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9 12:59: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库房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一)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

  1、原料库:餐饮业的库房内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品区域。仓库要整洁有序、经常保持清洁,严厉灰尘或异物污染食品,应装有精确的控制湿度、温度的装置。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

  2、食品保藏存放须分类分架、离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以上,以利于通风和检查。建卡登记,仓库内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和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具有挥发性气味的食品和易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料、茶叶、饼干等),均要分开存放,腐败变质的食品和非食品,不能入库。散装食品要用密闭容器保存并注明品名、入库时间。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特别是已经开封过的食品,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要及时处理,同时要注意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保持期。

  3、冰箱或冰柜内生、熟及半成品标示清楚,冷藏、冷冻室装有温度显示装置,冰箱或冰柜保证正常运转。肉、禽、水产类原料应贮藏在-18℃以下冷库内,同一室内不得贮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室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4、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索证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新鲜水果、蔬菜原料应存放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特殊原料应根据不同要求分别贮藏。

  5、做好防霉、防鼠、防虫、防尘和消毒工作。仓库应当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理,保持仓库室内干燥和整洁。

  6、仓库应当有完善的防投毒设施,门窗必须安装牢固的防盗门窗,最好有两人管理、分别加锁。

  (二)仓库管理人员的卫生责任制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库房管理制度2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3

  一、原材料、成品库房由保管员负责。

  二、库房要求门锁齐全、进出方便,库房钥匙只能保管员掌握,闲人不得进入库房。

  三、库房的衡器必须经常校准,保证进货、发料数量准确,防止错进错发。

  四、要按照分类划片保管法的要求,按照不同的货物品名,设置卡片,按规定的区域和原料离地、离墙存放。

  五、对直接进入车间加工的鲜活原料,应及时加工处理,并负责保管好未用完的原材料。

  六、要有计划、有安排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七、保持仓库内外清洁卫生。设防鼠、防虫蝇、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保持库内无虫蝇、无蟑螂、无蜘蛛网、顶不漏、地不潮、安全可靠。

  八、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好原材料的建帐、建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凭据齐全。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亏空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索证制度(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防伪标识、产地清真证明等证件),对不符合证件要求的产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有责任拒收入库。

  十、根据库存数量、用量,及时向采购部上报采购计划,确保库存物资的充足供应。

  十一、每月底对库房原材料进行一次盘点和结清各项帐务,若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十二、食品库房杜绝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一、仓库材料出库流程:

  1、材料出库时,研发中心或者生产线领用物料由研发部人员或生产线线长统一开具领料单领取,其他人员凭车间主管(生产线长)开具并签字的.领料单才可领取。

  2、领取时,领取人员应该事先写明要领取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拣货。

  3、拣完后,领料员和库管员应该对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状况进行核对。

  4、核对正确后,库管员应填写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

  5、材料出库后,库管员应登记相关资料,登记明细账,并在软件上做账。

  二、仓库材料入库流程:

  1、物料入库,库管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采购订单办理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要查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如发现物料质量、数量、单据等不齐全时,库房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符合入库条件的物料入库时,库管应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由库管员和负责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入库后库管员应登记明细账。

  三、成品出入库流程:

  1、成品入库需要生产部生产完工,并检验是合格。

  2、生产线制作部门填写“成品入库单”,经检验人签字后交库管员。

  3、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单”,核查成品的编号、数量,若无误就签收,有误则拒绝接收。

  4、成品出库必须有销售部的销售订单,库管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出库,并登记卡片。

  四、仓库日常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的流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账,确保货物进出库和结存数据的正确性。

  2、领料要求,领料时由车间主管(生产线线长)自己到仓库领取,生产线到仓库领料需要见单发料,如果生产线实行批次生产时,就由仓库先配货,生产线人员直接到仓库领取。

  3、材料的发放,认真登记,标明工程的使用单位、数量、时间、供可追溯性。

  4、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5、保持仓库的清洁,负责仓库的管理,要做到清洁卫生,货架排列整齐,仓库无杂物。

  6、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每日上班前对仓库的整理整顿。

  7、库管员要认真的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仓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即时清除仓库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库房管理制度4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转载于:餐饮食品库房管理制度)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5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

