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20 10:13:1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购销合同必备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购销合同必备6篇

购销合同 篇1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_______%;

  乙方供货 _______%后 甲方付款 _______%;

  乙方供货 _______%后 甲方付款 _______%。

  乙方供货结束 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

  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

  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约地址: 合同签约时间:

  一、机组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技术要求:按原出厂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电机保用期为交付使用起 年(月)

  或 工作小时(先到为准);

  三、运输费用及交货地点:免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 天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保质期为货物抵

  交货地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1)货到甲方后,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残损,除保险公司或承运

  人的责任外,应由乙方负责赔付。

  (2)在保质期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和品质性能与合同规定

  不符,甲方须提供现场照片,由乙方技术人员确认后,实属质量问题,则由乙方

  负责维修的所有费用。

  (3)若乙方收到以上情况后在三十日内未与答复,将视为乙方已接受。

  (4)若发现乙方提供货物是假冒伪劣或翻新旧机,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付与

  甲方电机价格两倍之赔偿。

  六、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在此保修范围内;

  七、合同确认方式:签字盖章后立既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表: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同(模版):**************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需方:************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xx-1-29

  二、质量要求:*******%,做****筒纱,***定型。筒重:*KG/个,捻向“***”

  捻,单纱捻度:****个/米,合股捻度:****个/米,强力≥****CN,色纱颜色按需方确认样品生产,色牢度深色≥**级,浅色≥**级。其它未做具体要求的指标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内包装用塑料袋,外包装用编织袋。

  三、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供方负责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

  四、交货方式:货送需方工厂,按公重交货,公定回潮率按***%计算。 六、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订金**%,供方按需方要求开始生

  产,其余**%款到发货。

  五、交货日期:订金到帐后***天陆续交货。

  六、其他: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在收到货***日内提出异议,本合同未尽

  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有限公司 需方:*************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商品内容及价格

  1. 商品的名称、货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2. 以上商品价格为不含税的价格。

  第二条 生产条款

  1. 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纱线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如乙方没有特殊要求,甲方将按照本公司生产工厂所执行的`标准进行生产。

  2. 溢短要求:签订合同的溢短装范围按±3%执行,甲方须按乙方购纱明细安排发货,甲方供纱溢短数量在乙方购纱数量溢短要求范围内的,乙方必须按合同价格全额购买;溢纱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有权拒收;短纱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如需补纺,甲方应从速安排,补纺纱价格按原纺纱批量价格执行且必须保证大货交期,如不能保证大货交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由于纱线质量(异色毛、薄厚档、搓板纱、批差等),造成纱线短缺,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补纺,如影响了乙方的大货交期,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对问题纱的鉴定和处理办法,要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在 7 个工作日之内及时给予答复,否则造成交期延误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标准

  1. 甲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是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 原料要求:平均长度≧mm,细度≦ um,短绒率≦ mm( %)含绒详见加工指示。

  3. 检测要求: 色牢度中浅色4级以上(使用脱色绒的颜色色牢度3级以上),深色3级以上(即皂洗、干洗摩擦、日晒、汗渍等牢度)染料不可有偶氮。抗起球≥3.5级以上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甲方负责对商品进行包装,标注颜色和批号,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期限

  1.20xx年 月 日之前发货.

  2.交货确认以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的书面依据为准。

  第六条运输条款

  交货到乙方指定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条款

  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当作预付款,甲方在原定交期内准备好货物,乙方检验合格后,于 月 日向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第八条 索赔和仲裁条款

  因乙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延误交货,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甲方提供货物不符合前面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如是合同内规定条款,双方应严格执行。若是合同内未明确的条款,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书面形式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容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甲乙双方签订的《购纱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分合同,分合同及变更协议经双 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混凝土其所用的胶凝材料为粘土、石灰 、石膏、火山灰等。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欢迎采纳!

  甲方:

  乙方:

  经过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以满足项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产品要求、交货地点及单价:

  1.2 采用泵送(含汽车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6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8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早强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防冻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膨胀剂的混凝土(掺量8%~12%)加 元/ M3;采用细石砼在上述相应标号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抗裂纤维的混凝土(掺量为0.8kg/M3)加 元/M3。

  1.3上述所需的膨胀剂、抗裂纤维采用 品牌,单价已包含膨胀剂或抗裂纤维的材料费、加料配合费、仓储堆放费等。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权利,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堆场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混凝土的.价格不受混凝土标号等级而影响(不论标号高低,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价格按照每次对账上月份《 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价下浮点数作为成交价,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他因素而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1.6上述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不论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运输费(不论运距远近,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混凝土泵车台班费,混凝土输送泵管的运输、装车、卸车、使用费,损耗、配合费、税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应的相关费用的砼入模价格。

  2、产品质量

  2.1乙方须确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对所供的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留置试件作抗压抗渗等检验,并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已供应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配合比单配料,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8天强度必须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2.4 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必须满足项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机械故障、车辆不及时、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损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关资料需报甲方备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变更。

  3、供应范围

  3.1由甲方指定项目供应范围(栋号、区域),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2如乙方在指定区域供货不及时,甲方有权临时更换供应商供货,并追加处罚乙方不及时供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产品数量及计量方法

  4.1产品数量:在合同量范围内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2计量方法:按车过磅计量,以磅单标明的数量为准。

  4.2.1方量以项目地磅计量为准(每车过磅),每车过磅数量参照乙方提供级配单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资确认单上写明车牌号、计量数据、计算方式和实际方量。

  4.2.2若项目部无条件过磅时,甲方则每7天、15天或30天进行不定期以外部过磅或现场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验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误差超过2%),则该批次所供混凝土数量按抽验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检时,乙方应派人到场,双方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拒绝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则视同乙方对甲方单方面的抽检结果予以确认有效。

  5、产品交付

  5.1交货地点: 。乙方所供货物卸货地点必须为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本合同仅适用于 项目混凝土的供应。

  5.2 甲方每次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 下单的方式将混凝土需求计划通知乙方(通知应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浇筑时间、部位和方式等),乙方应按照通知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现场,并按要求将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输送泵内或非泵送的指定地点。

  5.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卸车及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卸货。

  5.4 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5.5 乙方应确保项目混凝土浇筑施工的连续性,若因混凝土运输等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中途停工或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施工需要,对工程中需进行特殊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专业指导建议。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货前,乙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单。乙方还应随货提供各等级混凝

购销合同 篇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住所:贵阳市新华路,邮政编码:650032

  电话:(0851)5877+++ 5841+++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庆成

  住所: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打通村堵鲁组32号

  电话:15985172688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6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7,000元。合同约定,被告在20xx年7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庆成于20xx年6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09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000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000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致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贵阳分公司

  负责人: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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