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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8:45:26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加强项目经理管理力度、严明制度、保证生产工作效率,为企业生产的正规化发展,提高满意度,根据本岗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及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部岗位职责

  1.1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并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

  1.2负责对现场的临时设施进行规划、布置。

  1.3负责机械设备的现场布置以及机械设备的安、拆组织工作。

  1.4负责对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

  1.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报告、复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相关预案事项;

  1.6负责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落实。

  1.7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

  1.8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措施等的编制工作。

  1.9必须掌握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合同等内容。

  1.10 负责同施工现场各分包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1.11 负责落实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的会议精神工作。

  1.12 负责迎接各个部门和领导到施工现场检查工作。

  1.13 负责组织质量回访及维修工作,追踪落实并达到顾客满意。

  1.14 负责组织项目索赔工作。

  1.15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1.16 各项目部负责每月必需向财备部报送电费数据表和水用量表,经项目经理签字,便于结算预算款时与甲方对帐。

  1.17 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18 负责工作阶段性验收报验工作。

  1.19 负责收集工程节点照片管理工作。

  1.20 项目部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时必须组织及时报验。

  1.21 项目部负责管理体系运行实施工作。

  2.项目经理职责

  2.1项目经理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2对于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因施工错误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300~500元/次。

  2.3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负责组织沉降观测设施的安装施工,必须负责组织做好经济签证,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2.4项目经理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2.5项目经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并组织实施。

  2.6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同有关部门沟通。

  2.7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违者负激励500元/次。

  2.8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报验工作。

  2.9项目经理负责原始点基准点保护工作,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2.10 项目经理负责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2.11 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每周两次组织不定期检查、工程质量活动、整改,违者负激励300元。

  2.12 项目经理必须负责组织实体检测、检查准备工作。实体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对项目经理负激励500元/点。

  2.13 楼板标高误差超过20mm负激励200元/点;超过40mm负激励500元/点。

  2.14 必须负责脚手架钢管扣件检测、复试工作,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2.15 提前组织原材料进场工作,如影响工程施工和材料复蝴,姗200元。

  2.16 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原材料合格证,因无合格证及工程报验者负激励30元/次。

  2.17 办理试验费的工作,负责组织车辆送原材料及砼(砂浆)复试工作,违者负激励300元/次。

  2.18 关于深基坑专家用论证。

  2.19 项目部负责标养室的建立。

  2.20 项目经理进行组织落实并收集工程节点照片的工作。

  2.21 负责项目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工作。

  2.22 负责组织申报工程的质量控制及落实工作,对项目部出现质量问题,做出质量(安全)调查处理报告,并及时送报公司领导。

  2.23 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2.24 项目经理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时必须及时组织报验。

  2.25 对结构验收、实体检测由项目经理控制监督。

  2.26 对公司、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并按时回复,违者负激励每次200元/次。

  2.27 项目经理要协调好外界各部门工作(市政、排水、质监站、派出所、环保、市容、综合执法大队),搞好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

  2.28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管理好项目部管理人员,团结班子成员,共同投入到工作当中。

  2.29 项目经理、工长要加强技术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管理。

  2.30 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31 项目经理必须要监督相关人员对大型设备如塔吊、升降机、搅拌站等机具进行保养、维修管理,并组织施工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2.32 合理安排机修人员、电工、门卫、保管员在工程中兼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员。

  2.33 要严格控制人工费的单位工程成本。

  2.34 项目经理负责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各工种进行交底并监督实施。

  3.施工前准备

  3.1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

  3.2项目经理在施工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其主要内容,了解施工规范,并且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方案措施,对于特殊性较强的方案措施必须亲自审核。

  3.3项目经理必须参与现场定位放线工作。

  3.4制定场地平整计划,组织人员平整场地,特别是临时运输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的铺设工作。

  3.5项目经理必须积极同建设单位沟通,确定临时电源、水源的位置及容量。

  3.6组织现场电工进行临时电源接电工作,安排提取配制现场总配电盘的材料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配电盘安装工作。

