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8:16:4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安全管理制度1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安全管理制度2

  1)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在布臵安排生产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地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臵,周边环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经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帐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安全管理制度3

  一、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施工生产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的交接使用验收制度。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

  四、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具体组织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负责全面完成月检时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五、组织项目部各工段、工班,各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施工区内的分包队伍,按照总包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七、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各项安全检查。

  八、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管理制度4

  1、幼儿园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幼儿园园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幼儿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儿园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安全管理制度5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三、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四、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领导组织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推广规范化安全管理,支持安全部门工作。

  七、发生重大已、未遂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管理制度6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安全管理制度7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安全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安全管理制度9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为单位施工、生产、生活站好岗、放好哨,领导安排在哪里就守卫在哪里,工作中一定认真负责。

  二、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在岗位上嬉逗、瞌睡,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作弊。

  三、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情况,要多思多想,分清真假、是非,正确处理,对待周围情况做到仔细观察,善于发现违法犯罪可疑线索,敢于和善于斗争。

  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正确执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令,遵守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一切规章制度,工作服装整洁,态度和气,互相配合,讲究文明礼貌。

  五、工作做到“三查”、“五好”、“四勤”、“两快”。门卫工作要坚持一查进单位人员的出入证、工作证,二查出单位的物资材料的出门证和实物,三查人员、车辆进出的动态,做到执行制度好,交通指挥好,事情处理好,团结互助好,情况记录好;要眼勤、脑勤、腿勤、手勤(有记录),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六、了解值班范围,熟悉周围环境,要弄清同护卫工作关系和密切的生产、业务、活动情况,有关制度和办事的`程序,熟悉机构区域的关系,如道路、门窗、电器开关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部位等等。

  七、做好要害部位和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守卫、巡守工作,根据安排,做好目标守卫,看管好重要物资,加强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漏洞,维护好内部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

  八、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10

  为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被盗现象发生,确保校产安全,特订立以下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校产安全工作,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防盗制度,建立防盗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责任到人。加强门岗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出问题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产登记清册,做到财产管理有专人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应在每天下班前巡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每周一早上应对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设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重点部位、贵重财产的安全。

  四、防盗配套设施应配置到位(如铁门、防盗网、报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学校要与综治副校长,村镇治保主任、联防队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

  五、要加强防范,做好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保证校产万无一失。同时要求保障信息畅通,学校发生被盗事件后应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物安全委员会

  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

  3.2单位法人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人事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8实验人员

  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管理要求

  4.1培训要求

  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培训要有计划性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应对被培训者和培训者进行考核和评估。经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岗资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中途发生换岗的,上岗前应再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部门应做好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资料统一交培训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应对培训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

  4.2准人要求

  4.2.1人员控制

  只有在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人实验室条件要求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具有免疫缺陷、过敏史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是否有上述情况,应事先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容许其进入实验室工作,并负有最终责任。

  4.2.2项目准入

  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开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不得在低于防护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开展实验活动前实验室应组织相关实验活动项目的风险评估,并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

  4.3安全计划

  实验室必须制订年度安全计划,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査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修订。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进行自行检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后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整理归档。

  4.5个体防护要求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个人防护的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识不淸、破损的防护用品,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类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进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个人应根据从事实验活动的性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防护,不得随意降低防护等级。实验人员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进入实验区域从事实验活动。严禁穿着实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办公区域和其他公共区域。

  从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时应当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但建议不要超过3人),禁止单独一人从事高危险度的实验室检测工作,以防发生意外。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4.6实验准备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进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实验准备工作,填写实验材料清单,禁止实验过程中随意频繁出、入实验室,而导致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外场所的污染及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4.7实验清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

  4.8记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同时做好相关的实验记录,包括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记录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记录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记号笔、铅笔等不能长久保存的笔记录。

  4.9消毒要求

  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xx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

  4.10废弃物处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

  4.11设施设备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对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实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装后或每次检修后,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专业人员对每一台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高效过滤器完整性进行验证,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验证。

  4.12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材料应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应定期及时地将新近分离、采集的.有保存价值的菌(毒)种、阳性生物样本每季度办理一次交存手续,按期交菌(毒)种库、生物样本库统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记录。接收部门应制备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清单,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科(所)应加强对工作毒种的安全管理,应对工作毒种的去向进行监管,形成过程性记录,定期归档备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人名义接受、保存和馈赠、交换菌(毒)种和生物样本。

  4.13责任落实

  单位每年应定期和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签订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需要参观、考察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事先经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持准入证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实验室。实习、进修人员应接受实习进修单位的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在指导老师陪同或指导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不得独自从事髙风险检测、研究工作,原则上不给予门禁授权,确实需要授权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以保证其生物安全为前提。

  物业保洁人员禁止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PCR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生物模拟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内部从事保洁活动。确因需要进入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所在部门业务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所在部门对物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外来设备维修人员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应事先办理准人手续,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由所在部门派人陪同下进行。严禁营销人员进人实验区。

  4.15门禁管理

  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应从更衣通道进入,走廊门禁止授权给所在部门负责人,严格遵照物流、人流分开,实验废弃物从污物电梯通道拿出实验室。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时应随手关门,使实验室门禁处于正常关闭状态,对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的门应随时关闭,以免使实验操作区域受到外界影响而导致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实验室操作区域气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区域。

  4.16实验人员能力评估

  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实验活动的检测、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材料及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17责任追究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

  4.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督,未尽事宜由院长(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依据

  5.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45号令)。

  5.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xx)。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安全管理制度13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周围作业环境,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随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操作是否正确,纠正任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四、负责组织各班组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五、负责本施工区内作业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他们保护好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六、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六、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责任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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