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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加工合同

时间:2024-03-07 14:31:5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承揽加工合同精华(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揽加工合同精华(15篇)

承揽加工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_______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39;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盖章:______签约人:______职务: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______签约人:______职务: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2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____________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模板,根据《_____》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吨):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吨: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资源,乙方拥有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 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第3条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于__年__月__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2.现场的检验:。

  3.其他:。

  第7条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承揽方送交样品(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送交样品的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承揽方送交定作物(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8.6.2返还方式:。

  8.6.3费用承担方:。

  第9条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第11条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甲方验收通过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质保期满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甲方:

  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年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4

  工 程 名 称: 安徽三建pC构件生产基地

  工程发包方 :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方 : 安徽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签 约 日期 : 20xx年3月10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单位: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安徽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l、工程名称:安徽建工产业化基地1#厂房钢结构及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肥东县撮镇循环经济园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口。

  3、工作内容:图纸设计、招标文件等文件范围内钢结构生产车间钢构件的采购、加工等(不含预埋螺栓)。具体包括详图深化设计、钢构件制作(含配件)、检测(原材料检验及焊缝检测)等,本合同约定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已明确的但乙方报价书中遗漏项则视为乙方报价中已包括该部分,结算时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钢结构施工图纸、承包人提供设计院审核的深化图纸、技术

  资料、有关文件及现场安装分段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材料采购、按发包人现场安装分段分节要求进行技术准备、检验试验、开孔、分段、制作、拼装、焊缝检测、残余应力消除、变形校正、半成品及成品检测试验、包装、钢结构运输前的堆放、编号、按发包人安装进度计划和顺序的要求运输至工地指定的吊装现场(按图纸编号统一标注)、工程服务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并按要求做好交工资料、保修、竣工图纸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手续。钢构件必须满足现场安装的分段要求。

  (2)制作之前编写构件制作方案,并得到发包人、设计单位及施工监理的认可。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本工程中钢结构加工及运输的相关计划、资料。并于签订合同一周内,提供详细的焊接评定方案、制作方案、质量保证体系、交工验收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样本及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时的相关有效证件(如焊工证等特殊工种上岗证)。

  (3)按发包人确认的分段分节要求和构件进场计划配套供应钢构件,负责进行钢构件必要的预拼装。

  (4)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将构件资料准备齐全,随车发至现场。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构件需求清单进行构件的装车运输,发车前需将构件进场清单传至发包人,并通知发包人代表相关负责人。

  (5)提供钢结构吊装用吊孔、吊耳、耳板、衬垫板、临时连接板、引弧板、摩擦系数检验、焊接试验用的试板等,配合设计及现场安装做好构件坡口及吊耳等构件配套加工。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6)提供出厂标识、标志和编号,提供构件测量基准线和监测基准点的标识等。

  (7)负责钢结构制作的现场技术支持及与设计人的技术配合,按规定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技术和安全措施。

  (8)钢材进加工厂后,在下料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原材料复检。在钢构件进场的同时,提交给发包人的资料(一式四份):原材料检验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钢构件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制作相关检查记录、有探伤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构件制作探伤检验报告、钢结构制作相关质量验收记录、钢结构制作相关质量保证贽料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

  (9)承包人自行解决钢构件运输途中的一切问题,保证加工件不造成损坏及变形,因运输途中造成的构配件损坏及变形由承包人修正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其它一切损失。若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整改,发包人可代为整改或委托第三方整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未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质量标准、构件配套顺序交付构件,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整改和不按时供货、发货顺序错乱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返工、整改及影响发包人施工的`经济损失。

  (11)任何工程联系函件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并以发包人的名义转发。承包人不得与监理、设计院等相关方面独自联系,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属于承包人质量问题,承包人要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13)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主钢结构、围护结构、零星配件等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及产地进行选用,否则乙方形成违约,按本合同第12条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14)将构件运输到发包人现场构件指定堆放场地,并自行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和安全。

  (15)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并配合项目质量验收工作。

  (16)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17)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工作。

