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

时间:2023-07-04 09:29:2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物流合同【优选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物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物流合同【优选15篇】

关于物流合同1

  托运方: _________

  承运方: 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_________;规格: 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总额(元): 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Υ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Υ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Υ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_________承运方(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流合同2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收发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发货的费用为每包5元,收到的货品为5元一包,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收发包裹的'金额及件数。

  二、如甲方的货品有当天不能发出的或收到的返货,乙方有代替保存的义务,保存期间需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将有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三、乙方发出的货品要保存好发货单据,没有单据的要自己开收据并要司机的车牌号以及电话签字,然后交与甲方,如乙方单据丢失同时货品丢失,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返货时,要检查包裹的完整性,如发现包裹有破损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清点,并通知到甲方。如因没进行检查接收损坏的包裹照成的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进行交接时要仔细的清点包裹件数,并签字确认,如有一方未进行签字确认而完成交接,同时货品损失将有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六、乙方要保证货品收发的及时性,如因拖延情况导致货品没能发出或取回,需第一时间通知到甲方做下一步的处理,其中所产生的费用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需提供客户准确的返货地址及返货标准给到乙方。

  八、收发货品的费用将先由乙方来垫付,每月的16号及月末最后一天为对账日,在对账日甲方和乙方进行费用的结算。

  九、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一、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十三、合同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

关于物流合同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手机:

  战略合作关系,规范双方商业行为,保障各自利益。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义务:

  甲方承诺:

  1、 在乙方保证价格、速度优于其他物流站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多店与乙方合作。

  2.甲方承诺货款当日算当日结,概不拖欠。

  3.甲方承诺: 如有丢货、残损货经查实是其他人员造成,不属于物流站问题的,甲方决不给乙方添麻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

  1、乙方负责托运甲方货品,负责线路

  2、价位: 鞋箱: 皮鞋标准箱服装包: 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必须按此价标准执行。

  3、乙方保证甲方货源运输的流畅(货源: )

  4、乙方必须把甲方的.退货、回货第一时间优先装车运输。当有货物运到时,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物流队长。

  5、如发现丢货(甲方退货、回货)现象,经甲方查明属实为物流站原因,物流站承担责任(按丢失货物金额赔偿)。破损货物,根据损失数量金额对应赔偿。

  6、回货票据必须同原始票据价格相同,如发现私自改票,价位不符(偏高), 情节轻者,赔偿当次货款10倍金额。情节重者,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7、如果是北京三轮车送货人员从中提钱,甲方概不付其运费。

  8、大同市内免费送货到甲方货车上。

  注:

  1、20 年3月15 日至 20 年3月 15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有效期限。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4、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必须诚信。

  5、 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关于物流合同4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钢材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105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武汉市区范围内(根据材料堆放仓库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 十堰市区范围内(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 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货物运到期限: 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9: 00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辖区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关于物流合同5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做好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运输线路、产品及运价

  1、运输线路及单价: 见附件。

  2、运输产品: 水泥包。

  3、每吨每公里12元,年运输量不低于100万吨,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

  第二条: 车辆要求

  1、乙方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有资质的个体车队,明确第一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要求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车辆必须具有国内汽车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手续、车辆保险手续务必齐全有效,必要时车辆须具备海关监管运输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不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为,则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运输指令后,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车辆不符合装货要求造成退车的,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货时,乙方务必对承运货物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并做好交接手续后起运,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乙方司机装好货后,双方确认好起运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卸货点,中途因交通管制、国家行政机关查车验货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货延误,乙方应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服务罚款及其它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司机电话关机,按5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若是甲方货物问题需要验货检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司机带回相关缴纳费用单据,作为向甲方报销的依据。

  4、属海关监管货物,乙方司机在运输前、行驶中必须定期检查海关铅封(工厂自备铅封)情况,确保铅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及无故脱落,一切责任均为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5、乙方司机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时,务必持有甲方托运单或甲方客户货单等相关单据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卸货,乙方司机应在收货人核对清楚并做好货物完整签收后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司机不得因各种原因在未得到收货人确认接收后自行卸货,否则产生的货损货差、时间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客户抱怨的,甲方有权按300~80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6、不管在运输旺季还是淡季,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完成甲方的运输需求,随时派车承运,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另外调车,产生的.运输差价(指另外调车价与甲乙双方约定的运价差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结运费里转付给甲方另外调车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货物保险及赔偿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投保货运险,乙方在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由甲方做出险报案和通知甲方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300元/次,由甲方出具处罚款的财务收据给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乙方也有办理货物保险的,出险后理赔款由甲乙双方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货物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

  司办理理赔,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赔材料不齐全、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交货不清、货物短少、肮脏、货物损坏、货

