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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时间:2023-11-02 18:30:35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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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1

  艰难的20xx年终于熬过去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感觉自己比起前两年刚执业时更加的小心、细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感觉就像开车一样,前两年时天不怕、地不怕,开车时间越长越胆小。经常是每时每刻都沉浸在对老案件的琢磨,对新案件的思考当中,时常在睡梦中因为对眼下一个案件的思考突然在三四点钟醒来不能再入睡;期间有为突然找到案件的死穴而兴高采烈,也有为找不到抽丝剥茧的那根主要线头而懊恼,这一年中,真的让我偿遍了案件带来的酸甜苦辣。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20xx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始终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办理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民事案件44件(10人采光权案作为1个案件,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作为1个案件),其中包括与其他律师合办的4件。

  在办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件:

  案例一:李xx行政撤销纠纷案。

  李xx之子杨x平是x公司的保安,在值班期间晕倒在岗亭,被同事发现后送到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治疗。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当事人亲属放弃治疗就不予工伤认定。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开庭前我搜集了大量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本案在开庭过程中,我基本上做到了脱稿,最后休庭时审判长和对方两位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当着的全体参加庭审人员的面说“庞律师,这个案子你准备的也太充分了吧!”,我立即纠正说“我每个案件都充分准备,唯恐对不起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唯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实话,能得到法官和同行的认可,当时自己真的很有成就感,着实让我心里激动了几天。

  案例二:樊xx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樊xx在果洛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受害人是当地的藏族同胞,语言不通,导致樊xx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连夜从交警队逃回西宁,委托我去办理此案。到了果洛交警队才知道,樊xx是在没有抽血的情况下逃跑的,而受害者家属20几个人一听肇事司机的律师上来了,就把交警队门口围住,不让我外出,非得让我掏各种赔偿费15万元,我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根本就不听,连中午饭和晚饭也都是交警队长开警车赔着我去饭店吃的。更让我难忘的是正在吃午饭时,女儿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当即回答:“今年爸爸的生日能快乐吗?已经让被害人家属围困四个多小时了,姑娘听后哈哈大笑,交警队长和两个警察也笑了起来,可以这样说,今年的生日是我终生难忘的生日,因为是果洛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长和果洛交警队的两名警察陪我过的生日。”最后,本案调解结案,我方只向对方赔偿了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元,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杜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杜xx作为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与我是战友关系,并且我当连长时当过我一段时间的通信员,九月里的一天,多年不联系的杜xx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刚才城西法院让我取原告的诉状,而我人在云南,得几个月后才能回西宁,你是律师,只能让你先去城西法院把原告的诉状取上了”,我告知他,我们所是先缴律师费才能取律所手续,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法院才能给我原告诉状的。杜xx当即表示,你是我的老领导,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今天下午我就把律师费给你打过去,最迟明天中午之前,并要了我的银行卡号;出于战友情,我向律所主任说明了情况,并说明:“此人是你们山东老乡,绝对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破例让我在没有先缴律师费的情况下拿走了全套律所手续直接代理了此案。然而,一直到本案开完庭,杜xx也没有把律师费缴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此案对我感触很深:我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当年在部队最信任的通信员就这样把我给骗了,当年我曾在全连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和指导员不在时,杜xx所做的决定就是连里的决定,全连人员必须遵守。”而现在,当年的通信员对我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点,我与当年红军长征时的张国涛一样,连自己的通信员都跟自己不是一条心,此事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二、办理刑事案件9件。

  在办理的9件刑事案件中,可以说我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精心准备,把每一次出庭辩护都作为自己的一次演讲机会,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因为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演讲机会,所以,给当事人家属、公诉人、法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办案过程中,跟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成了朋友。经典案例有:

  案例一:苏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需要说明一点,此案的一审、二审都是我代理的。苏xx是河南到西宁打工的一名单身女孩,在西宁x单位工作14个月时,因为单位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为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到法院,此案我做了无罪辩护,尽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苏xx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满意,所以,在二审时继续委托我作为本案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一审过程中,从接案到一审判决下来,我会见了当事人13次,创下了个人执业以来单个案件会见次数最多的纪录。

  案例二:黄xx猥亵儿童案。

  本案中,黄xx猥亵的是8岁儿童,由于受害人是黄xx老乡家的小孩,所以,取得了受害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谅解书》,最主要的是按照《出庭通知书》规定本案与我对话的是西宁市的金牌检察官,所以对于此案我比其他案件付出了更多精力,做了大量工作。然而,法院开庭时由于金牌检察官是单位领导,临时更换了检察官,这样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就相当的应对自如,通过我的辩护,黄xx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

  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我每年只办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办理收费案件一样,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认真阅卷、仔细研究、精心准备,可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的原因吧,我十分同情每一位受援人。

