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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7-20 12:38:52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通用15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电器,不得使用大规模的用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寝室充电,更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4、教职工要规范使用煤气,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处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出现事故。

  6、全体师生都要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作好记录,存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8、每期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搞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全体教职工要签订煤、电、气规范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2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3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4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5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6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雷电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改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委员会责任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并严格执行。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车间手机随便充电等行为。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物。

  6、配电房、发电房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禁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7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驰、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巡逻制度。

  一、值班巡逻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详细作好当班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

  不做与治安防范无关的事。

  三、值班巡逻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细询问。

  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世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逻人员要不定时地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帮。

  对夜间熄灯以后晚归人员要检验证件,询部晚归原因并详细登记。

  五、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当班过程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当班时校内发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责任,并视责任大小给予纪行处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赔偿。

  一、贯执行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

  在学校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门卫的领导和管理,严密防范社会闲杂人员,特别是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做好传达室的对外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四、负责校门车辆出入和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内重大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8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9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0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1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2

  引言

  学校是老师和青少年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由于学生年龄和身体等原因,对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 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校园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双吉中学校园环境及场所的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重点掌握学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全校师生学习和演练。从而使全校所有人员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 四个能力”的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臵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臵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臵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臵,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臵。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集合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臵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臵,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4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5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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