  物包装破损等,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依据甲方与甲方客户协商价格为标准,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方式: 乙方应将甲方每月原货物签收单尽快送交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提交单据给甲方,甲方按月份顺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续不齐(如货单未交齐等),则从手续不齐的月份开始款项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续齐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时限执行。

  2、付款时限: 甲方财务确认收齐乙方所承运的签单和相关票据后,在__________天内予以付款。

  3、付款方式: 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4、特殊情况下,签单从起运之日起,超过90天后仍无法收回的,经乙方申请,报至甲方总

  经理批准,可先暂留下该货单的货物价值金额后,将余下的本月运费先给予付款,待签单补交回甲方后,再将预留款付给乙方。同时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回或无法交回签单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员。一旦被查出,甲方可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并

  对乙方处以罚金10万元,冻结乙方所有未结算的运费,直至事件处理结束。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3、若乙方无故停运合同内的运输,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未结运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

  负责,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 合同附件与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

关于物流合同6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 市鸿运兴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关于物流合同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做好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运输线路、产品及运价

  1、 运输线路及单价: 见附件。

  2、 运输产品: 水泥包 。

  3、 每吨每公里12元,年运输量不低于100万吨,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

  第二条: 车辆要求

  1、 乙方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有资质的个体车队,明确第一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要求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车辆必须具有国内汽车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手续、车辆保险手续务必齐全有效,必要时车辆须具备海关监管运输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不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为,则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 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 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 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运输指令后,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车辆不符合装货要求造成退车的,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货时,乙方务必对承运货物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并做好交接手续后起运,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司机装好货后,双方确认好起运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卸货点,中途因交通管制、国家行政机关查车验货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货延误,乙方应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服务罚款及其它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司机电话关机,按5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若是甲方货物问题需要验货检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司机带回相关缴纳费用单据,作为向甲方报销的依据。

  4、 属海关监管货物,乙方司机在运输前、行驶中必须定期检查海关铅封(工厂自备铅封)情况,确保铅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及无故脱落,一切责任均为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5、 乙方司机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时,务必持有甲方托运单或甲方客户货单等相关单据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卸货,乙方司机应在收货人核对清楚并做好货物完整签收后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司机不得因各种原因在未得到收货人确认接收后自行卸货,否则产生的货损货差、时间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客户抱怨的,甲方有权按300~80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6、 不管在运输旺季还是淡季,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完成甲方的运输需求,随时派车承运,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另外调车,产生的'运输差价(指另外调车价与甲乙双方约定的运价差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结运费里转付给甲方另外调车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货物保险及赔偿责任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投保货运险,乙方在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由甲方做出险报案和通知甲方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300元/次,由甲方出具处罚款的财务收据给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乙方也有办理货物保险的,出险后理赔款由甲乙双方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 货物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赔材料不齐全、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交货不清、货物短少、肮脏、货物损坏、货物包装破损等,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依据甲方与甲方客户协商价格为标准,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 运费结算

  1、 结算方式: 乙方应将甲方每月原货物签收单尽快送交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提交 单据给甲方,甲方按月份顺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续不齐(如货单未交齐等),则从手续不齐的月份开始款项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续齐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时限执行。

  2、 付款时限: 甲方财务确认收齐乙方所承运的签单和相关票据后,在 天内予以付款。

  3、 付款方式: ,开户行: ,帐号。

  4、 特殊情况下,签单从起运之日起,超过90天后仍无法收回的,经乙方申请,报至甲方总经理批准,可先暂留下该货单的货物价值金额后,将余下的本月运费先给予付款,待签单补交回甲方后,再将预留款付给乙方。同时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回或无法交回签单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 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员。一旦被查出,甲方可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罚金10万元,冻结乙方所有未结算的运费,直至事件处理结束。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3、 若乙方无故停运合同内的运输,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未结运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 合同附件与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关于物流合同8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详细地址: 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 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____年___月___日发生效力,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物流合同9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加盟条件:

  1、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务。

  6、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有义务免费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元(¥0。05/KG)。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关于物流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片区(长安路中天药业附近铁路口至文峰镇,国道东郊以东至文峰镇)派送件和揽收件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片区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快件承包责任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承包合同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乙方在签订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为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不退。以确保乙方对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承包区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片区派件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当日派件经甲方扫描在乙方片区派送,在乙方片区的件如出现延误,丢失,破损等情况由乙方片区承担责任。当天片区派送件必须在________点前派送处理完毕,放门卫处签收的件必须通知客户,造成延误被客户投诉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应将签收及时做好,未因何原因产生的问题件,乙方负责,带有欺骗行为的问题件,一经查实按延误件处罚,坚决杜绝一切误延误等不良行为。