  今年我代理的尚xx盗窃案,根据本人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当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通过了解发现,案发时尚xx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金额20xx多元,针对此情况,我回到所里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七天后,尚xx的取保候审就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当时尚xx的父母非常高兴,带着孩子和锦旗来到我们律所表示感谢。此案到了检察院后,我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主要理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尚xx涉嫌的盗窃罪不属于8类犯罪内容,最终检察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对尚xx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对此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

  四、行政管理方面。

  作为律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今年所里的行政工作方面做的不是很出色,主要原因是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办理案件上了,这就决定了放在行政工作的时间就减少了许多,导致行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意识;行政工作十分被动,具体表现在司法局、律师协会通知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别的所已经全部完成后,在多次催促下,我才在夜晚或者周末加班去完成。我认为造成这种工作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想当初刚到所里实习时,对于每月600元的行政工资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自豪!xxxxxx那可是所里唯一一个拿工资的执业律师。现在所里发的每月600元,对于我来说真的不多。还是那句话,既然所里那么信任我,把行政工作交给我,而自己已经接下了这项工作,就应该对得起律所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所里没有招聘到合适的行政人员之前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

  五、锦旗方面

  今年共获锦旗3面,其中,民事锦旗2面,刑事锦旗1面。20xx年比上一年多办了xx件收费案件,而锦旗却比20xx年少了一面,说明自己在对案件研究方面相对上一年有所松懈,自己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有所下降。

  存在的不足

  在代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每次接案时我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案件情况,尽可能的少收律师费,但是今年有两个案件真的让我伤透了心,正是这两个案子让我对当事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转变,这两个案子将让我铭记终生。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当事人就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蛇,不值得同情。

  今后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提醒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定要注意向书本学习,向对庭律师、公诉人、法官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总结,才能在业务上提高的更快。坚持每周打乒乓球,锻练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把身体练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争取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在接到判决书时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留任何遗憾,对得起自己的良必,因为对每件案件在当时的能力条件下我都已经尽心尽力、尽自己最大努力了,争取做到“陇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做一名出色的法律服务人员,简称“服务员”。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2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3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

  20xx年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4

  20xx年,我社区在区、街的关心重视下和相关机构的指导下,以辖区未成年人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辖区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社区开展了多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社区举办了以法律援助知识和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讲座,解答了有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并发放了相关的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辖区青少年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援助制度,掌握了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青少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辖区家长和学生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我社区在进行青少年法律援助的过程中

  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三统一”,即:由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服务人员办理援助事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事件质量,使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拓展援助渠道,打造窗口形象

  为切实维护辖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我社区密切配合辖区派出所,不仅解决了辖区青少年遇见的各种侵权难题,还树立了我社区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进行事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积极宣传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体系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纠纷事件的处理质量,我们对承办的每件纠纷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大家更加关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行动。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5

  20xx年,无为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紧扣“法律援助+”工作总思路,以“五力”创“五优”,聚焦赋能增效、精准优质,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造“点上精确、线上准确、面上明确”特色法律援助品牌,做实民生工程好文章,获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赞誉,取得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获全市市直民生工程二等奖,芜湖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个人等荣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做法类稿件分别刊载于中央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21篇,市级媒体75篇,同时承办法律援助人员20xx年全年共计获赠受援人锦旗21面。

  一、提升政治引领感召力,围绕中心创优效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满意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受众面、成功率,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实现应援优援。

  (一)全力扩大受案范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受案范围。同时,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及时为符合条件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贴身、贴心法律服务,把这项体现法律公平正义、政府关爱温暖的民心工程做大、做深、做实。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72件,完成全年任务110.8%,接待咨询3513人次,受援人群达6257人次,连续第5年超额超标提前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专题党组会6次,召开重点案件推进调度会13次,3次到市委专项汇报法援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建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和满意度评价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深化援务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成立专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案人员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投诉即时处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xx年,共开展法律援助满意度专案评审7起,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失误9人次。

  三是着力完善服务网络。纵向依托市中心、20个镇工作站、276个村(社区)联络点,横向链接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总工会、妇联等对口法援工作站,构建纵横立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11家律师事务所、6家法律服务所共79名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22名法律工作者主动与全市296个镇、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以“4+1”工作模式(每月提供不少于累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覆盖面从无到有,服务半径从小到大,服务模式从分类指派到触手可及的全新升级。

  二、提升民生维稳保障力,突出重点创优质

  我市在完善“大服务”机制同时,突出三项重点,积极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民生保障能力,有效实现“以点促面”的良好态势。

