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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12:17: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验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验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1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化验室管理制度2

  1.制定目的

  本文的目的在于规范质量监督管理部化验室安全管理。

  2.制定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质量监督管理部在化验室工作时的安全管理。

  3.化验室安全常识

  3.1防火。

  3.1.1化验室中的易燃品、强氧化剂、易挥发物要按规定妥善保存。

  3.1.2化验室严禁吸烟。使用可燃药剂,如丙酮、甲醇等,要防止蒸气逸散,操作时远离明火和热源装置。

  3.1.3实验进行加热燃烧时,检查周围区域,不离人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1.4常检修电器设备,防短路、超负载等原因而引起的线路着火。

  3.1.5化验室应备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类灭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于取用的地方。

  3.2灭火。

  化验室一旦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3.2.1防止火势扩展,移走一切可燃物,关闭电闸,切断电源,停止通风。

  3.2.2扑灭火源。有机溶剂泼洒着火时,可用湿布、石棉布或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救。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布压灭火焰,面积燃烧大时,可就地打滚。

  3.2.3扑救化学药品的火灾注意事项: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药品,不能用水扑救,可用砂扑救。

  3.2.4有机溶剂如比水轻,不可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救;比水重的有机溶剂,如四氯化碳,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3.2.5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盖住,隔绝空气使火熄灭。

  3.2.6蒸馏加热时,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气在冷凝器顶端燃着,应先停电火,再扑救。绝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于冷凝水未开引起燃烧,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3.2.7水槽失水位又有加热盘管时,应先关闭电源,等待盘管足够降温后补充水。

  3.3防爆。

  3.3.1氢气瓶开关阀门必须按照操作步骤,氢气瓶身要有防震橡胶圈防护,氢气瓶存放地要保持通风。

  3.3.2化学药品存放地必须保持通风。药品库要装防爆灯。

  3.3.3化学药品和气瓶、液氮瓶严禁阳光照晒。

  3.4防窒息。

  3.4.1操作药品柜,不要将头伸入柜中,闻到不明气味,首先回避通风。

  3.4.2氮气瓶存放地保持开窗通风。

  3.4.3如化验室未开通风装置,禁止操作液氮。

  3.5防烧伤。

  3.5.1电炉操作、油浴操作、马弗炉操作必须戴防烫护品。

  3.5.2液氮操作要戴皮质或石棉手套。液氮操作务必轻拿轻放,防止液氮快速冲出。

  3.5.3高温样品取样,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和面罩。

  3.6防止腐蚀。

  3.6.1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氟酸、冰醋酸等,取用时应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搬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

  3.6.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硫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时,大量放热,也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浓酸和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进行中和。

  3.7用电安全。

  3.7.1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7.2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应定期检查电源电压。

  3.7.3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3.7.4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装置。

  3.7.5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3.7.6化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

  3.7.7 110v电插座要明确标识。

  4.进入化验室须知

  4.1进入化验室内,禁止大声喧闹,相互追逐。

  4.2进入化验室内,严禁吸烟。

  4.3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严禁触摸检验设备及药品。

  4.4严禁携带、食用各种食品和饮料。

  4.5进入化验室内,坐、立、衣着应讲文明。

  4.6进入化验室内,应保持室内的整洁,注意言谈举止。

  4.7严禁化验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4.8严禁在化验室内进行亲朋好友拜访活动。

  4.9化验室内禁止躺卧、睡觉。

  4.10化验室内禁止看与专业无关的书及报刊。

  4.11未经同意,禁止从化验室拿取药品或其它物品。

  4.12严禁在化验室内各种记录本上涂画。

  4.13进入工作场所,请注意各类安全标识。

  4.14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的有关保密条例。

  4.15禁止私自外借公司及部门的各种技术资料。

  4.16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程及制度。

  5.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5.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5.3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5.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加热及化学反应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5.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5.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防止炸裂),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5.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5.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9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白大褂。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5.10必须有专人进行周期性的安全巡检,并真实记录。

