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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6 11:12:2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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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共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共10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1

  一、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现状

  1、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难以统筹管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

  企业所处的整体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正确定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定位较低,难以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和部门人力资源。再加上职权限制,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涉沟通更加困难。企业高层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比较低。

  2、人力资源结构性问题较为明显,结构调整难度大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相关职位招聘大多以学历作为标准,而忽视了对技术的要求,一线技术工人稀缺;行政性质岗位过多,生产与技术岗位人员短缺,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方面多、难度大。

  3、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现在大多数电力企业使用的绩效评价多为员工自我评价与工作总结,少有安装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价,使得这样的绩效考核实际作用并不大。企业没有注重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时量化少,可参考价值不高。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领导容易受到员工自身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的影响,主观性较大。员工考核流于形式,这样使得绩效考核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导致难以准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的培训方案。人才的评估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相应措施,这些对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是十分复杂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业所在的行业背景、企业面对的整体外部环境、企业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认识与评价、企业基本现状、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主要在于制度建设涉及制度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模块、管理技术、管理者、操作对象等许多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而具体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应该由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去,使得企业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为员工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2)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定位,运用质量管理理论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

  以逐项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纳总结职能的方法,正确定位部门职能。然后进一步确立管理模块,以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通过岗位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进行岗位发展的设计。

  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与设计;制定合理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制定有针对性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方法,保证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是实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保证。首先,通过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将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以先进的管理技术运用于实践。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适合的制度环境,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针对人的需求进行管理,立足于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环境变化,探索新的企业行为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员工的潜能,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和确立企业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共识;信任、承诺;尊重、自主;服务、支持;创新、学习;合作、支援;授权、赋能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其既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环境,又是制度建设中应积极倡导、遵循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

  (2)结合电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实施战略。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之间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关系。考虑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导向与策略导向、全局导向与个体导向的关系,在针对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中实施战略导向和个体导向相结合企业战略。将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贯彻保持战略的统一性,企业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差异性的个性化战略。这样,充分尊重现实与差异,确保制度体系的可操作与效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3)以质量管理理论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从戴明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到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ISO9000族质量体系为例,其根本的优势在于: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的系统化、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将其系统化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如下)构建一个具有开放、持续改进、自我循环(PDCA)机制的运行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确定顾客(员工与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业的质量(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针和质量(同前)目标;确定实现质量(同前)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对每个过程实现质量(同前)目标的有效性确定测量方法;应用测量方法,以确定每个过程的现行有效性;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寻找过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机会;确定并优先考虑那些能提供最佳结果的改进;为实施已确定的改进,对战略、过程和资源进行策划;实施改进计划;监控改进效果;对照预期效果,评价实际结果;评审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跟踪措施。其次是按照体系下,系统化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方法,进行组织、岗位的工作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

  (4)以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可运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主要有三个:分析和评价技术、开发和干预技术、激励和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管理者对经营管理者、员工和招聘人员的特点的把握,比如他们的个人性格、能力、优缺点、工作绩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热点,如岗位配置、团队协作和企业文化等等,还有利于对组织进行诊断,进行岗位分析,掌握各岗位特点和要求,比如岗位的工作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这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激励提供客观依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进行人才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培养员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发展和进步的个性、思维策略和经营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职业生涯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信息和升迁机会,建立或改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的管理活动)、组织设计(为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人力的潜能而对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责权利关系、信息关系、决策关系等网络体制的设计)工作设计(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职责的规划)。帮助管理者实施以尊重人的价值、需求和尊严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通过有效员工绩效评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激发和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在企业战略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它已经开始成为我国许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广大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充分重视起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有效地展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2

  在公司下达,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意见后,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有关新规定新制度,并做好学习记录。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严格执行新规章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这是我们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诗司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具体体现。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一点体会。

