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5 08:09:0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优秀[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优秀[8篇]

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发包方(下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下称乙方)

  现甲方将丹灶樵金路金沙邮电局对面的银汇华庭二期商住楼工地的所有钢筋绑扎工程承包给乙方完成,乙方已充分理解图纸容易,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电梯井、集水井、承台、地梁,地下室地板,四周挡土剪力墙等。

  2、各层的柱,剪力墙柱,楼面梁板,斜屋面及水池及空中花园等。

  3、主体飘线及板、构造柱、过梁、栏河压顶、女儿墙压顶、空调板窗台板等。

  4、桩心插筋,装饰架、广告架等。

  5、钢材的调直切割弯钩,弯箍、焊接除锈,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各柱拉结筋,过梁预留筋,所有钢筋的现场由乙方加工成型绑扎。

  6、由基础开始整栋楼的防雷接地引上点及每层的防雷网全套防雷工程及高层门窗防雷焊接。

  7、建筑物边线外50米的搬运,上铁、总之凡要绑扎钢筋的地方都由乙方负责绑孔。

  二、工程要求:

  1、乙方人员90%以上必须是熟手人工,乙方及乙方管理必须每天到工地。

  2、每次捣水泥时乙方必须派人跟班,随时执正移位的钢筋并到捣完水泥为止,否则每次扣罚乙方200元/工。

  3、如乙方人员捣砼时跟不好的,发现有露筋的罚款50元/条,柱筋偏离要弯罚款50元/条。

  4、凡有漏插柱拉结筋或梁预留筋的罚款50元/条。

  5、梁柱箍要做135%弯钩,柱筋绑扎后立即清干净柱头位置交木工装模。

  6、面筋要用铁凳垫起要求铁橙每平方米4只并且绑稳。

  7、用不完的钢筋即日清理不能放排山上,如有发现甲方即派人加班清理罚乙方200元/工

  三、工程技术要求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领会施工说明及技术交底,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熟悉图纸,自行抽筋、钢筋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有翻工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3、用剩的短筋乙方负责焊接用完。

  4、钢筋的偏差按现行的验收标准执行,超出其允许值而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焊接的防雷引上线及防雷网必须按防雷图纸施工,如测试时不合格,返工补救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水电齐全的宿舍给乙方,公众照明用电费及规定内水电费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2、乙方工人进场时必须主动找甲方安管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签定教育书、领取上岗后,并把有效证件及相片交甲方后才可在本工地作业,如乙方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包括刑事责任)。

  3、甲方只提供宿舍内光管每天16小时的用电费用(如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只提供一次性的水电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更换。

  4、乙方宿舍内使用的夹板(以签认为准)在完工后完整交还甲方才能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赤膊、穿拖鞋等,如有违反每项每人罚款100元。

  6、任何人不得在工地内大便,违者罚款300元/次,酒后不能作业,违者罚款600元/次。

  7、乙方非施工人员及未满十六岁的.人员不得入住工地宿舍,如有违者收取乙方50元/人,每日的住宿费,甲方提供的是上下床式宿舍,按此方式计算给乙方床位数,如乙方人员不住上床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租房安排,工程完成后甲方正常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当甲方新班组进场需入住时,乙方人员必须搬走,否则每占用一床位扣罚乙方50元/个,每日的住宿费。

  8、乙方人员在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用电,不得使用电热丝煮水,违者没收且扣罚乙方500元/件用电器,乙方不得有异议,如乙方人员确实有需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等时,按每件每天计50元,或每件每月计1500元收取电费,且由乙方签字登记数量后才能使用,如未经登记私自使用或超出登记数量的每件额外加收2000元/月电费。

  9、若乙方中途中止合同的,乙方必须即日无条件搬走乙方所有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且必须在甲方找到别的铁工班进场后二个月才能结算,且按乙方完成绑扎的钢筋180元/吨结算。

  10、非本工地人员不得住宿舍过夜,不得在宿舍或周边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11、乙方人员不得在本工地范围进行打架、斗抠、聚众闹事,否则乙方对事件负全责,同时甲方扣罚乙方5000元/次,并在当期工程款扣回。

  12、乙方人员不得在本工地范围内进行盗偷活动,否则乙方负一切经济及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扣罚乙方同等金额的罚金。

  13、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守则》和《工地用工规定》若上级部门要办理的所有证照的由乙 方自行办理,如暂住证、计生证等。

  14、乙方人员必须事立严格的安全观念,由我做起要听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使用机具,用完机具要盖好并切断电源,乙方必须时刻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注意文明安全施工、如有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扣罚乙方事故发生的同等费用的金额以作警惕乙方,并在工程款中扣回。

  15、乙方负责管理好自身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如有发生失窃或火灾事故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16、乙方使用的机具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如使用不当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有遗失的由乙方原价赔偿。

