  1、接到顾客投诉时,员工必需倾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准时反馈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需做好核实、分析,依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准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法,限期处理和回复。

  3、将问题处理妥当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6、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7、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8、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9、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0、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1、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2、现榨饮料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6、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8、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9、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20、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1、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保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保健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保健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剂。

  三、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配备冷藏、保洁、消毒、三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3、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5、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6、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7、餐具消毒后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为保证保健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3、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票:购进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发票或清单,并索取《保健食品质量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拒绝购进。

  4、采购保健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5、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不同性质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库房内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3、保健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虫害藏匿且利于空气流通。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保健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保健食品、动物性保健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保健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保健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保健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出产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生鲜保健食品与熟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标识,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5、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1、食间内应保持清洁、整洁,每天用消毒水、紫外线灯各消毒一次,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

  2、熟食间有专人负责,每种用具应专用(刀、砧板、揩布、拖把、消毒用具)。

  3、熟食间食具需经消毒后才能放置,生食和半制品不得置放。

  4、工作人员进熟食间,必须清洁双手,换上专用衣鞋。

  5、非熟食间用品,不得放入熟食间内。

  6、非熟食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熟食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01-2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03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0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12

生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4-2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3-30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4-01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3-29

202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03-24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