  通过学习《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使我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要求,也对公司考核工作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规的自觉性。以往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不够细致,思想上存在麻痹意,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学习新制度后,特别是绩效考核制度的引入,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如果以后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甚至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在绩效考核中就可能会被末位淘汰,并且直接影响我个人的工作岗位和经济利益。新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员工的各种行为,指导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科学和更加标准化。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新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舒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实实在在的燃气人。为了公司的发展蓝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3

  公司本着精简原则,人员聘用按需录用,择优录用,任人唯贤。

  一、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二、入职手续

  新聘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等证件,并提供1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张,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三个月。

  三、试用期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岗位业务娴熟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2、试用期薪资根据岗位及工作经验、能力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3、试用期满15天前,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正式员工薪资待遇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四、聘用终止

  1、员工转正之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和奖金。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有权追索当事人赔偿损失。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4

  一、路径选择:企业和专家共同研究设计是制度建设的理想做法

  强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已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的共识。当前国内企业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以下几种做法:

  (1)照搬成功(或绩优)企业做法;

  (2)摸着石头过河,自行探索;

  (3)聘请外脑,意在寻求科学之道;

  (4)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与外聘专家共同研究,旨在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案。

  据调查,国内约95%以上的不同背景企业皆选择“自己建立”的途径来建立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管采用何重方法,“拿来主义”、“经验主义”皆盛行。另据调查,大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在各种不同背景企业之间皆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这说明,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中,简单借鉴其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不可取的,难以达到“激活人力资源”的预期效果。

  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在外聘专家的帮助下,借鉴绩优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共同研究设计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该是一条比较理想的路径选择。

  首先,应该认真分析绩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成功经验、制度发生良好作用的环境、背景条件,学习先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思路。

  一种制度效果一定是与特定企业所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政策环境、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相关联的。由于甲乙企业各方面的差异性,甲企业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一定在乙企业能发挥良好的预期效果。因此,借鉴甲企业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时,应该认真分析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的关联性,据此判断甲企业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

  其次,应该认真分析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及现状。

  在明确绩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基础上,应该采用员工职业满意度调查、组织士气调查、访谈、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认真诊断分析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及现状,判断:本公司与绩优公司所处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是否具有类同性?

  如果类同,本公司完全可以借鉴绩优公司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如果有差异,本公司仅可以借鉴绩优公司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当前大部分公司的最优选择。

  最后,构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在借鉴绩优公司成功思路及明确本公司现状(发展阶段、业务性质、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企业文化、战略目标、政策环境等)的基础上,确定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定位及切入点;

  认真进行岗位分析与人员分析,搭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础平台;按照“吸引人、甄选人、任用人、考评人、引导人、培育人、激励人、保障人、留住人”等职能模块,共享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库,贯彻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各职能模块内在本质联系,个性化定制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度关注:战略观念和技术事务应并重

  对不同背景企业的不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块建设状况调查发现:所有不同背景企业在岗位管理、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新员工岗前培训或新员工见习、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好;

在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后备干部管理、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员工申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差,尤其是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方面十分缺乏。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在“人的管理”方面还处在从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时期,依然难以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呈现出许多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

(1)大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处于传统行政性人事管理阶段。以“事”为中心,只见“事”,不见“人”,只见某一方面,而不见人与事的整体、系统性,强调“事”的单一方面的静态的控制和管理,其管理的形式和目的是“控制人”;把人视为一种成本,当作一种“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

(2)大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注重于招聘、员工合同管理、考勤、绩效评估、薪金制度、调动、培训等与公司内部员工有关的事项,却忽略了关注顾客需求和市场变化、与企业经营战略、市场环境相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强化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尤其是“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势在必行。

(3)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无法统筹管理整个公司的人力资源。比如,人力资源部无法将公司和部门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统一结合;人力资源部的实际工作停留在主管层以下;公司高层领导受业务困扰,对人力资源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治理层次和主要治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非凡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非凡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非凡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治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非凡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节总则

  1、目的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__集团下属__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第三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2.1、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2、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2.3、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2.4、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2.5、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异常及处理

  3.1、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第四节假期管理

  1、假期类别

  1.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审批程序:

  2.1、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节加班

  1、加班原则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范围

  2.1、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调休

  3.1、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考勤核算与复核

  1、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附则

  1、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6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也让各个企业明白了知识作为企业战略资产额重要性,而知识经济的核心就是人力资源,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代表了企业拥有专门知识、能力和技能的总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大都已经明确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获得唯一持久竞争优势的来源,而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就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障。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应当更为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通过具体细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挥人力资源的潜能,并合理配置企业人力资源,及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首先应当明确认识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探究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才能分析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创新途径。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正处在希望尝试却不知该如何入手的尴尬情况,与正常的规范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相比,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方面、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配备、人力资源存量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

  1、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不断进行发展,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仍影响着大部分企业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我国企业虽然先后推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奖勤罚懒、社会保障体制、全员劳动合同制、下岗分流再就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但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性质的企业在管理理念和制度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部分企业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国外企业的先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技术,并在企业发展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从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大多由行政部或总经理办公室兼任,传统管理模式的`僵化,也使得人力资源机构在设置方面,无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配备也仍以传统人事管理模式进行操作,并且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具有较大差异。我国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劳动力资源数量虽然较多,但在劳动素质方面却普遍较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导致人力资源流动现象普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不应只局限在制定环节,更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以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主,并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取得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源是在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虽然现今人力资源管理逐渐受到企业领导层的重视,但仍有大部分企业运用着传统劳动人事管理,管理思想并不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在管理方式上,也并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员工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引导。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正处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过渡阶段,但受到以往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环节基础工作过于薄弱,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而人员绩效考核也没有成为企业所重视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奖惩制度方面也并不符合激励管理理论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力资源规划和制度建设方面,大多数企业只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指定为简单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并没有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有的效用。并且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所以不能统筹管理全公司的人力资源,也是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定位过低,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大多数时间和经历都用来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大量的基本管理工作不仅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还得不到其他同事的认可,这种情况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不能很好执行企业经营战略,也无法参与进企业战略的决策过程,这也导致企业无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带来的竞争优势。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应当首先转变企业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并不能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简单地理解为设计绩效体系或长期激励制度,应当在建立一系列体系时,营造出有效的配套支持系统,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充分的贯彻落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问题的原因在于人力资源体制改革制度滞后,导致人力资源发挥的空间受到挤压,并不能得到均衡发展,而不健全的市场调节机制,也造成企业人力资源使用机制的弹性共振失衡,无法构建有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探究,即制度方面、人才方面、企业方面。

  1、制度方面。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具备一套完善的企业制度、企业管理体系,是决定一个企业是否能够长足发展成功的关键。因此,要想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制度。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在人力资源规划中,应当注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规划过程中应当注意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灵活性以及稳定性的统一,运用相对科学的方式,以及根据符合企业发展策略制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匹配。

  2、人才方面。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在人才方面要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以人为本即将人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尊重人才,注重培养人才,进而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人作为企业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环节,重视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实现资源共享的过程。将人才的培养放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的首要位置,将有助于企业的经营和长足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注重人才培养,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关键,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只有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员工的感受,才能够赢得员工的信任,才能拿出更加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因此,企业应当重视人才的发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

  3、企业方面。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需要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宏观角度来看,多数成功的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色企业文化,优秀的企业文化是帮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企业文化进行建设,可以有效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而实现有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一个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有助于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当前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仍未得到恰当的解决,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也仍处于初期实践阶段,因此,企业需要充分树立好正确的企业文化价值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员工的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培训的目标与宗旨

  1、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2、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员工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3、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第二条

  培训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1、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

  3、公司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

  培训的形式与方法

  1、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2、职前教育: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职前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门,再将其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呈报董事长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安排实施。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门通报培训情况。

  5、临时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随时设训,人事行政部门予以组织和配合。

  第四条

  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

  第五条

  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经理(主管)实施员工培训的成果列为考绩的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之一。