  4、合同价款

  (1)总价合同:钢结构构件材料、制作造价¥2245152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伍万壹仟伍佰贰拾贰元整)

  乙方承诺已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图纸中不确定的因素乙方已清楚了解,具体构件的规格、材质等相关要求依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采购、加工,必须满足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外,在施工图范围内总价固定不变,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总价中

  乙方投标报价按GB50755计算,计算规则明确构件按矩形理算,且投标报价重量含材料损耗,乙方承诺所有原材料偏差均符合国家规范,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进场钢结构过磅抽查,如若钢结构重量负偏差超过国家规范,甲方将对负偏差部分扣减材料工程款,并对乙方进行处罚。

  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为钢结构制作需要承担的所有费用,彩钢板颜色、油漆颜色、CI标志等按照甲方要求选择和制作:

  (2)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种费用。其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与乙方承包项目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3)按照规范及图纸实际要求需要进行的试验、检测费;

  (4)现场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的保险;

  (5)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而涉及到的各种风险及管理费和利润;

  (6)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5、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1)本项目甲方提供合同造价 20%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下述规定执行:

  a.工程付款方式: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为主。

  b.主体钢结构运至项目现场内安装,支付合同造价20%的工程款;

  c.主体结构安装完支付合同造价20%的工程款;

  d.围护结构安装完支付合同造价10%的工程款;e.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造价10%的工程款;

  f.工程决算定案后支付至合同造价95%;

  g.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额20%的履约保函;

  (4)支付规定:

  a.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同时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乙方在申请结算款之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全部的且与结算总额相等完税票据;

  b.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工程款申请手续;

  (5)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

  (6)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资料全部交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足够的资料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如果质量标准及工期中任何项达不到业主合格要求,结算时甲方将扣除其相应部分的保证金;

  (7)现场签证及变更:

  发生合同外的费用时,乙方应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并在3个日历天内让甲方现场具体指示人签字及本合同指定的负责人确认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部位以及投入的设备、人员清单并附上必要的施工简图,乙方逾期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费用,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除设计变更以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签证索赔。

  (8)竣工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计算方法编制,不得高估冒算。一经发现有高估冒算现象,甲方将组织双方人员对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逐项核对。如果核减率在5%以内(含5%),甲方不予罚款;如果核减率超过5%,甲方除扣除核减部分外,还将按超过部分的20%金额作为处罚金额进行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9)免责条款: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财务部的有关制度规定并协助办理有关税务事宜,在规定的付款期限截止日后,由于乙方未及时开具足额合法税务发票,从而导致甲方财务部无法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此项延误不构成甲方延期付款责任,乙方不得借此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延期支付利息或故意延缓工程进度。

  6、工期

  (1)构件到场日期:开工日期为20l5年3月10日,合同总工期90日历天。

  进场节点要求:

  a.20xx年4月1日,A~G轴钢结构主体材料进场;

  b.20xx年4月10日,A~G轴钢结构屋面维护结构材料进场;

  c.20xx年5月10日,钢结构主体结构必须全部到场(具体进场日期必须符合甲方的进度要求)

  d. 20xx年6日10日,本钢结构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进场。(维护结构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甲方的进度要求)

  (2)进度: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材料进场计划将构件运至施工现场,接受甲方对构件进场时间的检查、监督。材料进场计划与经确认的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材料进场计划与材料进场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因乙方材料质量严重与质量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材料进场并进行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赔偿按照本合同第9条相关规定执行

  7、质量验收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地方和甲方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等级:乙方提供的构件必须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试验与检验: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试件的取样、检验。

  (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成,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

  (6)、用于主体结构的钢构件,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8、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的规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违约。

  (2)、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

  (4)、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已合格材料的款项。

  9、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如特殊需要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各项管理程序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进场延误,每拖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0.5 进行罚款,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工期延误罚款总额不超过结算总价的 10% 。如果实际罚款金额超过该限额限制的且乙方无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弥补该工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邀请其他单位进行加工。由此增加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主钢构、围护结构、零星配件等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及产地进行选用,如实际工作需更换材料,必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并且甲方不补偿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工期。如乙方擅自更换材料,视为乙方违约,处以合约总价 10% 的工程质量罚款,并承担此项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

