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3-07-07 11:54:51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合作经营合同【汇编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经营合同【汇编15篇】

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梅县新贵街的《盛城酒楼》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1、合伙名称:《盛城酒楼》

  2、经营地址:梅县新县城新贵街号门店。

  第二条经营场所面积:

  一至四楼餐厅,总面积约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中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餐厅总资产估价:

  1、该餐厅原由甲乙双方经营。

  2、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餐厅资产估价为36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

  甲、乙、丙三方各出12万元入股经营。

  第六条:合同签订

  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七条: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八条: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债伙约定:

  合同签订一年内,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三方确认后,退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合伙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了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

  (二)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消: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有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刚甲乙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分配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为成,提交梅县法院提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合作经营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信息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出资转让

  1、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4)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合同3

  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4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作经营合同5

  甲方: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就某店面合作开_店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自_年_月到_年_月止。

  2、经营管理:甲方委派或招聘店长,统一按标准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店员及收银员由店长进行招聘,统一培训。

  3、装修:由乙方负责设计,费用由双方各负责一半。

  4、经营:店内进货的费用由双方负责,盈利按赚取的盈利各分百分之50。

  5、费用:店租、工资、水电、工商税务等一切经营管理费用由甲乙双方支付。

  6、协议签订之日:甲乙方即应办理联名户头。作为以后进货的`费用跟开支。

  7、经营终止:如双方因不可抗拒等因素要终止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

  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9、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合约规定,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6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各合伙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1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5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全部出资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所有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7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 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 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 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从事“神木县暴雨超市”。“神木县暴雨超市”主动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遵守。

  第一:合作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享。

  第二条:伙伴关系名称:新木县暴雨超市经营地址:新木县东兴街南端

  第一

  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神木县浩宇超市总投资肆佰万元(¥4000000.00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叁佰贰拾万元(¥32000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80%。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0%。

  4、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80%,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资待遇。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9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 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 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 万台, %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 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 %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在三亚联合经营服装专卖店,特订本协议:

  一、联营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乙方:负责经营活动的一切资金(包括商场装修),负责引进国内、国际知名服饰品牌,不得经营低档次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三、管理方式:甲乙双方派人员共同管理: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主管会计一名,由乙方推荐;甲方负责推荐财务人员协助设管理日常营业收入。每天下班后,乙方人员及甲方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共同统计核对当天的售货传票单,并签名确认当天的营业收入,月底核对每月营业收入,便于联营分成工作。

  四、资金管理:每天的营业收入由乙方保管,每月月末核对营业收入后双方进行收入分成。

  五、分成方式:甲、乙双方按每天营业额进行分成,每天营业额中,甲方占30%,乙方占70%,每月月底结算分成一次。如乙方逾期食十五日未给甲方缴纳分成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其他费用缴纳: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水费(含排污费4元/吨)电费(电费0.92元/度)。以上费用如有政策性调整时,双方应按规定同比例调整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七、押金支付方式: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应提供水、电到位的经营场地,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经营店内的财务会计账目收联营成员的'监督检查,任何一方不得有意刁难而影响检查工作。

  十、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客人的车辆均可停放在铺面前停车场,但须听从停车场保安员的指挥。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服从甲方对房产的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乙方应按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因失职引发以上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商场的装修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力求做到商场美观大方,广告招牌的安装应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5、甲方应保证铺面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6、铺面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满后,铺面里的动产部分乙方可以搬走,不动产部分保留给甲方使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1个月前作出是否与乙方再合作的决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2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_____层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与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3年,即自20____年10月1日至20__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商铺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人民币_____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并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负责缴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经营中所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本条款第三,四条规定乙方所应交纳费用,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否则每天按所需缴纳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商铺租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递增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年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装修方案呈__物业管理部门报批,须按照__对商业街的整体形象要求。

  第八条订立本条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第九条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场及其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应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行为;

  3、甲方的《租赁许可证》失效。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商场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商场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种费用达标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场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场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进行装修;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商场转租给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商场,乙方预付款项有节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商场_____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3、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商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商场,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场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_____日内迁离出租商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第十五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场面积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分,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上打“?”。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_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约定条款,均须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3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工程中照明灯具供货合作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购灯型、数量、价格、交货期:

  1、采购数量、价格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灯型推荐。

  2、具体交期以不影响甲方工期为准,由双方协商具体确定。

  二、结款方式:

  甲乙双方货款实行月结。

  三、乙方负责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运输方法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

  合同产品质量保修期为货到现场验收后____个月,在此期间因工程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在保修期间工程产品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则不承担维修费用。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单方涂改无效,签章后的传真合同视为有效,与签章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施工信息等发生变更时,必须以书面的工程联系函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认可签字确认。

  3、由于乙方是在甲方指定价格的条件下推荐灯形,故价格接近成本价,甲方必须对乙方价格予以保密并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灯具供货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4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与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镇脑包村,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5号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企业

  合作企业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万元。甲方为人民币出资120万元。乙方为经营资质出资,价值100万元。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七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49%股份,乙方占有51%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业务十万元产值为基准,乙方随着业务量的'上涨,有权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乙方责任:;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合营企业会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

  合营企业会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

  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

  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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