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2 13:55: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装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装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工装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工装申报、制作流程,明确工装配备标准,进一步加强工装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内工装,现将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工装的整体控制及管理

  (1)、负责组织工装统计及工装领用通知的发布;

  (2)、部门上报工装制作需求的审核并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3)、部门工装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工装到货后,库管负责工装的验收入库,材料会计做好凭证,并按照申报数量为各部门发放工装、回收、保管应收回工装。

  (二)其他各部门:

  (1)、负责本部门工装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备标准上报本部门的工装制作申请;

  (3)、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二、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

  具体配备数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员:制服1套;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裤子、腰带、鞋、尼子大衣,冬季配发棉帽及棉大衣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衬衣2件、绝缘鞋(特殊工种使用);使用年限2年。

  (4)、保洁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装的押金收取办法

  1、按照配备标准(具体工装价格以厂家实际价格为准),每人交纳工装成本价的30%,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上交总公司财务。

  2、工装的使用期满后,工装归个人所有,同时返还30%,工装使用期未满年限离职,工装进行折旧扣除相关费用,具体折旧计算方式如下。

  3、应承担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承担金额=工装价款-(工装价款/可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

  (2)工装价款:参见工装采购价格。

  (3)可使用月份:参见工装使用年限规定,将使用年限换算到月。

  (4)已使用月份=工装上交时间-工装领用时间,满15天按一个月计。

  四、工装的申报及制作

  公司每年组织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时间除新项目开业需要外,一般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制作;特殊情况需临时制作工装的通过行政人事部上报工装制作申请,待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制作。

  (一)工装申报条件

  1、新入职、新调岗员工及新晋升管理人员在到岗后应先在库存工装中进行调配,确实无合适工装的入职满1个月后方可申报工装;

  2、工装未满使用年限但因个人原因破损严重或不能使用需申报工装的,工装申请人补足破损工装折旧额后,方可申报新工装;

  3、工装满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制作。

  (二)工装申报、制作程序

  1、夏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3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5月1日前;冬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7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10月1日前;新项目开业所需工装于开业前4个月着手申报及制作工作,工装于项目开业前1个月全部到位;临时制作的工装到位时间为制作申请中约定的交货时间;

  2、各部门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装配发规定严格审核无误后提交总经理签批;

  3、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总公司,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工装配备标准提交公司的相关部门联系厂家制作或购买;

  (三)工装的入库验收及发放

  1、制作厂家交货时,公司财务部库管按照约定的服装材质、样式、数量及价格验收货物并清点入库;

  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厂家新制作的工装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其他部门,按照事先上报的数量及服装类型发布领用通知。

  五、工装日常管理

  (一)工装应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调换、调配。

  (二)新发放的工装各部门按照统一发放的记录格式进行及时、完整的登记。库管及材料会计做好记账凭证。

  (三)因员工调入、调出而发生的工装流入、流出,项目间应及时交换信息,库管做好登记,以保证工装信息的准确性。

  (四)离职员工应及时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公司库管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的`,兑现应承担金额。

  (五)配备后勤服装人员,辞职后工装带走,并承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员工工装使用满一年(自发放之日至辞职之日满一年),工装即归个人所有,未满一年者,按照公式进行折旧。行政人事部在进行离职单内工装意见填写时,需将应承担金额核算准确,并签字确认。

  (六)其他员工(保洁、安管、工程)辞职后,应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返还押金;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库管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现场兑现应承担金额。

  (七)工装满使用年限需发放新工装的,在新工装到位后,原工装归个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装应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备调用。

  六、相关处罚

  (一)未按期限申报工装造成工装制作延误的,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经济处罚。

  (二)工装申报条件审核有误而导致误报工装的,给予行政部人事经理50元经济处罚。

  (三)出现多报及漏报工装的,给予50元经济处罚。

  (四)应扣工装款项,未按规定扣除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扣除,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2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装管理制度3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4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 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 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 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 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 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中国.郑州小香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 工装的折旧标准

  1、 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 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 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装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5.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20元/人次、部门经理50元/人次。

  6.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为两年。

  2、工装及配饰的费用由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0%,工装归个人所有。个人承担部分划分为12个月,由企业给予员工以工装补贴形式发放。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包括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企业将停止工装补贴部分,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七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6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第二条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装管理制度7

