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9-30 09:05:2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共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共6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合同 篇2

  投标书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19__年__月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四、付款方式:

  于____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方:____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详见预算清单)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

  款后提供),

  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 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 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 DB33/1022 —20xx 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

  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 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 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 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

  (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

  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人防设备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详见附表)

  二、工程名称; 住宅小区人防通风工程

  三、工程日期;人防设备于年月日运至施工现场,其安装工程需在主体工程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安装,具体时间应按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乙方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达到 市人防部门验收标准并协助甲方办结验收手续。

  五、承包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按照人防办审批的图纸要求标准,包工包料,,本工程为总价一次性包死,合计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签订时预付30%工程款,人防设备及管道运至施工现场时付合同总值50%款,,安装完毕经 市人防办验收合格时一次付清。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有关工程材料及成品运至工地现场,并及时完成工程的安装。乙方现场人员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的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含有第三者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已完成的工程。如发生损坏和赔偿责任由乙方100%承担责任和费用。

  3、保修期;本工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保修,除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外乙方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通过年检。

  4、工程所用原村料必须是国标系列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否则乙方无偿更换和承担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 订 时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就建造安装“组合冷库”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负责承包建造安装甲方的“组合冷库”。

  2.冷库结构类型:组合冷库。

  3.冷库的建造地点:

  一、冷库安装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1.库房尺寸以及要求:长米,宽米,高米;

  2.库房温度:

  3.库板要求:10公分聚胺脂板,双面贴彩钢板。

  4.如乙方没按要求供货,或供货产品达不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乙方需在3日内无条件更换至相应标准,如更换仍达不对标准,乙方需退还甲方双倍定金,如造成损失也有乙方承担。

  二、供货范围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组合冷库”成套设备。由乙方负责送至施工地点,乙方提货送至安装地点。

  乙方安排工程人员完成冷库的安装,并安装调试到位。

  三、工程界限及期限:

  1.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甲方负责做好冷库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和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

  2.由甲方负责将380伏三相四线动力电接至施工现场,

  3.在合同生效(甲方支付预付款)7-8个工作日后,乙方进场安装调试,乙方在冷库进场施工后,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4.如果本条款中第(一)、(二)项未能及时做到造成的误工,或甲方未接本合同规定的费用结算期限,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由甲方负责,乙方工期顺延。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费用的结算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支付给乙方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立即支付65%,安装验收完成后再付5%。

  六、工程验收:

  1.乙方于冷库安装调试完工之日4天内,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会同甲方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四项规定的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本合同附件执行。

  3.冷库安装完成后,甲方可投入使用,但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正式验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则视同冷库验收合格。与任何第三方验收无关。

  七、质量保修条例及服务:

  1.乙方应将组合冷库的相关资料在冷库竣工时交给甲方。

  2.乙方负责对安装的组合冷库的制冷机组及辅机质量实行“三保”,“三保”期为12个月。“三保”期满后,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或传真:市内冷库16小时到现场维修,市外500公里范围内24小时到场维修。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工程验收款,尾款的,视自动放弃设备“三包”服务权利。

  八、乙方在安装期间需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签定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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