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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合同

时间:2023-11-24 16:24:4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品)房地产项目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项目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房地产项目合同

房地产项目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同2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作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共赢的原则,以及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理念,为明确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 (以项目正式报建批准名称为准) _____ 第二条 项目地址:____ __

  第三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 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 ___土地,使用年限:_____。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从当地居民土地合作开发方式获取(需向土地合作方支付部分现金和回迁部分合作开发住宅)。

  第二章 出资比例与合作方式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为实际操盘运营方,负责项目整体和全寿命周期运营管理,以管理和部分现金出资;乙方和丙方负责按约定的比例以现金出资投资;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万宁市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新农村建设和共享农庄等各类地产形式的投资开发)进行该合作项目以及后续新增投资项目的正常经营运营管理。

  2、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 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设计、项目报建手续、建筑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销售与入伙管理、项目有关管理费用等。

  第五条 出资比例:公司注册资金为 _____ ___ 万元,实际认缴资金为 ___ _ 万元。其中甲方以运营管理入股,并现金出资 ___ __ 万元,占公司 %股权;乙方以现金入股,出资 _____ 万元,占公司 %股权;丙方以现金入股,出资 ____ __ 万元,占公司 %股权。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按上述约定按出资额50%转账到各方共同确认或指定的账户;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或由于新增投资项目导致出资额不足时,各方应按上述股权比例和原则追加投资。

  第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担任,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名,由各方协商一致指派。

  第七条 项目公司设监两名名,由乙方和丙方指派,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执行董事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监事。

  第八条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五年内不得无故转让持有公司的股权,确实需要转让的,应事先取得各方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余两方享有优先购买所转让股权的权利。

  第三章 公司经营利润分配

  第九条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原则上每个项目竣工验收和入伙后应进行分配一次;若公司进行滚动开发应由合作三方共同协商利润分配事宜,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第十条 若项目开发的房产建成后出现销售或其他困难,可经各方协商一致按各方股权比例分配房产作为收益,各方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产。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的资金由三方协商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财会管理人员的聘任须由各方共同商定。其中出纳由乙方指派,会计由丙方指派。 财会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各项财务收入须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四条 各项财务支出须在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并授权的管理范围和执行权限内进行。每项财务支出须由被授权的相关责任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各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由各方协商一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区间。

  第十六条 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项目的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须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同时确保各合作开发项目总成本或总费用不超过该项目启动前的项目策划概算范围。

  第五章 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和计价办法

  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成立后,应将本项目工程发包给有较强实力(能接受部分垫资和工程进度保障)承包人。

  第十八条 项目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时,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应符合当地市场行业惯例以及正常的价格取费标准。

  第六章 (项目)公司管理

  第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可各自委派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人共同组建“项目部”联合办公,共同确定项目部领导的职责分工、各部门的组建和人员的聘任、财务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建立、落实项目管理、工程进度安排、销售服务、以及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络等事项。

  第七章 股东会

  第二十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甲、乙、丙三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原则上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决定有关人员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的章程;

  第八章 甲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面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决策,负责各合作项目工程的土地获取谈判、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报建、政府(含村委或其他组织)关系协调、工程建设发包与管理、房产销售工作、项目入伙使用等各环节统筹和管理。

  2、甲方有权委派出纳负责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出入账管理。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对应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4、甲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等。

  5、甲方应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或正式运营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6、做为公司董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丙方有权监督甲方对合作项目及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2、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会计负责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账目管理与财务结算。

  3、乙方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对应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4、乙方丙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等。

  5、乙方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或正式运营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协议。同时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还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或项目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章 本协议成立及生效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本协议的终止、解除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经营期届满或合作开发项目完成后需要终止合作、解散(项目)公司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和实际出资情况分配公司剩余资产。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海南省万宁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丙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投资和运营管理以具体合作项目为单位,原则上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是否新增投资合作项目。当各股东即甲、乙、丙三方对新增投资合作项目有异议,各方可以协商调整对新增合作项目的股权或出资额。

