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5 09:28:0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锦集(8篇)

购销合同 篇1

  纸箱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陕西华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质量标准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需方自提

  ○甲方代运至__________,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甲方送货至__________,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乙方下单提货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的准备时间。

  第三条 产品价格及计算方式

  ○按个数计算 数量:_____个单价:___元/个,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按面积计算 数量:_____平方米单价:____元/平方米,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货物__日后,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如违约逾期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货款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市场价格涨幅超过5%,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第五条 产品质量异议

  1、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发现甲方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严重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实际利用时,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

  2、乙方接受货物后发现甲方所交付货物确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受货物后15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并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异议书应当写明该批货物数量、合同编号、运单号、车号、接受日期等。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提出异议,则视交付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3、合同签订后,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无法定事由和合同规定事由无端不履行合同或致使合同不能实际履行,需赔偿遵守合同一方为履行合同所做准备之损失,并向合同

  守约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货物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及时通知对方后免责。

  第七条 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年__月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陕西华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大荔县农业银行 开户行账号:

  2652530104000xxxx电话:0913-366XXXX 电话:

  传真:0913-366xxx 传真:

  通信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工业园区 通信地址: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货物名称、规格、克重、单价

  品名规格单价(元)数量(平米)金额(元)

  铜板不干胶纸1080mm2.3100000002300000.00

  胶板不干胶纸210mm25000001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叁佰叁拾万元整

  二、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三、交保地点、方式,由供方安排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需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生产厂家包装标准或按需方要求包装

  六、结算方式:电汇货到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必须秉持诚意,共同协调解决,解决不成诉之供方法院。

  供方:签字或盖章 需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更好的推广和发展土鸡养殖事业,乙方自愿与 庄浪县斌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土鸡苗品种、数量和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 土鸡苗共 只;单价为 元/只,共计 元,鸡苗购销合同样本。

  第二、供雏时间和交货地点约定出苗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第三:本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提前预定鸡苗,并支付定金(总金额50%) 元(大写 ),并且在甲方鸡苗出壳三日前支付余款 元(大写 )不得拖延;所有款项以现金或银行汇兑的方式一次结清。

  第四、权责关系

  1、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鸡品种;

  2、如雏鸡饲养一段时间后,乙方发现超过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种,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后,认为属实,则甲方按乙方养殖成本及超过合共规定数量的部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应在出壳24小时内给雏鸡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保证接种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证一周内成活率95﹪以上(煤气、温度、药物中毒等人为因素除外);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鉴别率为90﹪以上;

  6、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鸡苗所需的包装;

  7、甲方因故不能准时交货或数量不足,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除退还不足数量的货款外,不足数额每只鸡雏另外赔偿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鸡日期,定鸡户必须按通知日期取鸡,到期不取鸡,定金全部归甲方,乙方需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迟要雏,必须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鸡苗购销合同样本》。此期间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定金归甲方所有,每只雏鸡额外再赔付0.5元。

  10、乙方若有变动,务必在甲方上种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育雏期间,对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符任何责任

  12、鸡苗运到后发生的非厂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厂方责任的,甲方需赔偿相关损失

  13、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4、对通过银行结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5、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之前应做好接雏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育雏室的消毒、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各种相关设备的调试,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要委托甲方运输鸡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运输费用,并按时在接获地点接收鸡苗,乙方因故没有按时在约定接获地点接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上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再有补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

  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货品订单》):

  二、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三、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经双方质量检验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协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交货地点:在某个地点,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直接给卖方付款,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

  六、交货日期:本合同和《货品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为20xx年4月5日在交货地点交货。

  七、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

  验收方式: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正式对货物进行检验。

  八、 合同(总货款)金额: 元整(¥ ), 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的名称:挤塑板

  2、产品的品种

  3、产品的规格:cm(厘米)×60(厘米)×1.2米

  4、产品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对产品标准的要求,为其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0801.2-20xx(挤塑板)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产品的计量单位、方法以现场实际送货签收凭证为准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货物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有接货人或其委托接货人在上签字确认后,货物交接完毕。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如乙方变更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运输计划,如果乙方违反该约定,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将货物交往交货地点,直到供货结束,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如乙方少于7天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单价:6cm×60cm×1.2米 ,挤塑板单价为元/m3,产品总造价格共计为 元。

  2、货款的结算方式:预付款款 元。

  六、验收方法

  1、甲方提供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按JC623-1996标准允许误差为+1KG/立方米),乙方在验收时间内,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一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需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编号、运输车辆、到货日期、接货人姓名,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合格证、数量、检验方法、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事项。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产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可拒收。甲方负责包换。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向甲方偿付退货款3%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该部分货物的货款2倍的违约金以及运输费

  3、乙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担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45天内将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芜湖市皖江消防器材维修经营部

  开户行地址:芜湖市农行金桥支行

  账号:630101040008470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年年月日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8.5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明细

  对上述表格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按照双方协议的产品规格单位及数量,双方约定合同总价¥ 45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仟伍佰元整 。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并包括配送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

  二、交货时间:款到发货

  三、交货地址: 邮政编码:

  四、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乙方保证是原厂家包装,所有产品主件及附件完整,并保持完好无损。提出异议时间: 3天(在产品交付后 3 日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与合同金额相同的货款于合同签订3日内付清全款,甲方货款入账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形式为与合同金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

  乙方账户信息: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帐 号:11001059200053006835

  七、质保及售后服务 按原厂标准执行. 八、违约责任:1、由违约方按照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的5%。由于此批货物是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的,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货),视为 甲方单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法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厂商原因(厂商出具书面说明)不能供货致使卖方不能按本合同交货时,不视为乙方(卖方)违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协议产品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实际需求和信息订货的,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理由的退换货,除厂商同意甲方退货给乙方且许可乙方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的情况外。

  九、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所有权保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乙方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一、其他:

  本合同须买卖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方可确认变更有效。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在乙方交货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原收货

  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甲方之行为。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有效。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刘国风

  地址:

  日 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善缘街1号4层

  日 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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