  一是抓重点领域强实效。聚焦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4个重点领域民生问题,提供“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式”法律援助。同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辟专项服务窗口,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及工伤、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等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或简化手续,第一时间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二是抓重点人群强服务。突出服务群众,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20xx年起,我们在充分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贫困老人赡养及安全住房”专项攻坚活动。截止目前,全市20个援助站276个联系点的“地毯式”全方位排查,共排查出未被履行赡养义务的贫困老人304户,并及时向其子女发放《敦促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告知书》301份,经口头援助、书面案件办理后,目前已履行赡养义务290户,其余14户正在妥善解决中,充分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重点环节强监督。即对案件受理审批、办理监督、质量评审三个环节予以全程关注。在案件审批环节中,坚持工作人员初审,中心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终审的联审制度;在案件监督环节中,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以及涉恶等案件安排专人出庭旁听,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切实维护受援人的权益;在案件质量评审环节中,实行承办单位和援助中心两级评审制,制定案件评查的统一标准,结案后先由各承办单位的案件质量管理员进行评查,合格后报援助中心进行二次评查,确保无漏洞、零失误。

  三、提升攻坚克难精准力,服务大局创优势

  为全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三大攻坚战”中“维稳阀”“推进器”作用,我们以设身处地、一管到底的工作作风,为群众解决在脱贫道路上遇到的涉法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一是顺畅通道优化工作流程。高度重视贫困户法律援助工作,为贫困户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让贫困户少跑路,还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贫困户提供上门服务,让贫困户不跑路。同时,要求在办理贫困户疑难复杂案件时,实行二人以上律师联合协同办理,将维权效果最大化。遇特殊情况,法律援助律师还可主动提前介入,先办理后审批,充分体现“人性化”法律援助办案方式。

  二是专案专办提供精准援助。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两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法援案件专办组,选派经验丰富且有个案专长的律师团队专办贫困户案件,让贫困户获得更精准、更高质的援助服务。专组专办贫困户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办理后审查。

  三是案件跟踪提升服务效果。以贫困户受援人满意与否作为案件办理是否取得实效的首要标准,对贫困户法援案件的指派、办理、结案等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案件回访和旁听庭审制度,最大限度地确保服务实效。特别为防止贫困户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纠纷等案件执行难导致贫困户得不到赔偿,实行“同一负责制”,即由同一律师承办至案件执行结束,直至受援人满意,充分维护贫困户权益。

  四、提升专业队伍战斗力,实干担当创优智

  近年来,我市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平台实体+虚拟,线上+线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人员专业化水准,切实提升办案准确率、结案成功率。

  一是培法律服务品牌。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起,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全力创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等优质品牌,畅通农民工、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对于贫困户来访来电咨询和申请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机制。20xx年以来,开展大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87场(次),受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案件281件,受理贫困户案件26起,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806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余元。

  二是强办案队伍品质。全年共开展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培训1次,开展《法律援助法》培训1次,共计121人次受训,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志愿者、明白人培训20次共计1610人次,为全面打造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法律援助队伍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及时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中选拔专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法援队伍中,规范建设质量优秀、管理规范、群众公认的法律援助机构,全方位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

  三是提服务平台品能。进一步夯实以1个市中心为干、20个镇工作站为枝、276个村联络点为叶的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实现市、镇、村法援服务全覆盖。推行“吹哨报到”机制,以定期定点走访排查为契机,进村入户,了解其法律需求,及时为其提供生产务工、社会救助等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援助+互联网”形式,实现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办理、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全网漫游”。完善镇村“法律援助公共服务”微信群,通过一村一群、一群一法律顾问,随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援受理等“指尖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之间衔接配合,实现业务互补,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品质效能。

  五、提升援助品牌影响力,多维衔接创优能

  一是全面发挥法援作用。建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援助中心,择优配齐人员力量,推行“3+X”模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项基本服务,增加社区矫正、律师、安置帮教等服务,配备智能终端机、即时服务评价器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品牌吸引力,“引关圈粉”以法援独特性、普惠性、兜底性优势,扩大“圈粉”覆盖面,真正实现我市“法律援助+”平台运作顺畅高效,做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是全速推进刑事法援。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我们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横向协调沟通,畅通刑事案件法援渠道,做到有指派通知必提供法律援助,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及时法律帮助。1-12月份,共办理刑事指定案件292件,均全部及时安排律师办理。其中法院指定辩护案件166件,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案件83件,看守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43件。

  三是全程完善联席制度。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等分类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落实专业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第一面”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值点公检法共计123人次,其中法院43人次、检察院41人次,看守所39人次。同时,积极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变更强制措施等专、精、准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合法合理性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2件。

法律工作者个人总结6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65件,其中民事案件99件、刑事案件2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1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1面、感该信2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今年5月31日——6月10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11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

  “18”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106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xx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xx县人民法院、xx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

  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51件,老年人援助案件23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10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5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83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

  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

  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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