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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1 07:51:2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4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和办公正常有序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防止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1.公司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应急办公室。

  2.公司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制,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脾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脾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

  2.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脾存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

  3.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工食堂生活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工食堂各项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

  1.保护电力设施,做好重点线路、配电室等设备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制定事故抢修方案。

  2.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加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做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公司定期对保安队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应急突发事件的思想意识。

  3.保安队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演练,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提高防火知识和操作水平。

  4.保安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个库房和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和沙袋。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5.如遇突发事件,在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部门、车间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

  一、石料厂下属厂矿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所属厂矿领导担任,班组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生产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三、生产管理人员在设计、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及其它技术文件时,应有保证的安全措施。

  四、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石料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程度进行检查监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和工程验收的及试运行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进行;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各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七、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八、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并及时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二、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化工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在生产车间设置标准化管理岗位,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3、成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化管理目标和计划。

  三、标准化管理流程

  1、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制定阶段: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

  3、实施阶段:将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落实到化工生产过程中。

  4、监督阶段:对落实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

  5、改进阶段: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方案并执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对标准化管理的过程、计划、检查、评估等进行记录。

  2、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测。

  3、提高员工标准化管理意识,进行标准化管理培训。

  4、根据监督结果,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标准化管理评估

  1、设立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体系,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收集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3、通过评估,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化工生产的安全。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审批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4

  第二章钥匙的使用与管理

  1、前台收银负责酒店各处钥匙的管理

  2、将酒店所有的钥匙按房间号码编号,贴上胶纸

  3、制作钥匙登记表

  4、将钥匙保存在保险箱内

  5、收银员要掌握各部门交取钥匙员工的签名模式

  6、当员工交、取钥匙时要在钥匙登记表上登记交、取钥匙的时间、部门、用途、签名,并核对签名模式

  7、收银员应及时督促各部门交回钥匙

  8、“自动开仓”的钥匙的领取,需有当值大堂副理,当值保安人员(领班级以上),用货部门人员(主管级以上)共同签名领取该仓库钥匙。

  第三章收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则

  1、收银员上岗前清点上一班收银员交出的备用金、发货票,双方并在备用金、发货票交接本上登记时间、签名。

  2、收银员必须掌握识别真假币知识。

  3、收银员在营业过程中必须保证收到真币,收取假币收银员自行负责。

  4、收银员不许给住店客人之外的人换零钞、港币、美元。

  5、前台收银员每天17:00时、21;00时、0:00时押金和营业款必须投款一次,西餐收银员每天21:00时必须投款一次,余款班次结束后再投。

  6、收银员必须保证帐实相符。

  7、收银员交款时,由大堂副理和保安部领班作为见证人,按交款报告的格式填写清楚内容(时间、班次、交款人、交款额、见证人)

  8、收银员在交款袋上注明时间、班次及交款人,早班各收银员相互清点并在信封上签字确认,中班交款时由西餐收银员清点并签名确认,晚班交款时由夜审清点并签名确认。

  9、由见证人确认装有现钞时,收银员将交款袋封好后方可将交款袋投入保险柜。

  10、备用金分A、B、C三个柜,A柜收银员下班将备用金交至下一班,B柜、C柜收银员下班前将备用金交至保险箱中。

  11、收银员下班前清点备用金,BC柜收银员存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到存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备用金存取登记本后,将备用金投入保险箱中,收银员保管母钥匙,大堂副理保管子钥匙。

  12、取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在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取备用金登记本,保安部作为见证人,由收银员用母钥匙、大堂副理用子钥匙共同将保险箱打开,根据收银员岗位取出所需取的备用金。

  13、收银主管领班在岗时,收银员离开岗位,由主管\领班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收银主管领班离开时自觉要求在岗收银员查看现钞是否存在后,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中、晚班收银员在收银主管、领班不在时需用餐或去洗手间须向大堂副理请假,大堂副理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即可离开收银台。