  3.7做好临时水源、材料准备计划,项目施工前,应对水电表做好原始数据的确认记录,组织人员接通施工用水(或打井)工作。

  3.8进行现场暂设布置计划工作,组织劳动力进场。

  3.9对施工现场进行四周封闭,用彩钢板做围挡。

  3.10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由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人员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

  3.11 安排预算人员做好施工图预算。

  3.12 根据工程实际提出主要机具设备计划,并组织进场。

  3.13 组织人员进行塔吊、搅拌站等大型设备基础施工,并确定进场塔吊、搅拌站的进场安装时间。

  3.14 项目经理督促安全员办理塔吊、升降机、龙门架备案安装审批手续工作,并及时办理检测手续。

  3.15 确定地坪材料厂家,并落实各种材料进场时间,安排好堆放场地。

  3.16 项目经理必须对工人进行监督、安全教育,在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及配合工作和安全隐患。

  3.17 项目经理要定期召开班前、班后的质量、安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

  3.18 项目部提出的材料设备机具计划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经理审批。

  3.19 项目经理协助安全员向建设单位索要相关手续,便于办理开工报告。

  3.20 要掌握施工大合同、外分包合同内容,以便于指挥施工、便于管理。

  3.21 每月l日组织项目部报送当月进度计划以及项目部值班表,上报

  公司生产经理总工一份,每拖延一天负激励l00元。

  3.22

  项目部每周日下午三点举行项目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

  3.23 及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合同工作。

  3.24 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班子成员。

  3.25 及时向甲方索取施工图纸、地质报告及相关资料。

  3.26 对现场原有道路、树木及建筑物,项目经理必须采取有效可靠措施进行防护。

  4.基础工程

  4.1确定桩基础施工队伍和挖土方队伍,组织人员进场。

  4.2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质勘察单位对地基进行验槽工作。

  4.3基础钢筋绑扎完毕,项目经理督促技术负责人请质量监督站进行基础验筋,并督促技术人员办理报验手续。

  4.4组织各种机具进场,并负责安装到指定地点。

  4.5施工前,项目经理召开班组长会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4.6基础施工前,对基坑四周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

  4.7计划好每个分项工程劳动力,应安排好每日工作量,并做到事先安排计划,工作中检查,工作后验收。

  4.8做好各专业工种协调工作。

  4.9项目经理对基础防水工程要做到严格控制,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对关键部位亲自监督检查验收。

  4.10 基础施工中,要组织各班组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工完场清。

  4.11 项目经理必须督促安全员检查脚手架、钢管支撑、基坑边坡支护等工作,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验收。

  4.12 基础施工完毕,项目经理监督技术负责人员同质量监督站进行沟通,并办理报验工作。

  4.13 重点做好防水处理工作。

  5.主体工程

  5.1项目经理(工长)在掌握图纸后组织各种周转材料进场,注明规格、型号、数量等。

  5.2组织各种方案的实施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3项目经理(工长)要亲自参与控制现浇结构砼保护层,按照措施和方案的要求确保实体检测一次通过。

  5.4严格控制泵送砼现浇板开裂现象,加强对支撑系统、二次抹压、配合比、外加剂的使用和检查。

  5.5对悬挑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和拆模时间要严加控制。

  5.6加强预应力的张拉时间和拆模时间的管理,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时严禁张拉,张拉和拆模前必须有技术人员的通知单方可进行。

  5.7督促技术质量人员联系质量监督站定期验筋并做好记录。

  5.8认真检查脚手架的基础、排水、悬挑长度、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9督促安全员检查脚手架的连接点,剪刀撑的搭设,安全网、密目网的支挂。

  5.10 严格检查督促安全员及架子班组对建筑物内的四口五临边的工作,是否达到标准。

  5.11 组织项目部人员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质量、机械设备等联合检查并形成记录。

  5.12 督促技术人员、放线人员对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的校核,对建筑物的垂直检查和现浇板浇筑前与浇筑后的抄测检查;做好形成记录。

  5.13 对木工支模、楞方的铺设方法,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支撑的加固方法要熟知,避免浪费材料。