  17、乙方使用扎线不能浪费乱丢,否则甲方每执回一斤扣罚乙方50元。

  18、乙方在焊接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引起火灾的,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并且损失由乙方赔偿。

  19、工程途中甲乙双方不能提出减增合同价款,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五、工程价款:

  以建筑面积34122m2加地下室面积6700m2计算贰拾肆元/米2,以图纸为准不作实量,若有(工程5000元以内)小部分修改或增减亦不另作计算工程量。

  六、工程进度要求:

  1、标准层以下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随时听从甲方要求随时增加调配人力紧张施工。

  2、乙方必须保证每晚有80%以上人员加班赶工(进度赶不上时)。

  3、扎柱筋每条分缝每层半天完成,扎楼面包上钢筋,每条分缝每层1.5天完成,否则每超一天扣罚500元。

  七、工程款付款方式:

  1、按乙方的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的60%。

  2、当全部完成所有钢筋绑扎无手尾工时支至85%。

  3、余下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4、所有违规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回,且由甲方二个或以上管理人员签名即可确定违规罚款。

  5、所有工程进度款必须附带有单项工程甲方施工员验收签单及甲方施工员计算后工程量签名单才能生效甲方付款。

  6、乙方每次收取进度款后二天必须提交一份工人收款签名单给甲方。

  7、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所附带的质量罚款项目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并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以上协商内容经双方详细审阅,双方自愿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自签字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违约的,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包括连带损失)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工程结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工程发包人:?? (甲方)

  工程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池塘综合工程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池塘清淤、挖排水沟、围堰(土方)、零星工程。

  二、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经双方实际测量确认

  池塘长: m ,宽:? m ,施工深度:? m 。

  清淤土方量: m?;

  三、合同工期

  工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工期:? 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

  (1)池塘清淤:以挖掘到池塘底部密实粉质土为准。

  (2)挖排水沟:以符合排水、排渍标准,满足池塘附近农田正常排水功能。

  (3)围堰(土方):要求稳定、防渗、抗冲等。

  (4)零星工程: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五、合同价款

  1、池塘清淤价款:按? 元/立方米单价乘以实际清淤的总土方量,按照最终审定价予以结算。

  2、挖排水沟价款:按照最终审定价予以结算。

  3、围堰(土方):按照最终审定价予以结算。

  4、零星工程:按照最终审定价予以结算。

  六、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工程结算审定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七、施工现场管理

  1 、甲方委派专人进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签证。

  2 、乙方委派专人进驻工地,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

  八、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2 、乙方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全面履行本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安全向甲方负责;

  2、 自行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

  3、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机具,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使用情况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配合甲方办理竣工验收;

  7、服从甲方人员的合理指令。

  十、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因施工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 、本工程所有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其自行解决。

  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十一、保险

  1 、工程施工前,乙方应为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和施工设备办理相应保险,且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二、设备管理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现场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工程变更

  1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要求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如有工程变更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工程变更单。

  十四、工程质量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经甲方和乙方对工程验收合格签证后,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十五、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元/日的违约金;

  (2)乙方应负责对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项目整改到合格为止,工期不顺延。

  十六、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辖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附件

  甲方代表(公章) 乙方代表(公章)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做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合同价

  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趣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凝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调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即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了)包人认可。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内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

  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成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

  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告发包人批准后,调整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顾计价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收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出现的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划等号亘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六、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记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于执行。

  (2)采用记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目变更的实施过程事,按合同约定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飞鱼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现场所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于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被发包人认可。

  (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京戏按照现场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会价款。已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已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一、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地形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平面图、土石方平场图)、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件资料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①挖方区土石方的挖、装、运、平整、修边坡及基底(平台按设计要求标高或缓坡要求完成),含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②将挖方区可作填料用的土石方推、运、卸至填方区,并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标高,压实系数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7、外购土、砖渣回填、推平、碾压。

  8、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9、零星土石方工程(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完成的人工湖、道路、园林场地平整等)。

  10、为可能需要配合的零星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台班。

  11、桩间土方、石方、淤泥、流沙的开挖、处理。

  12、 。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三、节点工期: 。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所包含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材料损耗、机械进退场费、定位测量放线、管线处理费、土石方的挖装运及回填压实、石方及孤石等的爆破(不分爆破方式,包含办理爆破手续费用)、垃圾及植被等的开挖及清运、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土石方清运、土石方场内二次运输费、场内堆放压实费、渣土排放增加费、淤泥流沙开挖清运处理费、施工场地降水排水费用(含技术处理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降水排水费除外)、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含洗车水、电费用)、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甲方要求乙方机械不能退场,造成乙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炮机、压路机)连续停滞的,连续停滞7天以内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连续停滞超过7天的,自第8天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机械停滞费,机械停滞费按附件三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费)不再计取。

  六、因不可抗力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无法全面开工,造成乙方机械停滞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赔偿要求。

  第六条工程量计算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原始测量数据要求:

  ①土石方挖填后完成面必测,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②测量点要求布点均匀,根据现场地势起伏变化,选择布点间距为 10 m× 10 m布置方格网,基坑开挖布点间距不大于5m×5m。③土石方完成测量时,场地接收单位已进场的,竣工完成面测量须由甲方组织甲方、乙方、场地接收单位共同参加。

  三、计量方式:①挖方方量:按开挖前的原始标高减去开挖后的标高计算方量,不计填方方量。不论土石方类别、干湿度、土方与石方的比例、土石方与其他材质(垃圾)的比例,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塌方及超挖、超填部分均不计方量及费用。②场外购土回填方量:以回填、碾压后的方量计算。③外运弃置方量:以挖方量减回填量计。

  四、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超挖、超填。否则,超挖、超填部分不计工程量,且乙方须负责甲方要求整改,费用自理。

  五、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4、本工程如需爆破的,乙方应遵守爆破的有关政府规定及甲方要求,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爆破相关手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防止因爆破对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第三人的损害或影响,并承担因该类损害或影响的处理及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乙方需遵守现场工地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调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必须保证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三、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四、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须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洗车,以保证车辆及工地出入口的清洁,同时需负责场地内外的路面清洁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乙方办公、住宿等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在红线外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协调村民等各类外部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已充分考虑将来的各种可能影响施工成本的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成本上涨、周边村民关系维护等,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增综合单价。

  五、乙方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外自行选择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地表植被、垃圾及余土的弃置场地,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因素导致的弃置场地变更,要求调增综合单价。

  六、乙方在动力设备、地下管线、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七、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图修坡、开挖违反施工规范、未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回填压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期间的塌方或交付甲方进行下一工序后的塌方、下沉、开裂等,其处理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机械、人身安全保卫问题、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人、机械)、交通违章违规的处罚、路面污染的处罚、证照不齐导致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自甲方指定施工用水接驳点接取施工用水,施工用水设施费用(包括抽水设备、用水管道、临时储水池等工程用水所需的全部设施)及水费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自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源接驳处自行接驳电源,提供、安装一切临时电杆、桥架、线缆(不论架空或埋地)、配电装置、电表、附件等临时用电设施并承担工程费用,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

  十一、本工程如需场外购土(种植土)回填的,所购买土方的质量及类型须符合外购土(种植土)技术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运至场内回填。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施工设备,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0xx版)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20xx版)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并且乙方承诺,任何时候不会根据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出抗辩。

  十四、 。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1:《 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2:《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工程合同 篇5

  ××大学(甲方)

  立合同单位:××建筑公司(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建造8000平方米教学大楼一座。

  二、全部建筑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全部预算的×%,其余部分在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三、建筑原料采购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材料质量监督。

  四、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保证一年时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如到期未能完成施工任务,每月按建筑预算的'×%实施赔偿。

  五、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检查督促的依据。

  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大学基建处(甲方)(盖章)

  ××建筑公司(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1、开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指派 (联系电话: )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指派 (联系电话: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含8小时,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发包方、承包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方可自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或质保期届满时一次结清。

  分期拨款进行的条件

  拨款%

  金额(元)

  备注

  3、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审查期满后 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发包方提供设备的,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凡约定由承包方提货的,由承包方承担运输费用。

  2、由发包方供应的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凡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其他发包方提供的书面标准。

  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3、由于发包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发包方不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 元违约金。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3、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 款外,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4、承包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备及堆放的各种物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发包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为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判。

  2、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地震、火灾、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乙方供应商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5、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延期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应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若双方不能签订协议的,按照现行行规、惯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3、发包方提供货物清单;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以资遵守:

  一、 使用材料要求:

  (1) 使用材料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须同时符合有关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并符合验收规范。

  (2) 若因指定使用的材料来源短缺而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乙方可提出使用替代

  材料的建议,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的建议;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前,乙方提出的替代建议不能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擅自使用替代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质量缺陷或事故引发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 工期

  工程期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加班赶工,加班赶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三、 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一次包干价,本合同总价款金额不作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结算书,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本合同结算金额系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最终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等,除本合同结算金额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发票,乙方对其所提交发票的真伪及合法性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罚金、往返出证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无足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不予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并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对发票合法有效性的核实工作,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认为甲方有到期应付款时,应主动进行书面催告并取得甲方的确认,如未经乙方书面送达甲方到期应付款催告,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逾期付款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量的变化,应以甲方书面签证确认为准,甲方按照实际工程量向乙方进行结算。

工程合同 篇8

  编号:

  结 算 协 议

  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现已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关于结算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双方认可,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

  二.甲方已付乙方工程款总额为 元,其中现金支付 元,代扣甲供材料款 元,代发乙方应付的民工工资元,代扣税金元,其它元。

  三.至此,甲方尚欠付乙方款项合计 元,其中包含质保金 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所有权利义务已作最终处分,不再有其它争议。

  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

  六.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效力相同。

  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年月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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