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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18 07:45:29 总结 我要投稿

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

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1

  一年来,我村在六街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村“两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扎实工作,使我村的合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有新情况、新问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村委会对合医工作高度重视,于20xx年2月26日召开了全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对20xx年的合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了《青菜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要求各村组、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制定了可行的激励措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我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贯穿于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介绍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把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补偿办法、优惠措施等相关政策以及因参合而受益的典型事例宣传到户到人,让农户了解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与监督。一是进一步规范补偿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纪律,确保审核质量,做到审核不出差错,不出问题。二是加强门诊补偿的监督与管理。严格依照合医相关管理规定,对合医运行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严防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抬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从而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农合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特别是相关政策及补偿情况及时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稽查巡查、督导检查,入基层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虚报、冒领、骗取合医资金的非法行为。

  2、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真正做到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基金每一分钱用到参合农民身上。

  四、青菜村20xx年度参合情况

  20xx年参合率达100%,20xx年应参合人数为768人,已参合人数768人、参合率为100%。

  五、取得的成效

  (一)改善了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了医疗质量。合作医疗管理制度规定,参保人员可以在全镇范围内任何一家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健康发展。

  (二)解决了农民就医难的问题。从实施合作医疗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看不起病,“小病过挨,大病等埋”的情况比较严重。实施合作医疗后,我镇农民群众求医保健积极性逐渐高涨。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快了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定点医疗机构得到全面的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把好审核关。

  2、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2

  今年,药械监管股工作紧紧围绕药械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均取得成效。

  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的整体工作思路,我们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共有一级以上医院及药械相关事业单位16家;药品经营企业159家(其中药品批发公司1家,连锁销售公司2家,零售单体药店79家,零售连锁门店7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4家;个体医疗诊所及口腔诊所39家;疫苗接种单位18家。今年我股着重检查药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覆盖面已达到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覆盖面达到100%,一级以上医院覆盖面达到100%。开展了“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食品药品掺杂使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查工作”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高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车辆75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60余户、医疗机构50余户、药品批发企业1户、疫苗接种单位18户。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销售假药行为;以搭售的形式买药品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未按时上交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自查报告等行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案件11起,其中简易程序1起;一般程序10起,结案8起,1起案件因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上缴罚款,已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准备申请萝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案件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将产品报市食药监局请示做假药认定,待市食药监局出具认定结果后,研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至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处理。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2,892.88元,现已上缴罚没款总计:22,892.88元。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

  日常工作中,我们督导网报单位积极上报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报告认真审核,对可疑报告及时电话核查,对不规范报告及时修改,对规范报告及时评价上报。截止目前,共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5份,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审查、核查工作

  今年4月,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工作委托我局办理,我们接到此项工作任务后,积极向市局请示、学习,努力完善并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对申请办理许可、备案、变更的企业,悉心指导、严格审查、准确核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核查药品经营企业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次,受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事项变更25家次。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监管面积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药品医疗器械动态巡查的'频次还没有达到。

  2、有关医疗器械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较多,尤其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刚刚实行,很多内容还需学习、消化、领会。

  3、“性保健品”类产品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很多产品打着“适宜人群”、“产品功效”等“擦边球”宣传其治疗疗效,应采取措施重点治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药械安全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药械安全这项工作,将药械监管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1、着力开展医疗机构、个体牙科诊所、眼镜店监管工作,以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为重点环节,以医疗机构为重点领域,以一次性无菌以及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2、继续推进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加大药品购、销、存相关记录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的、陈列的及已经售出的药品均为100%系统内药品,保障药品可追溯性。

  3、积极做好局机关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限、保质量的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配合局办公室、党办、法规股等机关股室开展工作,做到工作不拖拉、不积压,配合好各部门完成汇总、报表工作。与食品股及各监管所、分局等部门做好联动,遇事不推脱、多协调,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局工作稳步进行做出自己的努力。

医疗年度工作总结通用3

  我院在本校验期内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申报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管理体系,院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到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各项收费工作确保规范化,有完善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主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价格以及各种检查项目、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诊疗服务中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狠抓医疗质量,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明确管理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明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严格贯彻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医疗工作制度,根据专业发展计划和业务工作计划,努力完成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指标,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诊治质量。

  综上所述,本院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但是,由于医院各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的工作肯定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责任观,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懈努力。

  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工作总结:

  (一)受理范围:省卫生厅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申请。

  (二)办理程序: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办公室受理,省卫生厅医政处或中医局组织专家组审查申请材料和实地考核(或委托省辖市卫生局实地考核),报分管厅长审批,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办公室出证。

  (三)办理期限:自受理校验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各年度工作总结;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医疗机构业务科室与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数(医师、护士)关系对应表(附件1);

  9、各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名录(附件2);

  10、新购进大型医用设备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11、相关专项技术、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执业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如《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等;

  12、涉及诊疗科目或项目的相关执业人员专项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等;

  13、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财务和分配状况年终决算,营利性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财务和分配状况年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14、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或出具的校验期无不良执业记分证明;

  1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填写要求

  1、以上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相关表格可在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网站(xx)“表格下载”中下载。

  2、提供的《申请书》和《注册书》填写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空项,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3、除《申请书》和《注册书》外,申请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原件逐页盖章,没有印章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逐页签名;

  4、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涂改后,应加盖印章或签字;

  5、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或签字;

  6、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7、提供外文资料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后,并经公证处公证;

  8、提交的证件原件(除需办理执业注册外),均为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或个人在复印件上签章;

  9、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如实提供资料,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样本),以对申办事项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0、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份原件, 一份复印件;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为12号字;

  11、提交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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