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

时间:2023-07-26 18:25:54 合同与试用 我要投稿

试用期合同必备【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试用期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用期合同必备【15篇】

试用期合同1

  招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最迟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劳动报酬:

  1、 试用期内月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工资按月支付,甲方于次月______日支付。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设置和工作条件。

  五、乙方的义务:

  1、 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3、 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试用其合同:

  1、 乙方试用期间迟到3次以上,请假一周以上,或无故缺旷一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试用合同。

  2、 乙方有意泄露甲方机密的';

  3、 乙方在聘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乙方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5、合同到期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经园长办公室批准可提前转正。

  八、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必须前10天通过甲方,否则将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给甲方。

  九、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试用期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根据国家相关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乙方符合甲方要求,能胜任工作岗位)。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工作进度安排可以临时调整。

  四、乙方试用期月薪为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前1天通知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7个工作日内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将无薪资报酬。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

  2.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七、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若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试用期,乙方请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八、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九、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其它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试用期合同3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4。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5。试用期内,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九、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十、乙方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求解聘时,一经核准,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试用期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对外宣传 接待学生和家长管理班级 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并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单位工作任务。

  三、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交通补助_____元/月。

  四、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幼儿造成损害的。

  4、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5、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期合同5

  【案情与问题】

  小建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在2个半月后,公司突然通知他明天不用上班了。小建请公司拿出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说,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说到后来,公司干脆说:你在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理由?小建请公司把上述说法写进解除合同的协议,公司中了圈套,真的落了笔。小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维持劳动关系。原来小建是个极有心计的人,他向仲裁庭提供了几份有力的证据:公司招聘时对他这个岗位的具体要求的广告、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岗位的要求、公司岗位责任制对他这个岗位的`考核要求,他在两个半月中完成工作的量、质与公司岗位责任要求的对比……他提供的证据证明自己完全符合公司招聘录用的条件,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为名解除与他的合同。相反,公司在这些有力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法证明小建不符合录用条件。结果当然是小建赢了官司,仲裁庭裁定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分析与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地位很脆弱,不少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表现在:不签劳动合同、单独签订所谓的“试用合同”、随意决定试用期期限、有意拉长试用期、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等。在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中,对于前四种行为,法律法规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劳动检察、劳动仲裁等方法来自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更多的人是自认倒霉。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在这个问题上,劳动者也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并非是无条件的,必须证明对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劳动者要想在试用期不被随意炒鱿鱼,就必须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从小建的成功经验中,我们可以知道,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搜集证据:

  其一,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岗位的招聘要求(如果是公开媒体的广告,您可以将它拷贝下来;如果是现场招聘,您可以抄录下来)。这是最主要的依据。

  其二,劳动合同对你的岗位的要求。要想使这点成为证据,就要求你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尽可能把岗位描述写得详细些,而不是没有任何说明的干巴巴的岗位名称。如果合同写得不明确,你可以利用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来证明你的岗位要求(最好有具体的质量与数量的要求)。

  其三,你在试用期内工作数量与质量的记录。在这一点上你更要做个有心人,因为有的工作是无法用数量来衡量的,你可以把自己与同一岗位的人做个对比,用来证明你在这个岗位上是称职的,是能够胜任的。

试用期合同6

  试用方(买方):

  供货方(卖方):

  签订时间:

  (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经过技术、商务协商,达成以下阀门试用合同条款并同意签订该合同:

  1.阀门试用合同标的、数量、价格

  备注:阀门试用合同标的锁渣阀为比利时A.E.V阀门公司原装进口带气动执行机构双偏心"C"形金属密封球阀(16

  2.交货时间及交(提)货方式、地点

  签定阀门试用合同后18个周内交货。卖方负责送货到仓库。(详见附录2)

  3.试用位置及试用期

  试用位置:该阀做原气化炉XV13010A/B/C位置下锁渣阀替换试用。本合同规定试用期为: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6个月。

  4.质保期

  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负责产品质量,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

  5.包装标准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应采用适合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的包装对商品进行包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够防潮、防湿、防雨、防震、防锈蚀和腐蚀、防冻、防破碎、防粗暴搬运,以适合多次搬运和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现场。如因卖方包装不良或包装不适或不符合本条前述的规定,或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商品出现锈蚀、损坏、丢失,卖方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全部费用及由于超重或尺寸超标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使用外部吊链不安全,应提供附带的吊带、吊环或提升装置以易于吊装,并在包装箱上标明易于操作的位置。

  6.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6.1、卖方在符合国家运输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情况下采用海运和公路运输。

  6.2、运输费用和杂费由卖方承担。

  7.结算方式:

  7.1、阀门试用合同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交货价,包括货物价格、17%增值税和运杂费。

