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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8 07:30:1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1.2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3.1.3安全生产文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存档;

  3.2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3.2.1每年一次的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3.2.2各部门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2.3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3.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3.1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课件,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三级教育记录卡;

  3.3.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3.3.4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3.3.6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3.4安全会议台账

  3.4.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4.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4.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4.4其他安全会议记录;

  3.5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5.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3.5.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5.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3.5.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3.6.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检查表;

  3.6.2专项安全检查表、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3.6.3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3.6.4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6.5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3.7.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3.7.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7.3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7.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7.5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3.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3.8.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3.8.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8.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3.8.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3.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9.1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9.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等;

  3.9.3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9.4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3.9.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折页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9.6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11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应急预案按评估报告;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4)其他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12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监部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4.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1.1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委会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4.2.1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安委会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发放。

  4.2.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4.3.1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4.3.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4.3.3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4.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4.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4.4.2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4.5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4.5.1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行政部备案。

  4.5.2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4.5.3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4.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4.6.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4.6.2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6.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4.7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4.7.1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2)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3)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4.7.2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4.7.3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5.附则

  5.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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