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

时间:2023-07-08 15:01:05 保密协议 我要投稿

(荐)商业保密协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保密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商业保密协议

商业保密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允许(出借、增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时开始,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该商业秘密被合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视违约的主观原因及客观情况,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台(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台(件)与违约行为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己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 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鉴证机关(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存。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知悉、掌握了甲方商业秘密,为有效防止商业秘密被不当公开、揭露或泄露,避免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保密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技术秘密:技术方案、技术原理及实现方式、界面设计、技术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等;

  1.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3人事组织秘密:指未对外公开的组织机构状况、招聘计划、培训计划、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档案资料及个人信息;

  1.4财务秘密:包括企业负债情况、运营收入、成本预算、利润状况、投资情况、净资产等数据;

  1.5管理秘密:指甲方带来竞争优势的管理诀窍,如计算机程序管理、企业独特的管理经验及模式;

  1.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于合作期限内及合作终止后任何时间内,均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合作期间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商业秘密用于任何与执行合作无关之事项,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取的任何商业秘密,或向任何第三方探寻与合作无关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尽其所能防止第三方窃取甲方商业秘密。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或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2.3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2.4、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在双方结束合作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无保留地归还甲方;

  2.5任何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合作目的未能实现,乙方应在甲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返还并销毁其所获取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相关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保留;

  2.6乙方对以下信息可免于承担保密义务:

  2.6.1甲方披露时,该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2.6.2非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保密信息已经公开(但因第三方违反相关保密义务导致公开除外);

  2.6.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证券等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或者司法机构依职权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告知甲方。

  三、保密期限

  3.1本协议项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3.2不论以任何方式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以及将要签署的协议,本保密协议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取或开发该商业秘密的全部费用以及未来全部合理的预见性利润;

  4.2乙方因其违约获利则应把所得的利益支付给甲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所获取的利益或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因维权所需而支付的咨询费、调查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4.3乙方侵害甲方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将其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的损害赔偿责任。

  4.5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5.2因为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6.1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存储于任何媒介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甲方之公司方案资料,包括:各类协议(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签订)、公司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投融资计划、产销策略、内部的运作与营销战略计划、项目方案、会议方案、开发方案、营销方案、采购方案、生产方案、参展方案、人事档案等;

  6.1.2甲方之生产信息,包括生产数据及其他数据、生产计划、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分析数据、技术规范、技术方案、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计算机程序及软件平台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生产流程等;

  6.1.3甲方之市场销售资料,包括:成本、经销商和分销商资料、市场推广计划、价位策略、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营销策略及计划、报价单、客户信息,ERP及CRM数据库信息等;

  6.1.4甲方之财务信息,包括财务信息资料、资产情况、销售情况、收支状况、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投资信息、工资策略等;

  6.1.5甲方之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供应渠道、供应产品、模具、供应价格、买卖意向等;

  6.1.6甲方之设计信息,包括设计草图、设计源文件及输出文件、文案、方案、计划,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

  6.1.7甲方所拥有的包括未公开过的、未取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任何软硬件开发资料:产品开发及制造计划、开发及制造大纲、软件程序(包括源代码)、数据库、模具图纸、产品原型、实验数据、样品,测试报告,以及未正式对外公布的商业谈判对象、过程和内容等;

  6.1.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6.1.9公司规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资收入及资料,内部培训资料、管理制度等。

  6.2乙方理解并同意,因甲方业务运作需要及与乙方合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触、知悉或掌握到属于甲方、关联方或合作方的商业秘密,均属乙方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

  6.3返还与销毁义务

  6.3.1不论甲、乙双方的合作因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立即将合作期间从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其复印件)或物品,如笔记、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他财物完整返还给甲方,不论上述资料及物品有无商业价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带离甲方办公室,或私自备份留存。

  6.3.2甲方提出返还保密信息的书面要求后,乙方应立即返还该保密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或在甲方的监督下销毁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将计算机或其他装置中删除有该保密信息的一切记录;

  6.3.3如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同意将该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七、附则

  7.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按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师英语学校相关保密制度,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任教育教学的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鉴于乙方意识到其担任的任务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接触甲方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为保密性质,属于________学校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任务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更多保密信息;

  鉴于乙方承认,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业务;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和其特性以及操作方法的技术方案、设计原理、教学方法、教学流程、产品与配套资料信息、配套物以及正在改进的新技术、新产品或以后有待改进的技术方案、教学方法、产品与配套资料信息、数据库、软件设计、内部文件、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投资及融资信息、合作伙伴及合作关系细节、未来商业计划等等。

  3、其他甲方未向公众公布的内部教学、经济、技术、管理等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本协议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其他方式处分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即已不属于商业秘密)时止。最短时限为甲乙双方聘用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乙方今后是否继续担任甲方代理或甲方工作人员,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前款所列的违约金数字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乙方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其违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的或/及间接的,有形的或/及无形的财产或/及非财产方面的.损失。

  4、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不但可以向乙方追诉应负责任,而且可以向非法接受乙方泄露的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追诉。

  6、同时,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并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4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因为与甲方就____项目全国招商一事,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打探与本项目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乙方是否在运作本项目,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面条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合同的履行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____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____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均属无效。

  第十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5.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商业保密协议5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乙方因在甲方从事市场(或技术)部门的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 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或技术)秘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商业秘密

  a、与所有合作伙伴的有关内容及商业机密:

  b、业务函电:

  c、客户名单:

  d、营销计划:

  e、采购资料:

  f、定价政策:

  g、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h、进货渠道:

  i、产销策略:

  j、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其他加法哪个认为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内容。

  2、技术秘密

  a、 技术方案(含测试方案):

  b、计算机软件:

  c、工程设计:

  d、技术指标:

  e、数据库:

  f、技术文档:

  g、其他加强放认为属于技术秘密范畴的`内容:

  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武官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2、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3、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泄露甲方商业或技术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4、 如发现商业(或技术)秘密被泄露或者因为自己过失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 保密期限

  甲、 乙双方确认,甲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或技术)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或技术)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 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约定:

  如果乙方在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五、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放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放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商业保密协议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7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3信息提供方的内部管理信息,包括其业务、人事、财务、行政、客户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实施体系及管理软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财务数据、状况等财务信息,包括其纳税情况及其员工收入状况及纳税情况;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八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从信息提供方获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开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过合法渠道获悉的信息;

  第十三条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商业保密协议8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2.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①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②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③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______年。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4.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5.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6.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7.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2.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3.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②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4.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9

  一、当事人条款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披露方)]和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接收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 协议》。

  二、定义条款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三、排除条款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的内容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四、接收方义务条款

  接收方绝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五、保密协议期限条款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条款

  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时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赔偿接收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1)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2)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冲突法的规定,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八、合同生效条款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商业保密协议10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秘密是其自身劳动成果的结晶,是一种无形资产,属于正当合法权益,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并承诺未承担其他公司的竞业限制义务。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有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一)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的或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所开发完成的,或者与甲方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具有商业价值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的所有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各类章程、组织管理架构体系图表、各类管理制度及甲方下发的各类文件、人事任命、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甲方重要成员的`档案、合同与协议、重要报告与情况说明、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客户的资料、重要的外部来函、历年的经营报表(包括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系统各种配臵和密码等内容。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产品设计、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等。

  3、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业务项目信息或资料。

  4、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经营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及采购方法、质量管理方法等业务活动规则和方法。

  5、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6、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合同/协议约定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甲方保密的一切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7、甲方依法制订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或硬性规定所指定的各类信息,本人及他人的薪酬,以及一切可能影响甲方经营/竞争优势的信息、资料。

  (二)保密期限,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__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除非是为甲方利益行事。同时乙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否则即构成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也不得用作与履行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目的(正常工作需要沟通除外)。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加以传播。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文件、电脑软盘、硬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材料及其复制品带出公司。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扩大保密材料的传播范围,严禁私自摘录、复制、复印、拷贝保密材料。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牟取个人利益的活动,乙方须保证其亲属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牟取个人利益的活动。

  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服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后,不得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即乙方保密义务至相关业务秘密成为社会公知信息始得解除,而不论其与甲方协议是否期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招收录用乙方时已经明确告知了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所需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将保密补偿费和劳动报酬结合在一起以工资的形式按月发放,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无须额外向其支付保密补偿费。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资源所产生的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生产工艺、技术秘密或产品方案、活动策划等商业秘密信息等均为职务作品,该等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承诺在取得上述权利后,将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3、本协议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竞争优势的商业信息、资料等进行保护。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在职期间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离职时必须及时、全部的退还给甲方。

  5、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均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准确理解本协议项下内容的法律含义。

  6、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1

  甲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紧急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秘密是其自身劳动成果的结晶,是一种无形资产,属于正当合法权益,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并承诺未承担其他公司的竞业限制义务。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乙方有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一)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的或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所开发完成的,或者与甲方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具有商业价值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的所有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各类章程、组织管理架构体系图表、各类管理制度及甲方下发的各类文件、人事任命、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甲方重要成员的档案、合同与协议、重要报告与情况说明、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客户的资料、重要的外部来函、历年的经营报表(包括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系统各种配臵和密码等内容。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产品设计、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等。

  3、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业务项目信息或资料。

  4、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经营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及采购方法、质量管理方法等业务活动规则和方法。

  5、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开发之中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6、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合同协议约定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甲方保密的一切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7、甲方依法制订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或硬性规定所指定的各类信息,本人及他人的薪酬,以及一切可能影响甲方经营竞争优势的信息、资料。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__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二)保密期限,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__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除非是为甲方利益行事。同时乙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否则即构成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也不得用作与履行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目的(正常工作需要沟通除外)。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加以传播。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文件、电脑软盘、硬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材料及其复制品带出公司。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扩大保密材料的传播范围,严禁私自摘录、复制、复印、拷贝保密材料。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牟取个人利益的活动,乙方须保证其亲属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牟取个人利益的活动。

  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服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后,不得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即乙方保密义务至相关业务秘密成为社会公知信息始得解除,而不论其与甲方协议是否期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招收录用乙方时已经明确告知了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所需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将保密补偿费和劳动报酬结合在一起以工资的.形式按月发放,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无须额外向其支付保密补偿费。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资源所产生的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生产工艺、技术秘密或产品方案、活动策划等商业秘密信息等均为职务作品,该等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承诺在取得上述权利后,将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3、本协议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竞争优势的商业信息、资料等进行保护。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在职期间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离职时必须及时、全部的退还给甲方。

  5、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均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准确理解本协议项下内容的法律含义。

  6、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2

  甲方:

  乙方: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商业密保及竞业限制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密保内容

  (一)、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二)、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三)、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四)、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业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一)、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经本人建立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所拥有的非乙方建立但知晓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销售工作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开拓市场、产品销售并将所获得成果交给甲方,甲方拥有处置权和所有权。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产品销售或向第三者公布。

  (四)、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与甲方有相应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内。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年内。

  (三)、甲方的专利技术及成果未被公众知悉期内或保护期内。

  五、脱密期限

  甲方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采取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甲方一次性发给乙方一定补偿,乙方严格履行竞业限制涉密期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所约定的义务,不得有违。

  六、违约责任

  (一)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的与甲方有相应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 方 (签名)

商业保密协议13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鉴于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秘密来源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四条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该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或者按照拥有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第六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自开始至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2)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5.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1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

  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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