  1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

  3管理职责

  3.1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协调组织公司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综合统计管理规定及报表制度;负责制定各项消耗定额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方法,对各装置的执行情况负有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的管理责任;负责公司盘点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对公司统计数据的准确负责;负责公司统计信息的发布;负责组织完成各级统计机构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对各装置盘点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

  3.2各装置专兼职统计员负责协调组织所在装置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完成“日对量、月盘点”数据的录入与汇总;负责填报所在装置各种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按规定完成所在装置统计盘点报表的审核与统计核算工作,对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盘点时间与核算频次

  4.1.1公司统一盘点时点为早8:00时;统计核算为月核算,每月第一天对上月进行月核算。月核算原则上逢节假日不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按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4.1.2月核算:各装置应于核算当日14:00时前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及收付双方的对量确认工作,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应于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全部盘点数据的录入情况检查与汇总并封帐。

  4.2盘点内容

  4.2.1各生产装置:原料、燃料、动力能源(水、电、蒸汽、工业风、氮气、天然气)和水处理剂、助剂的接收量及加工消耗量;产品、协议品、副产品、废品的产量及交付量;原料、燃料、产品、在制品、协议品和水处理剂、助剂的装置库存量。

  4.2.2化工仓储部:公司外购原料、燃料、部分水处理剂和助剂的实际进厂数量、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算数量;产品、协议品的实际出厂数量、出库量、入库量、结算量;收库产品的库存量。

  4.2.3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公司与天然气公司等双良集团公司外部的特一级计量盘点数据,与集团公司热电厂等的双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级计量盘点数据。

  4.3月核算数据的传递与管理

  4.3.1各装置于核算日早8:00时对本装置所属储罐、仓库中的存货进行盘点,装置之间进行收付对量确认后,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2化工仓储部统计人员要与开票员、计量员、地磅员、市场营运部等进行报告期内外购原料、燃料、水处理剂、助剂接收量的核对,以及报告期内产品、协议品出库量的核对,确保erp系统出入库数据的正确性。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统计盘点台账》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3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在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基础数据的核定与汇总工作;审核储运装置的苯、乙烯送苯乙烯装置的量;审核erp系统盘点期间是否正确;将产品、原料的盘盈、亏量输入erp系统;检查erp系统所有入出库发生单是否审核;检查统计报表与erp系统数据是否完全一致等工作,并将完整统计报表(包括电子版)报送财务部用于核算数据的核定;同时要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存档保存工作。

  4.3.4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于每月5日前发布公司统计信息快报,按照各级统计机构的要求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

  4.3.5公司各部门对有关统计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无权擅自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无权对公司外提供任何统计数据,公司各专业部门可代表公司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审核有关指标并签字、存档后,方可报出,确保全公司报出统计数据在同一基准下数据一致。

  4.4调整维护

  4.4.1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完整,如有装置存在产品的增加,物料走向改变,成本核算变更,技术指标算法变更等情况,相关部门要在实施前10天报知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要在实施前协调变更相关盘点核算报表的调整工作。

  4.4.2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统计盘点报表制度的调整和更改,如需要调整,要提前与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进行沟通协商,保证同步调整。

  5检查与考核

  5.1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5.2考核标准

  5.2.1装置统计工作责任人不明确,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2装置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票据、记录不全、无责任人签字等,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3统计报表迟报、漏报、改报或错报并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 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 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 着装要求

  1、 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 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 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 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 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 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 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 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 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 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 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 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 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 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 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 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 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 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工装管理制度9

  一、 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 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 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 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 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 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 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 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 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 工服清洗标准:

  1) 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 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 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 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 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 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 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 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 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 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 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 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工装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工装管理制度11

  1.0目的:

  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适用范围:

  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0内容:

  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

  其它部门:10张/人月

  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

  入职时领取

  职员日常自行保管

  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工装管理制度12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工装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2.1.3.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2.1.5.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2.1.6.负责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管理工作;

  2.1.7.设立专门技术人员、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

  3.1.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各部设备管理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控制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99)、控制系统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sh3006-99)。

  3.3.控制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4.控制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5.各部设备管理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xx)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控制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控制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控制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9、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0、控制系统交接清单。

  11、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2、控制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3、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4、控制系统说明书。

  其中:1、2、9、14项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各装置设备部仪表专业、各部设备管理及使用装置。

  3.6.控制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控制系统的点检

  4.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根据控制系统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点检标准。点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向当班工艺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2、检查控制系统主机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查看所有插件的状态指示灯,判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冗余通讯总线的定期切换情况;