  14、信贷会计每周抽查盘点备用金及营业款一次。

  第四章贵重物品遗失的.处理

  1、当服务员发现有贵重物品遗失酒店,服务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部门主管授权人员)及大堂副理做见证。

  2、将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名称、数量、颜色、品牌、遗失物品客人姓名、房间号码、入住登记时有效证件及号码,拾者、保管人及大堂幅理签名确认。

  3、无论将遗失物品存放在保险箱内还是营业部门,客人凭住店时有效证件领取贵重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核对证件号码,客人、大堂副理、营业部门负责保管之人及负责人签名。

  5、财务部资产会计每月对遗失贵重物品进行盘点。

  6、如果遗留贵重物品超过三个月,由营业部门将遗留贵重物品上交财务部资产会计处,建立遗留贵重物品台帐,交出部门当事人、资产会计或出纳签名(现金由出纳保管,物品交资产会计保管)。

  7、保管期限达到一年,客人还未领取,由财务部打申请报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作为公司营业外收入或员工活动之用。

  第五章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如果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改用手工程序。

  2、利用夜审后的夜审报告,加上当日消费帐单作为结帐依据。

  3、事先得到通知需短时停机时,先打印一份“房态表”报告。

  4、向客人解释说明,并对由此给客人带来的不便向客人道歉。

  5、接班时需用手工结帐报告,将当日业务分类汇总平帐。

  6、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漏收的消费项目,填写减扣单,做减扣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

  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

  (二)、员工入住宿舍前,先到办公室申领锁匙,并作好宿舍内物品、电器设备登记。

  (三)、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钉、钻孔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

  (五)、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向宿舍地板、墙壁、楼道、门窗外倒水。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宿舍内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盗以及防煤气中毒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线路、电器和管道等设备设施,并对出现的隐患及时维修。

  (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八)、维护环境卫生,不把剩饭剩菜、包装物、纸屑果皮、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冲凉房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九)、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处以10元—20元的处罚。

  (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盗窃及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

  (十一)、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炸药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和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22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相在异性员工宿舍逗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自负一切责任。

  (十三)、员工迁出宿舍,必须把宿舍的锁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卫生,并请办公室负责人检查、清点入住前借用的物品、电器设备,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员工宿舍、饭堂水电管理办法

  为节约水电资源,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除公司总部饭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电的职工宿舍(单元)及饭堂的水电,实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

  1、公司将水、电表装到各宿舍(单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计量。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单元)职工平均分担,从该宿舍(单元)职工工资中扣减。

  2、饭堂用水用电由公司装表计量,公司按饭堂正常开饭人数规定每人每月

  的水电用量,超出部分由该饭堂开饭人分担,从开饭人伙食补助中扣减。

  (二)、公司在各宿舍(单元)装好水电表实施计量之日起,所在职工(或家属)生活上不能无偿使用公司水电,否则按偷水偷电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严禁各职工私自拉接公司水电到宿舍(单元)使用,严禁私拆或故意损坏水电表,如发现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损坏现象,对责任人除责令其赔偿恢复外,当月水电量按正常用量3倍计算,并每次罚款200—500元,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给予开除处理。

  三、公司饭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饭堂的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心、舒适、用餐环境,维护和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饭堂采购的员工,要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采购到有毒、劣质、过期变质的食物原料,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在费用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菜式多样化,每天尽可能变换菜式,使员工食得健康。

  2、炊事员在做饭菜前,要检查饭菜原料及配料,发现有毒或变质的要及时更换。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洁干净,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把饭做好,把菜炒香,为员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饭菜。

  4、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讲究个人卫生。公司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等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公司每年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调离或辞退食堂工作岗位。

  炊事员要做好饭堂清洁卫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厨房饭厅清洁卫生。

  5、炊事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设备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员要掌握用气用电知识,注意用气用电安全。饭堂的电器、炉灶等要定期检查,防止触电,煤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7、员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卫生,不能将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员要掌握好每餐开饭人数,做到开饭者吃,不开饭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听从分配,服从管理。