  第七条

  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体现良好的工作风貌,使公司的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签到制度

  1、考勤是建立公司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2、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应建立考勤登记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按人登记考核记录。

  3、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员工须本人亲自签到(退),不得代签,如有违反,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当次签到(退)作废,按旷工处理。并记入每人考核档案。

  4、正常上班签到(退)时间应为7:30—8:00(12:00以后签退),下午13:00—13:30(17:30以后签退),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5、因公外出(含出差)不能按时签到(退)者,要由本人在外出前或返回后当日到办公室领取、填写外事单(附表),报直接上级签字后交公司办公室,考勤员在卡中注明事由,以备核实。没按规定时间填写外事单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自行承担考勤责任。

  6、签到(退)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办公室派考勤员负责签到(退)登记和出差、病事假登记,并根据当月记录,作出公司员工(当月)出勤详细统计,出勤与个人当月工资挂钩。

  7、正常工作情况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办公室领取填写加班单,经审核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

  假期及假期待遇

  1、按国家规定休公假。工作日休息,要办理各种手续,遇到公休日连续计算。

  2、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探亲假、慰唁假、生育假。

  3、请假批准权限:公司非特殊岗位、非骨干人员病假、事假一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各公司、部门中层以上或者公司特殊岗位、骨干人员离开公司办公场所、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批准,以上手续均交办公室留存。尤其是后者外出必须在总经理办报备。否则视同旷工,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总经理视情况给以处理。

  4、员工请假,以请假单为准。事假应于离开前一日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公室领取请假单,依照前款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重病未来及先行请假者,应电话迅速向直接上级报告,并于当日由主管或代理人依照请假程序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

  5、本公司实行病事假无薪制。

  6、员工因公负伤,需由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和工伤鉴定,假期待遇按劳保条例执行。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管理规定

  1、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铃响为准,30分钟以内到岗或者离岗的情况为迟到或者早退。

  2、旷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旷工:

  1)没请假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者,没请假提前30分钟以上的下班者均按旷半日论。

  2)没请假不到岗上班者。

  3)请假未批准不到岗者。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5)月迟到累计3次以上(含三次)者。

  6)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证明(病假条等)者。

  3、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均与工资挂钩。

  2)迟到、早退一次扣罚50元工资;旷工半日扣罚100元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工资。

  3)月迟到、早退一次者,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部门经理点名批评。

  4)月迟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通报批评。

  5)月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论处,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警告处分。

  6)月旷工1天,视情节及认识检查态度,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月旷工2天以上,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予以除名。

  8)考勤员应认真负责,不得徇私情,如有违反给以100元/次经济处罚。

  第三章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为企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持和发扬神阳公司的创业精神、使各项工作和经营有创新性的突破,拟实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各事业部管理层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按各自职责的不同进行不同性质及内容的评价。

  目的: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数据来说话,体现能力、体现管理。

  时间:每月25日为考核截止时间,实行月绩效考核。

  范围: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事业部所辖人员由本部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9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第六条行政部对各部门、车间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总经理提出

  公司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一是从中州分公司成员单位录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明确招聘员工的'数量、条件、程序等,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对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以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发展和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方法和手段。第十三条被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要经过试岗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十四条对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职业准入制。

  第十五条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第十六条员工培训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聘用与解聘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为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组织选聘和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为车间技术人员,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车间管理。每年底由车间主任进行考核评价,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进行解聘。工程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条员工的上岗管理采取持证上岗和员工岗位流动相结合,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人员的岗位流动,按照《员工流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以履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完成当月工作情况为依据,作为其工资待遇发放的标准。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为人员选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

  理。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车间组织,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理,行政部备案。

  第七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年度工资总额按照当年公司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确定,报总经理审批。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统计制度,行政部定期进行工资总额发生情况统计、分析、预测,与财务部核对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具体薪酬管理规定见《薪酬管理办法》。

  第八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公司级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行政部审核合格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九章离职

  第二十九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病退条件,办理完退休手续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同意,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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