  4、调出系统状态显示画面,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拷贝机等投用状况和完好情况;

  6、各控制、辅助机柜的风扇运转情况;

  7、操作键盘功能是否有异常现象,外观有无破损;

  8、设备有无异常噪声和气味;

  9、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供电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分析系统用电负荷。

  4.2.仪表维修人员应按照点检标准每日定时逐项进行点检、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在点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会同技术人员尽快确认并制定解决方案。

  4.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点检记录应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5.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

  5.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逐套建立各自控制系统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系统构成、所有设备、卡件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数量清单;系统软件的版本、数量清单;应用软件的清单;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卡件的检修、变更记录等。

  5.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无缺,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5.3.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先办理工作票方可实施。

  5.4.维修硬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静电接地手环,确保接地良好,工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5.专用工具、标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对标准仪器要进行定期检定。

  5.6.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载体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属柜(盒)内。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原版及备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5.7.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办理申请、论证手续,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8.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根据生产要求,确要进行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装置、各部设备管理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变更记录。

  5.9.修改后的用户组态软盘应进行编号、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复制备份,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备查。

  5.10.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5.11.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通过公司信息网感染病毒。

  5.12.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

  5.13.工程师钥匙、编程器要有专职技术人员保管。

  6.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管理

  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及时提报备品配件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6.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备品配件,环境应符合备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条件。

  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有条件时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在备用状态。

  7.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7.1.控制系统机房系要害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着装,在进入机房前,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3.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备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温度:冬季20±2℃夏季26±2℃;变化率:< 5℃/h;相对湿度:50±10%;变化率:≤6%/h

  7.4.机房必须每日清扫卫生,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7.5.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堆放杂物。设备、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装置安全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7.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7.7.机房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施,在机房入口处要有“禁用移动通讯工具”标志,运行期间使用对讲机联校仪表时,对讲机与控制机柜的距离应大于3米。

  8.控制系统大修

  8.1.控制系统的大修,应与装置大修同步进行。根据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方案。

  8.2.对运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控制系统,可以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公司进行全面大修测试。

  8.3.大检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接地极之间的绝缘检查;各接地极接地阻值测试;

  2、系统清扫,包括全部卡件、电源组件、风扇组件等;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频率测试及调整;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插接件接触是否良好;

  5、检查备用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更换到期的存储器用电池。电源品质应符合《仪表供电设计规定》(sh/t3082--20xx);

  6、系统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7、确定冗余系统切换动作准确可靠;

  8、清洗和检查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

  8、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精度测试;

  10、对最新版应用软件进行备份;

  11、填写系统大检修记录,对检修内容,特别是动改变更的硬件、软件内容进行归档。

工装管理制度1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电气运行管理。

  2.管理职责

  电气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衔接生产,了解情况,保证连续不断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1.2.接班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1.3.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并按职责划分详细检查设备,检查后向当班值班长汇报情况。

  3.1.4.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一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记录工作票,文明卫生工作等。

  3.1.5.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应在当班值班长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等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班长同意后进行交接班。

  3.1.6.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接班者应及时提出,凡能迅速处理好的,交班人员应立即处理好,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好的经双方班长协调处理方法后,可进行交接班,但需将情况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并向值班长汇报。

  3.1.7.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末按时间到场,交班人员应及时向专责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3.2.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3.2.1.本所运行方式及与本所有关的系统运行方式

  3.2.2.负荷及其变化情况。

  3.2.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和缺陷处理情况

  3.2.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2.5.倒闸操作及尚未进行的操作命令

  3.2.6.设备检修和试验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安全措施的执行,使用临时接地线的组数和编号,工作票的交接,设备交接、验收情况

  3.2.7.各种记录和统计报表

  3.2.8.文明生产及其他情况

  3.3.设备巡视制度

  3.3.1.巡回检查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将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的根本措施。

  3.3.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检时间,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巡检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根据设备运行特点采用看,听,嗅,摸等方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

  3.3.3.检查重点应包括:

  3.3.3.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3.3.3.2.检修试验中的安全措施;

  3.3.3.3.进行消缺后的设备的运行情况;

  3.3.3.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⑸高负荷生产的设备

  3.3.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凡本班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长值班长开出缺陷单,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在缺陷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3.3.5.如在运行中无法处理的缺陷,应报告有关领导,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加强监视。