库房管理制度6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7

  库房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库房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报保安部备案。

  库房门上应有明显标牌,注明库房名称、使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以备应急时使用。库内各种规章制度要墙上化。

  库房防火负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库房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及时上报保安部。

  库房应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毒品、武器等物品。

  库内货物按性质分类码放整齐,不得过高、过宽,垛间的通道宽不应小于1.5米,库内的可燃废物或包装物要及时清理。

  库房内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使用各种电器设备,电路和发生故障时,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库房的照明电源控制应设在库外。

  库内铺设照明线路,需穿阻燃管保护,不得将灯具线随意延长,到处悬挂,灯具与货堆、货架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禁止在库房内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货架,不准设立休息室和留人住宿。

  库房内的消防设施不得损坏、遮挡,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设备和配备的轻使灭火器进行检查以保证设施完好,并要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库房管理人员要提货人员,离开库房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拉闸断电锁门离开。库内照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每25平方米需配备1具轻使灭火器。(每个配置地点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

库房管理制度8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库房管理制度9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塑料件;

  橡胶件;

  标准件;

  电子件;

  电机;

  软化剂;

  外加工;

  包装物;

  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助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库房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规范库房材料领取程序,减少不必要材料使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材料领取管理制度如下:

  1、库房所有物资材料必须上架管理,每件物资材料必须上卡片、编码,归类码放。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2、在领取过程中,必须在领料单据上注明物资使用时间名称同时领取人和发放人签字确认,不准不签或带签。否则罚款50--100元。

  3、领取人员领取物资后,库房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有待候审。否则罚款50--100元。

  4、当班领料单上库房没有时,必须把领料单上字据销毁,否则罚款50--100元。

  5、当天未使用的材料要及时回库登记,否则罚款50—100元。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6、无特殊情况井下不准大量存放材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7、库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否则罚款100元。

  8、领取和回库材料需分类码放整齐,不准乱扔乱放,否则罚款50—100元。

  9、领取材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认可后,方可领取,否则罚款100—200元。

  10、月底物料领取发放账单对口,对发放员奖励100元,如发放有误差对发放员罚款100员。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1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加强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坏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适用于公司采购、租借、受赠、交换等方式获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组织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物品入库。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库房的物资,都需办理入库手续。

  3.1.2需要检测才能入库的物品,行政部必须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所有采购物品需凭《实物资产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报销。

  3.2货物确认:属于收寄物资,分公司行政部应填写《货物确认单》(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货物确认直接电邮确认即可,其他物资必须手工填写后由财务签字,传真确认;传真确认件作为文档保存。

  3.3物资领用。

  3.3.1物品出库时由领用人员检验其完整性后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行政资产管理专员在《库房物资台帐》(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礼品的领用,具体见《礼品管理规定》。

  3.4库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建立《库房物资台帐》,在每次有物资出入库时,应在台帐上填写注明。

  3.4.2每月资产管理专员应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附件3),报行政经理及行政总监审阅。

  3.4.3每个季度《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随《实物资产盘点报表》报大区及总部行政部,便于公司总体调配。

  3.4.4库房物资应摆放整齐有序,对需要有温度、阳光等要求的物资应按要求摆放。

  3.4.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5物资清理。

  3.5.1在每月库房物资盘点时,因非人为因素而损耗或损坏的或已经不能使用的无用物资应及时清理,填写《物资清理申请表》(附件4),详细写明其损坏、无用原因并请行政总监签批同意后,报财务作相关处理,并总结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复损耗。

  3.5.2对于盘点中出现实物与《库房物资台帐》不符的情况,资产管理专员必须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报行政经理,经行政总监同意处理意见后,进行物资清理。

  3.5.3涉及到总部发放的库存物资清理,必须通过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总部商务管理部同意,宣传彩页的处理需要总部市场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货物确认单》;

  4.2《库房物资台帐》;

  4.3《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

  4.4《物资清理申请表》。

库房管理制度12

  一、库房管理

  1、库房应由专人管理。库房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2、库房实物管理应做到分类存放、标识醒目、整洁、有序,物品完好,使用安全。坚持先进先出原则,控制支出成本。

