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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时间:2023-10-08 07:12:31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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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

  一、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医疗工作刁;间断进行。

  二、病房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时医嘱处理、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病程记录;对新入院者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并写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

  三、各病区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应将当班的新入院、危重病员、手术病人病情及诊治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五、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将遗留工作交班。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2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3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临床科室在双休日、节假日或夜间及午休时间,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各科室设一线值班、二线值班、三线备班。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具体工作,遇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随时向二线值班医师汇报。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一线值班医师处理患者,如二线值班医师处理困难,应向科主任汇报。

  3、一线值班医师应提前十五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及特别需要观察的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完毕后,值班医师要亲自查看危、重患者及当天新入院、手术的患者。

  4、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交班报告。

  5、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接诊,按时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亲自诊察患者后再作处理,不得在床上下达口头医嘱。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向全科工作人员汇报值班期间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置及其他情况。

  二、护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及科室安全,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安排好班次后方可离去。

  3、值班护士要熟悉和掌握整个病区患者的病情变化,严密观察危重患者并根据病情的动态变化记录与护理单上。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负责接诊新患者入院。

  4、做好病区管理,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报告。

  三、护士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准确,及时落实。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清点物品了解病区的情况,并进行床边交接班,危重患者要严格交接治疗、生命体征、护理落实情况。在接班者未来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保持清洁、备齐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4、值班护士应认真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交接过程中如发现病情、治疗、药品、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主动查问,接班前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楚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欠缺,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药房、检验、放射、功能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4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5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病区值班由科主任统一以周排班。排班表一式三份,每周五前把下周排班表一份留科室,一份报人事处和医务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调班,调班、请假等应经科主任批准。

  (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或副主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主诊医师担任,不必要时二线医师也可值一线班;三线值班由科主任担任。

  (5)一线值班应24小时坚守在值班岗位上;二线、三线值班实行听班制。一线值班因手术、会诊、专科门诊等离开病区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如离开时间较长或病区有需随时监护的危重病人,一线值班医师应委托好临时接替人员,并向值班护士书面说明。二、三线值班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6)值班医师负责班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或因病情变化而临时处理的病人,在作必要的处理后,应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

  (7)一线或二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有危重病人入院时,应根据情况,尽早请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到位处理和主持救治工作。

  (8)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审核。

  (9)一线值班医师,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餐,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班,接受科内或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病区应设值班医师交接班簿,每班应做好交接。

  (2)范围。重点做好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病情明显变化病人的交接班工作。

  (3)经管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和床头交接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正在处理的新入院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并做完有关纪录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4)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上述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措施扼要记入交接班簿,并签名和记录日期;接班医师在接班时阅读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5)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并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6)值班医师在次日晨会上,简要汇报交接班范围内的病情及处理情况,以及尚需继续观察、追踪的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

  (7)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交班。

  (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的进行。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物、抢救用品、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重点病人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

  (2)交班者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不得离开岗位,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

  (3)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交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缺陷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管理要求。对特殊情况,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同时向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

  (5)交班内容

  ①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等人数,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及护理病人、大手术前、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②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③物品。包括备用药、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④床边交班内容。病情(病人面色、脉搏、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液体有无渗漏及滴速,特殊治疗,全身皮肤情况(有无红肿、皮疹、褥疮、烫伤等变化);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管道有无脱落或阻噻,是否通畅、引流液色、性状、量、病人的症状等。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6

  1、病房每天24小时有医师值班,无本院执业证书医师不得单独值班。值班人员的排班由总住院医师协同科主任负责安排,每月一次排出医师值班表。排班表交医务处,节假日应加强值班人员力量。

  2、值班医师每天下午4:45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交班病员情况。一般病员书面交班,重危病员除书面交班外还应做好床前交班。对复杂病人的`处理及治疗,交班医师应协助接班医师作好准备。交代应详细,查对要清楚。交班后一切问题由接班医师负责处理。

  3、各病区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及术后病员的病情及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作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随时记好病程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写好入院录和首次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同时检查指导医嘱的执行情况。

  5、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应与值班护士及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护士反映病员情况邀请查视病员时,应立即前往,不允许开口头医嘱。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处理。

  7、每日晨交班时由值班医师将急诊病员的诊治经过及手术情况以及本病区发生的重大事情等值班情况向病区全体医师作口头交班,并将交班内容记在交班记录本上。

  8、值班医师不脱离日常工作,一般值班次日下午补休天。

  9、急诊室值班,交班制度见《门、急诊工作制度》分册。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7

  一、各科室必须设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医师排班表》报医务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患者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

