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4-01-06 08:51:4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合同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工程合同10篇

工程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

  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

  …

  2

  办公设施、设备

  …

  …

  3

  检验、测试设备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机构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处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服务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需审核的结算资料。

  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某项工程完整的结算编制(审核)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工程结算造价200万以上的工程或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工程,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编制(审核)需要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壹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电子文件,并在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叁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正稿及1份电子文件,同时将甲方提交的资料退回给甲方。

  四、乙方应严格按现行的工程计价定额及其他相关计价标准完成本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并保证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成果文件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参与本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服务费计算及支付

  单项工程结算编制的服务费=结算造价的.千分之贰点伍(2.5‰)计取; 单项工程结算审核的服务费=基本审核费+效益审核费。基本审核费按审定金额的千分之壹点伍(1.5‰)计取;效益审核费按核减金额的5%计取;单项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的服务费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则按1000元计付审核费用;在乙方提交成果文件正稿后5个工作日,甲方将审核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开投支行;银行账号:2102108509300005318)。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审核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正稿的,每逾期一天按审核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程量、价格

  1、单价: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谈。

  三、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设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七、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此工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及其措施

  1.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赔、违约及解除等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复杂性、投资数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大、生命周期长等特征,与此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优点:(1)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2)减少纠纷和合同违约发生的概率。

  1.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第一,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把各种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第二,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如图纸审核程序、设备材料等,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而对于合同履行中的 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工程变更或合同条款变更等问题,可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第三,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有关合同问题做出正确决策。而进度款审核准制度就是合同管理部门每月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从而可以将施工索赔的费用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第四,工程项目开始后,应将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妥善保存所有与合同有关 的一切资料,并能满足及时查询的要求。同时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资料统一编号与记录、分类管理,建立合同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1.2.2 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第一,在每个合同进入履行期时,应先召集与合同履行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交底,明确哪些条款是履行中应重点注意的条款,提醒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合同进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第二,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发出口头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及时要求工程师用签证将口头指令固定下来。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也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工程师签证。第三,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中的文书、书面签证、会议纪要等资料,在收到合同相对方的信函、文书或电传后,及时审阅和制定对策,并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回复。

  2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对策

  工程索赔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能够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自身的权益受损,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结合笔者多年工作实践来看,企业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可以采取下列对策:

  2.1 扩展索赔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是填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从原材料的采购规格、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到施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和审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赔的管理工作中,促进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索赔内容的学习,了解索赔的分类和流程等,树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规范操作的意识,避免违反合同行为的发生,并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索赔知识的学习,利用全员监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避免承建单位趁势而行。

  2.2 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做好索赔预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受施工作业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环境的多变性所影响,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易于发生一些突发的安全事故,而这通常是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所签订合同中难以体现到的。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一旦风险发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检查与执行,并在跟踪中寻找突破索赔的方式,通过有效数据信息和实际的施工现场记录减少索赔金额。

  2.3 构建索赔管理小组,并采取奖惩相结合制度

  第一,对于大型工程,组建强有力的索赔班子,一般由项目经理、律师、技术及经济专家等组成;而规模较小、工期短、技术难度不大、合同较严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担任索赔任务。第二,结合实践来看,不少项目经理对于索赔工作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合同管理也没有进行交底学习,只是一味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施工安排,争取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来的建筑工作中,要将合同管理和索赔的重要性在领导层进行确立,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规定处理索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利用激励机制细化奖惩制度,能够在实际的施工中减少索赔的进行个人的奖励,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

  2.4 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记录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索赔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这就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工程照片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事件的具体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各种会议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参加者签字;还应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5 依法提起索赔

  一旦发生索赔事项,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撰写索赔报告,否则过期无效。我国《合同示范文本》第36条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应提交索赔报告。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提交报告的约定期限,承包人不要放弃,仍然可以不动声色地向工程师递交报告,一旦工程师签字确认,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补交报告有难度,承包人还可以考虑在其他会议或会谈纪要或月报表上给予记载,然后让工程师与其他事项一并签证认可。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规范性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不仅是确保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维护建筑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对此,上文在基于笔者实践,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展开了探讨,以期为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罗玉玲.如何搞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J].工程建设标准化, 20xx(8).