  第三十条 如因国家政策、火灾、水灾、飓风、大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必要的,则本协议应当友好协商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3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推动“一方·素山生活小镇”项目营销目标的顺利达成,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巡展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细则

  1、 合作时间:

  2、 展位地址:

  3、 甲方提供巡展展位及现场物料包装支持

  4、 甲方负责设计制作活动海报等营销宣传品

  5、 乙方提供巡展营销人员开展营销工作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巡展的主办方

  2、 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为乙方提供营业相关物料支持

  3、 甲方在巡展期间不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为巡展的'协办方

  2、 乙方提供x名营销人员作为营业支持

  3、 乙方营销人员巡展工作时间为:

  四、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乙方擅自在活动过程中更改或错误宣传甲方提供的产品,造成甲方信誉损害,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整改意见甚至取消合作,因合作终止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在签署协议后,如果甲方在合作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执行或者由于甲方的主观原因造成巡展无法正常进行,则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擅自更换、挪用甲方提供的巡展物料及现场设施,第一年合作期间发现上述行为,按巡展总费用的百分之七十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年合作期间发现上述行为,按巡展总费用的百分之五十赔偿甲方损失。

  五、 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和修改,须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六、 其他

  1、 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巡展无法继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

房地产项目合同4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 协议主体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 合作内容________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地:项目规划条件:A. 总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B. 总建筑面积:不高于_______平方米;C.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_______;D.绿化率: 不高于_______;E.建筑密度:不高于_______;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_______号文执行。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 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_______%,乙方丙方各出资 _______万元,各占_______%,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 担任。以甲方名义竞得的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___天内向_______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 项目的出资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_______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_______%,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 项目的融资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 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____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 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____日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____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经____________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______执______份,送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

  甲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代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5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整合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

  “ ”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唯一指定广告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 ”房地产项目广告的全程整体推广策略、创作、实施建议、制作执行及产品监管等服务。(具体事项见合同附件)

  三、 工作时间:自合同签定日起至 年。

  四、 服务费用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期间乙方的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为用为

  万元/月,共十二个月,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即 万元/月。

  六、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以确保乙方准确地

  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 合同签署后,乙方迅速组建项目小组和拟定该项目的工作进程表,

  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3、 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工作例会及举

  行项目分析会,由发展商组织安排每月最少一次工作沟通会,参会人员:项目小组成员(以具体会议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出席);

  4、 双方须积极配合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

  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乙方指定AE对项目合同内容的时间、具体每阶段服务内容、质量进行把控,策略、创意、平面、文案由乙方指定人员各司其职,具体项目服务内容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一对一的专业交流,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沟通平台,便于项目顺利实施;

  5、 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

  合同予以确认;

  6、 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法规的规定;

  7、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应付工作费用后,甲方即时拥有所有创作的版权,在不影响甲方形象及利益的前提并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拥有所提供方案在非项目推广渠道的使用权(即公司简介、广告评比参选及乙方宣传自身的宣传物料);

  8、 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发包工作,如需变更内容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由于时间延缓,阻碍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

  2、 双方便于合同内容沟通及调整预留相应长的时间为前提,乙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内容时间表,提前三天交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视具体情况而定。

  3、 在乙方如期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协议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提出相应的赔偿。

  4、 如有其它因素甲乙双方需终止合同,需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方可终止。

  八、其它事宜:

  1、 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房地产项目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3“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4“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5“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6“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7“项目”指_______。

  1.1.8“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9“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0“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3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4项目财产保险单;

  5.1.5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以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2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3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3.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支持;

  2、产品支持;

  3、工程施工的支持;

  4、提供专业与资源配置、专业设计和创意服务、产融服务以及对外合作项目的风险控制,持续盈利和模式创新提供专业参照与前瞻性预判等综合服务等。

  (三)合同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合同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合同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代表。

  2、甲方应当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有义务向乙方解释资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3、甲方应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

  1、乙方授权_____先生/女士为本项目代表。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指示,依法尽职尽责执行咨询服务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咨询项目任务。