  5.11分检操作现场严禁大量摆放化学药品,按规定领用化学药品。

  5.12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随意移动各类定置摆放物品。

  5.13化验室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审批,并采取防护措施。

  5.14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工作台,按规定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6.化验室安全巡检制度

  6.1每倒班运行班长负责当班的安全巡检工作,巡检结果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6.2倒班当班的巡检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

  6.3每周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做一次彻底的安全巡检工作,并记录在安全巡检记录表上。

  6.4安全巡检工作主要内容:消防器材、电源插座接线、气瓶安全、环境异音、环境异味、不明试剂或不明用途物品、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着装、设备运行状况、照明系统状况。

  6.5设备维护技术人员每早上做一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巡检。

  6.6巡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要求所有化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7.1所有化学药品必须存放在指定柜斗位置,并贴上标签。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腐蚀性试剂宜放在无锈钢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化学药品的存放应安全合理,尽量相互隔离存放。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7.3拿取试剂必须至少戴一次性pe薄膜手套。对于危险性化学药品的操作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品。

  7.4无标识的药品未辩明前禁止使用。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5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过保质期的化学药品禁止使用。

  7.6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化学废液倒入指定桶内,严禁排入下水道。

  7.7禁止将化学药品私自带出化验室,禁止用于其它非化验专业用途。

  7.8使用化学试剂应先学习阅读《msds化学危险品安全说明书》。

  7.9化学药品要填写出库入库试剂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7.10化学药品由专人负责进出库管理。与化学药品领取人共同遵守领用制度,出库入库实行登记制度。

  7.11剧毒品、高危险化学试剂应锁在专门的保险柜中,由部门领导负责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领导双人登记签领制度。

  8.药品室入库及领用管理规定

  8.1化学药品由管理人从公司仓库领回,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放入药品室必须填表详细登记。

  8.2化学药品使用人按实验要求领取所需药品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

  8.3药品领用实行使用人与管理人双人登记制度。没有药品管理人的签名,领用人不得擅自取用任何化学药品进行使用。

  8.4没有标签及标签模糊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

  8.5瓶体破裂并导致泄漏的药品,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

  8.6药品领用后,多领或不再使用应立即退回药品室。

  8.7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签字和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剧毒药品的使用,要求两人在场。用后未使用完的剧毒药品,同样要实行领用双人共同复核程序检查药品重量无误后入柜存放。

  9.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1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氢气(可燃气体)、氩-甲烷混合气体(可燃气体)、氮气(不燃气体)压缩空气(助燃气体)。

  9.2化验室目前使用的气体除压缩空气外,均以高压钢瓶装载。

  9.3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严禁明火,防曝晒。除不燃气体外,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内。

  9.4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

  9.5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

  9.6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

  9.7减压器上压力表损坏,必须更换。

  9.8开启钢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9.9保持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 mpa的余压,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防止其它气体倒灌。

  9.10满瓶、空瓶要标识,并注明日期。开关气瓶要求登记压力。

  10.液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0.1化验室液氮瓶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如发现容器外观有缺陷,应停止使用。液氮瓶的外壳已承受使用、运输环境的大气压压力,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严重碰撞或重压,将会使容器外壳表面发生凹陷,导致瓶体损坏或失效。

  10.2当需要进行液氮补充时,其液位的高度不得高于容器颈管的下端平面。

  10.3使用完的液氮空瓶应及时贴上内容完整、清晰的标签。

  10.4装满液氮的瓶体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长期贮存时应注意定时检查液面和容器外表有无冷凝水和结霜现象。

  10.5使用液氮时拿出瓶盖的动作应小心轻缓,液氮勺放入及装满液氮出瓶的操作动作要轻拿轻放。用完液氮后要及时盖上盖子。整个操作过程中,

  10.6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进行液氮的操作,身体不要接触液氮和被冷冻的金属提勺,防止被冻伤。

  10.7当需要检查液氮瓶内贮存量时,可使用细木、竹杆插入液氮视其结霜高度(液面高度)的方法,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从管内冲出飞溅今后伤人。

  11.化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规定

  为确保分析检测的质量,化验室环境应做到以下要求:

  11.1正常工作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0.5hz ,贵重精密仪器应配稳压电源。110v设备可配变压器使用。

  11.2化验室室温正常保持在25±5℃;在冬天条件下,部分区域应加热控温,确保分析检测的正常状态。

  11.3化验室湿度尽量保持在40%-70%,可用空调除湿。

  11.4不能有地面振动、电磁干扰、阳光直射;仪器室噪声应小于55db,工作间噪声不得大于70 db。

  11.5化验室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整齐、有书面的规章制度管理。

  11.6化验室应有通风设施和良好的照明,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

  11.7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用餐,严禁奔跑,严禁光脚、严禁穿高跟鞋,严禁远距离丢传物品。

  11.8实验过程应穿好各自的防护用品,如白大褂、橡胶手套、护目镜、一次性手套、围裙等,高温操作必须配戴防烫护品。

  11.9危险物品和区域应有明确标识。

  11.10仪器设备和物品的摆放应合理、方便操作、互不干扰。

  11.11不允许不明物品或不明用途的物品摆放在工作区域。

  12.防护与急救措施

  12.1中毒与急救。

  化验工作中接触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它们对人体的毒害途径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几种途径进入人体,而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是慢性的、积累性的,因此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12.1.1毒物侵入的途径。

  毒物,是指某种物质进入人的机体以后,能引起局部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疾病的物质。由毒物所引起的任何疾病现象,就称为中毒。化学试剂中毒一般通过三个途径,引起不同症状的疾病。

  12.1.1.1通过呼吸道中毒:由呼吸道吸入有毒气体、粉尘、蒸气、烟雾能引起呼吸系统中毒。这种形式的中毒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有机溶剂的蒸气和化学反应中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如乙醚、丙酮、甲苯等蒸气和氰化氢(气体)、氯气、一氧化碳等。

  12.1.1.2通过消化道中毒:除误行吞服外,更多的情况是由于手上污染毒物,在吸烟、进食、饮水咽入消化系统而引起中毒。这类毒物多以剧毒的粉剂较为常见,如氰化物、砷化物、汞盐等。

  12.1.1.3通过触及皮肤中毒和五官粘膜受刺激:某些毒物接触及皮肤,或其蒸气、烟雾、粉尘对眼、鼻、喉等的粘膜产生的刺激作用。如汞剂、苯胺类、硝基苯等,可通过皮肤粘膜吸收而中毒。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碳、三氧化硫、挥发性酸类、氨水等,对皮肤粘膜和眼、鼻、喉粘膜刺激性都很大。

  毒物从以上三个途径进入人的机体以后,逐渐侵入血液系统直至遍及全身各部,引起更加危险的症状。特别是由消化系统侵入,通过门脉系统经肝脏进入血液,以及从呼吸道进入肺泡中被吸收都是比较迅速的。

  12.1.2中毒急救。

  在化验室里,如发生人身中毒,原则上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在医生抢救之前,急救中毒的原则是尽量使毒物对人体不发生有害的作用,或者是将有害的作用尽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2.1.2.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如浓茶、咖啡等。

  12.1.2.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要太浓,浓度过大会烧坏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氢钠(小苏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边喝边使之呕吐。最简单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杆压舌根,或者给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过50毫升)1%硫酸铜或硫酸锌溶液催吐剂。如果无洗胃液,可给予大量的温水喝,冲淡毒物并使呕吐。洗胃要反复进行多次,直至洗胃呕吐物中基本无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剂。解毒剂有很多,要根据中毒药物的性质选用。一般常用解毒剂有生蛋清液、牛奶、淀粉糊、桔子汁等。

  对某些特殊毒物要采取更有效的特殊来解毒,并使呕吐。如,磷中毒用硫酸铜,钡中毒用硫酸钠,锑或砷中毒用25%的硫酸铁和0.6%氧化镁混合液(剧烈搅拌混合均匀,每隔10分钟给一汤匙,直到呕吐后为止),氰化物中毒给1%硫代硫酸钠等。解毒呕吐后,喝上温水送医院治疗。