  [2] 田捷.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J].科技与企业,20xx(8)

工程合同 篇6

  关键词:FIDIC;法律适用;DAB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并推荐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的总称,是目前国际工程项目中应用最广泛的通用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土木工程合同“圣经”的FIDIC国际工程合同,已经广泛应用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实施的国际工程项目中。为顺利完成合同要求,FIDIC在红皮书补充规定中引入了争议解决委员会(DAB),并制订了较为详细的规则。

  DAB方式是一种介于工程师决定和仲裁或诉讼之间采用争端裁决委员会(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解决工程争议的方式,本质上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范畴。 在使用 DAB 方式解决国际工程争端时,选择适用法律非常重要。本文将围绕DAB方式过程中的,协议法律适用、实体规则法律适用以及程序规则法律适用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DAB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DAB协议是由业主、承包商和DBA每一成员签定的协议,确定委托DAB解决工程纠纷。DAB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旨在需要解决依据哪一国法律来确定DAB协议的效力问题。

  DAB协议作为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如果DAB协议中有规定的管辖法律,则适用双方协议的国家法律或国际法律规约;如果在协议中没有具体规定,根据DAB意思自治的性质,可以类比参考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其意即:尽管仲裁条款是主合同的一项条款,但它与主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或分离的'合同。仲裁条款具有保障当事人通过寻求某种救济借以实现合同权利的特殊性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主合同有效性的影响。即使主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由此,从合同DAB协议适用的法律应独立于主合同的适用法律条款。如此一来,如何解决依据哪一国法律来确定DAB协议的效力问题?

  FIDIC合同在《争议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中规定“因本争议裁决协议书或与之有关的,或因对其违反或其终止或失效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由一位按这些仲裁规则任命的仲裁员最终解决”。 既然按照仲裁方式解决,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作法——适用仲裁裁决作出地国,即适用DAB争议裁决委员会所在地国的法律。1958年《纽约公约》、1961年《欧洲公约》以及1975年《美洲公约》都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指定适用于仲裁协议的法律,则依作出裁决地国家的法律仲裁协议为无效时,可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但适用DAB争议裁决委员会所在地国的准据法在实践中也会遇到

工程合同 篇7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与数量付给乙方设计定金与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选定的设计方案、批准的初步设计、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按实际返工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同时生效,以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摘 要:从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出发,了解工程索赔的程序,然后从索赔分类中对工期索赔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介绍了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

  关键词:FIDIC 合同 工程索赔 计算方法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关于国际承包的工程数量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常常包含以下特点:资金数目大、项目内容多、施工周期长。恰恰由于这些特点,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经常会出现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目前解决双方矛盾的主要依据就是《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深入了解工程索赔显得尤为重要。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

  2.1 概念

  工程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对不是自身的原因形成的损失有权提出索赔的行为。根据《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中有关规定,承包商索赔就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合同文件的规定,向业主要求工期延长和追加付款的一种权利主张。这里所指的索赔通常包含以下几点特征:

  a、合法性。索赔都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索赔金额及形式上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

  b、补偿性。索赔主要是为了弥补损失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措施。

  c、无过错性。索赔产生的原因并非主观的,提出索赔的损失方是去过错的。

  d、客观性。只有当损失真正发生后,才能要求索赔。

  2.2 FIDIC 合同中工程索赔的内容

  在FIDIC 合同中与工程索赔相关的内容共有22 条,可以概括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类。具体内容在之后的索赔类型分析中会有所提及。

  2.3 索赔程序

  每一项事情的办理都会有一定的程序,承包商在进行工程索赔时也必须按照FIDIC 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程序一步一步进行。具体索赔程序如图1 所示。

  根据FIDIC 合同53.1 条规定:承包商需要在索赔事件发生28 天内,将索赔通知书提交一份给业主,并将索赔报告提交给工程师,简单的索赔理由应直接报送,复杂的索赔理由应28 天报送一次,最后根据工程师决策是否付款。在工程索赔的过程中,承包商必须保管好相关索赔证据,以便查证。

  3、基于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的索赔类型分析

  索赔的分类依据有很多,包括索赔理由、索赔目的、索赔原因等。本文主要依据的是索赔目的对索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经济索赔(也称费用索赔)就是指承包商对于不应该由其承担的额外开支或者经济损失向业主提出补偿请求。工期索赔相对复杂一些,以下就对工期索赔做出较为详细的分析。

  3.1 工期索赔

  简而言之,工期索赔就是承包商为了避免承担延期赔偿的风险而要求业主在合理范围内延长施工期限。

  3.1.1 工期索赔的目标

  工期索赔的目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为了避免承担延期损害赔偿费,这个赔偿费是指用于补偿由于工程项目竣工投入运行的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对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是按日计算的,资金数目是非常大的,最高可达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可以实际上节约一大笔资金;二是争取一定的资金赔偿,这里的资金赔偿是指由于业主的责任而导致工期需要延长造成的承包商的费用损失,可见工期赔偿和经济赔偿还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

