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1 22:33:1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管理制度 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管理制度 15篇

卫生管理制度 1

  住校学生应自觉搞好寝室内务卫生,保持床上、室内干净整齐,个人生活用品摆放规范化,爱护公共卫生。

  寝室内务卫生具体要求如下:

  1、地面干净无尘、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

  2、桌上的物品、床下的鞋子等物品应摆放整齐。

  3、扫帚、拖帕等清洁卫生用具放在阳台的`角落处。

  4、水瓶、水桶、脸盆、茶杯、洗漱用品整齐摆放于指定位置。

  5、被盖叠成正方形,与枕头各放床头一侧。床单、枕套保持平整洁净。书、报、笔等学习用具摆放整齐。

  6、每月拆洗床单、被子、枕套一次。

  7、衣服、毛巾等晾在阳台上,衣服、物品等均放在柜内箱内,保持室内、床上整洁。

  8、卫生间每天冲洗二次,每周用草酸洗一次,防止产生异味。

卫生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3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二)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商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商场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扫把、抹布、脸盆、墩布等)。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三)库房卫生

  1.库房要干净整洁通风,无尘土塔灰,窗明几净、无鼠无蝇无蟑螂。

  2.库房商品隔墙离地,分类码放。

  3.退换、报损商品要有退货标志,单独码放。

  4.库房内不许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杂物和废弃物。

  5.库房内备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摆放、定期更换药物。

  6.通道摆放商品,应做到隔墙离地,码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

  3、商场柜台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卫生工具不得裸露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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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卫生管理制度 5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卫生管理制度 6

  1、宿舍走廊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按规定进行值日。

  2、宿舍走廊内的垃圾,值日生应于每日上午5:30——6:20完成,其它时间不准往外打扫垃圾。

  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地面无杂物,门窗要干净,顶棚上无灰网。

  4、在楼内不准乱扔废纸、果皮、瓜子皮;不准随地便溺;不准往窗外、厕所、水房倒垃圾;不准乱泼脏水,吃饭要在餐厅。

  5、违者学校通报批评并给予壹至伍圆的罚款。

卫生管理制度 7

  一、目的: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资料以及要求:

  1、进车间前,务必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务必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掉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持续清洁卫生。

卫生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农贸市场卫生的管理

  1、各摊位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市场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市场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各摊位的货物堆放不得超出柜台。

  四、公共厕所卫生的管理

  1、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2、公共厕所应每天中午、晚上各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冲洗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

  3、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4、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蚊虫滋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5、周边居民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及时放水冲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卫生管理制度 9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习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1、新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体检,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营运车辆要配有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正确使用。驾驶车辆期间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得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8、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员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卫生管理制度 11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卫生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3、职责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4、内容

  4、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头发不能外露,并保持清洁整齐。

  4、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3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4、4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分开放置。

  4、5用于转运物料的'小车,使用完后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他人使用。

  4、6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放到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

  4、7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4、8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4、9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相关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4、10每周六下班前举行卫生大清扫,并进行统一的检查评比。

  每位员工有责任维护车间环境卫生,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做好车间环境卫生加油!!!

卫生管理制度 13

  1、食品卫生

  1.1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四不制度”。

  1)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2)不接受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3)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4)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1.2不采购、不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对超过保质期产品要及时处理。

  1.3餐厅严格执行“食品四隔”制度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1.4餐厅严禁收入未经检疫的肉、禽、蛋、生冷原材料和食品。