  12.1.2.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12.1.3常见化学毒物及急救预防措施。

  12.1.3.1气体毒物:气体毒物中毒时,通常发生窒息性症状。毒性大的毒气会腐蚀皮肤和粘膜。如so2、no2、cl2等。

  容许浓度低的毒气,要特别小心,大部分气体要用钢瓶贮装,放置时防止碰撞。存放阴凉处,要与可燃物、有机物或易氧化物隔离。要经常用气体检验器检测,微量的泄漏都不允许。

  化学试验时产生有毒气体,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对残余废气可用排风机用水吸收处理,或送至空旷地方。

  吸入毒气的患者应急速脱离现场。安置休息并保持温暖。如发生昏迷等症状,须就医诊治,或送至空旷地方。

  一氧化碳中毒要准备亚硝酸戊酯药管,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开始恢复呼吸后,打开药管嗅闻15~30秒,每隔2、3分钟嗅闻一次。用药量度超过两个药管为限,然后要输氧。

  12.1.3.2酸类毒物:强酸性物质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等物质混合,往往会产生大量热而着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装。保存于阴凉的地方。与可燃物隔离。

  洒出此类物质时,要用碳酸氢钠或纯碱将其覆盖。用大量水冲洗,放入废水系统。处理时须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眼睛、皮肤受伤用水冲洗。皮肤可涂敷氧化镁甘油软膏。如果进入口内,立即漱口,饮水,急送医院救治。

  灭火可用水、干粉化学品或二氧化碳。

  12.1.3.3碱类毒物:碱类毒物的固体或液体都有刺激性和灼伤能力。使用时应谨慎操作,防止腐蚀皮肤。

  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须与酸类、易燃物等化合分开。

  实验完毕后,要严格采取漱口、洗脸等措施。对大量逸出溶液,用水冲稀放入废物水系统。眼部、皮肤受伤时,用水冲洗。如果进入口内,应立即漱口,饮水和醋或1%醋酸。严重者送医院救治。

  12.1.3.4盐类毒物:盐类毒物大部分具有氧化性,与还原性物质或有机物混合,会氧化发热而着火。因此须贴好标签,放入专用药品架上保管。存于阴凉、干燥处。个别有害物质,常为积累性毒物,连续使用必须十分注意。

  对逸出物的处置须戴手套。皮肤接触先用水洗,再用肥皂洗涤。如果进入口内,立即漱口。使用腐蚀性的盐,实验完毕后,要漱口洗脸。

  12.1.3.5有机毒物:有机毒物多是低沸点的易燃品,使用时远离火源。此物一旦着火,火灾很难扑灭。可用二氧化碳或粉末灭火器灭火。

  有机物毒物能以蒸气或微粒状态从呼吸道吸入,再从消化道进入人体。多为积累性的毒物。可以通过皮肤或粘膜等部位吸收。因此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有机毒物在实验时,往往有各类副产品生成,操作时防止意外发生。

  有机毒物要用玻璃或铁桶密封闭盛装,防破损。最好在户外存放或放在易燃液体专用库内,与可燃物、氧化物、氧化剂隔绝。避免阳光直射。

  逸出物的处置,首先要切断所有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不燃性分散剂刷或用排风机强力通风。

  灭火可用干粉化学品、泡沫或二氧化碳。

  中毒患者应离开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持温暖。眼部受刺激须用水冲洗,皮肤接触用肥皂洗涤。进入口内,立即漱口。

  12.1.3.6特殊剧毒物:特殊剧毒物各有其特性,应根据其特性严格进行操作。

  剧毒药品在化验室要装入密封容器中,贴好标签,放入专用药品架上由专人保管。做好出入登记。

  使用时,准备好防毒面具和解毒、急救药品。

  12.1.3.7致癌物质:有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目前,致癌机理还不十分清楚。根据实验观察统计,确定下列化验物质有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亚硝胺类、联苯胺、芳胺、、砷、镉、铍、石棉等。在操作这些物质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以免毒物侵入体内。

  12.2常见外伤的急救。

  12.2.1灼伤。

  是常见的损伤,它包括一切由于火焰、铁水、蒸汽以及强酸、强碱等化学药物所致的损伤。

  急救措施:

