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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6 09:38:5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优】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

  一、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本制度。

  第一条、每逢节假日、休息日安排机关干部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登记,热情接待来人来访,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第二条、各领导、各科室下班时,注意检查关闭照明、饮水机等有电源的.办公设备和用品,防止引发火灾,杜绝安全隐患。各领导、各科室要在离开办公室时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盗窃事件发生。门卫安保人员每晚9:00检查办公楼安全情况后,锁好办公楼防盗门,防止夜间盗窃事件发生。

  第三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办公大楼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询问工作,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小卖小贩、闲杂无关人员入内。

  第四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携公物外出盘问检查,查验有关科室证明后方可放行。否则,暂扣公物报局办公室处理。

  第五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监督节假日、休息日及夜间车辆外出返回登记工作。不允许外单位车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过夜。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护卫队名单

  总指挥:袁立

  队长:李志飞

  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

  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

  段正尧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

  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XXX,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

  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XXX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厂区、工作区域或XXX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XXX现象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五)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六)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五、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六、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七、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八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造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7

  1、总则

  1.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景区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3携带物品出入景区,应严格按照景区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景区的管理办法》执行。

  1.4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1.6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领导汇报情况。

  1.9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景区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景区领导报告。

  2、景区治安管理规定

  2.1工作标准

  2.1.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2.1.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2.1.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协助市场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2.1.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景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2.1.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2.1.12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2.1.13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

  2.2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2.2.1保安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报有关领导,并填报《维修单》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2.2负责维护景区游览、表演场所的秩序。

  2.2.3巡视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餐厅、商场、广场等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2.2.4对进出景区调度口的车辆应进行疏导指挥及查验,确保秩序井然。

  2.2.5各辖区保安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

  2.2.6保安人员每天协助市场管理部门作好押款工作。

  2.3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2.3.1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填写《报修单》报景区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3.2闭园后,用文明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2.3.3检查景区内各商场、餐厅、办公楼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3.4夜间巡视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景区和承包租赁单位的财产、物资安全。

  2.3.5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机动班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领班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4.2各班组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4.3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2.4.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接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

  2.4.5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2.4.6各领班每天应填写《保安值勤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惩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

  2.5.1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并赶赴现场处理。

  2.5.2处理案件时,本着保护景区员工、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并注意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声誉。

  2.5.3向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

  2.5.4负责人员填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记录表》,连同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检查与考核

  2.6.1为确保和落实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规范,治安负责人负责班组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

  负责人每两周至少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

  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进行巡视抽查。

  2.6.2检查时发现一般不合格,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奖惩通知单》;

  发现严重不合格,由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处理。

  3、景区保安人员的管理

  3.1总则

  3.1.1爱岗敬业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础;

  认真负责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执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据;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证;

  贯彻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规定,是每个保安人员的责任。

  3.1.2保安人员执勤时要做到“五要”:要服装整洁、干净一致;

  要仪容仪表严肃端庄;

  要认真负责,保持警惕;

  要文明礼貌;

  要依法执勤,有礼有节。

  3.1.3保安人员值班时要做到“六不”:不抽烟喝酒;

  不串岗离岗;

  不闲谈睡觉;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骂人、不与游客争吵。

  3.1.4严格落实“八防”职责:防失火,防爆炸,防盗抢,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

  3.1.5实行区域值班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3.1.6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实行执勤日志制度,对执勤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重要电话、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上报、记录。

  3.1.8凡进入景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证制度,无证无票,不得进入;

  货证不符,不得出门。

  3.1.9门卫执勤时要保证准入车辆的通行,及时疏导大门交通,并经常清理景区大门附近的卫生。

  3.1.10认真执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正确回答游客的提问,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物品,遇有突发事件、抢劫、爆炸、打人行凶等暴力犯罪时,要敢于制止、抓捕,并进行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权利。

  3.1.11妥善处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关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回答,要及时请示;

  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执勤人员要承担全部后果。

  3.2保安着装管理制度

  3.2.1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

  3.2.2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系武装带、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时间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着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员在训练、劳动时着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

  3.3保安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3.1总则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遵守纪律,热爱人民、文明执勤,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英勇果敢、不畏艰险。

  3.3.2遵守纪律、公正廉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景区的规章制度及保安的行业纪律,依法执勤,秉公办事,洁身自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3热爱人民、文明执勤要热爱、保护、服务于游客,执勤时要着制服,先敬礼后述事,尊重他人,体现良好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4忠于职守、服从指挥要保护游客的利益和景区的利益,要有责任感、事业心,提倡团队精神,服从工作需要,维护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5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要以景区为家,做景区人,热情周到耐心地为游客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艰险遇突发事件要讲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紧要关头、关键时刻要无所畏惧,勇敢向前,展现良好的个人职业素质。

  3.4保安员六条禁令为了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执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保安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

  3.4.3禁止保安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

  3.4.4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

  3.4.5禁止保安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

  3.4.6禁止保安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条者罚款处理,如累犯予以辞退;

  违反3.4.5和3.4.6条者予以辞退。

  3.5保安人员的纪律规定

  3.5.1服从命令,听从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请示汇报,随时接受领导检查,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3.5.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值勤时不睡觉、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闲谈。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的机密,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事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景区内部情况,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景区。

  3.5.5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

  3.5.6自觉遵守景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私开单位和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处理单位的各种废品。

  3.5.7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端庄,讲理讲法,不刁难游客,不打人骂人,不包庇违法犯罪,不陷害好人,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

  3.5.8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事事处处维护景区的良好形象。

  3.6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3.6.1对讲机是景区配备给保安人员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3.6.2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3.6.3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3.6.4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三年内景区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

  3.6.5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9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3职责

  3.1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负具体领导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应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发生因人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确定物流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为分拣车间、仓库、物流中转站、电脑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所属单位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

  4.3重点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如物流中转站要打开报警监控系统,财务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防盗门,正常情况下非网管不得进入电脑机房等。

  4.4不断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并确保发挥防范功能的实效。办公楼各通道口、电梯、大楼门厅等应安装使用高清摄像监控系统,监控实时摄像信息保存期为180天以上。

  4.5重点部位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消防设备、报警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定期定人检查和维护保养。

  4.6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煤油炉、禁止乱扔烟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须及时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脑、空调电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4.8办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现与贵重物品,公款存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鉴、文件、资料和档案,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存、转工作。

  4.10重要的票据、证照、印鉴及收录机、报话机、对讲机等必须定人、定责,专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员、门岗、物流中转站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等向领导汇报。

  4.12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部门人员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综合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集中检查一次,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隐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当班保安负责办公楼巡查主要内容:各楼层及楼梯通道,开水间,卫生间,各科室的大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电源开关是否切断,报警装置系统是否开启等。

  4.14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应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次日值班人员应将隐患情况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记》。

  4.15安全保卫异常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6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4.17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自觉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一、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综合管理部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二、员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四、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五、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六、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八、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员应负责整个公司附近安环部规定巡逻线路进行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办公楼周围、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现象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公司、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五)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六)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五、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六、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七、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八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2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3

  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三、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四、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实各保安岗位、各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七)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游客的赠与。

  (九)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十)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十一)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四)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八、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四)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景区或游客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景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4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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