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3:46:49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精选)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采购管理制度(精选)

采购管理制度1

  一、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三、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四、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五、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六、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七、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物资报废制度

  (一)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以及一般物资因变质变残无法使用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二)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签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三)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经财务科、院长鉴字后上报级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交器械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物资发放、盘点制度

  一、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二、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浸透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三、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四、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手续,发放时,应认真对领物单上的制单人、科室负责人、收货人以及管理部门核准人的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物资出库。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发放是指因急诊、抢救或其他紧急事件所需的物品,发放的时间不受限制,发放的原则是核实原因报总务科长批准后,即可发货。

  六、每周一至日为仓库按计划发放物品的时间,各科室按申请计划领货,其余时间仓库管理人员做好计划、整理、备货等工作。

  七、仓库物资第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务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八、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及时汇报科室负责人批准按医院程序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20-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资产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书应当包括所购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 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3

  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采购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采购管理制度6

  1)常用工具应由仓库管理人员管理,根据物业的耗用规律和使用情况,在保证数量又不造成积压的原则下,制定最低备用量。对其他维修器材,由各班组根据需要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批采购。该表由工程部填写,原则上以一台设备一张,附属设备、备件费用应包括在预计费用中。

  2)设备采购程序见图6.10。

  3)采购员采购后,交仓库保管员验收并输入库登记手续。设备入库验收单见表6.11。班组员工需领料时,应填写领用单,完成报修后,填写材料耗量单。班组长对领用量和耗用量进行核销,主管应加强检查。

  4)对进口备件及工具等高额的物品应采用以旧换新的.制度。

  5)材料使用后要在工作单上填写清楚,并经主管确认。多余材料必须退回库房。

采购管理制度7

  一、 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公司员工食堂的食品及原料采购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从源头治理食品污染,确保我公司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管理

  索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一)需要索证的食品及其原料的范围和种类

  1、粮、油及其制品;

  2、乳及其制品;

  3、肉类、水产、蛋类及其制品;

  4、饮品饮料(包括定型包装饮用水)、冷饮及冷藏食品;

  5、豆制品;

  6、酱腌菜类;

  7、凉果、蜜饯、槟榔、食用糖、糖果、糕点类;

  8、罐头食品;

  9、茶叶;

  10、酒类;

  11、调味品;

  12、食品添加剂;

  13、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辐照食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

  14、进口食品;

  1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索证的其它食品及原料。

  (二)采购食品索证的内容

  1、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要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

  2、采购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当索取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化验单(复印件)。

  3、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4、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辐照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在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的同时还须索取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辐照食品批准证书》、《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件》(复印件)。

  5、采购婴幼儿食品、特殊营养食品、营养强化食品,除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外,还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产品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

  《湖南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时,销售者既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也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委托卫生监测检验机构或产品质量监测检验部门出具的化验单,二者均属有效证件。

  (三)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

  1、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检验单位公章。

  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得进行涂改或伪造。

  索取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保管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采购的产品与卫生检验报告单不符或因运输、包装、货仓保管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采购的产品可能被污染、变质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投放市场。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四)采购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五)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安全法》第28条)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进货查验管理

  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三、台账记录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格式见附件。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购物凭证及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二年。

  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格式)

  单位或部门名称:

  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联系方式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验收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部要广泛宣传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目的意义,使后勤管理人员懂得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好处,变为后勤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内部管理。

  2、各分部要根据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

  3、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4、各分部要健全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确定专人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对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证件与产品不相符的产品,不得采购进仓。

  5、各分部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突出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的进货台账建立和验收把关。应当相对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者供货单位考察,全面了解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卫生状况。

采购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采购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3)信誉良好者。(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八、本制度附件:1、《请购单》2、《采购询价记录表》

采购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飞速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财务部在李总的指示下,在项目部、采购部等部门的配合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三)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三)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五)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一)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物资需求情况,填写请购单(即采购单第一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交给采购部门审核。请购单应有部门经理签字。

  (二)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时,审核后如确有必要购买,由采购经理签字,再请总经理予以批示。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即采购单第二联)后,应按照上述总则操作,货比三家,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后,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

  (三)采购单一式四份,第一联即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第二联即采购部门使用的采购申请单,第三联交给财务(采购员核销时),第四联交给仓管员(以备验收)。

  (一)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质监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与请购单、发票账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使用性能优劣。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编制一式两联、事先编号的验收单进行签字,作为验收和检验物资的依据,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仓管员。

  (二)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主要是验收单)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仓管员签字。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财务,第三联交给采购员。