  5.14 配合保管员、收料员对周转材料出入库时的清点和搬运工作。

  5.15 加强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技术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6 项目经理(工长)应遵守有关部门的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17 按施工合同要求在工程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方面进行过程控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5.18 预算人员每月20日报月结算。

  5.19 混凝土模板浇注前必须进行汇签单。

  5.20 参与并督促技术人员和预算员及时准确的办理现场的签证和变更。

  5.21 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预算人员明确建设单位供料范围(如外墙面砖、瓦、窗等材料),并及时准确的提供材料采购计划。

  5.22 负责分包队伍配套费收取工作,并及时返到公司财务部。

  5.23 选定砌筑队伍、抹灰队伍,确定进场时间及施工范围并安排施工。

  5.24 主体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工长)督促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质量监督站沟通主体验收和实体检测工作,负责实体检测全过程的准备实施工作,由技术质检人员办理报验手续,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5.25 实体检验的质量控制。

  5.26 列新T艺、薪壬支术、薪材料的初欢痤朔一D畅趱肜只人?另监护,防止出瑚质量问题。

  6.装饰工程

  6.1组织各相关专业分包队伍进场签定合同,提供相应的材料。

  6.2检查装饰用材料是否与计划进场数量一致。

  6.3外墙面砖施工时,督促协助放线人员对外墙、阴阳角、窗口进行测量,保证按微机排活尺寸,不留小于l/3砖。

  6.4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项目部人员对砌筑情况、抹灰情况和各专业分包队施工情况进行定期联检,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出整改方案,组织验收并做好整改验收记录,违者负激励100元/次。

  6.5经常给抹灰队与砌筑队班组长及搅拌机手开会,并安排专人负责后台砂浆的配合比避免浪费材料。

  6.6协调各专业工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等。

  6.7编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能直观的观察各项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避免拖延工期。

  6.8督促技术人员与专业分包队技术人员沟通,并按照省标准按时上报内业资料。

  6.9按照现场实际要求,剩余设备、材料需外运的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并提前通知车队。

  6.10 教育现场所有工人做好成品保护并设立标记。

  6.11 项目经理(工长)组织项目部人员要执行"三检"制、控制产品质量。

  6.12 应当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薄弱环节设质量控制点,对其加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坚决返工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13 负责组织专业分包队必须按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6.14 工程装饰阶段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实施工程''样板",以样板开路并做好标识。

  6.15 项目经理(工长)要对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及质量、安全进行指导检查施工。

  6.16 对申挺魍旺:程项目音暖做仓慨方案、槲申报,并做出详细俯蚴。

  6.17 对各阶段工程验收,项目部必须协调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报验。

  6.18 由项目部负责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预控管理并组织实施;

  7.竣工验收

  7.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者和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联检,对工程内外业进行竣工初验,通知总公司各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后,再向建设单位报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7.2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工长)组织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内业和外业工程。

  7.3项目经理(工长)必须负责做好工程的售后服务,回访维修工作。

  7.4项目经理(工长)要对外分包队伍的结算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对仓库领用的工具及材料是否有罚款审核后,要在结算书上签字。

  7.5做好竣工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回执的落实工作。

  7.6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竣工时及时对帐和多余材料的返回工作。

  7.7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机械设备的退场工作。

  7.8项目经理在竣工前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8.记工员管理制度

  8.1每月5日之前必须把所在工地的管理者、力工及特殊工种的出勤、伙食费报到公司财务部。迟报一天负激励50元。

  8.2记工员必须每天认真做好力工及特殊工种的考勤记录,每天大帐填写完F要及时上墙,便于查看。

  8.3每

  月末记工员要认真和力工及特殊工种核对工日天数,如发现不符,及时沟通,一经上报到公司,一律按出勤汇总表核算,事后不予更改。

  8.4记工员每月统计完工人工作天数,字迹清晰地抄写在工地出勤汇总表上,如有缺勤等其它情况,须标明原因,汇总表填写完,必须写明填写人,由项目经理或工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8.5记工员要做到不漏报、虚报工数,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扣除记工员当月工资。

  8.6填写工票时,须注明出发工地、到达工地,工人姓名、工种名称、工日天数。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经营部。

