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7:26:06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勤管理制度4篇

考勤管理制度1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4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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