  3.4.变电站培训制度

  3.4.1.变电站生产人中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值班工作。一般在脱离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者,改变工种后参加值班的人员,也应进行培训、考试,常用的方法有规程学习、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

  3.4.2.值班人员应积极坚持努力学习技术业务,通过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达到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设备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队痛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3.5.运行分析制度

  3.5.1.运行分析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运行方式及技术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提高运行质量。

  3.5.2.变电站的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站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它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

  3.5.3.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3.5.3.1.综合分析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分析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保护动作情况;设备完好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最大、最小出力,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以及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5.3.2.专题运行分析一般是不定期进行。主要针对上述综合分析中某个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并得出具有结论性的意见,将运行分析的内容结论和解决方法、意见,记入运行分析记录中,并根据需要,呈报有各部设备管理。

  3.6.操作票管理制度

  3.6.1.操作票制度是电业生产杜绝误操作、严防操作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电气专业各级运行人员均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3.6.2.电气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进行。在执行电气倒闸操作时应做到:

  3.6.2.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值班长审批签字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允许执行操作任务。

  3.6.2.2.在执行操作前应对照模拟图。按照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模拟表演。

  3.6.2.3.执行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唱票和复诵时态度必须严肃,口齿清楚,声音宏亮,做到监护人未发命令操作人不动手,操作过程中不准干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拢操作人员的操作。

  3.6.2.4.监护人要切实执行监护任务,除个别操作项目操作人发生困难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或连续帮助操作。每操作完全一项,监护人应在编号上画“√”号。

  3.6.2.5.操作项目全部操作完毕后,应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并记录操作终了时间。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应在操作票内注明。

  3.6.3.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严禁他人代替。填写时应字迹清楚,操作任务明确,设备名称、编号和操作顺序正确。

  3.7.工作票管理制度

  3.7.1.工作票是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的一项必要的措施。

  3.7.2.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

  3.7.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检修和运行的相关资格,由专责工程师或电气主管担任。

  3.7.4.工作许可人为当值值班长。

  3.7.5.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7.6.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6.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7.6.2.工作是否安全。

  3.7.6.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能否清楚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目的,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7.6.4.检查现场工作是否正确和完善。

  3.7.7.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7.1.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保证任务的完成。

  3.7.7.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3.7.7.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7.7.4.检查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3.7.8.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8.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及工作特点是否填写清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7.8.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开或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3.7.8.3.安全措施已正确地执行。

  3.7.8.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作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合,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7.9.工作票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时间,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并按班组编号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由工作负责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3.7.10.事故抢修经值班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抢修时间预计要超过四小时及夜间抢修工作不能完成延至第二天白班的则仍需工作票。事故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将抢修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上。

  3.7.11.同时有二个以上班组工作时检修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指定一个总的工作领导人,并注明每个班组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每个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成员及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

  3.7.12.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操作,应同时执行明火工作票制度。

  3.7.13.凡进行各项计划性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

  3.7.14.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若个别字有改动应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但下列内容不得涂改:(1)工作内容(2)设备名称和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的开,停状况。

  3.7.15.根据工作票的检修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当班值班长布置值班人员,按要求执行,对重要的安全措施,需有人监护。

  3.7.16.安全措施全部完毕,当班值班长了解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开工,需在许可开工时间栏里将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变化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3.7.17.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应到现场,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各留一份,作为允许开工的凭证。

  3.7.1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签名后单方面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终止其检修工作,并立即向电气主管报告。

  3.7.19.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3.7.20.工作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向值班长申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手续只能办一次,否则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3.7.21.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

  3.7.21.1.当设备检修具备试运转条件后,检修人员应清扫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要求送电试转。

  3.7.21.2.若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或系统上有两个检修班同时工作时,必须会同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试转。

  3.7.21.3.工作许可人应认真检查,确认可以试转后,将有关的安全措施撤除并联系送电,进行试转。

  3.7.21.4.试转后应认真验收,如不合格,需继续检修,此时工作许可人应按原来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然后,继续工作。如需改变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的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7.22.试运转合格,工作许可人验收后,可办理终结手续。

  3.7.22.1.工作负责人应再次全面检查,并全面清理工作现场,撤离现场。

  3.7.22.2.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汇报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必要时作出书面说明。

  3.7.22.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字,值班长签字,办理终结,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统一分厂收取保存。

  3.7.22.4.工作票由设备技术管理室每月对当月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票应保留三个月

工装管理制度15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 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 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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