  8.7对于外分包对使用的力工工数,记工员也需要每月认真记录,不要和本工地的出勤记录到一起,要用独立的记工笔记本记外分包对工数待年底一并交到财务对帐并核算。

  8.8记工员必须协助工长管理工人工作任务的安排,对于工作人数、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等不合理的安排,要及时向工长、项目经理、总经理汇报。

  9.材料采购管理

  9.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采购:

  (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请购,先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提出请购计划,并同保管员进行沟通,将材料明细账记录的库存数量同项目部需要的数量进行比较,避免积压材料,工程所需的数量超过材料保管账记录的库存数量,或库存数量已达到最低库存量时,填写"材料采购单"。

  (2)填好后的"材料采购单"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同意采购,采购人员审查采购单上的请求是否合理,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采购,对所需资金的估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办理。

  (3)采购部门应将采购过的请料单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9.2采购员必须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价格进行对比、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定进行采购。

  9.3在采购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如所采购的主材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换或退货。

  9.4急需性物品的采购。

  (1)急需性物品的采购通常由使用者直接提出。

  (2)请购单上需要对采购的目的、用途解释清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事后补填"材料采购单"。

  9.5采购员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采购员在采购工作中,如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形象的,对采购员负激励200元,直至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9.6采购材料时,采购员必须所取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交付现场技术人员。

  10.保管员管理制度

  10.1 入库单的内容要标明时间、车号、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金额等;统一计量单位,吨(T)、米(m)、千克(kg)等;一式多联的入库单要注明几页,特殊情况必须注明。钢材、水泥、砂子、碎石等主要材料各用一本入库单分别记录。准确注明所在工程全称。

  10.2 进、出现场的各种周转材料,进场直接入库的材料,保管员必须清点数量后,方可入库,没有进行清点的材料不允许直接使用。直接进入现场落地材料,收料员、保管员必须同时清点数量,方可入库,如果发现实际清点的数量同材料采购单不符,当时提出异议,上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追查原因。同时财务部将对入库的各种周转材料的数量进行抽查,发现保管员、收料员不认真履行此制度,负激励50元。

  10.3 数量较多的周转材料进、出现场,各工程的项目经理派人员帮助装、卸车时,保管员、收料员应将装、卸车的工人人数记在入库单上,并注明起止时间,由项目经理签字。

  10.4 各项目部保管员在验收自购材料时,先审核材料单是否有领导审批。据此验收所购材料是否超数量采购,审核无误后,开入库单,特殊情况除外。

  10.5 出库单的填写

  (1)砂子、水泥、碎石、钢材等每月20日库存盘点,以工程形象进度为本月实际消耗的数量,由保管员签字后,经项目经理审批,报财务部。

  (2)外分包工程领用的材料及时开出库单,由外分包负责人签字,保管员根据出库单,登记保管账。同时将出库单给成本会计。

  (3)临时借用能返还的材料、工具等不开出库单,保管员自作记载。如果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然后将扣款明细表7日内上报公司经营部。

  (4)各工地管理者领取劳保用品、各种工具时,需要签字,以便配合保管员工作,用完后要及时返还,如不返还按该类商品同等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10.6 购入的材料一次性用在工程上的,及时开出库单,由经办人、项目经理签字,填写入库单记保管账。有些需保管员证明确认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不入库单,只要开具便笺签字证明即可。

  10.7 设备、工具由于破损不能使用,在保管帐上应有数量,保管员不能擅自减少该设备的数量,每月盘点库存时,清理各种材料,提交报废单,由保管员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公司责成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勘察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出库单注明报废,冲减保管账。

  10.8 保管员将处理废旧材料的现金及票据及时返到财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10.9 各工地所有的废钢筋头、废铁丝一律不允许私自处理、变卖,如保管员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公司核实情况后,将非法所得现金收回,并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负激励当月工资。

  10.10保管账与成本会计材料账类别、科目要一致。成本会计数量与保管帐相符。根据入库单记账,字迹清晰,按账薄要求填写,每月

  20日结账盘点库存,结出收发材料的月计数、余额数。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如果不符每项负激励10元。

