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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7 08:02:52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

  为严肃学院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xx大学xx学院学生考勤制度》顺利执行,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任课教师需认真如实填写考勤报表,考勤报表需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班长同时签字,并于每次课(两节课)后10分钟内交于教务科。

  第二条 班主任需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情况记录。

  第三条 班主任需严格审核学生请假程序及相关证明,并按时将假条及相关证明上交教务科。

  第四条 教务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取考勤报表,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每周末统计学生考勤及请假情况,于下周一在教务公开栏公布学生考勤情况。

  第五条 教务科负责对累计考勤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进行书面通报,教育及处理。

  第六条 考勤报表将作为任课教师课时量计算依据,未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不计当次课课时,累计三次不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第七条 不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及请假情况的班主任由教务科报学生科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务科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统计报表、通报学生,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2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导处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学生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教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3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

  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

  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

  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4

  1、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2、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2、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4、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

  优良的学风是高校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同学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仔细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制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同学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同学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方法

  1、 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照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准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假如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习纪律要求

  1、 同学必需根据安排自习室准时参与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厉 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别状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同学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惊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便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 无特别状况不允许同学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仔细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 奖惩方法

  1、 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判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比“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6

  1、同学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同学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同学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留意见后,由教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别状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同学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育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同学,班主任要准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赐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同学出缺勤状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同学,赐予表扬。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

  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

  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

  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

  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

  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9

  优良的学风是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声喧哗,各班班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7、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0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同学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处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马上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同学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别状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仔细负责的.同学担当考勤员,严格考勤,准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状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赐予表扬和嘉奖,同学的出勤状况要记入同学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峻旷课的同学应按违纪同学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同学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根据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同学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同学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同学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同学自动退学论。

  四、同学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需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把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老师、值周同学干部、值周同学担当,并由值周老师填写同学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

  (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2)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教务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务处在统计考勤时计分,各班总分记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满分20分,1人次迟到扣1分,旷课一节次扣2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点名表,按0分记。不缴交或撕毁点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类好学生。

  (5)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并报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旷课累计4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负责年级考勤工作的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班主任及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2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联系家长后,开具出门条,由家长接手方可离开学校。

  3、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4、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德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进行处理。

  5、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学校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6、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7、每个班设立网格化记录本,每天由班主任通过晨检午查对学生进行点名,并认真及时记录,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素质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早上点名时间:8:00,下午1:00,午睡时下午2:00进行点名)

  8、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9、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3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教导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导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5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选由教导处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

  4、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8、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区的卫生,并组织好每周三的卫生大扫除。

  10、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学生每月出一期班级黑板报。

  11、体育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

  12、文娱委员负责班级的文娱工作,根据班级学生的不同业余爱好组建多种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二、课堂管理规定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做小动作。

  3、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4、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排演示仪器、张挂图表。

  5、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实验室另有规定)。

  6、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7、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8、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三、学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劳动、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病假证明,到本班班主任处请假。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六、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月向德育处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学校每月统计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推动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公约。我校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学生形象。

  一、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钻研创新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

  四、仁慈爱伤恭谨审慎服务病人

  五、强健体魄自信自强乐观向上

  五、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精神,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

  第四条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六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德育报告,并保护现场。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条课间严禁学生相互追逐打闹。

  六、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标:

  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领导和教师要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七、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中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和体育组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学协同总务部门,对学校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每位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活动课中,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由于教学过程中的失误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3、体育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种体育器材的性能和功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练习时知道怎样帮助他人和自我保护。对已损坏、有危险的体育器材,及时向总务部门反映并及时维修。

  4、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做有一定危险性的练习时,如:投掷、跳山羊、跳箱等,老师必须认真做好现场指导,亲自把握训练过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5、学校要定期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的安全性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八、上下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学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每个师生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的安全手规定:

  一、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学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文艺晚会、演讲会、运动会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动组织者和学校领导共同负责。

  三、未经学校批准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动的组织者负责。

  四、在组织活动(校内、校外)前,学校领导,必须对参加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十、自习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习的质量,从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条例。

  1、遵守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自习课期间,着装得体,不穿露肩装,不穿拖鞋,女生不披头散发。

  3、学生如需要在自习课请假,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或监自习老师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间临时有事,应及时向监自习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习课时,不允许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每个人对号入座,不随便调换位子,不允许外出买东西。

  7、班长应监督值日生放学后完成关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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