  (4)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需获得双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5)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提出终止合同的,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需向对方支付工程款总价 10% 的违约金。

  (6)如果乙方有任何的违约行为,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此违约造成的根据主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费。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这笔费用。

  (7)因乙方自动退出,甲方只对乙方已进场材料价款的70%进行结算,由此发生的甲方损失将在剩余的30%中扣除,甲方同时保留不足部分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8)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对外商务经营及合同协议的签署。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甲方将从任何属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10、争议

  (1)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解决方式: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有效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护好已进场材料: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且为双方接收;

  c.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时;

  d.法院要求停止时。

  11、合同终止及终止后的结算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按已进场材料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妥善做好已购材料及移交工作;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按乙方已进场材料的 60% 结算

  (4)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 80% 计算,另赔偿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12、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3、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除违约责任导致合同中期解除情况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办理完、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全部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14、本合约附件:⑴中标通知书⑵乙方投标报价文件⑶招标文件及答疑记录。

  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安徽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大东门支行

  账号: 账号:1020 4010 2100 0283 880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5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珠海市锦宏盈星家具有限公司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0756-3897556

  锦宏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家具一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质部人员,定作方品质部应即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工资

  依照定作方公司生产排单上标明的的工价结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定作方品质部验收合格的产品数据结账(平时借支除外)。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2、承揽方要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与定作方公司无关。

  第九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生产排产单)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的.,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经过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3、承揽方无论何种因素不得延期交付产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单方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定作方公司书面申请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揽方单方中途废止合同的,视为承揽方单方违约,为此,承揽方承诺并兑现全额陪偿定作方公司一切损失。

  第十条: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1、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2、提供承揽方合同期免费住宿,水电费承揽方按实际使用自行负责;

  3、合同期间免费提供承揽方午餐和晚餐;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合同期间,若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请当地司法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本合同自20___年5月9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6

  承揽方: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加工费:_________

  单位总价: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图纸、技:_________

  术资料及: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

  交付数量:_________

  包装要求: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运输方法:_________

  运费承担: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

  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揽方: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数量:附加工图纸_____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_____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_____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_____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_____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8

  定作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揽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货日期的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承揽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___%—— ______%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__%—— ______%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和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5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天,按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应当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各交留存一份。

  定作方(签章):______承揽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账号: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签于: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______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______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规格型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______%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_%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盖章)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份,由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1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 注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2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纸箱印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务共四项。

  2、由甲方将印制品材料于20xx年8月1日前交给乙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交货时间

  甲方于20xx年12月28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设计稿,如甲方未按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材料,乙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后,乙方有权选择限时交付或顺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项目的'完成及交付时间。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交货方式: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乙方厂区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总金额为586000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即元,作为定金及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时,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博爱县博宇包装有限公司对公帐户上。甲方不能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留置加工承揽物并在加工方拒付款项达到十日后,自行处理加工承揽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应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投入生产,乙方顺延相应加工承揽物交付时间。

  2、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设计后,经甲方认可,投入制作生产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应及时验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乙方有权不安排生产计划。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或未按甲方质量要求交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预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共同选定博爱县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承印方(盖章)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13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日_______

  定作方:_______

  承揽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_______元

  1钢质防火门甲级

  2乙级

  3丙级

  合计:㎡__元/㎡=_______元。

  114樘/363.06㎡

  金额:____________

  注:防火门:框板1.2、扇板0.8,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_______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12955-20__。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__%,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XX%,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__%,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1、该产品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保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过后,所有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九、违约责任

  1、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定制人: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定制(加工)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揽方包工包料,产品价格包括原材料的.价格及加工费。

  三、交货地点:方式:付款条件:款到发货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传真件确认为准。

  五、本合同经双方或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双方也可通过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承揽方、定制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依《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

  定制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15

  订做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合同签定起日内

  其它说明: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___有限

  公司帐号:

  开户行:

  订做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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