  六、交接班内容应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各主管医师在交班前应将上述患者的情况和观察注意事项自行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并做好床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和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值班期间的病程记录,并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记录时应注明时间。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七、交接班时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和治疗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患者还应做到床边交班。科主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8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级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莹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不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9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二)一线值班医师交班:

  1、新收(包括转入)病人数量及各病人概要(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住院目的等五个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包括抢救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九个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四个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况;

  5、围手术期病人(含术后病人、当天拟手术病人)的情况。

  (三)二线值班医师(包括住院总)交班:

  对上述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内容补充(包括更正)、简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讲评,布置工作:

  1、根据交班情况,安排当日工作重点。

  2、传达医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病房实际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等。

  3、学习及重温医疗规范及规章制度。

  十一、一线值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简要记录上述交班内容,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修改、审核和签字。科主任或质控员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十二、危重病人的接班医师应与值班医师床边交接(简要询问病史、重点验证体征等)。

  十三、值班医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发生较大变化、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二线医师、主任请示、汇报;遇有医疗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十四、病人住院达1周时发生一线医师更替时,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五、值班医师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不得未检视病人而下口头医嘱。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十六、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二、定义

  医院日常值班、夜班和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值班与交接班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医疗排班

  (1)科主任、护士长分别负责本科室医生和护士排班、排班表审核签字和上报医务部。未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需上报院长批准。

  (2)独立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和科主任或护士长考核确认具有独立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能力。

  (3)夜间排班实行一线班和二线班负责制。一线班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由住院医师和护士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班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4)节假日排班,要求各科必须由副高职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带班。

  2.医疗值班

  (1)一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坐班制。二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备班制,但要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定期查房,特别注意危重患者和手术后的患者,将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随时记录在医疗文书上。

  (3)一线班值班人员遇到疑难患者需要请示二线班时,应立即电话请示二线班值班人员,必要时,二线班值班人员亲自到医院解决医疗问题。

  (4)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或总值班交代去向,以便及时联系。

  (5)夜间休息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护士除处置外,必须在护士站值班。

  (6)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值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或总值班,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科室。

  3.医疗交接班

  (1)交班对象

  临床科室交接对象为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危重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班,以及重要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医技科室交班对象为疑难病例和医疗设备运行情况。

  (2)交班时间

  交班时间每天两次,分别为早交班和晚交班。早交班是由夜班值班人员与白班值班人员进行交接,晚上交接班是由白班值班人员与夜班值班人员进行交接。

  每班接班者须提前10分钟进入科室,阅读医生或护士交接班记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重要病历、护理记录单和清点物品。

  (3)交班内容

  重患人数、当日手术人数和新入患者数;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完成情况;特殊用药、管路、皮肤、安全情况;重要设备、设施和物品使用情况;交班内容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重点突出。

  (4)交班要求

  早交班要求

  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值班医生应填写医生交接班记录和病历,护士应填写护士交班记录和护理记录单;实行集体交班由科主任主持,全体人员站立交班,听取夜班值班人员交班报告;对危重患者严格执行床旁交接班。

  晚交班要求

  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值主班医生应填写医生交接班记录,护士应填写护士交接班记录、护理记录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白班护士要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班记录

  早交班由夜班值班人员向主班医生交班,主班医生签字;晚交班主班医生向夜间值班人员交班,并签字;床头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各科交接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留1年后,上交医务部统一处理。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查阅科室上交排班表,实地考察一线班人员值班情况。电话抽查二线班值班情况。

  (2)查阅科室医生、护士交班报告本、护理记录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特别是危重患者床头交接班记录。

  (3)参加科室早交班或晚交班,以及危重患者床头交班。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主任、副主任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填报二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院长。

  (3)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考核一次,并填报三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旷岗、脱岗、迟到早退、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者,按照医院考勤制度处理。

  2.对于二线值班人员,遇到急诊、会诊等情况,不能及时到岗者,每次罚款50元。

  3.对于没有及时完成交接班记录者,每次罚款20元。

  4.对于医疗文书和护理记录单的质量缺陷者,按医院病历或护理文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于未完成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100元。

  6.对于未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惠精品文章好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接待、处理和赔偿制度》处理。

  7.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5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4.附件

  (1)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方案。

  (2)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报表。

  (3)医生交班报告。

  (4)医生交班报告。

  (5)危重患者交班报告。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1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

  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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