  10.11保管员将剩余闲置的设备、周转材料的数量及时汇报给设备部与财务部,便于掌握情况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设备、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避免浪费。

  10.12财务部每月到各项目部检查及征求意见一次,检查内容,保管账、库存材料盘点表,进行实际库存与入库量审核,及时解决保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11.收料员管理制度

  11.1 收料员开具的收料单字迹要清晰、工整、不能勾抹,按收料单的格式要求填写,如果开错不能撕掉,注明作废原因,重新开据一张。将收料单的第二联交给供货单位,第三联交给成本会计。用完的收料单存根定期及时返到成本会计,由成本会计送交财务部存档。

  11.2 有发货票的材料,按发货票内容认真抄写在收料单上。如果是建设单位(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收料单上详细标明。收料员每漏写一笔票据,负激励l0元。

  11.3 收料员必须及时将收料单转给保管员,保管员根据收料单验明实物后,开入库单,将收料单和入库单附在一起,记账后交给成本会计。

  11.4 收料员每天填写"进现场材料日报表"将当天所收的各种材料品种和数量报送项目经理,以便项目经理掌握实际使用情况,收料时必须有记录,按项目经理提供的数量接收。

  11.5 收料员在验收材料时,对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要认真审核,对于多报、虚报材料数量的供货单要及时上报领导。不勒、拿、卡、要供货单位的钱财和物品,不接受供货单位的贿赂。违者负激励200元,如果发现收料员为供货单位少收材料多开收料单,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收料员赔偿。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1.6 收料员应向供货单位索要材料合格证。

  12.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2.1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内部编号,由设备部、财务部进行全面、系统登记,统一管理。

  12.2 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一制定。

  12.3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由其使用部门负责,设备部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管理部门有权向使用部门提出检修建议,并要求其限期进行检修。

  12.4 定期盘点及时清查出不能继续使用的废旧设备、材料,填写"报废申请单",由项目经理、保管员签字递交相关部门。公司责成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勘察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

  12.5 每年l2月31日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1、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2、岗位证件的借用要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3、职工离职取证时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证。

  4、及时组织相关岗位证件年检工作,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性。

  5、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6、工程开工后项目部收集现场所有特殊工种的证件,证件原件存放项目部,证件复印件及特殊工种名册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9、对上报假证者,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1.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情况,即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业绩进行考察评估,主要对分包方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能力等依次评定其能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体系的要求。

  3.签订项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对分包方制订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企业技术部门及安全科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责任人及总监工程师审批实施。

  5.分包方参与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及上岗操作证书,并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实施。

  6.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及其以上时,每50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名。

  7.对不认真履行项目分包合同条款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屡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单,随时解除项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1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2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xx年度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四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XX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控制。

  3职责

  3.1采购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

  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

  3.3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采购管理主要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1物资部负责与设备、材料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

  货物仓储保管;

  货物运输;

  货物保险;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人员聘用;

  培训;

  法律咨询;

  审计事务;

  广告、宣传;

  后勤管理;

  绿化维护;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4.1.3计划部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劳务采购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建设工程(包括勘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

  工程监理;

  技术引进;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评估监测及科学试验;

  财产保险;

  财产租赁;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4.2采购的申请

  4.2.1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的申请

  由工程项目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填写《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计划部,计划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进行采购管理工作。

  4.2.2物资采购申请

  4.2.2.1工程用物资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热工以及土建专业)负责人对申请审核后,由物资使用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2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工程预算以及年度预算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3行政管理涉及的货物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或综合管理部进行货物采购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形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形成固定资产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4.2.3培训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提出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采购。

  4.2.4其他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填写《签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相关采购主要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主要管理部门组织采购。

  4.3潜在合格供方的选择以及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

  4.3.1各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职能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供方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供方提供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况;

  供方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4.3.2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范围内的潜在合格供方进行调查,进行资质审查。

  4.3.3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

  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欲签合同标的'应复核当事人经营范围,设计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及资质证书等;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4.3.5相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合格供方名录进行复评。

  4.4劳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

  4.4.1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计划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采购管理。