  1.5其他与食品卫生有关的,餐厅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炊事人员个人卫生

  2.1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

  1)勤洗手

  2)勤剪指甲

  3)勤洗澡理发

  4)勤换工作服

  2.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凡患有传染疾病及带菌者,应立即中断工作退离餐厅。

  2.3不准穿着工作服上厕所等其他污染场所,便后要洗手,更换好工作服后,再进入餐厅。

  2.4出售饭菜时一律用夹具,带口罩。

  3、餐厅卫生防疫管理

  3.1餐厅卫生要做到”四定一包”,即: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期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要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3.2引风机、锅灶、蒸箱、气锅等厨具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负责将其擦洗干净要无饭渣、菜渣,表面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3.3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要将机内残余物清理干净,表面擦洗干净要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3.4笼屉、菜筐、盆、锅等炊具操作人员不得直接将其接触地面,使用完毕,要负责将其清洗干净,要无残渣、油垢、清洁卫生。

  3.5供餐时,卫生工要及时将餐桌擦干净,就餐结束后要将餐厅地面、桌面打扫干净,要做到地面、桌面无污水、杂物、饭渣、菜渣、灰尘、油垢。

  3.6菜墩、肉墩、刀、洗刷池等使用者使用完毕后要将其清洗干净。

  3.7餐厅内其他区域的卫生要求,有各卫生区域责任人按照<<卫生检查标准>>进行每天卫生打扫与保洁工作。

  3.8对库房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库管员按《食品卫生法》所述的规定执行。

  3.9冷拼间要配备紫外线杀菌灯、空调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凉菜加工与冷拼间卫生打扫,不具备条件的餐厅严禁加工出售凉拌菜。

  3.10对水产品、肉类操作人员要先清洗干净再加工,对有异味的.要及时处理。清洗时要用专门清洗池分开清洗,盛放时要用专门器具分开盛放。对蔬菜必须遵循先择后洗再加工的程序,操作人员切菜过程中对已变质部分要及时切除。

  3.11操作人员要将生熟食品分开,妥善存放。熟食品存放时要加罩防尘、防蝇、防污染。

  3.12剩余饭菜处理方法,对隔夜、隔顿的饭菜餐厅经理检查后对已不能食用的要及时处理,对可以食用的安排人员加热熟透后再出售。

  4消毒要求

  4.1出售、加工食品的工具,洗碗工洗刷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再在使用。

  4.2餐具、竹筷,洗碗工洗涮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4.3办公室质检员,及餐厅经理负责餐厅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

  1)、检查所进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检查各厨房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3)检查餐厅的食品、饮料是否在保质期内。

  4)检查各处的卫生防疫消毒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5)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整改。

  6)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

卫生管理制度 14

  一、茶馆门前及门窗玻璃的卫生

  责任人:

  卫生标准:

  1.地面无纸屑、无落叶、无烟头、烟盒及其他杂物。

  2.门前的“欢迎光临”地毯每天早上冲洗一次。

  3.玻璃光亮无灰尘,无水痕,无手印。

  二、一楼大厅卫生责任人:

  卫生标准:

  1.贵宾桌

  (1)桌面光亮,无手印;

  (2)茶盘不能有余水和茶渍;

  (3)茶盘上摆放的茶具整齐配套,茶具无裂痕,无缺口,无茶渍;

  (4)茶巾保持干燥,叠放整齐,放于茶盘下面,并且不能有破损和异味;

  (5)随手泡表面无手印,废水桶及时清理,无异味。

  (6)贵宾桌椅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方便客人直接入座;

  2.饮水机

  (1)表面干净,无灰尘,无积水;

  (2)保持饮水机套的整洁美观;

  3.保鲜柜

  (1)表面贴有保鲜柜的.字样且外表要一尘不染。保鲜柜每天晚下班前清理,保证无积水;

  (2)保证保鲜柜内的物品整齐有序;

  4.备餐橱

  (1)备餐橱内部茶具光亮,无茶渍,无水渍,无手印;

  (2)茶具摆放整齐有序;

  (3)每天上午上班前把橱内茶具进行全面清洗;

  5.消毒柜

  (1)消毒柜内部的茶具光亮,无茶渍,无水渍,无手印;

  (2)茶具摆放整齐有序,每天上午上班前把茶具进行全面消毒;

  6.产品货架

  (1)摆放要分门别类,整齐美观有序;