  四、乙方在送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责任自负。送件当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甲方造成快件或签收单丢失或快件被别人冒领走的,一律按遗失件处理,及时给客户赔付。

  五、乙方负责承担承包区揽件收取件工作。甲方接到客户取件电话,应及时将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及时联系客户,与客户联系好取件时间,及时取件。

  六、乙方片区派件和取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此承包区的一切派件和取件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承包权。

  八、上一级________公司所扣固定费用按比例分摊。

  (二)乙方相关的责任

  一、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________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________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负责。

  七、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________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相关规定和要求以________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自由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此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关于物流合同12

  本合同在_____ 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与______ 公司(客户)之间于某年采月某日在某地生效。

  1.服务、支付和期限

  第三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费用支付与价目表中所定的服务费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在其中任何一个月内) 比价目表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客户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额的费用。

  除非任何一方根据8(a)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____ 日 (起始日期)起3年,然后自动延期1年 (续定条款)。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2.运送

  (a)货物运送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客户可不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送货物;第三方也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入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货物,客户在得到第三方通知后, 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副本一份送给第三方,说明第三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b)不符合规定的货物。

  客户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送到第三方:①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②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标记不一致。第三方有权利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了这种货物,客户应支付价目表中所规定的费用,若价目表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第三方一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尽快通知客户,以获得有关指令,第三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

  3.仓储的提供

  由第三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客户在送货前,准备好符合“业务范围”货单。双方同意第三方根据协议规定的价格,储存和搬运其他货物。

  4.送货要求

  (a)没有顾客准确的书面要求,第三方不运送或转运货物。然而也可以根据电话发送货物,但是第三方不承担口头传递信息而造成失误的责任。 (b)客户要求从仓库中提货,必须给第三方合理的提货期限。如果因为天灾、战争、公敌、罢工、扣押、骚乱等,或者第三方不能控制的任何理由,或者因为不由第三方责任而造成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因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它理由,那么第三方不承担这种过失的责任。 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难,顾客与第三方应同意适当地延期。

  5.额外服务(特殊服务)

  (a)不属于通常物流服务(即“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所需的第三方劳动力,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b)顾客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包括编制特定的存货报表、标出的重量及包装上的系列数字或其他数据、货物的'物理检验和物流运送清单等,但不仅限于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c)为顾客提供材料、包装材料或其它特殊材料,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d)由于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业时间内收到或运送货物,按第三方通常费用标准,承担合理的额外费用。 (e)包括邮资、电传、电报或电话的通讯费用,如果这些方面的服务超过通常的服务标准,或者在顾客的要求下,这些通讯不采用邮政的正常方式,那么上述费用向顾客收龋 (f)有时第三方在没有顾客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造成一些“非常”费用是必需的,顾客因此同意支付第三方由此而产生的合理适当的费用。然而,只要可能,第三方在造成这些费用前,应从顾客那里获得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口头的, 但第三方对口头传递信息所造成的失误不负责任。

  6.责任和损失限制

  (a)损失责任。

  客户把私人财产送到作为受托人的第三方,第三方在下列条件下同意接受这些财产:第三方对储存货物的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除非这种由于第三方没有照管好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对这些财产,第三方不为客户保火灾险或其他意外事故险,客户因火灾或其他事故对财产所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无法律责任。

  (b)保险。

  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不由第三方负责保险,但第三方同意当前的保险单继续生效,该保险单阐述:在协议的期限或延期内,对放在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仓库里的别人私人财产,如果遭受丢失、毁坏或损坏,作为受托人的被保险人,由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赔偿,但这些赔偿金额(在其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表第三方物流公司来支付。该保险单在协议期限包括延期内,应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条款)。客户若 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该保险单的副本。

  (c)损失计算。

  如果第三方对顾客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负责,为了计算这种损失,货物将按它的售价的存货成本来估算。

  (d)装卸。

  第三方对由于进货卸货或出货装货的延误而造成的逾期费负责。第三方应竭尽全力提供及时的服务。

  (e)随后损失。

  不是由于第三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随后损失,第三方不负责任。

  7.义务

  第三方将负责监督管理、人员配备、看门服务、物流设备、办公家具、日常安全(包括下班后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托盘、包装材料、捆扎和房屋的保养。

  8.风险分担

  有关方都认识到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提供服务将作出承诺并投资。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a)终止。

  尽管无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

关于物流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包含 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包含 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 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 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 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 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关于物流合同14

  物流合同甲方(即托运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物流合同15

  相比陆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的内容较少些,格式也相对简单些。合同主要内容如下:货物名称、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包装要求及运输标志;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运费、港口费和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承运日期、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货物价值;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是个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xxxx(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年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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