  4.4.2采购的标的金额按以下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4.4.3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报公司领导或授权人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4.4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的采购,管理部门应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为潜在投标方,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方,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招标,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5招标管理

  4.5.1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

  4.5.2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资的招标方案。

  4.5.3招标工作小组由物资、工程两个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负责招标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4.5.4招标管理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6合同管理

  4.6.1确定供方后,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7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劳务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前,按《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关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环境和服务进行劳务和服务采购的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2物资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时,物资部按《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进行验证,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由物资部可向产品使用部门发问卷调查,进行产品验证,问卷调查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3服务采购的验证

  综合管理部根据服务采购的协议或合同要求,对提供服务相关供方的服务态度、工作绩效及需求部门反馈的信息,实施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8对供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物资的管理

  4.8.1公司对相关供方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相关供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公司审定。相关供方应提供所有物资供应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物资部备案

  4.8.2公司对劳务供方拟选择的劳务分供方有否决权,重大分包合同招标应邀请公司参加,劳务供方应提供所有劳务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计划部备案。

  5相关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物资采购申请表》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流程图

  a.2

  使用部门采购申请

  采购管理控制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

  六.财务报表制度

  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4.会计年度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内部借款制度

  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

  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

  九.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① 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② 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③ 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

  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

  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

  十一.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

  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

  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

  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十二. 处罚办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一、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1、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带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经理负责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经营工作、技术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业为搞好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定、标准、办法、条例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决策制度。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的工作方法、程序、职权的规定。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总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计划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中长期计划、年季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评价等工作的规定。预结算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更改签证、竣工结算等工作的规定。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程任务单、施工调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制度、技术交底制度、计量制度、材料检验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办法,隐蔽工程验收办法、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环保防护制度、现场消防制度、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培训制度,职工调配制度,职工的工资、奖励、升级、退休离休等各项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验收制度,仓库保管制度,材料领发制度,余料退库、废料回收制度,周转材料租用制度等。

  (8)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装备计划、购置、验收、保管、保养、维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9)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办法、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现金出纳、经济活动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责任制

  责任制是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规定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各类人员在本职上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等。管理业务责任制。包括生产(施工)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等。交接班责任制。包括工序之间的交接责任制、工作班之间的交接班责任制等。

  二、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

  1、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构制作安装工程、非标制作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管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板及脚手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雕塑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平面设计、艺术品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工程技术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家居饰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及咨询。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构制作安装工程、非标制作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管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板及脚手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雕塑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平面设计、艺术品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工程技术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家居饰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及咨询。

  三、建筑工程公司资质条件有哪些

  1、因为建筑工程公司资质有不同的等级,如果要达到一级资质,净资产就要达到1亿元,公司需要配置主要的人员,这里面有工程师,人数不能够低于12人。还有注册建筑师,不能够少于9人,相关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行业要有一定的年限规定,不能够少于10年、还有一些是管理人员,要有岗位证书,这里面有劳动力人员、质量人员、安全员等等。

  2、除此以外,要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承接两类工程,质量都要合格,建筑面积需要达到3万多平方米。

  3、如果选择的是二级资质,净资产达到4,000万元以上,关于建筑工程师、专业建筑师、负责人,还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等都有一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三级资质标准相对来说要求低一些,比如净资产需要达到800万元以上,当然还需要有公司的主要人员,对于不同的工种也会做出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答从事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产品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总则

  1.1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1.2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1.3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

  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1.4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经理、副经理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车间主任

  主管

  班组长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主任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1.5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1.6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2.2解职

  2.2.1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

  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2.8本公司员工离职,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能离职。

  3员工管理

  3.1职务任免

  3.1.1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3.1.2职务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主管副总如认为部门经理有必要进行任免时,可以书面文件呈请总经理批示;各部门经理如认为本部门主管有必要任(免)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核定。

  3.1.3职务的任免经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人事任免决定。

  3.1.4职务的委派经核定,自人员到岗之日起执行新的岗位的工资标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 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 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 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 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 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 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 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 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 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 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 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 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 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 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 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 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 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 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 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 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 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施工企业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常州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常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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