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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时间:2024-02-06 07:22:4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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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培训目的

  1、为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结合优秀人才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培养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使新员工尽快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综合管理知识,尽快完成角色的转换。

  3、新员工接受入职培训、通过试用期考核才能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二、培训对象

  1、新入职员工;

  2、新近升职、调动、借调者;

  3、休长假后复职的人,如:病愈或产假过后;

  4、兼职、临时工。

  三、培训周期

  无论是公司新录用的员工,还是员工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在进入岗位之前,都必须接受培训,以尽快适应新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岗位工作技能。

  1、新入职销售助理、专员、见习员工岗位:2个月(总部)。

  2、新入职部门经理、主管;地区招商经理;产品经理:2-3个月(总部和所在地区)。

  3、新近升职、调动、借调者与休长假后复职的人,只参加新部门岗位培训,周期为1.5-2个月。但当长期休假复职员工在其休假期间公司制度或经营有大的变动者,参加培训项目和周期同新入职员工。

  4、兼职、临时工岗位:公共课培训1天,岗位培训一周。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形式:采取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公共课程培训按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授课,岗位技能培训指进入工作岗位进行工作岗位实践。授课以公司内部培训为主,在必要时可以外聘专家学者授课或参加外训,参加外训者需签署《培训协议》

  (见附件1)。培训主要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和内容:

  1、公共课培训(全部新员工脱产参加)

  公共课培训只针对新入职员工,或者长期休假复职员工(在其休假期间公司制度或经营有大的变动),公共课培训时长为一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如有部门经理、主管、地区招商经理、产品经理等岗位,并且是入职时间跨度在一个月内,需在一起集中培训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3-4天。

  公共课培训内容:

  (1)企业文化培训: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经营管理体系、人力资源政策等,(人力资源部和企业文化研究所负责讲授)。

  (2)基本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各部门职责介绍、工作标准化、岗位工作涉及办公设备或办公软件使用等培训等内容,(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讲授)。

  (3)综合素质培训:针对管理人员还应进行一系列综合素质的培训,内容包括领导能力与团队建设、时间管理与目标管理、绩效管理、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课程,(外聘专家学者授课或参加外训)。

  2、岗位实习:掌握岗位应知应会,专业技能。由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组织跟进和考核,时间为七周。

  3、挂职见习(主管级以上新员工):主管级以上新员工在结束公共课程的培训后,进入相关工作岗位,参加在职实践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时间为七周至十一周。

  五、培训流程

  1、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分为公共课培训计划与岗位实习、挂职见习培训计划:

  (1)公共课的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分为常规项目培训计划与非常规项目计划(外聘专家学者授课或参加外训),涉及非常规项目的需报财务部门审核,总经办批准。计划包括培训对象、目的、时间、地点、课程、讲师、考核、费用、评估等内容;

  (2)岗位实习、挂职见习计划由各用人部门制订,发人力资源部备案,报总经办审批,主要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带教人、合格标准等项目。

  2、培训实施(详见《新员工岗前培训实施细则》,见附件2)。

  (1)公共课培训采用脱产培训方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2)岗位实习即在职培训方式,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模式。各部门主管负责指定带教人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于培训前将培训计划发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办审批后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

  (3)挂职见习采用在职培训方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总经办负责指导和监督。挂职见习人员由总经办安排挂职地点、工作内容、带教人。时间根据职位不同分为七周至十一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挂职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并负责对挂职见

  习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培训考核与评估

  (1)对学员的考核

  对学员的考核分为三种:公共课程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岗位实习由各自部门进行考核;挂职见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结果收集,总经办指导和监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进行岗位调整。

  (2)对兼职讲师的评估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公司兼职讲师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给讲师发放课时费用及实施其它奖罚,详见(《兼职讲师管理制度》,见附件3)。

  (3)对部门带教人的评估

  人力资源部及实习部门负责对带教人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带教人实施奖罚,详见(《带教管理规定》,见附件4)。

  (4)对培训专员的评估

  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人对培训专员的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培训专员进行奖罚。

  4、培训沟通

  培训专员、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总经办定期和新员工见面,了解新员工培训期的情况,解决新员工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新员工更快地融入企业。

  (1)公共课程培训期间培训专员每天组织一次学员座谈会,进入岗位培训后每周与学员沟通一次;

  (2)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每周和新员工座谈一次;

  (3)总经办每月和主管级以上新员工座谈一次。

  人力资源部做出非常规项目各部门做出新员工岗位人力资源部做出常规项目培培训计划带教计划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制订具体培训计划报总经办审批执行公共岗位挂职外聘参加选拔并培养签订培训协课程实习见习讲师外部内部兼职培议,明确服培训培训培训培训培训训师务期限培训沟通对培训结果进行跟进(效果调查、核算成本等)将培训成绩提供给各部门完成培训资料存档备案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的项目

  (1)参加外训及外聘讲师时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赁费、外聘讲师费等;

  (2)内训时的兼职讲师津贴、带教人奖金等,详见《兼职讲师管理制度》与《带教管理规定》。

  2、费用的标准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参照员工出差的标准;场地租赁费根据场地大小确定;外聘讲师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兼职讲师及带教人讲师费用标准分别参照《兼职讲师管理制度》与《带教管理规定》。

  注:本规定自总经办批准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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