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反思报告>贷款>《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

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

时间:2024-03-08 08:40:10 贷款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必备】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2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2篇

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定金4万元;

  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盖章)法人:(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公证费、共管账户开户费用(详见甲方与公证处、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贷款项目银行受理审批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02-28

中信银行贷款业务居间服务合同02-26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合同01-13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合同09-23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合同4篇04-01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合同(4篇)04-01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12-10

业务拓展提供居间服务合同12-30

银行贷款居间合同03-23

银行贷款居间合同09-27