  10、遵守财经纪律。职工就餐一律凭饭卡打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食堂工作人员要每月按规定向财务报账,并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11、爱护公物。建立食堂设备、餐具台帐,并认真保管。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集体财物,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

  12、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品种要多样化,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到科学有营养,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做到职工满意。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4、认真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级别准备饭菜,保证接待饭菜质量,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15、公司将每季对各职工食堂的饭菜质量、服务水平、采购情况、帐目建立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综合检查、民主测评和有效监督,对工作较差、不负责任的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接待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的原则,对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1、外来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按级别、标准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上级领导,须先到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负责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办公室,详细告知人数和接待级别,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3、生活服务部按照接待的级别和标准写出菜谱,有采购员进行采购。饭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酒水由办公室根据接待级别和人数统筹安排。

  5、所有接待的开支另行做帐,按程序向财务报账。

  6、严禁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巧立名目,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者自付费用。

  7、接待人员采取轮值制度,由办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员要在考勤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好,作为加班计算依据。

  8、接待人员要热情礼貌,真诚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时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毕之前不得离岗。

  9、接待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不得披头散发,讲究卫生,把接待环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毕前,厨师不能离岗,炊事员分完饭后要参与接待工作。

  11、要及时搞好VIP包房的卫生工作,客人离开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冰箱除外),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房。

  12、爱护好VIP包房的财物、餐具,纸巾、纸杯等消耗品要节约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了爱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当的开展下去,依据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全部员工必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完成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需严格根据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需把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需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需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坚固牢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需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全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牢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全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需装入工具包。运输装备时须运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按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需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伴随,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别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缺乏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需设置充足的照明设备,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协作过程中,要确保互相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担心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工程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装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协作,不得任意开动塔机,不得任意触动塔机按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度中与其内容不符的,以其为准。

  第三条公司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各独立实体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的宏观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并制定各管理组的工作职责;设立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予以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部门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各分管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部门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职工作中安全生产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独立实体行政一把手和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制定并督促工厂和车间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六条工段长和班组长是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其职责是严格遵守、监督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言传身教,强化管理,开展反违章作业活动,并不断提出安全生产改进的意见,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本车间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七条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主要有值班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装卸吊装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仓储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员工宿舍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具体到每个工厂和岗位还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危险品、合成等项目还要制定专项的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九条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设备以及其它安全资金投入。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同时应当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三条对于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四条对于建设项目从安全设施的设计和设计审查,到施工、项目竣工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对其安全设施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准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大型设备卸运等危险作业,事先制定规范的作业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的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直至公司领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向上级报告,不能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的监督人员贪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政府监督检查人员到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在与公司取得联系后,由公司生产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公司工作人员应当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必须为其保密。

  第三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工程管理部、生产部、质控部、行政部等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别负责接待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论证、检测、检验,并要求这些单位对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委会定期组织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生产部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立即排除,要求限期改正;对因强调各种理由而拖延不改的,有权提出处罚意见,直至上报到公司总经理议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检查的,应当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并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按程序立即上报,经公司领导同意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经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予以及时处理。

  各单位要开展季节性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签字、有档案、有通报、有反馈。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有关事项。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以上的权利应当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第三十九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条员工应当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一条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会对生产经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公司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预案中的人员可根据变动情况随时下文调整。

  平时对应急预案中各机构的各类人员进行动员和演练,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四十四条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领导及时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必要时求助社会救援,并为社会救援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四十五条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处理意见和本公司的责任进行分项处理,并总结事故为训,研究整改措施。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与扩大。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事故发生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大小、损失、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处。

  工伤员工待遇按国家工伤待遇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为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设备动力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二、凡是临时线路,必须由设备动力部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三、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五、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六、凡违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管安全负责人)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的程度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3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黑板报等),活动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5、典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4

  广西开源物流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1

  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七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广西路凯物流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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