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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2 08:21:5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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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检维修前、检维修中及检维修后的安全管理,加强检维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大、中各类检修、工程施工作业的管理。

  三、依据

  (AQ302-28)

  《化学品生产单位作业安全规范》

  (AQ 3013-2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HG/T238-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四、职责

  1、公司安环部为公司安全检修的管理部门,对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2、作业部位负责人对本区域的检修作业安全负责。

  五、工作要求

  1、检维修管理

  1.1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及定期检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检维修一般为每年一次,每年的检修具体时间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1.2公司的年度检维修应制定年度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1.3外来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4:

  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手续

  (4) 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 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 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 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1.5在检维修过程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6检维修后,办理交付生产手续。

  1.7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执行相应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

  1.8按照区域“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2、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

  2.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2.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2.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

  2.5,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

  2.6,易燃易爆生产区、贮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

  3、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

  3.1各类检修机械防护装置、制动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

  3.2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

  3.3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检修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有记录。电(手)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索具等应无损伤、腐蚀,并符合规定要求。

  3.4登高用具:安全带、安全网、梯子等在使用前必须分别按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5个体防护器具、救急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3.6应按照要求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应安全标志,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场所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宣传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3.7,,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4、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当地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4.2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

  4. 3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如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水下作业、高温作业等)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

  4.4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

  4.5,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治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

  4.6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4.7检修区内不准带小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5、检修阶段的安全管理

  5.1电气作业

  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

  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

  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除按条办理外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6、作业人员管理

  6.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做到科学指挥。

  6. 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环保技术部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6.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持相应作业许可证监护,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6.4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类作业的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分析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6.5安环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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