  12.2.1.1衣服着火后,伤员应立即卧倒,在地上慢慢打滚;用水、大衣等灭火;或立即将着火之衣服脱去。切勿奔跑,这样反使火焰更烈,造成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不要用双手扑火。

  12.2.1.2被化学药品沾浸衣服时立即脱去。如有气体吸入中毒,应脱离现场做处理。伤及皮肤时,应用水冲洗或用药医治。

  12.2.1.3对重危者立即进行抢救,如做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等。伤口处初步敷盖或包扎,送医院救治。

  12.2.1.4镇痛。一般可口服止痛药,较重或口服无效者可肌肉注射*50~100毫克。

  12.2.1.5送医院救治注意事项。如出现休克,应先作抗休克处理,待情况稳定后再转送医院。并随带争救用品。转送路程较远时,应静脉输生理盐水或口服含盐的水分。切忌大量口服开水。伤员尽可能做到横放,或脚前头后走向。上下楼梯时头低脚高,防脑贫血。

  12.2.1.6轻伤者自行处理:灼伤后患者创面应做清洗。先用生理盐水冲洗,剪去脱落的表皮,伤口及周围用1:1000新洁尔灭或硫柳汞酊消毒。大水泡在泡底部剪破或用注射器抽去积液。头、面、颈、会阴、臂部采用暴露疗法,清创后有液渗出用于棉球吸干,忌用有色药剂如龙胆紫、红汞等。四肢创面清理后,可敷盖一层薄油纱布,然后用绷带均匀包扎。创面有感染需每天换药。

  12.2.2电击伤。

  俗称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电击伤随电压高低、电流强弱、时间长短而不一.轻者惊吓,头昏,重者不省人事,心跳,呼吸停止,出现紫绀。

  急救措施:立即切断电源。用不导电物质(干燥木棍、橡皮带等)使病人脱离电源。心跳、呼吸停止者,就地急救,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心跳停止可心内注射1:1000肾上腺素1毫升。呼吸停止可用山梗菜碱3毫克静脉注射。症状严重者,经初步急救后早转送医院治疗。

  12.2.3玻璃等造成的外伤。

  急救处理首先止血。直接压迫损伤部位进行止血,如果损伤动脉,用手指或纱布直接压迫。

  由玻璃片状等异物造成的外伤,必须先除去碎片等。伤及四肢血管时,用毛巾、止血带止血。毛巾用力捆扎靠近损伤部位关键处,长时间压迫,末稍部位产生非常疼痛感时,可平均5分钟放松毛巾一次,约过1分钟再捆扎起来。

  10.2.4特殊的外伤部位。

  10.2.4.1头部。伤及头部时,止血用手指压迫靠近耳朵附近触及脉搏的地方。其后用纱布将头部周围紧紧包扎起来。

  10.2.4.2脸部。脸部有鼻、嘴等器官,脸部受伤出血后,首先防止呼吸道的堵塞,要患者俯伏着,排出分泌物或血。也可防止舌头下坠堵塞气管。

化验室管理制度3

  为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树立“以质求存”观念,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艺操作规程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原料处理环节

  1、在原辅材料购进环节要严格把关,如出现不合格原辅材料入库的,必须由验收人负责退回,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验收人承担。

  2、原材料的红粮调入加工房加工粉碎时,加工人员务必按第一次为整粒80%,碎炎症为20%。第二次为整料70%,碎料为30%。如出现粉碎机筛坏造成粮粉过粗,需把过粗粮粉过滤从新粉碎。曲块加工粉碎时出现同类不合格情况,按该规定处理。

  (二)配料环节

  配料过程中严格准确过磅,出现差错时,应采取措施,如某原材料比例过多,补上所差其它原料的数量,达到公司的配料参数。

  (三)发酵环节

  1、严格监测控制下窖温度,严格执行公司发酵参数,多次反复测量入窖温度,如出现有误差的,应及时雨向酿酒师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发酵时间因计算错误,造成提前开窖的,应及时恢复窖皮(窖泥)密封,继续发酵,达