  7.2、发票在货物安装调试满之后3日内送达。

  7.3、货物安装调试满6个月,经验收合格后10内买方支付总价款的90 %,留10 %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卖方和买方双方在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按照本合同的附录3、附录4约定共同验收,到货7日内验收完毕,若卖方未按时到达现场,以买方验收的数量和质量为准。

  9.验收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阀门数据表、阀门装配图、操作说明书、阀门气路图、执行机构图纸、质量体系认证、原产地证明等应随货交付买方。

  10.违约责任:

  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影响使用,买方可要求卖方免费修复,更换,直至解除合同退货。

  1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1.1、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

  11.2、卖方和买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陕西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由合同条款和附录组成,包括其所有的附件与附录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3.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其中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正本。

  13.4、本合同现于20xx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期合同7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

  自20xx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岗位:

  在____担任工作。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

  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

  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试用期合同8

  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知识延伸: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我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不难看出,最长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六个月。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其实都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的,关于试用期期间的待遇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试用期合同9

  用人单位需充分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避免在实践中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比如:小张与公司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元。这就是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案例。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小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第3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0,500元(3500元×3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5,000元(3000元×5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应当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约定的试用期相同的,均为违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合同10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不约定试用期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试用期期限的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

对应试用期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本数。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包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三、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而不能只支付劳动者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可以高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可以与该工资相等,也可以低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标准。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将满时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将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及法定原因向劳动者解释,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合同11

  浅析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及特征

  1.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试用期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学者们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做出不同的定义。第一种是立足于对用人单位法益的维护,认为试用是一种评价性约定。第二种是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考察劳动者是否具有职务的适合性,从而决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或者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试用期具有暂时性或者试验性的特点。第三种是从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保护,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行概括。综合这三种角度,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基于对建立契约关系是否满足自身预期目的而约定的,旨在互相了解的考察期间。

  2.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特点

  试用期具有从属性。是指试用期对劳动合同期间具有从属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一部分,不能脱离劳动合同期限而单独存在,即没有无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

  试用期具有合意性。劳动合同属于一种合同,虽然劳动合同自身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但仍应具有合同的合意性。因此,劳动合同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意思一致的基础之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是否规定试用期、规定多长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作条件、待遇等问题,均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权利的完整性。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劳动期间所拥有的一切劳动权利。尽管在细节上,具体的某项权利可能有一定的约束,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要享有知情权、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

  二、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存在问题

  1.试用期的期限确定标准不合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最长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避免用人单位以通过长时间的试用期考察劳动者的适应能力为借口,进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某些单位故意规避法律,为了节省开支,恶意延长试用期的期限,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不是所有工作都要设定六个月的考察期限,劳动合同法设定试用期制度的目的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的考察,全部各类的工作的适用期都设定为六个月,会容易产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2.缺少试用期除外的规定

  认真分析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出:我国试用期规定适用于初次就业和再次上岗的所有劳动者,并未考量具体的工作性质以及不同人员等因素,即欠缺试用期除外规定。我国立法没有考虑到不同群体及不同工作性质对试用期的需求,以及对特殊群体的倾斜性保护问题。

  三、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建议

  1.合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6个月,并且根据不同的合同期限、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具体职业、岗位的特点,结合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试用期的上限。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根据对技术的要求与否分为非技术性、一般技术性及专业技术性。对非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上限为1个月的试用期;对一般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2个月;对于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3个月。还要对上述三类岗位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规定。不然,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同时,试用期的上限可以缩短为三个月。还可以规定,在特殊情形下,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不得超过六个月。一般情形下三个月的时间足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判断出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自身的预期,过长的使用期限则更可能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损害。

  2.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一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三是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不得约定试用期。上述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仅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范围进行如上的规定显得过于简单,没有包括不适用试用期的其他情形。然而国外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已经将诸如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移民安置的劳动者、退伍转业安置的军人、残疾人、哺乳期妇女等特定群体纳入使用除外的范围。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当考虑对于以上特殊群体排除适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招募劳动者,而且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下可以拒绝同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用人单位与属于上述特殊群体的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便不应当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给予特定群体劳动者一定的工作机会,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在本质上仍然是对特定群体能力的否定。因此,我国立法者应当考虑增加特定群体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的规定。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规定,对处于试用期的功动者的数量进行限制,如不超过工人总数的5%等。这样使用人单位中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数量固定在一定比例的范围之内,有利于总体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具有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功能。本文仅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进行简单的分析,同时该项制度的完善仍存在很多应当注意的地方。希望本文的写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读者的研究兴趣,不断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合同12

  甲方:

  签定日期:

  乙方:

  编号: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 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员工业绩突出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被正式录用,方可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试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项保险。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日期:

试用期合同13

  一、试用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 担任 工作。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元,该收入由 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试用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

  (含养老、医疗、住房)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

  b、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 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合同15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试用期规定的,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用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规定的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更多试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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