  1、按合同约定需要预付购货款的,由采购员提供采购申请单、合同复印件、付款通知书(注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办理付款批准手续后(付款通知书须由总经理签字),交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货物及发票已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发票及清单核对无误后,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做账。

  采购员必须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购货发票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监部门、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办理报销手续。

  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供应商需要结款时,由财务将款项汇出。

  (四)货物已到发票未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核对无误后,如供货方要求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付款通知书支付不超过货物总价值80%的货款,待发票到后再付清余款;发票已到货物未到,不准支付购货款。采购业务完毕后,财务部门要催促采购员及时结清购货结余款,不留“尾巴”。

  (五)物资采购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报销,如无特殊情况,发票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管理制度13

  食品原料采购是指餐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最低价格实施订货,并购买到所需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是餐饮业务管理的首要环节。采购供应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厨房生产、产品质量、成本消耗和经济效益。只有原材料质量好,才能保证菜肴味道佳美。采购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合理,才能降低餐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一、采购人员的选择

  采购人员的选择对于餐厅成本控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的餐厅有良好的设备、一流的服务人员和手艺精湛的厨师,但其经济效益不理想,究其主要原因,很可能就是由于原材料采购的质次价高,甚至采购员收取回扣而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所造成的。可见,采购员的选择对成本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过对餐饮企业的调查和分析,一个好的采购员可为企业节约5%的餐饮成本。

  一个合适的采购员应具备以下的素质:

  (1)要了解餐饮经营与生产一个良好的采购员,要熟悉餐厅的菜单,熟悉厨房加工、切配、烹调的各个环节,要懂得各种原料的损耗情况、加工的难易程度及烹调的特点,以保证买到适需的食品原料。

  (2)熟悉原料的采购渠道所谓渠道,即特定的交易关系线,通常是指两个企业之间固定的交易关系。采购人员应该知道什么原料在什么地方买,哪儿的货质量好,哪儿的货便宜,这样才能买到质优价低的原料。

  (3)了解进价与销价的核算关系采购人员应了解菜单上每一菜品的名称、售价和分量,知道餐厅近期的毛利率和理想的毛利率。这样,在采购时就能决定某种食品原料在价格上是否可以接受。

  (4)熟悉财务制度要了解有关现金、支票、发票等使用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对应付款的处理要求等。

  (5)诚实可靠,不收取回扣要具有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觉悟,不得损公肥私。

  二、采购质量管理

  (一)采购质量标准餐厅要生产质量稳定的菜品,必须使用质量稳定的原料,这就对采购提出了质量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又称'标准采购规格',是指根据餐饮企业的特殊要求,对所要采购的'各种食品原料作出详细而具体的标准规格的规定,如原料的部位、产地、等级、外观、色泽度、新鲜度等。

  目前,我国对食品原料的质量标准还没有完全规范,一般餐饮企业只是对那些成本较高的各类原料,按自定的质量标准来指导采购。

  (二)质量标准的形式

  质量标准的形式以'采购明细单'或'标准采购规格'的表格形式出现。在标准采购规格中具体包括的内容有:食品原料的名称、食品原料的质量或性质的说明(包括产地、等级、部位、形状、规格、气味、产率、色泽与外观等)、发货时间的要求等。

  (三)制定标准采购规格的作用

  标准采购规格制定后,应分送给采购员、供应商、验收员和餐饮经理办公室,其具体作用如下:

  1)使用标准采购规格可以把好采购关,避免因采购的原料质量不稳定而引起产品质量的不稳定。

  2)把标准分发给供货单位,可以避免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对原料质量产生分歧和矛盾。

  3)可以避免每次对供应单位提出各种原料的质量要求,减少了工作量。

  4)将质量标准分发给若干个供货单位,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最低的报价单位。

  5)有利于验收质量标准的控制。

  6)可以防止原料采购部门与原料使用部门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

  三、采购数量管理

  食品原料采购的质量标准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相对稳定,而采购数量则要随餐厅销售量和库存量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如果采购数量控制不当,就可能出现一方面采购数量过多,占用过多的资金,有了更多的利息占用,而且增加了库存费用,并有可能造成原料腐烂、变质、损坏,使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采购数量过少,会导致供应、库存中断而影响正常销售。

  (一)影响采购数量的因素

  1)餐厅餐饮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化现有的库房面积。

  2)采购点与餐厅之间的距离。

  3)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餐饮企业经营较好时,可适当增大采购量;资金短缺时,则应精打细算,减少采购量,以利于资金的周转。

