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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9 07:17:4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管理制度(集合)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图书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图书室管理制度(集合)

图书室管理制度1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10、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2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室管理制度3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4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5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室管理制度6

  1、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采集、分类、编目工作。

  2、负责图书排架、上架、整架,图书书标、登录号、索书号、账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

  3、做好馆藏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使图书馆业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4、做好破旧图书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别除意见。

  5、积极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新书要及时上架、投人使用,努力提高阁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6、帮助和指导师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7、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7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

  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8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10、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9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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