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14:56:5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荐】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荐】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

  1、总则

  1、1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2、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2、1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2、2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2、3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4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2、5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6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3、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检查车辆

  3、1、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安全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保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2、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厂应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叉车的.安全运行:

  1、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后上岗。

  2、厂内叉车由各单位厂委会直接调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

  3、叉车由专人驾驶并由专人严格按车辆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车辆钥匙由专人(厂办主任和驾驶员)保管,不得交厂外或无证人员使用。

  4、厂内叉车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叉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叉车事故记录。

  5、叉车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特殊情况(外部支援或修车等)需要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分厂厂长批准,由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监护,直至车辆回厂。

  若厂与厂之间需要借用叉车,除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被借用厂厂长批准外,必须由借用厂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对厂与厂之间的路程(包括来与回)全程监护。

  6、厂内外行驶时,需严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规则,必须注意信号灯、栏杆、警铃及各种警告标志。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载,不得违规带人,不得在厂外进行任何物资转运作业。

  7、驾驶人员身体过分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车辆。

  驾驶前先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确认正常后才可进行工作;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鸣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或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8、行驶时,叉车货叉应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载有物料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严禁空档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响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叉车行驶时,应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驶,并与道路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严禁超速、抢道、占道。

  运输中途需要停车且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将货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后方可。

  10、叉车进入硫磺库、氨站、编织袋库等,必须带阻火器。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车辆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卸时必须做到:

  ①装运货物严禁超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

  ②运送松散的货物、不易稳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等)应将其固定牢固,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和转运;

  ③原则上不允许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严禁有人停留。

  12、在检查叉车水箱、油箱等液位、温度时,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烫伤或机械伤。

  三、罚则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一律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处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内容:

  3.1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作业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2.1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4.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 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5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6 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8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4.3.9 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2 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 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4.5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 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 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养规定

  4.6.1 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4.6.3 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 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 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 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 、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 ,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7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 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7、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8、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4、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11 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叉车使用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1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2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

  7.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8.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9.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0.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1.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2.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

  13.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4.做好对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5.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x年复审x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x年x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和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叉车需要依照“来左去右”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时能行驶。

  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货物,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x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x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得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应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0、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或两板以上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带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方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4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 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艹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 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4 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11 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叉车的安全管理制度02-07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02-23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06-12

叉车安全管理管理制度04-07

叉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03-29

【热】叉车安全管理制度06-13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热】06-13

叉车的安全管理制度15篇02-07

叉车的安全管理制度(15篇)02-07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