  到规定的发酵时间。

  (四)贮存环节

  基酒贮存时间必须认真查阅所建基酒贮存档案,没有达到贮存时间而调入勾调车间进行勾调的,应予以调回贮存,如调入勾兑车间混装到其它酒的,采取就地贮存,并作好记录。

  (五)勾调环节

  1、在勾调过程中造成基础酒配方比例计算错误的,勾调技术人员应重新计算加入所差某种基酒数量。

  2、在勾调搅拌未达到要求和酒精度测量不准而调入包装车间的不合格产品,应调回勾调车间重新勾调,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六)包装环节

  1、酒瓶没有洗干净的,返回重洗。

  2、酒瓶根据公司参数不合格的,规定不能使用的决不能使用,并根据购销协议,予以退回的退回,该销毁的销毁。

  3、灌装过程中,检测人员在流水线上目视检测有不清澈透明、有悬浮物、沉淀物的,应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4、如灌装机灌装容量没有达到容量规定的,应及时调整灌装机,并把没达到容量的.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5、瓶装酒装箱时,质检员应检验各工序是否达到标准,如某工出现问题,造成装箱前不合格,应返工到造成不合格的工处理。

  二、生产员工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新进员工在一个月实习时间后,进行评定是否转下如没达到转正资格的,予以辞退。

  (二)转下的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在某专业岗位上,如不专研业务,不求上进的,在专业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应采取调换岗位或辞退。

  (三)生产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患有传染病的,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的,严格杜绝进厂,如已经进厂工作的,劝其必须离岗。

  (四)公司采取短期、长期分批的技能培训,如通过技能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换岗降级或作辞退处理。

  三、职责分工与责任追究

  (一)职责分工

  1、原辅材料把关由物品保管员、验收员负责。

  2、原材料进生产环节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

  3、贮存环节、勾调环节由勾酒师负责。

  4、包装环节由化验员与包装车间负责人负责。

  5、员工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二)责任追究

  根据职责分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合格品的出现,公司将进行倒查,实行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针对不合格出现的程度与后果进行从严处理,分别按书面检查、扣发工资、赔偿损失、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目的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3管理要求

  3.1检验程序

  3.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3.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3.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仪器的管理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5化学药品管理

  5.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5.1.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5.1.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5.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5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管理制度6

  1.化验药品通常是易腐蚀、有毒、易燃、易爆炸的危险品,因此要专人保管,并建立台帐。

  2.化验室主任根据试剂保管员反映情况,有计划定量采购。

  3.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毒性、易腐蚀、易燃、易爆炸的特性分类存放。

  4.化验员根据分析元素的类别,领取相应的.化学试剂。对配制好的案头试剂,严格按要求填写名称、浓度、配制日期。

  5.所有试剂的标签或商标,都应妥善保护好,脱落的标识应及时贴上。确因无法辨认的试剂不可随便乱扔,可通过定性检测降低使用级别。

  6.化验药品不得带出化验室,改作其他用途。

  7.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使用过的剧毒品应使其无害化之后才能排放。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四、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 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六、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1.2化验人员要在化验记录上记录整个化验过程,并按此记录出具化验结果报告单,所有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1.3化验人员必须在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由各班班长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1.4对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要求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因笔误造成错误,可用划改更正的方法进行,用单线划改,原样可辩,并并签上修改人名字和修改日期。

  2、化验室试剂、玻璃器皿、仪器管理制度

  2.1对常用试剂和玻璃器皿,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完毕后,要摆放整齐,试剂瓶上标签要清晰。

  2.2各种试剂要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保管。

  2.3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化验室管理人员。

  2.4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严禁使用未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和自校。

  3、化验制度

  3.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成分发生变化。

  3.2在化验过程中,样品由化验人员保管,化验人员要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验结束。

  3.3配制试剂应注明配制日期、配制人、浓度及有效日期。

  3.4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4、安全卫生制度

  4.1化验员每天要清扫化验室,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清洁。

  4.2化验用的样品要摆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4.3化验员工作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