  3.1.2 工期索赔的重点

  由于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风险,所以,承包商必须加大对工期索赔的关注度。工期索赔的重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a、工期索赔成功的前提是承包商要把施工项目建设好,在决定投标报价时不能依赖于索赔。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并不是不相融合的,承包商应该通过建立优良的工程项目,让业主实实在在获益,才能为之后的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如若因此能够建立承包商与业主的长期友好关系,实现两者的共赢,那么将大大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

  b、承包商应把握索赔时机,重视单项索赔而不是一揽子索赔。根据FIDIC 合同规定,索赔需在事件发生后的28 天提出,承包商要时刻注意,不能错过索赔期限。索赔的提出必须具体详尽,所以单项的索赔由于其内容充实理由充分,相对于一揽子索赔更容易成功,所以承包商要求精而不是求广,索赔应以单项索赔为主。

  c、索赔材料完整有效。承包商应该尽可能详尽的罗列索赔原因,根据签订的合同整理好索赔需要的全部材料,让每一项索赔理由的都有理有据,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d、注重系统化管理,防范业主根据合同内容提出索赔。系统化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挖掘更多的索赔机会,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发现防范合同中有利于业主的内容,及时对业主提出索赔做出防范。

  3.1.3 工期索赔的管理

  在FIDIC 合同中,工期索赔的参与者就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而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工期索赔中起着重要作用。工期索赔的管理需针对索赔事件的性质进行,索赔事件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工程延误、工程变更和工程进展中断三类,以下就对这三类进行具体表述。

  a、工程延误。工程造成延误一方面可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承包商或业主造成的。承包商在项目中标后就应该及时向业主提交详尽的工程计划说明书,在工程实施进度的计划上,要做到切实可行且留有余地,以便后期申请工期索赔。承包商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请求延长工期:业主提出合同中为规定的额外的工作内容,恶劣的环境及自然灾害等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条件,其他非承包商责任所导致的工期延误。然而,当工程师判定承包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其实际进度落后于工程进度计划书中规定的进度,那么他有权以业主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实施,承包商无权要求业主延长项目工期,如果还无任何正当理由,承包商将无权要求补偿。所以,承包商要重视工期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成功率以减少损失。

  b、工程变更。工程师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工程的数量及质量提出变更,并通知承包商,与承包商协商工程工期的变动,是缩短亦或是延长都需作出明确说明。承包商在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时,应极力争取延长工期,这就要求其对工期索赔管理足够重视。

  c、工程进展中断。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师没有将下一步的图纸及时的提供给承包商,导致工程进展中断。这种情况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赔,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

  4、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

  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也是由索赔类型决定的,不同的索赔类型采用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本文工程索赔是按索赔目标进行分类的,所以本文介绍的工程索赔方法也是适用于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索赔方法,包括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接下来就这两种方法进行具体介绍。

  4.1 实际费用法

  a、承包商要分析引起各项直接费索赔的干扰事件;

  b、确定可以进行索赔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

  c、根据工程数据记录来往信函和工程报告清单合同文件对各项费用的数据进行计算;

  d、对可索赔的直接费进行汇总。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公式为:承包商可以索赔的直接费=可索赔的人工费+可索赔的材料费+可索赔的机械费

  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支付的实际赔偿数额为依据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这些费用仅限工程实施过程中超出原计划的费用。

  4.2 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适用于工期索赔。其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承包商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必须切实可行,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步,将由业主主观原因所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业主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三步,将由承包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承包人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四步,将由工程师(独立第三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工程师(独立第三方)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五步,将由业主、承包人与工程师(独立第三方)各自主观原因所导致的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同时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形成混合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六步,计算出可补偿延误和工期损失。

  网络分析法运用工程软件将工期索赔进行量化计算,使得最后结论更简洁易懂。

  参考文献:

  [1] 石宝锋. 基于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工程索赔探讨[J].价值工程,20xx,09:73-74.

  [2] 李玉静,胡振一.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下的工期索赔[J].合作经济与科技,20xx,23:48-49.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内蒙古中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 甲方自20xx 年 8 月 27 日至 20xx 年 10 月 27 日租赁乙方挖掘机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预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16500.00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1100.00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300.00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 330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 11 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 100 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

  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分洪河除险加固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标准

  顶宽4米,坡比为1:2,高程见断面图;河底不留淤泥;10km桩号前底宽增加3.5米,10km桩号后底宽增加4米。

  二、施工要求

  1、施工前要全面清杂,土方每50厘米压实一次,下游背水坡要压实;

  2、日上机械不少于10台套;

  3、施工前甲方一次性排水,施工过程中的排水由乙方负责;

  4、甲方划定上游3.5米至4米范围内为取土区,乙方不从划定的取土区取土一切由乙方负责,划定的'取土区土方不够的由甲方负责,挖方的发土区由甲方解决。

  三、工期为30日有效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

  四、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款的50%,余下部分20xx年前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五、工程总额:

  六、合同一律不得变更。如施工线路变更,根据工作量差乘以该标段的平均价互找差价。

  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成一半时返还50%,施工结束后全部还清。

  七、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负责。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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