  (2)物品每天早上检查内外是否破损少缺,如果出现破损少缺,应立即补齐或更换,并且注意茶具是否配套整齐;

  (3)物品无灰尘,茶具正面朝外,茶壶嘴不要冲外,茶壶保持方向一致;

  7.绿色植物

  (1)保持叶片鲜亮无黄叶,花盆外侧无污泥,底盘无水渍;

  (2)花盆内无烟头,无果皮,定期浇水;

  三、洗手间、楼梯及走廊卫生

  责任人:

  卫生标准:

  洗手间

  1.洗手间的门,把手无灰尘,无污垢,门牌光亮。

  2.垃圾桶内垃圾的及时清理及更换新垃圾袋。

  3.洗手间地面不能有水渍。

  4.洗手盆保持光洁无污水,无水痕。

  5.镜子干净明亮,无污渍,无水痕。

  6.便盆沿无脚印和水渍,四周无痰迹,内无黄色污渍。

  7.下水道排污管无污渍。

  8.烘干机,窗台无灰尘,无杂物。

  9.墙面无蜘蛛网。

  楼梯

  1.无果皮纸屑、无灰尘、无脚印。

  2.扶手无灰尘。

  3.墙壁的装饰物无破损、无灰尘、无手印。

  走廊

  1.垃圾桶内垃圾的及时清理,下班前垃圾必须清理完。

  2.地面要求无灰尘、无纸屑、无污渍。

  四、品茶室

  责任人:

  区域:卫生标准:

  1.门、门牌、把手保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

  2.天花板、灯具、墙壁无蜘蛛网,无灰尘。

  3.壁画、地角线无灰尘,保持干爽,并且无污渍。壁画摆正,无手印,无破损。

  4.备餐橱和沙发茶几下的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5.保持绿植叶片鲜亮无黄叶,花盆外侧无污泥,底盘无水渍;花盆内无烟头,无果皮,定期浇水。

  6.饮水机表面干净,无灰尘无积水;保持饮水机套的整洁美观。

  7.每天上班前,房间内通风一到两小时。

  泡茶桌

  1.桌面光亮,无手印。

  2.茶盘不能有余水和茶渍。

  3.茶盘上摆放的茶具整齐配套,茶具无裂痕,无缺口,无茶渍。

  4.茶巾保持干燥整齐,放于茶盘下面,并且不能有破损和异味。

  5.随手泡表面无手印,废水桶及时清理,无异味。

  6.桌椅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方便客人直接入座。

  备餐橱

  1.备餐橱内部茶具光亮,无茶渍,无水渍,无手印。

  2.茶具摆放整齐有序。

  3.每天上午上班前把橱内茶具进行全面清洗。

  五、麻将室

  责任人:

  区域:卫生标准:

  1.门、门牌、把手保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

  2.天花板、灯具、墙壁无蜘蛛网,无灰尘。

  3.壁画、地角线无灰尘,保持干爽,并且无污渍。壁画摆正,无手印,无破损。

  4.备餐橱和沙发茶几下的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5.保持绿植叶片鲜亮无黄叶,花盆外侧无污泥,底盘无水渍;花盆内无烟头,无果皮,定期浇水。

  6.饮水机表面干净,无灰尘无积水;保持饮水机套的整洁美观。

  7.每天上班前,房间内通风一到两小时。

  麻将桌

  1.台面、筹码盒内无烟头、无烟灰、果皮等杂物

  2.保持电源线及电源插座的整洁。

  3.桌体无灰尘、脚印等其他污渍。

  4.保持麻将牌的牌面清洁;

  5.每周清理一次机器内卫生。

  备餐橱

  1.备餐橱内部茶具光亮,无茶渍,无水渍,无手印;

  2.茶具摆放整齐有序;

  3.每天上午上班前把橱内茶具进行全面清洗;

卫生管理制度 15

  1、每一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一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景,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职责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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