  4)原料本身的特点。易储存的原料可以多购一些,不易储存的原料应勤进快销。

  5)原料市场价格的变化。

  6)市场供求状况的稳定程度影响采购数量。当某种原料的供应不稳定时,可以多采购一些,以弥补因原料短缺而造成的损失。

  (二)采购数量管理

  对采购管理来说,食品原料可分为易坏性原料和非易坏性原料,对这两类原料的采购应区别对待。

  1.易坏性原料的采购数量

  易坏性原料一般为鲜活货,这些原料要求购进后立即使用,用完后再购进新的原料。因此,这类原料的采购频率较高,一般使用的采购方法如下:

  (1)日常采购法每次采购的数量可用下列公式表示:应采购数量=需使用数量一现有数量需使用数量是指在进货间隔期内对某种原料的需要量。现有数量是指某种原料的库存数量,它包括已经发往厨房而未被使用的原料数量,这个数量可以通过实地盘存加以确定。应采购量是指需使用量与现有量之差,这个数量还要根据特殊宴会、节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加以调整。

  餐厅可自行设计一个原料采购单,将所有易变质的鲜活类食品原料分类列在表上,这样既可以节省工作量,还有助于控制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2)长期订货法餐厅中有一些原料,其本身价值不太高,但其消耗量大,所需数量也较稳定,这类原料如果用上述方法采购就显得费时费力,因此可采用长期订货法。

  利用长期订货法,餐饮企业采购部门可与一家供货单位订下合同,规定以固定价格每天向其供应规定数量的原料。例如:餐厅与食品公司商定每天送3箱鸡蛋,只规定需求量或结存量,有特殊变化时再增加或减少采购量。面包、奶制品、常用蔬菜、水果以及价值低、耗量大、占用空间多的一些物品,如啤酒等,也属于这一类原料。

采购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原材料采购的管理,根据决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科是原材料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材料科会同财务科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公司各股东都可向市场询价或介绍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原材料价格采用阶段浮动价。供货商不得恶意竞标已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永不合作。

  三 、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生产需要。

  确定材料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对紧缺原材料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购或积压原材料。

  四、生产用原材料设专人管理,原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核实方量手续。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收料单必须由门卫及专职人员二人签字,并及时把材料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六、财务科严格对进场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检查核实,确保生产成本最小化。

采购管理制度15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为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提报、审批、执行程序,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使物资采购工作在规范、可控条件下运行。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通过对供应商和关键采购业务环节的集中管理,以集中采购、分散交付、分散发货、集中管控为原则,编制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各部门、子公司工程项目及工程项目相关的采购包括:

  1、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劳务类采购,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

  2、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

  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

  4、工程项目中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和修缮等项目采购。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不属于本制度采购范围。)

  (二)各部门、子公司非工程类采购包括:

  1、公司类:

  公司类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工装、绿植等。

  2、服务类:

  服务类采购包括为我公司提供的项目咨询,可研报告、宣传、广告、培训、团建、会计、金融等服务项目。

  3、生产类:

  生产类采购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燃料、生产材料、药品、设施设备等。

  4、其他类:

  公司车辆的年审、保险、维修、燃油,(临时)场地租赁等。

  三、建立供应商库及供应商管理

  (一)建立供应商库

  1、发布建库公告

  供应商邀请公告:应通过在指定媒介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入库;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邀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获取供应商入库文件的办法,还应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采用电子方式并注明网址以及采购邀请人的联系方式。

  (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交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联系方式,认证资质证书,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

  明文件,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公司基本信息,主营产品、技术工艺水平、质检体系、产能、销售额等产品信息。)

  2、结合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求,建立和使用统一的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级,确定每类供应商入库名额。

  3、供应商资格审核、评估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财务状况、商务能力、技术与服务能力、生产能力、质量能力、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能力进行审核、评估。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用户满意度、交货协议等方面可能影响供应链合作关系的方面,确定入库供应商。

  (注:供应商评审小组由财务部、监察部、招投标、采购部等部门5-7人,为单数组成。)

  (二)供应商管理

  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本制度第二条管理范围的分类,对入库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对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环境下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方式,增加评审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达到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

  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应至少包括A/B/C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供应商,在供货量、付款方式、货物免检等方面享有不同的采购政策,以此提高供应商的配合度、积极性,确保库内供应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详见:《供应商管理办法》)

  动态管理:

  1、制定完善的资源库准入、评价、退出机制。严格入库审核,对入库企业实施日常评价与定期评价结合的办法;对入库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生产周期管理(供应商效率最高的6-18个月服务周期),分期进行考评;对于确实符合退出标准的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考评不合格的供应商给与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避免供应商体系固化,保证供应商库能进能出,供应商级别能上能下,切实发挥供应商资源库的作用。