  3、保障供应,确保医疗需求。

  二、入库制度

  1、办公用品、杂物、医疗用品货到后由采购人员负责收货,并验货,验货内容包括: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有效期等,库房管理员在收到货物后两天内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所有医用品在入库时必须有发票或随货同行的小票(即要有明确的单价)。

  2、入库时库房管理员要认真清点、核对所到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与采购申请表是否相符,如不相符,采购人员需及时补办手续,否则库房管理员不予入库。

  3、采购入库应做到及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应将物品妥善保管或请采购人保管。

  4、库房管理员根据送货清单逐项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财务保存一联,库房二联。

  5、根据入库单输入库房明细帐。

  三、出库制度

  1、所有医用品、办公用品及其他均须在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领用,如在入库前确需急用,借用部门需办理借用手续,待物品入库后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医用品、办公用品及其他在入库前没有办理借用手续而随意借出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库房管理员按收到物品的实际数量入库。

  2、科室领用物资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出库时应由领用人提供领用单(包括请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库存量),领用单必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库房管理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出库。

  3、使用科室要建立二级资产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凡领用物资,必须登记。

  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按领用科室登记、造表。工作服、小工具等用品的领用按领用人登记造册。

  5、常用物资各使用部门原则上每周到库房领用一周所需物品(根据淡、旺季充分预计),禁止零散领物,如属特殊原因,须向库管员说明情况。

  6、凡是领用替换性的办公、后勤及医疗用品,应当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原则,以报废的旧物换取新物。如报废的旧物因遗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供,领物人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7、领取的置入物(晶体)等材料应妥善保管,毎次领用时要及时登记,未用材料应及时退回库房并取消登记。

  8、领料时间:每周二为各科室领料日,每月27日至月底为盘存清帐时间,不予办理领料事宜,特殊请领原因除外(晶体、临时活动)。

  四、月末盘点

  1、每月末27号库房管理员根据当月的库房明细帐制作汇总表,汇总当月入库、出库物品的品种、数量,根据月初数计算出当月结存数,打印库房汇总表一式两份(库房、财务各一份),由库房管理员与财务人员一起对库房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2、每月末库房管理员对各科室及手术室二级库进行实地盘库清点(有财务人员参加)并制作盘存表,盘存表一式二份(库房、财务各一份)。

  3、如有盘亏、盘盈,应填制盘亏、盘盈表,注明原因报请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平时随机抽查,一年总盘点,反应资产增减变化,据实反应盈亏。

  2、被服,工作服,护士鞋,凡个人使用的物品建个人台帐管理。

  3、器械、固定资产各科室建立明细帐。

  4、科室之间资产的'借、换、调变动必须办理调拔手续,资产オ可离开原使用部门(调拨单一式四联:财务、库管、科室各一联)

  5、定期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固定资产的需用量做到心中有数,合理配制各类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六、报损制度

  1、对于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报损,按集团相关流程报批。

  2、其它物资报损,需由其部门负责人填制报损申请,经相关部门鉴定并报院长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13

  1、建立建全库房管理制度,由专职保管员负责。

  2、库管要熟悉库房的各类图书架位,及时做好图书上下架工作。库存图书要做到架位准确、摆放合理、整齐。库管要及时搞好库存图书的维护和清洁工作,防止图书霉烂、变质。

  3、要认真作好库存图书登记,对出入库图书根据出入库凭证及时更新记录,登记清楚。做到库房记录与云因发行软件数据记录相符,记录与实物相符。

  4、图书入库要及时进行验收,无误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5、图书出库时,要仔细核对出库单上的书名、数量、价格以及主管经理签字等,避免出现差错。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得出库。

  6、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报送库存图书的入库、出库、库存结算等报表,为核算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

  7、及时反馈库存图书情况,为市场销售提供参考依据。

  8、每个月末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库,对于盘亏、盘盈情况及时报送主管经理及财务部门。盘点结果必须和销售发行记录相符,否则应查明原因,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9、库房由库管统一管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得堆放私人物品。

  10、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水、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14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3、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7、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库房管理制度15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电管理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三、办公、生活用电管理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写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机电管理部申请批准;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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