  4、乙方应尽忠实义务,除非甲方明知并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担任同一项目中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服务人,并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之行为。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双方的权利

  (一)甲方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人员。如无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重新雇佣。这些人员一经撤离,乙方应尽快物色称职的并经业主批准的人员。

  2、乙方违反合同或不执行甲方指令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之前预付的所有款项。

  (二)乙方

  1、乙方有权在项目符合合同要求,并得到甲方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应支付的款额。

  2、乙方可以对甲方的任何指令、意见和通告提出疑问,但当甲方对所提疑问做出确认,否认或改变后,则乙方应按甲方的决定执行。

  四、合同款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度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密

  本委托项下的所涉及到的任何技术资料和情报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知悉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讯息及资料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_____年内,乙方负有保密。

  甲方: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项目合同8

  委托代理人: 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帐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建设方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 话:_______ 帐号: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某县某路某某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某某商贸市场项目。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某某土地按某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

  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

  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

  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

  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一)在该项目方案确定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大致确定分给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楼层。

  (二)在该项目竣工后,乙方根据甲方所投入的该地块的评估价格,按当时该项目商品房价格划分与该地块的评估价同等价格的商品房给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应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委托二狗同志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

  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为加快商品房预售,回收资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全程策划一事,特此签订合同,双方均需遵守执行。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整合推广策略服务范围:

  1、项目整合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2、项目整体宣传包装设计。

  3、分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广策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整合营销推广策略。

  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营销推广定位与总战略制定。

  第二部分:基础VI。

  项目标志/销售名片/销售胸卡/销售标准表格(如客户登记表、按揭计算表等)/看楼车车身/手袋设计。

  第三部分:现场包装。

  围板/楼体招示布/楼层进度牌/导示牌/欢迎标牌/看楼专车/工地指示牌(如配套设施方向说明、景观说明、道路名等)/停车场指示牌。

  第四部分:卖场包装。

  形象墙设计/实体展板/规划、园林景观说明牌/室内挂旗。

  第五部分:宣传广告。

  售楼书/招商折页/户型单页/销售单张/主要城市干道路牌/公交车车身/道路立柱挂旗/报纸平面广告。

  第六部分: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1、第一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开盘前)。

  2、第二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开盘期)。

  3、第三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跟进期)。

  4、第四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跃进期)。

  5、第五阶段推广的策略计划(跟进期)。

  二、工作时间计划

  本合同共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为合同签定至开盘前一个星期。具体递交及执行时间如下:

  提交整合推广策略报告;

  提交项目基本包装设计,包括标志、现场、卖场、楼书和单张,注:自项目定位及名称确定后起;

  提交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确定后);

  项目第一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确定及项目基本包装设计完成后开始,预计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展开,即在月旬开始执行。

  第二阶段:自开盘开始至开盘后一个月

  提交项目推广设计(包括活动现场和广告),在开盘前一个月递交;

  提交第二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在开盘前一个半月递交;

  项目第二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个月内。

  第三阶段:自开盘一月后至裙楼封顶

  提交项目推广设计(包括活动现场和广告)在开盘前后递交;

  提交第三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在开盘前后递交;

  项目第三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个月开始执行。

  第四阶段:自主体封顶起一月

  提交项目推广设计(包括活动现场和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提交第四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项目第四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前一周开始执行。

  第五阶段:自项目主体封顶后一月开始

  提交项目推广设计(包括活动现场和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提交第五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项目第五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一月后执行。

  三、成果的定义

  整体策划报告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设计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广告和活动的界定:以入线率和到场率为标准。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的整体营销推广策划服务费为项目总标底的3‰。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签订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30万元(万元整);

  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万元(万元整)。

  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后,乙方应向甲方收取20万元整的策划服务费;

  完成项目第三阶段工作后,乙方应向甲方收取20万元整的策划服务费;

  完成项目第四阶段工作后,乙方应向甲方收取10万元整的策划服务费。

  策划服务费不包括以下费用:

  1. 广告制作费,如影视、广播音带等制作费、模特费、歌曲版权费;

  2. 广告发布费;

  3. 各项公关、促销实施费,包括记者编辑费、招待费等;

  4. 印刷品、菲林制作费;

  5. 调研礼品费、调研人工费、印刷费等。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包括项目鸟瞰图、沙盘等)、文件,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 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提案具有否决权、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

  3. 对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单方擅自改动,否则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 采纳乙方的方案或设计后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中需要修改也应相互通报,经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5. 应及时提供乙方企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6. 制定的方案审批尚未过关,实施责任与乙方无关,但经双方认可的方案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7. 若采用乙方的方案及设计,该方案及设计即归其所有,乙方不得挪作其他可能侵害甲方利益的用途;

  8. 合作内容与操作方式,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动;

  9. 提供该项目进行广告宣传所需的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设计策划方案,并收取策划设计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费;

  2. 负责该项目的整合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

  3. 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工作进展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后提供相应文本和服务;

  4. 应及时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市场推广建议。

  5. 乙方将提供项目整合营销策划文本给甲方,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促销执行文本:包括促销思路、促销主题、促销活动内容、促销活动执行计划及费用预算。 广告策划:包括广告思路、广告主题、广告诉求点、广告文案撰写和设计。

  6. 销售策划:包括销售战略战术及实施要点。

  7. 乙方提出的方案如果得到甲方采纳,则可作为案例分析及其他未侵犯甲方利益的用途。未得到甲方采纳的方案不得用于该目的。

  8. 乙方将以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创意文案人员以及设计人员的集体服务。

  9.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中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将甲方产品策划案用于案例分析,则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同意。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不力或双方意见难以沟通协调,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发现甲方产品质量或销售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而甲方不予配合并屡次建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八、其他

  本合同涉及服务内容的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两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10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11

  甲方:

  乙方姓名:

  认筹编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意向房源:

  款项说明:

  1、乙方在签署本认筹协议时,已经详细阅读了Xxxxx项目认筹流程及认筹须知所有条款,并自愿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此次认筹的诚意金。

  2、乙方交纳认筹金并签订认筹协议后,即获得开盘当天选房资格并享受开盘当日折扣优惠。

  相关条款:

  1、本协议书仅代表乙方享有选房资格,并不做其他要约的作用。

  2、本协议书编号仅作为开盘当日的选购顺序号。

  3、本协议书所登记的.房源仅作为乙方的意向登记,并不作为甲方承诺向乙方出售的房源。

  4、本次认筹只限本人使用,转让无效。且认筹人在购房时必须以认筹人作为产权之一办理签约,否则我公司有权拒绝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前亦不得办理契约变更。

  5、认筹人如成功认购房源,在认购当天该认筹金_元自动转为定金,定金共_万元;认筹人如未能购买房源,认筹金不计息全额退还,退还时间为开盘后一个月内,凭有效证明(认筹收据,认筹单,认筹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营销中心办理,需提前一天预约。

  6、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备注:

  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_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置业顾问:

  销售公司:

房地产项目合同12

  委托方:xxxx公司

  地址:xxxx

  居间方:xxxx公司

  地址:x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xxxx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xxxx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xxxx

  居间方:(盖章):xx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xx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地址:xxxx

  联系地址: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

  签订地点:xxxx

房地产项目合同13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_______ ,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_______万元至 _______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 _______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以下时,每减少 万元,委托方增加_______ 仟元的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 _______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 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_______;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 _______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14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房地产项目合同1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驻马店市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中段顺达商务楼505室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就驻马店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项目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介绍驻马店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并促成合作项目的顺利签约,双方签约成功,居 间方的任务即视为完成。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合作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项目的前期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 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开始操作 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居间方按委托方的意见,促成委托方与合作方签约成功,则委托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居间方,作为劳务报 酬,此劳务报酬为不含税费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合作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再介绍其他公司的'名义与合作方签订合 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的合作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合作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 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合作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推动与合作方的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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