  2、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时,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供应商库相关准入、评价、退出标准,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的需求。

  (详见:《供应商管理办法》)

  四、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

  (一)提出采购需求

  需求单位提交采购申请表:需求单位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库存情况、采购周期等信息编制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所有“采购需求计划”“采购订单”须写清楚需购的物料数量,品名规格及交期,如规格不明确的物料,须附文字说明或提供必要的样品。)

  (二)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部根据采购需求,结合年度采购总规划,编制采购计划;

  (三)确定采购方式

  按照不同采购项目的分类,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具体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见本制度第五章)

  (四)批准采购计划

  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审批权限,分别由(采购部门负责人→集团分管副总签字→集团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开始实施采购作业;

  (五)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或谈判要点、评审或成交办法、合同草案、采购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格式示范等。需缴纳采购保证金的,文件应明确收取保证金的金额、形式、退还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需要供应商了解的注意事项。

  采购公告:在采用具有竞争条件的采购方式时,应在供应商库中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还应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采用电子方式并注明网址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邀请书:在采用不具备竞争条件或有一定竞争条件但属于时间紧迫的采购方式时,宜采用邀请书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要求被邀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对是否接受邀请做出回复。

  响应文件格式:包括响应函、响应保证金保函、报价表、响应方案等。

  (六)审核采购文件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1、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能满足采购主体的合格性;

  2、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能否科学评价采购内容的满足性;

  3、技术和商务条件是否能够满足3人以上竞争;

  4、技术和商务条件是否具有歧视性排他性。

  (七)执行采购

  根据第(三)条确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除对外公告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外,应在供应商库中进行供应商选择;之前未纳入的供应商在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也应纳入供应商管理库进行管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公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项目评审或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及时在供应商库中进行公示。

  公告成交供应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采购部编制成交供应商结果公告,并经内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在供应商库中发布成交供应商结果公告。

  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应包括告知成交供应商已成交的结果(如价格、数量、单位、交付期限等)、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九)采购合同的签订

  1、确定合同文本

  2、签订合同:采购部协助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在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其中,招标采购项目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

  3、退还采购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保证金的,应尽快退还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发生违反法律和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采购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4、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缴纳。

  (十)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采购订单上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订单追踪。”

  (十一)货物到达后,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进行来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十二)将采购订单相关的资料、信息提交财务进行审核和付款。

  五、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采购的主要方式: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等。

  (一)比选采购标准

  采购数量、单位、交期等条件明确的单项采购,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于比选采购:

  1、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劳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

  5、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

  (符合比选条件的采购项目,需在集团公司网站或相关采购媒介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准

  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施工;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等物资类的采购;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可研、广告、培训等其他服务类;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三)询价采购标准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物资类,10万元以下的施工、服务类采购,可采用询价方式,询价单位不少于三家;实施询价采购的,须形成完整的询价报告并完善相关审批流程。

  (询价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四)单一来源采购标准

  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由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采购类服务,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采用该方式。

  (五)框架协议采购标准

  框架协议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采购“标的”的需求预计将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不定期(不定期是指不清楚需要的程度、时间和数量及采购频次)出现或重复出现;

  2、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定期或重复采购但数量不定的商品类采购。

  3、需要和特定供应商当面沟通、交流、协商长期合作的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注:所有采购方式确定的供应商都应纳入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六、监督和考核

  采购领导小组及采购监督委员会及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建议。集团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采购部应予以配合。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投诉及处理情况;

  集团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采购部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退货管理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将货物退还,并及时将检验情况报采购部,采购员负责按照购货合同的约定处理。采购部将不合格产品情况进行登记,作为供应商考核的依据。

  关键供应产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问题辅导,督促其进行改进,并对改进的结果进行追踪评价。

  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供应商,采购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整改通知、减少采购量、降级、移出供应商库等处罚方式。

  八、附则

  (一)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计划是各单位年内需求采购内容的总体安排。各单位应当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采购部汇总。

  采购部在各单位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集团公司总办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凡列为集采范围的物资,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施。严格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正常渠道采购。

  (三)采购完成后,相关需求部门、子公司应按合同相关条款及时与供应生产或经营企业结清货款。逾期将采取督办、警告、通报批评、限期还款、处罚等措施。

  (四)集团监察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全程监督。

  (五)采购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采购工作(业务)流程说明》

  《采购需求表》《采购计划表》

  《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

  以上各文件需经采购领导小组、采购监督委员会、集团法务审核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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