  4.4严禁个人物品乱存乱放,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4.5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必须避光,仪器必须有罩,仪器状态标识(运行状态、停止运行、维修中),按规定进行标识。

  2、必须每天对仪器室内干湿度进行2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要求,并做好记录。

  3、仪器室内卫生清洁,墙、门、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洁。

  4、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与保养,定期校验,并做好仪器使用记录。(记录包括仪器使用记录、仪器维护保养记录、仪器校验记录。)

  综合分析室管理制度

  1、天平室必须避光,仪器必须有罩,里面放干燥剂,天平状态标识,按规定进行标识。

  2、必须每天对天平室内干湿度进行2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要求,并做好记录。

  3、定期对天平进行维护与保养,定期校验,并做好天平使用记录。

  4、天平室内卫生清洁,墙、门、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洁。

  5、分析天平的使用:

  5.1在同一化验中的几次称量,都必须使用同一天平和砝码。

  5.2不能用天平称量超过其最大载荷的物品,超负荷称量将损坏天平。

  5.3使用天平前,应检查天平水准器,看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状态,检查天平各部分零件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5.4开启关闭天平时,用力要均匀,动作要轻缓。

  5.5被称量的物体,应放在秤盘的中央.称粉状物时,样品应放在器皿、坩埚内。挥发性,吸潮性或有腐蚀性的样品,必须放在密闭的'容器里。 5.6使用砝码时,必须用镊子夹取,不能直接赤手拿取。使用完毕应随即放入盒内相应位置。

  6、量热仪的操作

  6.1热容量标定的有效期为5个月,若如下情况发生:内筒水温与标定时相差50℃以上、更换量热温度计、更换氧弹较大部件、热量计经过较大的搬动等要立即重新标定。

  6.2氧弹必须经过耐压(≥20MPa)试验(每次水压试验后,氧弹的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并且冲氧后保持完全气密。如发现氧弹漏气,则必须修理后再用。

  7、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变色硅胶应经常更换和烘干。

化验室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拟定卫生管理制度及个人卫生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厂区周围不得有有的气体、粉尘、灰尘。应无积水。

  2、厂区内不得随意倒垃圾,乱扔废纸、杂物。

  3、严禁随地吐痰、随地扔果皮、残剩变质食物等。

  4、厂区严禁饲养家畜、家禽。

  5、生产场地,公共卫生区域、办公地点等各负其责,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桌面、窗台等无灰尘,室内无杂物,物品分类明确,堆放整齐有序,井井有条。

  6、车间在生产期间每天下班前要全面打扫卫生。

  7、办公室每周五对各个部门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个人卫生要求

  1、上班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休憩衣帽、鞋、手套、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同时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车间。

  2、在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工作区域卫生,严禁在车间内吸烟随地吐痰。

  3、平时要勤洗勤涮,不得留长指甲,男生不准留长发,生产操作时女生不能散发披肩,必须头发束起。生产操作时不能戴耳环、戒指等金属物。

  4、每年进行体检,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生产。

  5、凡新进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保持清洁、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

  2所有工作场地、地面、办公桌、门窗、玻璃、内墙、药品架、仪器、药品瓶等必须干净、无灰尘、水迹、污物,通道保持畅通,地面无杂物

  3办公文具统一摆放,资料夹统一存放在资料柜中;个人用具应整齐集中放置

  4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8上班时着装整洁,正确配戴厂牌,精神饱满,遵纪守法,互助互学,工作认真负责,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操作,数据真实准确

  9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0上班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下班前10分钟做好相应的5s工作

  11实验室内各自操作台及办公桌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地面清洁每天由专人负责,每星期五下午4:00开始做全面的5s工作

  12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化验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1.8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原始化验数据。

  4.化验数据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5.对于没有工作单及上级领导签字的样品的检验,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

  2、化验次数:原则上每份样品至少化验两次,特殊情况待定。

  3、每批样品的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4、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辨;

  6、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7、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8、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和日期;

  9、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10、做好当日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1、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光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一样,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一样,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一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务必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持续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我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我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我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带给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带给。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决定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带给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推荐权;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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